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计划生育手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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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操作常规

计划生育手术操作常规

计划生育手术操作常规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一、[适应症]凡已婚妇女,自愿放置而无禁忌,均可放置.二、[禁忌症]1. 严重的全身性疾病,急性阶段.2. 月经周期紊乱或经量过多者.3. 生殖器炎症.4. 产后未满3 个流产后月经尚未恢复正常者.5. 子宫颈内,口过松,重度撕裂,重度狭窄及严重子宫脱垂的妇女.6. 宫腔深度小于5.5cm 或大于10cm.7. 子宫畸形或附件有肿瘤者,酌情处理,非绝对禁忌.三、[术前检查]1. 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2 .作妇科检查,阴道清洁度检查.3.放置时间有四种(1)月经干净后3 —7天:产后满3个月,月经尚未恢复者应排除妊娠后再放置.(2)人流同时可放置(子宫收缩不良.出血过多或有感染者暂不放.(3)自然流产转经后,中期妊娠引产转经后子宫恢复正常者.(4)剖宫产术后半年.(5)宫内节育器的选择常用的类型有T-cu380A,母体乐,r形环,吉尼环和曼月乐等根据病史和子宫形状等选择.,四、[操作方法及程序]1.手术者穿清洁工作服、戴帽子、口罩。

常规刷手后戴无菌手套。

2.受术者取膀胱截石位,常规冲洗、消毒外阴及阴道。

3.常规铺巾:套腿套、垫治疗巾、铺孔巾。

4.阴道双合诊检查:仔细查明子宫大小、位置、倾斜度及附件情况后, 换无菌手套。

5.用窥阴器暴露阴道和宫颈并消毒。

6.用宫颈钳夹宫颈前唇或后唇。

7.用棉签醮消毒液消毒宫颈管。

8.用子宫探针沿子宫方向探测宫腔深度。

遇有剖宫产史和宫颈管异常时,应探查宫颈管长度。

9.根据宫颈口松紧和选用节育器的种类与型号大小决定是否扩张宫颈口。

10.撕开选用的节育器外包装袋取出节育器。

11.将准备放置的节育器告诉受术者,并示以实物。

12.缓缓牵拉宫颈,拉直子宫轴线。

13.置入节育器。

五、[ 注意事项]1. 严格无菌操作,操作中避免进入宫腔的器械和节育器与阴道壁触。

2. 操作应轻柔,以防发生心、脑综合征等不良反应。

对高危的妇女更宜小心,以防子宫损伤。

计划生育手术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我国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计划生育手术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计划生育手术是指采取手术方式进行的绝育或避孕手术,其目的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法律规定的需要并经过咨询同意的妇女进行。

第四条所有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操作技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实行手术风险评估,确保手术安全。

第六条社会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不得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第七条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保护患者的隐私,严格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八条计划生育手术应当遵守医疗伦理,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计划生育手术的申请和审批第九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需要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妇女,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条妇女提出计划生育手术申请后,医疗机构应当进行初步评估和咨询,详细了解患者的情况和需求。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专业团队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手术方案,并向患者解释手术的风险和后果。

第十二条经过初步评估和专业团队的综合评估后,医疗机构应当向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报批手术计划。

第十三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提交的计划生育手术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作出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收到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手术计划后,应当通知患者,安排手术。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医师进行,必须在合法的医疗机构内进行。

第三章计划生育手术的实施和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为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手术风险,确保手术质量。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手术记录和患者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和信息,便于追溯和管理。

计划生育手术致子宫穿孔的高危因素和防治措施

计划生育手术致子宫穿孔的高危因素和防治措施

计划生育手术致子宫穿孔的高危因素和防治措施发布时间:2023-02-17T06:52:45.424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22年10月10期作者:陆艳凤[导读]计划生育手术致子宫穿孔的高危因素和防治措施陆艳凤(高邮市周巷卫生院;江苏扬州225622)【摘要】目的:对计划生育手术致子宫穿孔特点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总结预防措施。

方法:选取2017年12月~2021年12月我院30例计划生育手术致子宫穿孔患者作为研究对象,观察子宫穿孔患者的临床表现及影响因素,总结预防措施。

结果:多次刮宫史、有无长期应用避孕药、是否哺乳期、是否瘢痕子宫、是否存在子宫过度倾屈在子宫穿孔ú发生率方面有统计学意义(P<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哺乳期、长期服用避孕药史、瘢痕子宫及子宫过度倾屈是计划生育手术发生子宫穿孔的独立影响因素。

结论:计划生育手术容易引起子宫穿孔,主要症状为腹部疼痛,与哺乳期、长期服用避孕药、瘢痕子宫及子宫过度倾屈因素有关,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子宫穿孔。

