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标准
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

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2015年12月5日,辽宁省律师协会八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律师服务的实际情况,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制定行业指导标准,以供辽宁省各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业务时参考。
一、行业指导价名录及其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3)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3、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2至4倍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是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给予适当优惠。
4、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诉讼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代理民商、行政申诉案件可参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上浮不超过150%。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引言。
律师服务作为法律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必须遵循的规定,也是保障律师服务质量和公正性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对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广大律师和当事人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律师服务收费项目。
1. 诉讼代理服务收费。
诉讼代理服务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主要服务项目之一,其收费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按案件金额比例收费,即按照案件争议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费,比例一般在5%~10%之间,具体比例视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2)按工作时间收费,即按照律师实际投入的工作时间进行收费,按小时计费,一般根据律师的职称和经验水平,收费标准有所差异。
(3)固定收费,对于一些常规案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也可以按照固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一些简单、常规的法律事务。
2. 非诉讼法律服务收费。
非诉讼法律服务是指律师在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等非诉讼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其收费形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咨询费,对于一些简单的法律咨询,律师可以按照咨询费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一般根据咨询的复杂程度和律师的职称水平而定。
(2)合同审查费,对于需要律师进行合同审查的当事人,律师可以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收费进行收费。
(3)法律意见书费,律师在客户要求下提供法律意见书的,可以按照文件的篇幅和复杂程度进行收费,一般按照每千字或每小时计费。
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主要由四川省律师协会制定并监督执行,具体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收费公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包括诉讼代理服务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2. 收费合理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收费时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进行不正当收费。
2023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律师费用的收取标准是根据各国和地区的法律、行业规范和市场竞争情况而定的,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律师事务所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律师费用收取方式和参考标准:1. 按照时间收费:律师按照工作时间计费,通常以小时为单位。
律师的收费标准可能根据律师的经验和专业水平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某些情况下,不同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2. 按照案件性质收费:对于某些特定的案件,律师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风险因素来确定收费标准。
例如,刑事案件、商业诉讼和知识产权案件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3. 定额收费:对于一些常规性的法律服务,律师可能会按照事先约定的固定费用来收费。
例如,起草合同、提供法律咨询等。
4. 成功费用和风险费用:在一些特定的案件中,律师可能会与客户达成协议,约定如果案件成功或达到特定结果,律师将收取额外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费用的具体标准应该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规范来确定。
如果您需要了解2023年的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律师协会或咨询几家律师事务所,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具体的费用协商。
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是指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向委托人收取法律服务费用的规定。
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律师收费行为,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咨询服务收费。
1. 律师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次咨询不超过500元人民币。
超过500元的咨询费用应当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且应当有书面协议。
2. 对于公益性质的咨询服务,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收或者减收咨询费用。
二、诉讼代理服务收费。
1. 甘肃省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为案件标的额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
对于特殊案件,律师与委托人可以协商确定其他收费方式。
2. 律师在代理诉讼案件中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如起草诉讼文书、参加庭审、代理调解等,收费标准应当与委托人事先达成书面协议。
三、非诉讼法律服务收费。
1. 对于非诉讼法律服务,律师可以按照工作时间计费,收费标准为每小时300元人民币。
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其他收费方式。
2. 对于长期合作的委托人,律师可以与委托人签订长期法律服务协议,约定固定的服务费用。
四、其他费用。
除了法律服务费用外,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应当由委托人承担。
律师应当在收费前向委托人说明相关费用的情况,并出具明细清单。
以上就是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律师在收费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变相收费。
委托人在与律师签订合同时,应当详细了解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保护自身权益,避免发生纠纷。
希望律师和委托人之间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吉林省收费标准(最新)

吉林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5,000元-20,000元/件,上浮≤100%。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仲裁(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10万元,按8%-10%,即8,000-1万元;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2)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按7%-9%收费,按50万算,即3.6万-4.6万元;(3)50万-l00万元(含100万元),按6%-8%收费,按100万元算,即6.6万-8.6万元;(4)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按5%-7%收费;按500万元算,即26.6万-36.6万元;(5)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4%-6%收费;按1,000万元算,即46.6万-66.6万元;(6)1,000万-2,000万元(含2,000万元),按3%-5%收费;按2,000万元算,即76.6万-116.6万元;(7)2,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按2%-4%收费;按5,000万元算,即136.6万-236.6万元;(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二)非诉讼业务收费1非诉讼业务收费可按计件、计时和按标的额比例三种方式收费:(1)、按时收费:1,000元-3,000元/小时,复杂法律服务项目:≤前述标准的2倍;(2)、按涉及标的额收费:参照上条(一)。
2、涉及下列非诉讼业务的参照以下标准收费:(1)、正式出具资信调查、资信意见、咨询建议书、律师见证书的:≥ 5,000元/件。
正式出具法律建议书、律师意见书的:≥30,000元/件(双方依据工作量等具体情况协商收费)。
(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的:≥2,000元/件(参加项目谈判的,由双方依据工作量等具体情况协商收费)。
起草、修改复杂合同、章程或参与复杂的谈判,或涉及的合同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30,000元/件。
法律咨询服务流程与收费标准

