外国档案鉴定理论
外国档案鉴定理论的代表性观点及评述

外国档案鉴定理论的代表性观点及评述由于档案价值及其鉴定本身的复杂性,尽管各种鉴定理论各有其理论角度和论述方法,却没有哪种理论观点在鉴定理论中占主导地位。
外国档案鉴定理论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以下六种:年龄鉴定论这种鉴定观是德国档案学者迈斯奈尔提出的。
该鉴定观涵盖了一整套较为系统的档案鉴定的理论体系,包括六条一般原则和七条具体标准。
迈斯奈尔的观点是对来源原则在鉴定领域适用性的首次肯定,在近代档案鉴定理论方面具有开创性意义。
首先,他第一次提出“高龄案卷应当受到尊重”,并设定了具体的禁毁年限,改变了过去各国销毁古老文件、保留近期文件的习惯做法,使历史档案得以妥善存留。
其次,他第一次构建了一个由鉴定原则与标准构成的鉴定理论体系,改变了过去各国粗线条简单鉴定的传统做法,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是一次重大突破。
再次,他第一次提出了档案来源是最重要的鉴定标准之一,强调应全面考虑形成机关在政府结构中的地位及机关职能与上下级单位职能的关系。
这种颠覆传统的年龄鉴定论具有划时代的作用,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
但是,年龄鉴定论只对年代久远的少量档案有作用,对于大量产生的现代档案鉴定并没有多大意义;而且档案禁毁年限的规定并没有多少科学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也很难执行。
行政官员决定论这种鉴定观是英国档案学者希拉里·詹金逊提出的。
该鉴定思想认为,文件是行政活动和事务处理的原始证据,档案人员不宜参与文件的鉴定和销毁,应“让行政官员成为选留和销毁其文件的唯一代理人”。
行政官员决定论有其正确与合理的一面。
因为档案文件不是档案人员形成的,也不为档案人员所用,其价值判定及存毁自然不能由档案人员单独决定。
但它将档案人员排除在鉴定工作之外,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一方面,行政官员由于缺乏客观的历史文化意识,难免会出于个人目的而刻意销毁于己不利的文件,从而不利于维护档案的原始证据性。
另一方面,排斥档案人员参与鉴定也不利于档案价值的充分实现,行政官员站在机关的立场,难以从社会总体需求的角度去全面判断档案的历史文化价值。
《外国档案管理》笔记整理

第一章外国文件管理理论第一节文件定义文件定义的类型(一)划分方式主要是从界定文件形成者范围和定义目的的角度来划分的:1.专指型专指公共文件,把文件形成者界定为“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美、加、澳大利亚、非洲诸国的文件定义均属此类。
2.扩展型扩展了文件形成者的范围,界定为任何公私机构,如谢氏的定义。
这种类型一般在档案学著作中出现较多,不会出现在档案法规中,而专指型则相反。
3.泛指型指一切公私文件,即把文件形成者界定为“一切机构、组织和个人”,如苏联的《社会主义国家档案术语词典》和国际档案理事会的《档案术语词典》。
(二)特点1.专指型文件定义:⑴强调文件及其形成者的“公共性质”,机构活动的“公务性质”,严格排除私有性质的文件。
⑵强调文件的“法律效力”或“行政效力”,使定义具有法律约束力。
⑶多见于各国文件或档案法规中。
⑷由于定义是要贯彻执行的,内涵明确,通俗易懂,易于掌握。
2.扩展型文件定义:扩大了范围,采用该类定义的国家一般把个人形成的文件视为私人手稿,对其另下定义。
3.泛指型文件定义:⑴文件形成者的范围最广泛,泛指一切公私机构和个人。
⑵所含文件种类和类型最为齐全,把文件物质形态等方面的特征高度概括为“不管其形式、载体和记录方式如何。
”(电子文件)⑶使用了“信息”或“信息材料”作为定义的属概念,从而突出了文件的信息属性,把文件纳入了信息资源领域,体现了时代特征。
第二节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文件生命周期理论是文件管理理论的核心部分,也是西方现代档案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研究文件从形成到最终销毁或永久保存的整个运动过程,研究文件属性与人的主体行为之间的关系,是对文件产生、运动、变化过程和规律的客观描述和科学抽象。
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内容:文件从其形成到永久保存,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根据文件的不同价值及其作用形式可将这个完整过程划分为几个不同的阶段;文件在每一个阶段因其特定的功用和价值而与管理形式、保存场所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关系。
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

