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政策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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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政策
女性生育保险政策是指确保女性获得及时、全面地生育保险保障的一
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可全额报销生育费用或提供产后生育补贴、延长产假
天数、建立由企业支付的母亲抚养假等。

一是可全额报销生育费用。

为了帮助女性获得更优质的生育服务,政
府可以提供可以全额支付合理的生育费用的医疗保险和营养补助。

二是为了支持女性更好地完成生育任务,政府可以根据行业情况及时
将产假延长到不少于90天,有利于母亲恢复体力,避免受孕后分娩后疲
劳状态造成的健康问题。

三是建立由企业支付的母亲抚养假,每年至少3个月,以帮助母亲在
生育后更好地抚养孩子,同时也可以让更多的女性参加职场生活。

另外,还可以通过加强普及产前检查等相关措施,确保女性生育安全,保障女性生育权利。

总之,通过政府积极推进女性生育保险政策,有助于建立优质的女性
生育保障体系,提高女性的生育满意度,促进健康的全民生育,推动国家
社会发展。

生育保险待遇具体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具体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具体标准一、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是国家为妇女提供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

生育保险的待遇具体标准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补助、生育护理假等。

在我国,生育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并实行逐年调整。

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的一笔生活补助。

具体标准为:一般生育津贴标准是生育妇女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基数与本人参加生育保险时间的基数比,以最近一次缴费的社平工资为基数,对于不足一年者按相应的规定计算。

具体标准为:1.生育津贴标准:按照生育妇女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基数与本人参加生育保险时间的基数比计算,最低为本地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在职工基数和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相仿的情况下,生育津贴标准应大于或等于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并不得超过本地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

2.补助对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生育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至未满一岁的生育养育金发放前。

3.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生育津贴应于产妇产假期间发放。

4.计算方式:单位应把生育津贴费用计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支付生育津贴费,具体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

三、生育医疗补助生育医疗补助是指生育妇女在生孩子期间享受的一笔医疗费用报销。

具体标准为:1.生育医疗补助对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生育女职工,生育医疗补助发放至未满一岁的生育养育金发放前。

2.生育医疗补助内容: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医疗等一系列生育医疗费用。

3.医疗补助费用:计提标准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生育护理假生育护理假是指生育女职工产姓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的一段时间的护理假期。

生育护理假的具体标准为:1.生育护理假的假期:生育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护理假,一般为生育妇女免费法定检查至孩子出生后180日。

2.生育护理假的支付标准:生育护理假的支付标准为生育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不低于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保险怎么用

生育保险怎么用

生育保险怎么用一、生育保险待遇1、根据国家政策,女性参保人员生育时可报销一定医疗费,并可按单位的缴费基数在产假时发放5个半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2、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待遇:公司男职工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生育第一胎(不含终止妊娠),并在产假期内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人均生育医疗费的50%。

3、各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单位女员工生育保险待遇的落实工作,应告之和督促怀孕女员工在规定时间办理备案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1、按照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必须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人员停保后,90天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所欠保费的,从续保的下个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0天后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所欠保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生育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申领程序1、女员工怀孕5个月内,所在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督促由其本人办理好生育证。

2、在长沙市生育的员工,须由本人将生育证、孕产妇保健手册、身份证复印件直接送往定点医院备案。

在长沙市以外,由本人选定医保定点医院申请报告交法人单位人力资源部进行登记核实。

4、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将应支付部分直接注入职工的生育津(补)贴个人帐户中,医保专干将生育津贴领回发给职工时须由职工签字认可,并将签字单存档保存。

6、女员工在产假期间,单位须停发本人工资,代扣个人保险。

产假期满回原单位上班的,当月正常发放工资并扣缴停发工资期间各项保险费用的个人部分。

7、女职工生育产生的医疗费,采取是定额报销,在长沙本地生育直接由医院结算,长沙市以外报销手续与员工基本医疗的相同。

生育保险政策PPT课件

生育保险政策PPT课件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由社保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基 金的投资和增值方式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 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生育保险的监督与检查
监督机制
生育保险的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内部监督由经办机 构自行实施,外部监督则由社保部门、审计部门等机构进行。
检查内容
生育保险的历史与发展
起源
生育保险起源于20世纪初的欧洲,目的是为女性 职工提供生育保障。
发展
随着时间的推移,生育保险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得 到推广和应用。
中国生育保险
中国在1994年建立了生育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 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
生育保险政策的基本内容
保险对象
生育保险主要面向女性职工,部分国家还包 括男性职工。
智能化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生育保险政策的管理也将趋向智能化。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 手段,可以实现生育保险政策的精准管理和服务,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效率。
国际合作与交流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生育保险政策的经验和做法也可以相互借鉴和交流。通过国际合 作与交流,可以促进各国生育保险政策的共同发展和进步,为世界人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对个人的影响
生育保险政策可以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减轻个人负担,让她们能够更好地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 系,促进女性职业发展。此外,生育保险政策还可以为新生儿家庭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和保障,帮助家庭更好地 抚养和培养下一代。
生育保险政策对社会的贡献
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生育保险政策有助于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缩小性别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同时,生育保险政 策也有助于减轻家庭负担,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2023年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生育保险怎么报销(2023年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前言】生育保险是对职工因怀孕、生育或实施某某某手术导致劳动暂时中断给予必要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了参保职工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