【关键词】计划生育手术;子宫穿孔;高危因素;防治措施作为临床特殊手术类型,计划生育手术主要指的是依靠医学方法控制生育的手段,常见包括宫内节育器放置与取出、人工流产、清宫术等,术前多需要全面检查子宫情况,再加上术中器械操作,存在较高的风险,若临床手术医师操作不当或经验不足,对子宫位置、软硬度判断不准确,操作失误,将会引起子宫穿孔,一方面会增加出血、感染及腹腔脏器损伤风险,降低患者预后,威胁患者生命安全;另一方面会延长患者住院时间,增加医疗费用[1]。

计划生育手术后子宫穿孔诱发因素复杂多样,掌握其危险因素并积极采取预防性措施对于提高患者术后恢复质量、降低子宫穿孔发生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收集2017年12月~2021年12月我院30例计划生育手术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并总结汇报研究结果。

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30例计划生育手术致子宫穿孔患者均来源于2017年12月~2021年12月我院妇科计划生育手术室,年龄介于18~50岁之间,平均(36.43±3.44)岁;孕次为1~4次,平均(2.03±1.04)次。

2020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2020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2020高危妊娠管理制度高危妊娠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提供全面而专业的医疗服务,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在2020年,我国的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落实,不仅涵盖了临床诊断、治疗和护理等方面,还重视孕妇的心理健康和全面的恢复。

首先,高危妊娠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妇产科专家团队,包括妇产科医生、护士、营养师、心理医生等专业人员。

这些专家将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建立全面的妊娠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并发症,减少发生不良事件的风险。

其次,高危妊娠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对孕妇的宣教工作,提高孕妇对高危妊娠的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医疗机构应当利用多种途径,如诊疗室宣传、健康教育课程、社区宣传等,向孕妇普及高危妊娠的相关知识和注意事项,帮助她们更好地保护自己和胎儿的健康。

另外,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也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孕妇的心理护理工作。

怀孕本身就是一个充满变化和不确定性的过程,而高危妊娠更是给孕妇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

医疗机构应当借助心理医生等专业人员的帮助,帮助孕妇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减少焦虑和恐惧,确保孕期心理健康。

最后,高危妊娠管理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对孕妇产后的护理工作。

产后阶段对孕妇的身体恢复和婴儿的养护同样至关重要。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后复查制度,定期对孕妇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的并发症,确保她们能够顺利度过产后恢复期。

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提供产后护理指导,帮助孕妇正确护理婴儿,建立良好的母婴关系。

综上所述,2020年的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在不断完善和改进中,旨在为高危孕妇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和保障。

希望通过医疗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将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做得更加完善,为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保驾护航。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完整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完整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完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诊疗常规和操作常规。

其中,宫内节育器放置术是一种常见的避孕措施。

适应证包括育年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而无禁忌证者,禁忌证包括器官炎症、频发月经过多或有出血、器官畸形、器官肿瘤、全身急性疾病等。

放置时间应在月经清净期间进行,或在产后42天恶露已干净、子宫恢复正常时进行。

术前需要做详细的病史和避孕史询问,进行常规妇科检查和化验,以及进行术前咨询并签署手术同意书。

在手术过程中,需要避免感染和损伤子宫壁,同时要将节育器放到宫底,遇到紧颈子宫可使用宫颈扩张棒扩张后再放置。

可以放置铜T或激素IUD,但需注意母乳喂养对IUD的影响。

2)建议在产后6周进行放置,以确保子宫已经恢复正常大小,并且母乳喂养已经稳定。

4.未婚女性放置IUD1)应该在排除怀孕和性传播疾病的情况下放置。

2)建议在月经期间放置,以保证子宫口已经扩张,减少放置的疼痛和不适感。

3)需要提供避孕咨询和相关检查,以确保放置IUD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绝经后放置IUD1)可以放置铜T或激素IUD,但需注意绝经对IUD的影响。

2)建议在绝经后3-6个月进行放置,以确保子宫已经恢复正常大小,并且排除子宫内膜癌等疾病。

3)需要提供避孕咨询和相关检查,以确保放置IUD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在观察室卧床半小时以上。

如果使用呱替啶+异丙嗪静脉麻醉或静脉全麻,则必须卧床休息直至完全清醒。

同时要注意出血和其他情况。

2.术后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和盆浴。

3.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如出血量多于月经量、持续出血时间过长、脓性分泌物、腹痛或发热等,应随时就诊。

4.术后预防感染需要口服抗生素。

5.提供避孕方法指导。

钳刮流产术适应症:1.孕期在10-14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或因某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且无手术禁忌证。

禁忌症:与吸引术相同。

术前准备:除了与吸引术相同外,还要在术前12-24小时内使用16号无菌导尿管将其放入宫腔内,余下部分用呋喃西林液消毒纱布包紧,放置于后穹窿或术前0.5-1小时将米索前列醇湿片放置于内,以促使宫颈口放松,便于手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08•【文号】•【施行日期】2017.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高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切实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7年12月8日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建立完善区域性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和救治网络,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和服务质量,保证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设置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原则上依托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或产科实力突出且与其他医疗机构建立了多学科诊疗协作机制的妇幼保健院或专科医院。

第三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承担辖区危重孕产妇的救治、会诊和转诊工作,并对下级救治中心开展技术指导和双向协作。