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档案鉴定工作的内容档案鉴定标准可分为两大类,即理论性标准和技术性标准。
(一)理论性标准理论性标准是档案价值鉴定的基本标准和理论依据,综观中外档案学界长期以来形成的理论研究成果,档案鉴定的理论性标准主要包括:1、德国档案学家迈斯奈尔提出的年龄鉴定标准和来源鉴定标准。
(1)年龄鉴定标准:即“高龄案卷应当受到尊重”。
迈斯奈尔主张:每一个国家应设置一个禁销档案的“界限年份”,应对在此年份前形成的档案加以高度重视、妥善保管,而不应擅自毁弃。
(2)来源鉴定标准:强调不能把案卷当作零碎的材料孤立地、分别地单独评判,而应当以它们固有的行政关系为具体背景进行鉴定,即在鉴定时,应该考虑各行政单位在政府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其活动性质,以及这种活动与上下级行政单位活动的关系。
2、波兰档案学家卡林斯基提出的“职能鉴定论”。
这是在研究继承迈斯奈尔来源鉴定标准的基础上提出的,主张按照形成档案的机关在政府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的重要性来确定文件的价值及保管期限。
3、美国档案学家谢伦伯格提出的文件双重价值鉴定标准。
指出文件价值中存在着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的区别,这是按利用文件的主体为参照进行划分的。
指出公共文件的价值首先体现为对原机关的原始价值,即第一价值,具体体现为行政管理、财务、法律和科研价值;而后再体现为对其它机关及非政府方面使用者的从属价值,即第二价值,分为证据性价值和情报性价值两种形式。
对这两种不同价值,在鉴定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4、宏观职能鉴定标准。
这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电子文件大量涌现后的产物。
“此时鉴定的注意力首先不是形成者来源,而是能够反映社会需要的各种社会职能活动过程或其主题”①;“宏观鉴定法所面对的不再是单份文件,而是某种职能的文件”②。
5、效益标准。
这是欧美国家近些年来在鉴定中奉行的一条原则,主张在鉴定档案保存价值时应考虑到档案的保管费用。
从其发展历程看,效益标准已从出现伊始的饱受批判转变为被各种鉴定体系广泛采用,显示出了其实用科学的一面。
档案的鉴定

档案的鉴定档案鉴定就是对鉴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选择出有价值的档案交档案机构保存,剔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
它直接确定着档案的存毁,是档案管理中最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工作。
〔1〕历史进展:A.20世纪初的“年龄鉴定论”,是德国档案学者迈斯奈尔于1901年提出的,这一理论体系由六条一般原则和七条详细标准组成,其鉴定标准可概括为档案内容和档案来源两方面。
其档案鉴定理论具有开创性意义:他第次提出了“高龄案卷应当受到敬重”的有名论断并设定了详细的禁毁年限;他第一次提出了较为系统的鉴定原则与标准;他第一次提出了档案来源是最重要的鉴定标准之一;B.20世纪20年月的“行政官员确定论”,代表人物是英国档案学者詹金逊,核心观点就是档案人员不宜参加文件的鉴定和销毁,鉴定应由行政官员自行确定,一方面,他认为文件证据的神圣性是行政官员确定鉴定的基础,另一方面,他认为档案人员参加文件鉴定至少会带来两种负面后果:一是档案人员在鉴定中的个人推断会玷污档案作为原始证据的神圣性,二是档案人员的干预也会阻碍档案保存目的的实现,不利于满意历史学家和〔其他〕讨论者对档案的利用需求。
明显的局限性:第一,行政官员由于缺乏客观的历史文化意识,单单独行确定档案的存毁,不利于维护档案的原始证据性;其次,排斥档案人员参加鉴定也不利于保证档案的总体质量;第三,排斥档案人员参加鉴定也不利于档案价值的充分发觉与实现。
C.20世纪二三十年月的“职能鉴定论”,波兰学者卡林斯基在借鉴迈斯奈尔的基础是提出,认为应根据文件形成机关在政府机构体系国的地位和职能的重要性,来确定档案文件的价值及保管期限。
他把档案分为两类:一类是最高行政机关的文件,一般应永久保存;一类是低级机关的文件,只需保存肯定时期后就可以销毁。
他还提出了鉴定单份文件的详细标准,即所谓的一般标准、法律标准、行政标准、历史标准、地理标准、替代标准和典型性标准等。
有肯定的进步意义:它不仅强调档案价值的鉴定与形成机关的地位和职能直接相关,而且找到了二者之间的对应关系。
档案鉴定的价值所在

档案鉴定的价值所在档案鉴定是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鉴定工作决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存毁命运。
根据国际档案理事会组织编辑的《档案术语词典》,鉴定(appraisal)是:“根据文件的档案价值来决定如何对其进行最后处置的档案工作基本职能,也称为evaluation(评价)、review(审查)、selection(选择)、selective retention(选留)。