每一位准妈妈从十月怀胎到住院分娩都会经历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下面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下北京市参保的孕妇、产妇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报销方式及政策。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准妈妈们从确定怀孕之日起,直到住院分娩结束为止,您在妇产科门诊进行产前检查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能持社保卡进行实时结算。

这些费用需先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并留好门诊发票、底方及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待您此次住院分娩结束后将相关材料交给所在单位或街道社保所,统一办理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

2.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十月怀胎,终于迎来住院分娩之日!激动的同时也要牢记在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时,您需持本人的社保卡、住院证、生育登记服务单到入院窗口办理住院手续,将上述材料交给入院窗口留存。

材料齐全且社保卡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此次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医院进行实时报销。

请准妈妈们一定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此次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能够顺利在医院进行报销。

如果因材料不齐全,此次住院分娩的费用没能在医院报销也没关系,您可先在医院全额结算,出院后补齐相关材料,由家属持所有材料到所住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算证明”,并将材料及证明交给所在单位或街道社保所进行手工报销。

3.孕妇、产妇生育保险报销政策1)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门诊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3000元。

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2)住院分娩的情况包括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和剖宫产手术等方式。

医院级别不同,住院报销费用是不同的。

3)具体定额支付标准见下表:关于生育保险这项保险制度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是发钱,二是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以及孕妇、婴儿需要的生活用品等。

生育保险要发放条件:首先,生育保险金要交够数额和时间,其次,女职工要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

2024年生育政策

2024年生育政策

放开生育限制:中国已经放开了三孩政策,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三个子女。

配套支持措施:为了鼓励更多的家庭选择生育第三个孩子,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有的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完善生育制度,包括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
提供财政补助和经济补贴,以减轻家庭的育儿成本。

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怀孕和分娩的女性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等待遇。

特定群体的福利:对于特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以及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老年居民,会有额外的奖励和扶助措施。

综上所述,2024年的生育政策将侧重于放宽生育限制、提供配套支持措施、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以及对特定群体提供福利。

生育津贴政策说明及办理流程

生育津贴政策说明及办理流程

生育津贴政策说明及办理流程生育津贴是指政府为了鼓励人口出生,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夫妇一定金额的补贴。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生育津贴政策的说明及办理流程。

一、政策说明:1.条件:通常情况下,夫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生育津贴:(1)在国内居住并有合法身份;(2)具备生育年龄,女性一般在18-35岁之间;(3)夫妻双方均无法生育或者是计划生育政策下的符合规定生育;(4)已完成相应的生育手续,比如产前检查、分娩登记等。

2.补贴金额:生育津贴的金额会根据所在地区、政策规定以及个人情况有所不同,通常为一次性给予。

具体金额会在政策公布时明确,并根据经济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3.政策执行主体:生育津贴的发放由相关部门负责,通常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

二、办理流程:1.了解政策:在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渠道了解当地的生育津贴政策,包括所需条件、补贴金额等信息。

2.准备材料:(2)结婚证:证明夫妇之间的合法婚姻关系;(3)医疗文件:根据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产前检查报告、医院分娩登记等文件。

3.申请材料提交:(1)根据相关规定,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在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其指定的办事处;(2)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避免因缺少材料或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申请被拒。

4.审核及领取:(1)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2)审核通过后,通常会向申请人发放相关证明文件,如领取单或津贴卡等;(3)按照规定的方式领取生育津贴金额。

三、注意事项:1.办理时效:不同地区的政策执行时效有所不同,请提前了解所在地的具体要求,并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2.材料真实性:提供的材料需要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材料会导致申请失败,甚至可能受到处罚。

3.条件变更:如夫妻双方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例如夫妻一方不再符合生育条件,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和处理。

4.权益保障:在办理生育津贴过程中,如遇到权益受损或不合理的处理,可以向相关部门或相关媒体进行投诉或举报。

生育保险政策知识点

生育保险政策知识点

生育保险政策知识点生育保险政策知识点一、生育保险概述生育保险是指针对劳动者由于生育原因而产生的经济负担,利用社会保险制度,为负担生育费用的家庭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的保险制度。

