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用的案件情况
法律文书本科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男,35岁,汉族,某市某区居民,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李某某,男,40岁,汉族,某市某区居民,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
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李某某支付原告张某某工资款人民币10万元整;2. 判令被告李某某支付原告张某某经济补偿金人民币5万元整;3. 判令被告李某某支付原告张某某律师费人民币2万元整;4. 判令被告李某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事实原告张某某于2018年3月1日入职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项目经理一职。
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3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
合同约定原告的月工资为人民币10,000元,公司每月支付一次工资。
2019年5月,原告张某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同意原告辞职,但要求原告完成手头项目后再离职。
原告在完成项目后,于2019年7月1日正式离职。
离职后,原告张某某发现被告李某某在离职前一个月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其工资,共计人民币10,000元。
此外,被告李某某在离职前,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原告无法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影响了原告的再次就业。
原告多次与被告李某某协商,要求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但被告李某某一直未予理睬。
二、理由1. 被告李某某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工资,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被告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该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被告李某某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导致原告无法及时办理离职手续,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被告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该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被告李某某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状

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状尊敬的法官:我作为原告,在此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
以下是我对此事的陈述和理由:一、事实背景1. 原告和被告是在某次商业交易中产生的纠纷的当事人。
2. 在商业交易中,被告以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3. 鉴于案件的复杂性和涉及的法律问题,原告聘请了一名律师代表其进行诉讼。
二、法律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胜诉的一方,有权获得合理的诉讼费用,包括诉讼期间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支付的费用。
”2.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律师费是指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而支付给律师的费用,被告因违约行为导致诉讼的发生,应当承担原告的律师费用。
三、申请理由1. 案件的复杂性:本案涉及商业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
原告需要通过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分析和解决案件中的法律问题。
2. 法律援助不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原告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无法获得国家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
因此,原告只能自费聘请律师。
3. 被告的过错:本案中,被告的违约行为是导致纠纷发生的直接原因。
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原告的律师费用。
4. 合理性和必要性:原告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原告支付给律师的费用是合理且必要的。
四、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作为原告请求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承担原告律师费用,金额为合理且公正的数额。
2.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损失和费用由被告承担。
以上就是我作为原告对于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我相信法官会依法公正地审理此案,并作出适当的判决。
感谢法庭的审理!原告:XXX。
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法定情形

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法定情形一、被告承担律师费的法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原告在诉讼中胜诉,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
该规定明确了被告承担律师费的法定情形。
二、被告的败诉情形被告败诉是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的前提条件。
被告败诉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违约行为当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原告提起诉讼并最终胜诉时,被告应当承担律师费。
2. 侵权行为如果被告侵权,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在诉讼中被判定为侵权行为,被告应当承担律师费。
3. 违法行为当被告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原告受到损害并提起诉讼,最终被告败诉时,被告应当承担律师费。
4. 不当得利被告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了不当利益,原告提起诉讼并最终胜诉时,被告应当承担律师费。
三、律师费的计算方式律师费的计算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律师费的计算原则是合理、公正、公平。
律师费的计算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诉讼标的金额律师费的计算通常以诉讼标的金额为基础,一般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具体比例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而定。
2. 律师工作量律师在案件中所花费的工作量也是计算律师费的重要因素之一。
工作量包括调查取证、起草诉状、参与庭审等各个环节。
3. 律师专业水平律师的专业水平也会对律师费的计算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律师的专业水平越高,律师费也相应会有所提高。
4. 其他费用除了律师费以外,还有一些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费用,如诉讼费、鉴定费等,这些费用也需要被告承担。
四、律师费的支付方式律师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由被告直接支付给原告的律师费,另一种是由被告支付给法院,然后由法院转交给原告的律师费。
具体的支付方式一般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会结合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等因素来考虑。
五、如何申请被告承担律师费原告在诉讼中获胜后,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
支持律师费的诉讼类型

支持律师费的诉讼类型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诉讼类型可以支持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这些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消费者在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责任,则可以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
2.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原告的律师费。
3. 知识产权案件: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若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知识产权,则可以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
4. 公民个人权利纠纷案件:如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隐私权等案件,若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责任,则可以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
5. 环境污染案件:在环境保护方面,若法院认定被告污染环境造成了原告的损失,则可以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
总之,以上这些诉讼类型都可以支持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这不仅有利于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能够促进公正司法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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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用的法条