”从法国大革命至今,近现代档案鉴定理论大体走过了如下几个发展时期:第一个时期自1789年法国大革命至19世纪末,为国家颁布和实施档案鉴定规章,档案鉴定理论酝酿准备时期;第二个时期自20世纪初至20世纪20—30年代,为档案鉴定理论的初步探索时期;第三个时期自20世纪中期至20世纪70年代末,为档案鉴定理论走向成熟时期;第四个时期自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为档案鉴定理论进一步发展时期。
从19世纪末至今,西方产生的比较著名的档案鉴定理论主要有:年龄鉴定论、职能鉴定论、双重价值鉴定理论、行政官员鉴定论、利用决定论、社会分析与职能鉴定理论(宏观鉴定理论)。
一、1789年法国大革命至19世纪末:国家颁布和实施档案鉴定规章时期1789年法国爆发资产阶级大革命,随之法国政府进行档案工作改革,在欧洲率先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国家档案馆网,从而彻底改变了封建档案工作极端分散落后的面貌,开始建立比较先进的资本主义的档案工作体系,正规的有章可循的档案鉴定工作列入了国家档案工作的议事日程。
1794年6月25日,法国颁布了著名的穑月七日法令,要求巴黎和各主要行政中心设立档案清理处,鉴定清理旧政权档案,规定将法国旧政权档案划分为四类:有用文件(包括地产契据等有关国家产权的文件和司法文件)、历史文件(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文件)、无用文件和封建制文件(有关封建特权的文件)。
前两类文件分别送交国家档案馆和图书馆保存,后两类文件予以销毁。
此后,1832年的奥地利,1833年的普鲁士,1830—1860年的俄国等都先后颁布了档案鉴定工作的国家规章。
档案初级职称考试大纲(重点掌握)

文书档案整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1、区分全宗 (1)全宗的概念 全宗是由一个独立的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形成的全部档案所组成的有机整体。 (2)立档单位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概念:立档单位的定义是与全宗相对应的,用一句话概括:其档案能够构成档 案全宗的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即称为立档单位。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 号)中规定的下列公文文种的名 称与用途: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 批复、意见、函、会议记要 答:1.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 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 者撤消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4.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 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6.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第一,分年度编制。将全宗内的文书档案逐年按照保管期限编成永久、长 期喝短期三本案卷目录,即每年要形成三本目录。适用于每年形成档案数量较 多的单位。
第二,混年度编制。跟案卷的数量情况,将每种保管期限的档案每五年或 十年编制一本目录。适用于档案年形成量不大的党委
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以国家档案局 2006 年 12 月 18 日发布的 8 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 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为准) 归档范围,即归档公文整理的范围。并不是所有公文都需要归档,要对之正确 分析、区别对待。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一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应 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级针对本机关的指导性公文,需要本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或参照执行的领 导性公文,如上级命令、决定、批复、规定、办法等。 