主要完成以下功能:1、抚养子女支出补贴:为抚养初生儿童,为子女的情实支出(如上学、生活费等)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补贴;2、生育医疗补贴:对于生育期间支出的医疗费用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3、辅助保障:为孤独生育者或患有疾病的生育家庭提供特殊救助。

二、社会保险制度1、全民参保体制:全民参保体制是指一般劳动者均参加社会保险,由政府及社会资本合办的社会保障制度。

2、个人账户制度:个人账户制度是指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雇主及职工双方个人账户中扣取,由账户管理机构作为专户管理,并用于职工及家庭成员的个人保障。

3、其他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其他特定群体的利益,如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老年人保险、残疾人保险等制度均具有一定的社会保障作用。

三、生育保险的费用生育保险的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项:1、生育保险费: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费用成分主要由雇主及职工双方负担;2、生育补贴费:即职工老家因生育原因需要支出的费用,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3、生育医疗费用:即由于生育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成分由职工及国家财政双方共同负担。

四、生育保险的管理生育保险的管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费用管理:对生育保险费用的收取、支付及核算等进行管理;2、宣传教育:向劳动者及家庭宣传生育保险政策,以及深入开展生育保险的宣传教育;3、支付管理:对生育保险的经济补贴和医疗支出的收取、支付及核算等管理工作;4、规章管理:对生育保险政策的实施规范,提出修订、完善及调整建议;5、绩效考核:有效地考核生育保险管理部门、决策机构及参保单位的工作绩效,以激励参保单位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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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生育同时符合难产、多胞胎生育、 晚育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 难产: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 胎吸、剖宫生育。
(二)关于生育津贴的规定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凡参加本市生 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 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
关键词1:职工所在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
555
门诊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宫内节育器取出 术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588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260
250
350
340
1410 1430
1400 1420
1390
1380
500
500
360
350
511
509Leabharlann 541534571
559
按定额支付范围及标准:
包括分娩的医疗费用和住院发生的计划 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单位月缴费平均工 资除以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 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 不得克扣;生于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 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关键词2:9个月
● 参保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 月的,其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 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 娩之日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发生的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 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单位:元
手术名称
三级医院
门诊人工流产手术
270
门诊药物流产
360
门诊输卵管药物粘堵术
1420
门诊输精管结扎术
1440
门诊输精管药物粘堵术
1390
门诊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510
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
360
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加宫内节育器放 置术
522
门诊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 术加宫内节育器加放置术
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从今 年开始,我市的生育保险实现了政策全 覆盖。生育保险的任务是反对就业歧视、 保障妇女公平就业。其主要特点为医疗 保障和生育津贴、雇主责任保险和生育 保障。
01 相关政策文件 02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03 生育保险基金 04 生育保险待遇 05 其他有关规定
一、相关政策文件
女职工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支付标 准为1400元,其中:妊娠1至12周末的产 前检查费为520元;妊娠1至27周的产前检 查费为850元;妊娠13至27周产前检查费 用330元;妊娠第13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为 880元;妊娠第28周至分娩前的检查费为 550元;实施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门诊发 生的相关检查费用,按300元限额标准支付。
题 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09]54号
6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 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
二、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 位、基金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 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三、生育保险基金
1 《北京市生育保险规定》(市政府154号令)
2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和标准》
京劳社医保发[2005]63号
3 《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8号
4 《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
联系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口发[2007]4号
5 《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
关键词3:12个月
• 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 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 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 平均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 数。
• 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2012年1 月1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申领享受 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2012年1月1日起 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 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 原则统一筹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 条线管理。
(一)生育保险基金的构成
● 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 基金的利息; ● 滞纳金; ● 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二)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标准
●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其 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缴费总基数为本 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 财政部门核拨经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 纳的职工生育保险费列入部门预算,由用 人单位按月缴纳。
四、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应当符 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一)关于产假的规定
● 产假按自然天计算。女职工正常产假为 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 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 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 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含)以内流产的 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 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 天。
费用及手术名称
自然分娩的医疗费
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
剖宫产术
住院人工流产手术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 的中期引产术 住院输卵管结扎术
住院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出术 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住院高危人工流产手术同时宫内节育器取 出术加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住院人工流产手术家输卵管结扎术
(三)关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规定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采取按 限额、定额和项目付费的方式支付。
按限额支付范围及标准:女职工产前检 查的医疗费用和职工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 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 限额方式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 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 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 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 资3倍以上的,按照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倍计算。
● 初次就业、失业后再就业、复员和转业 的退伍人员,以其本人工作后第一个月的 工资收入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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