请求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用的法条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原告在起诉过程中需要律师代表其进行诉讼,并且在最终判决结果中被告败诉,被告应当承担原告律师费用的支付责任。
这一规定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了律师的合法权益,使其得到合理的报酬。
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律师费用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成本,通常是根据律师的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难度等因素来确定的。
原告雇佣律师代表其进行诉讼,是其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利,在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被告在败诉后应当承担原告律师费用的支付责任,这也是对被告败诉行为的一种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律师应当依法收取律师费用,但也应当依法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原告胜诉后,被告需要根据判决结果的规定支付原告律师费用,以保障原告权益。
被告应当根据律师费用的公正、合理的标准支付费用,不能有过高或不合理的情况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被告故意或过失导致原告不得不支付额外的律师费用,那么被告应当承担这部分额外费用的支付责任。
这种情况下,被告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侵犯财产权利等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当的律师行业秩序,是司法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被告拖延诉讼,故意制造诉讼费用升高的情况。
这种行为是对原告的不公平待遇,也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
我国法律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规定,如被告故意拖延诉讼导致诉讼费用增加,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司法机关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以维护诉讼的公平公正。
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用的规定是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安排。
被告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依法承担支付责任,不能因个人私利而逃避法律责任。
律师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合理收取律师费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我们知道,如果发⽣民事纠纷,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胜诉的,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
那么,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主张律师费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承担。
2、法律明确规定由败诉⽅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愿有偿、诚实信⽤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提供⽅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政府指导价: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代理⾏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的辩护⼈或⾃诉⼈、被害⼈的诉讼代理⼈;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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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九类案件

可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九类案件在特定情况下,法庭可能会判决对方承担律师费。
下面是一些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九类案件:1.合同违约案件: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另一方不得不雇佣律师起诉或进行辩护时,法庭可能判决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
2.侵权案件:当一方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隐私权、名誉或肖像权等,导致受害方不得不雇佣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法庭可能判决侵权方承担受害方的律师费。
3.劳动争议案件:如果雇主未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雇员的工资、福利或加班费等,导致雇员向法院起诉,则法庭可能会判决雇主承担雇员的律师费。
4.消费者权益案件:当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不得不雇佣律师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法庭可能会判决商家承担消费者的律师费。
5.监护权和探视权案件:在离婚或分居案件中,当一方寻求监护权或探视权,并需要雇佣律师协助时,如果法庭认为另一方不合理阻碍对方的权益,可能会判决对方承担律师费。
6.财产分割案件:在离婚或分居案件中,当财产分割不公平,需要雇佣律师维护自己权益时,法庭可能会判决财产拥有者承担对方的律师费。
7.恶意起诉案件:当一方恶意起诉他人,损害对方的声誉和利益时,如果对方不得不雇佣律师进行辩护,法庭可能会判决恶意起诉方承担被告的律师费。
8.公共利益案件:在一些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或劳工权益等方面的案件中,如果原告证明自己在进行这些诉讼时代表了公众的利益,法庭可能会判决败诉方承担原告的律师费。
9.违反担保责任案件:当一些担保人担任担保责任的人违反了担保责任,导致借款人不得不雇佣律师提起诉讼时,法庭可能会判决担保人承担借款人的律师费。
以上只是一些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案件类型,具体的判断要依法院的判决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
当事人如果有合理的理由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律师费,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请求。
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在民事诉讼中,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通常基于以下理由:
1. 约定: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
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2. 法定: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被告需要承担原告的律师费。
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法律往往规定败诉方需要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
3. 公平原则: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基于公平原则判决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如果被告明显违反诚信原则,给原告带来不必要的诉讼成本,法院可能会判决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原告需要结合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提出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以及如何进行举证和辩论。
同时,原告也需要了解当地法院的司法实践和判例,以便更好地评估胜诉可能性和律师费的承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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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用的案件情况
一、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2000年作出的“关于印发《关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几点具体意见》的通知中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
”
交通事故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律师费是否支持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样。
比如:合肥一般不支持律师费,但上海支持。
2005年的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赔偿为处理事故产生的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取证费、律师费等)的,若该费用已实际发生,且为必须合理,可予支持。
”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
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
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
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三、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法律援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因此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建议将律师费列入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方承担。
2、著作权侵权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
4、专利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
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
5、不正当竞争案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6、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6条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
7、担保权诉讼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分析:债务人如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8、仲裁案件
仲裁可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
1994、1995、1998、2000版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简称《贸仲规则》)都有类似规定,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但补偿金额最多不得超过胜诉方胜诉金额的10%。
在实践中,此费用也包括律师费,但有胜诉金额10%的比例限制。
而最新的《贸仲规则》(2005年版)则取消了此10%的限额规定,第46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
(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
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显然,这给了仲裁庭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原告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的情形
并不是所有案件,胜诉方都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用,下面列举目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用的几种情形:
1、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侵权类案件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
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这两条规定中的“等费用”和“等其他合理费用”,说明国家法律除了保护明列在法条上的损失外,也概括保护其他合理的费用,这为律师费最终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提供了法律依据。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一类合同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法》第21条规定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侵犯著作权的知识产权类案件
《著作权法》第48条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
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第48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4、侵犯商标权的知识产权类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
5、法律援助类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请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补充:合同纠纷类案件如何由败诉方来承担律师费除了上述提到的债权类合同纠纷外,其它合同纠纷类案件的律师费都无法律规定。
但根据合同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法院会判决由违约方来承担。
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承担约定了违约金,且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已经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的,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诉讼请求,一般法院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