二)本级机关主要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公文材料,如工作请示、报告、计划、总 结、人事管理决定、通知、财务预决算报表、分析报告及各类账簿、凭证等。 三)下级机关呈送的报请类公文,如工作请示、重要工作的报告、总结、统计 数据等。 四)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重要的商洽性或审批性公文,或本机关需参照办理的 各种公文,如各种问函和复函,重要决定、办法、通知等。 2、归档时间 归档时间是指文书处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将需要归档的公文向档案部门移交的时 间。 办理完毕的公文一般应在第二年 6 月底之前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 对于某些专业文件、特殊载体的档案或驻地分散在外的部门形成的文件,可另 行规定切合实际的归档时间。 3、归档要求 归档要求,主要是指归档案卷在质量上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归档的公文材料其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并要 进行分类、立卷,正确划分保管期限,使之达到系统有序。
欧美鉴定理论的演变与发展

件 材料 , 间一 长就 会 字 迹 模 糊 、 色 、 色 。 因此 , 时 褪 掉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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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 洲早 在 奴 隶社 会 就 已 孕育 档 案 鉴 定 工 作 。古 罗
般 来 说 . 代 正 规 的档 案 鉴 定 工 作 始 于 1 8 近 79年
马人 将 重 要 的档 案从 蜡板 上 抄 到羊 皮 纸上 , 重要 的则 不 不转抄, 因为 羊皮 纸 比蜡 板 耐A 至今 , 国 、 大 利 等 法 意 国的 档案 馆 里 还 保存 着 数 以万 计 的羊 皮 纸 档 案 。但 当 时 的鉴定 完 全 取 决 于 档案 拥 有 者 的意愿 . 而 只能 称为 因 萌 芽 状态 的档案 鉴 定 工 作 。 1 纪 , 国的 造纸 术 西 传 , 加 上 印刷 术 被 发 明 4世 中 再 采用 , 大大 加 快 了文 件产 生 的 速度 , 成保 管空 间 紧张 . 造 档 案 鉴定 被 提上 议 事 日程 。在 意 大 利产 生 了档 案 文 件 的“ 汰制 ” 一 些 自治 城镇 将 鉴 定 和 销毁 工 作委 托 给 一 淘 :
维普资讯 量 与 保 管 空 闫及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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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特别 委员 会 , 由他 们 负 责 审 阅 杂 乱 的手 稿 与文 件 ,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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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其 中有 用 的文 件 则继 续 由城 市档 案 馆保 存 。至 此 , 定 鉴 工 作 开 始有 组 织地 进 行 , 尚未 将 之作 为 一个 理 论 问 题 但
外国档案管理学复习提纲

外国档案管理学复习提纲一、简答1、【档案的起源】(1)早在原始社会,人们以原始记事方法形成的记录;(2)在国家出现之前的原始社会的后期,人们发明了文字并用之记录社会活动而保留下来的文字记录;(3)进入奴隶社会才开始有了档案。
2、【档案的发现方式】考古方式、古埃及和古代两河流域。
3、【档案的载体】石刻档案、泥板档案、纸草档案、羊皮纸档案、棕榈叶档案、蜡板档案、金属档案、桦树皮档案、木简档案。
4、【文件】狭义型:也可称为专指型定义,专指公共文件,把文件的形成者仅仅界定为“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
广义型:也称泛指型定义,将文件的形成着广泛界定为“一切机构、组织和个人”,换言之,广义的文件包括一切公私文件。