第二章区域组织管理第四条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择优确定、科学布局的原则。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区域医疗资源情况和危重孕产妇救治需求对区域内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数量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确定本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计划生育高危手术管理

计划生育高危手术管理

高危手术管理一、高危手术范围1. 年龄≤20岁或≥50岁及绝经1年以上。

2. 人工流产≥3次,或半年内有终止妊娠或分娩,或1年内有2次人工流产史。

3. 剖宫产术后1年内、哺乳期或长期服用甾体避孕药及带节育器妊娠。

4. 生殖道畸形或合并盆腔肿物。

5. 子宫位置高度倾屈或宫颈暴露困难。

6. 既往妊娠有胎盘粘连出血史。

7. 子宫穿孔史或阴道宫颈段裂伤史。

8. 因脊柱、下肢、骨盆病变截石位困难。

9.并发内科严重器质疾病或出血性疾病。

10. 宫内节育器嵌顿、断裂、变形、异位。

11. 无痛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高危范围:(1)剖宫产术后、哺乳期或长期服用甾体避孕药及带节育器妊娠。

(2)生殖道畸形或合并盆腔肿物、子宫肌瘤剔除术后。

(3)子宫位置高度倾屈或宫颈暴露困难。

(4)既往妊娠有胎盘粘连出血史。

(5)子宫穿孔或阴道宫颈穿破史。

(6)脊柱、下肢、骨盆病变截石位困难。

(7)其他内科严重器质疾病或出血性疾病。

(8)严重心肺疾患如严重心电图异常、心肺功能不全未经治疗者。

(9)气道异常,估计气道管理困难者。

(10)异常肥胖,体重指数(BMI)大于35kg/㎡。

二、高危手术管理要点1. 门诊进行高危筛查,病历有高危标志,填写高危因素。

2. 术前向家属说明手术难度及后果并知情同意签字。

3. 作为重点手术,安排充足手术时间。

4. 必须由有经验的医师承担手术。

5. 疑难高危手术需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上医院住院手术。

6. 充分考虑手术的困难,必要时进行术前会诊讨论,采取预防措施。

7. 术后观察2小时以上,检查无异常方可离院。

8. 术后指导落实节育措施。

计划生育高危病例会诊、转诊

计划生育高危病例会诊、转诊

计划生育高危病例会诊、转诊
一、会诊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员的会诊,必须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医师负责。

(二)、如邀请外单位会诊,需报告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

参加会诊的医师,应提出诊断及治疗方案并签全名。

会诊讨论记录由原单位医师完成。

(三)、急诊会诊随叫随到,一般会诊在24小时内完成。

二、转诊制度:
(一)、凡准备转院的病人,必须由所在单位根据病情填写好转诊记录、医师签全名,医护人员护送,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

休克状态下的病人,原则上不能转诊,应就地抢救,并立即向上级医疗单位呼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送。

(二)、转诊前应与接诊单位联系,接诊单位及接诊人员不得借故推诿,应积极作好接诊准备。

(三)、转诊时应与家属取得联系,计划生育手术应同时与荐送单位取得联系,得到家属和单位的理解支持,使转诊工作顺利进行。

(四)、三级医疗保健机构是基层医疗技术服务的坚强后盾,应主动担负起疑难杂症、并发症的会诊、接受转诊及抢救工作。

三、各单位应作好疑难重症转诊、会诊、接诊的登记工作,每季有小结,全年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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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计划生育手术管理
一、高危手术范围
1、年龄≤20岁或≥50岁。

2、半年内有终止妊娠或1年内有2次人工流产史,或总计3次以上人工流产史。

3、剖宫产术1年内,哺乳期或长期服用甾体避孕药及带节育器妊娠。

4、生殖道畸形或合并盆腔肿物。

5、子宫位置高度倾屈或宫颈暴露困难。

6、既往妊娠有胎盘粘连出血史。

7、子宫穿孔史或阴道宫颈穿破史。

8、脊柱、下肢、骨盆病变截石位困难。

9、并发内科严重器质性疾病或出血性疾病。

10、宫角妊娠、宫颈妊娠、子宫峡部妊娠、胚胎着床于剖宫产瘢痕处。

11、宫内节育器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1年以上者。

12、稽留流产、可疑异位妊娠、可疑滋养层细胞疾病。

二、高危手术管理
高危手术管理是对有高危因素者的特殊管理,对有高危因素者给予最好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1、门诊高危筛查,文书标上高危标志,填写高危因素。

2、术前向家属说明手术难度及后果,消除受术者顾虑,并签写知情同意书。

3、作为重点手术,安排充足手术时间。

4、必须由有经验的医师承担手术。

5、充分考虑手术的困难,必要时进行术前会诊讨论,采取预防措施。

6、术后观察2小时以上,检查无异常方可离站。

7、术后向受术者宣传避孕知情选
择知识,指导落实节育措施。

8、疑难高危手术应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必要时住院手术。

9、术后观察2小时,检查无异常方可离去。

10、术后落实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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