6、【档案鉴定理论的主要观点】(1)德国20c初:年龄鉴定论;(2)英国20c20t:行政官员决定论;(3)波兰20c30t:职能鉴定论;(4)美国20c50t:文件双重价值论;(5)美国20c670t:利用决定论;(6)欧美国家20t890t:宏观鉴定论7、【档案馆、库的选址要求】(1)原则:实用、经济、美观、节能环保(2)选址要求:“六防两便利”“六防”:防光、防火、防潮(水)、防虫、防盗、防有害气体;“两便利”:交通便利、扩建便利(3)建筑物布局:库房在中央,办公区在周围;库房在上面,办公区在下面;库房在下面,办公区在上面;库房在后面,办公区在前面二、论述1、【中美档案行政管理体制的比较】(1)体制特点:中国是集中式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全国的档案事业统一接受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或监督,地方档案机构接受中央档案机构的领导。
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全国档案事业指挥中心,依照法定权力对国家档案事业系统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从而使整个管理机构实现组织化和有序化。
美国是全局分散但中央集中的分散式档案事业管理体制。
这是因为联邦制的管理体制决定了全国范围内的档案工作是按照联邦政府与各州分权管理的原则来进行的,在档案工作上,联邦政府无法行使对各州的行政管理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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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汉语言文学专业谢东玫 200940101065外国档案鉴定理论(一)年龄鉴定论。
是指档案产生的时间标准。
德国普鲁士国家档案馆馆长、档案学家迈斯奈尔于1901年提出了一整套鉴定档案的标准。
比如“高龄案卷应当受到尊重”的思想。
他的思想对世界各国的档案鉴定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档案鉴定工作普遍遵循的原则和标准,至今还有重大意义。
许多国家纷纷为本国的档案设定和确立了禁止销毁的年代界限,凡是设定年份以前的档案一律不得销毁。
如美国规定的界限是爆发南北战争的1861年,意大利也是1861年,法国是1830年,英国是1660年,德国是1700年,原苏联规定是“19世纪下半期实行资产阶级改革之前形成的文件,一般不得销毁”。
(二)职能鉴定论。
是指文件的价值取决于其形成者和产生者的地位等级和职能的重要程度,也就是在政府机构行政序列中的等级或地位的高低。
波兰档案学家卡林斯基明确提出并阐述了“职能鉴定论”。
据这一理论,文件的意义和价值的大小取决于文件产生机关的职能是否重要,应当根据该机关在政府机关体系中的地位等级来确定它的文件是否永久保存,高级机关或职能重要的机构形成的文件的价值大于低级的,前者档案的保管期限要被定得更长,前者被留存的数量也就多于后者。
这也是一个被各国档案界所接受而普遍适用的理论,至今仍是档案价值鉴定工作中应当遵循的一条重要理论依据。
(三)文件双重价值鉴定论。
美国档案学家谢伦伯格在吸收了英国和德国等档案价值鉴定思想观念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鉴定体系,认为公共文件具有两种不同的价值: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第一价值(证据价值)一是指文件对其形成机关能满足文件产生者业务需要所具有的原始价值,包括行政、管理、法律、业务和财务价值等,应当关注文件形成机关在行政级别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的重要性;第二价值(情报价值)一是指对文件产生者之外的其他社会主体(机构或人)需求进行查询利用服务所具有的价值,也叫档案价值,档案人员应该主要注意文件的第二价值,关注包含在文件内容信息中的情报价值,而不应再注意文件的来源。
(四)档案优化理论。
这是基于20世纪初大量办公文件剧增造成了“胀库”现象提出的一种鉴定理论。
这一理论要求档案以最低限度的馆藏量来达到保存最大限度的档案信息,对馆藏档案既有量的要求又有质的保证。
世界各国为优化档案馆藏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用确定文件进馆比例来控制进馆永久保存档案的数量,规定允许档案移交进馆机关的范围和名册,确定了哪些机关的档案移交进馆,哪些机关的档案不进馆或有选择地移交进馆,制定相关的移交文件标准规范,确定归档范围,进行选样保留等等。
(五)档案鉴定的效益理论。
鉴于人、财、物力的限制,人类无法也没有必要长久地保存所有的文件,因此在档案文件鉴定过程中,作为一个因素考虑档案的效益标准即档案文件的保管费用是十分必要的。
即指档案价值发挥作用所带来的效益,只有超过因保管和保护其安全所需费用或代价时,才具有保存价值和必要性。
20世纪70年代,美国档案学家梅纳德·J·布里奇福特提出:档案鉴定充分考虑存储、保存、处置文件费用等因素,一种严格而实在的费用和核算是所有例行鉴定工作的一个必要条件。
(六)社会分析和职能鉴定论。
德国档案鉴定专家汉斯·布姆斯明确提出:“用文件形成者职能来体现社会价值”,即档案的价值取决于社会结构,通过社会职能体现出来。
1989年加拿大国家档案馆开始实行“新宏观鉴定接收战略”,采用职能结构研究模式,将档案馆的鉴定方法置于一种以文件前后关系为基础,以来源为中心的框架之中,而不是以内容为基础的历史文献框架之中。
美国的海伦·塞穆尔斯提出“文献战略”概念,即通过将众多档案馆的鉴定活动结合在一起,使档案文件反映社会的主要论题。
这是对传统档案鉴定方法的补充。
我国档案鉴定理论新中国成立以来,50 年的档案管理实践活动,为现代档案鉴定理论的形成提供了现实基础和历史条件。
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我国档案工作者在深入总结档案鉴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升华到理论的高度,同时借鉴外国的档案鉴定理论,从而进一步系统化了对鉴定工作的理性认识。
我国现代的档案鉴定理论已脱离了对鉴定工作的理性认识。
我国现代的档案鉴定理论已脱离了粗浅的、零碎的,直观的和经验性状态,它已经形成了具有科学性、系统性的理论体系,并有实践意义。
现代档案鉴定理论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1.档案鉴定工作的原则与标准具有一定特色鉴定档案价值的原则是: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效益的观点制定档案的价值。
¹ 它是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在档案鉴定工作中的具体应用,突出了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应体现效益原则。
档案的价值,一定要同保存档案需要的库房、设备、装具、管理人员、信息存储等多种支出的费用,放在一起权衡。
摒弃在档案鉴定工作中不计成本、不讲求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为保存档案多多益善的观点与做法。
鉴定档案价值的标准:( l) 档案属性标准。
从档案客体方面分析,档案来源,内容及形式可作为鉴定档案价值的标准。
A.档案的来源标准。
档案来源是指档案的形成者。
档案形成者在社会上以及机关内的地位、作用和职能可影响甚至决定档案的价值。
只有从来源上明确档案产生于什么单位或个人,才能正确制定其价值。
B.档案的内容标准。
档案内容是决定档案价值最重要、最本质的因素。
这是因为人们对档案最普遍、最大量的需要来自档案内容,即档案所记述的事实、现象、数据、经验、结论等。
档案的内容可以解决某种疑难,满足利用者的需要时,就构成了价值。
档案内容的价值构成,是以档案内容的重要性、独特性、时效性、真实性等为依据的。
C.档案的形式标准。
它是指文件的名称、责任者、形成时间、载体形态、记录方式等。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形式特征也对档案价值产生影响。
(2) 社会需要标准。
在档案价值的鉴定过程中不仅要对档案本身的属性加以分析,同时也要把握社会各方面利用者对档案的需要,只有真正把握住社会各方面需要什么样的档案,才能确切判断档案的价值。
社会对档案的需要是由社会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所决定。
社会需要是指社会需要方向、需要面、需要时间作为鉴定档案价值的标准。
(3) 相对价值标准。
在鉴定工作中实际上还有一种被鉴定档案与其他档案相比较而存在的价值,故称之为相对价值标准。
判断档案的相对价值应依据档案馆、室所存档案的完整程度,档案内容的可替代程度,全宗内和全宗间档案的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分析和比较而确定其价值。
运用档案的相对价值标准,可以在鉴定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根据需要人为地延长或缩短某些档案文件的保管期限,是为了有效地控制馆(室)藏档案的质量与数量,达到优质精炼,为子孙后代留下精品。
º上述鉴定档案价值的标准,是在对大量的客观现象和实践经验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之后,归纳、总结、提炼出来的一般规律性认识。
鉴定工作中把握上述标准与综合分析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具体地、科学地、全面地判定档案文件的价值、切忌机械或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而忽略其他。
2.档案保管期限表已构成体系档案保管期限表在外国又称为’‘文件处置表”。
它是用表册的形式刊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和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指导性、标准性文件。
它是档案馆、室鉴定档案的价值,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
在档案价值鉴定工作中,正确的鉴定原则和标准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它对人们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又都偏于宏观和广泛,不能直接用作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
于是,人们把鉴定原则、标准这种一般规律性的东西以某种文字的形式勾划出来,作为鉴定档案价值的直接依据,档案保管期限表由此应运而生。
所以,档案保管期限表是鉴定原则、标准的体现,是档案鉴定理论的具体化。
如果说它只“是循规办事,也毫无理论色彩”就不够全面了。
我国档案工作者,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已制订出5 种类型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即通用档案保管期限表、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同系统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同类型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
形成了一个具有多种类型和一定层次结构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体系。
3.鉴定理论涵盖面广现代档案鉴定理论,不局限于鉴定机关档案室的档案,还包括对各级各类档案馆保管期满档案的鉴定。
这是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建成了一个严密的保管档案和管理档案工作的组织机构体系所要求的。
现代档案鉴定理论,不仅是文书档案鉴定的理论,更是对各种门类档案鉴定的理论。
如科技档案鉴定中提出的技术因素、典型因素、时间因素、项目特征因素、投入产出因素等,是科技档案价值大小的决定因素。
科技档案的鉴定一般应以一个项目(一个课题、一个产品、一个工程)为基础来划分保管期限。
4.档案价值的探讨更加深入长期以来,中外档案工作者对档案价值的探讨,归纳起来有四种类型的观点:( l) 档案的价值即指档案的属性或使用价值,它是客观存在的,与人们的需求无关。
(2) 档案价值是由人们的需求而决定的主观产物,没有也不可能有客观的价值标准。
(3) 档案价值是凝结在档案中的劳动,其大小决定于形成档案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量。
(4) 档案价值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范畴,即档案客体对人们主体需要的满足及其程序的表现形式。
» 学术上不同观点的讨论是正常的,还会持续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我国档案界对档案价值的讨论,有人指出上面提到的第一种和第二种档案价值观,其共同错误在于把档案的价值归结为某个单一方面。
前者把档案的客观性归于档案客体的属性,实际上否认了主体的客观性及其对价值客观性的决定性作用。
后者只把档案价值归于主体本身的需要,即看不到档案自身属性的客观存在,也看不到人们对档案的需要是社会历史活动所决定的,这种需要是形成档案价值的客观前提。
为此,提出了决定档案价值的因素只能是档案客体自身的属性和主体的需要,而不是其它。
¼有许多论著在探讨界定档案价值时,主张借鉴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是客体自身属性对主体需求的满足,是主体对客体自身属性的肯定关系”。
档案具有原始记录属性、知识属性、信息属性等多重属性为档案价值的形成提供了客观前提,档案的某一种属性与人们的某一种需求相联系和吻合,就构成了档案的价值关系。
一般说来,界定和分析档案价值,主要是为了提高人们对档案的认识及指导档案鉴定工作。
而上述提法则很好地切合了这两点。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档案馆室保存的档案根本不被人们僻要和利用,还谈什么价值,档案管理的一系列活动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反之,如果档案馆室保存的档案被人们广泛利用,并能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就体现出价值。
由于档案价值是指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因而决定了档案这一客观物是档案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它只有进入社会和人的活动领域,为人所共识,并同人的实际需要相联系、相统一时,才使档案及其属性进入价值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