法律咨询服务流程与收费标准第一章法律咨询服务概述 (2)1.1 法律咨询服务的定义 (2)第二章咨询前的准备工作 (3)1.1.1 基本信息收集 (4)1.1.2 背景信息收集 (4)1.1.3 需求信息收集 (4)1.1.4 其他信息收集 (4)1.1.5 梳理客户需求 (4)1.1.6 明确咨询目标 (4)1.1.7 准备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 (4)1.1.8 制定咨询方案 (5)1.1.9 预判咨询风险 (5)第三章法律咨询服务流程 (5)1.1.10 咨询接待 (5)1.1.11 初步了解 (5)1.1.12 法律问题分析 (5)1.1.13 解答法律问题 (5)1.1.14 制定法律服务方案 (6)1.1.15 方案调整与确认 (6)1.1.16 法律服务实施 (6)1.1.17 服务跟进 (6)第四章法律咨询文书制作 (6)1.1.18 法律意见书概述 (6)1.1.19 法律意见书制作流程 (6)1.1.20 法律意见书内容要点 (7)1.1.21 法律建议书概述 (7)1.1.22 法律建议书制作流程 (7)1.1.23 法律建议书内容要点 (7)1.1.24 法律风险提示书概述 (8)1.1.25 法律风险提示书制作流程 (8)1.1.26 法律风险提示书内容要点 (8)第五章民事法律咨询服务 (8)1.1.27 婚姻法律咨询流程 (8)1.1.28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收费标准 (9)1.1.29 劳动争议法律咨询流程 (9)1.1.30 劳动争议法律咨询收费标准 (9)1.1.31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流程 (9)1.1.32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收费标准 (10)第六章刑事法律咨询服务 (10)1.1.33 咨询服务流程 (10)1.1.34 收费标准 (10)1.1.35 咨询服务流程 (11)1.1.36 收费标准 (11)第七章行政法律咨询服务 (11)1.1.37 概述 (11)1.1 咨询范围 (12)1.2 咨询流程 (12)1.3 收费标准 (12)2.1 咨询范围 (12)2.2 咨询流程 (12)2.3 收费标准 (13)第八章商事法律咨询服务 (13)2.3.1 咨询服务流程 (13)2.3.2 收费标准 (14)2.3.3 咨询服务流程 (14)2.3.4 收费标准 (15)2.3.5 咨询服务流程 (15)2.3.6 收费标准 (15)第九章法律咨询服务收费依据与标准 (16)2.3.7 法律法规依据 (16)2.3.8 行业规范 (16)2.3.9 合同约定 (16)2.3.10 计时收费标准 (16)2.3.11 固定收费标准 (16)2.3.12 其他收费标准 (17)第十章法律咨询服务合同与协议 (17)2.3.13 合同的定义与性质 (17)2.3.14 合同的主要内容 (17)2.3.15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 (18)2.3.16 协议的定义与性质 (18)2.3.17 协议的主要内容 (18)2.3.18 协议的签订与生效 (18)第一章法律咨询服务概述1.1 法律咨询服务的定义法律咨询服务是指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信息、法律解释、法律建议、法律风险评估以及法律事务处理等服务的活动。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总2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2017年1月19日八届湖南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指导标准。
第二条:本收费指导标准适用于我省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市场调节价范畴的律师服务收费。
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政府指导价范畴的律师服务收费,应按照湘发改价服〔2016〕129号通知执行。
第三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期间收费、风险收费等方式。
第四条: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期间收费适用于在一定期限内,为单位或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收费(不包括具体诉讼、仲裁案件的代理);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五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一)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非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10万元以下3000元—10000元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8%—6%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6%—4%5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4%—2%2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2%—1%1亿元以上部分1%—0.5%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在上述比例以上协商收费。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上述比例降低30%的幅度以内适当收费,具体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支付方式等因素,结合本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上述标准为一审(或仲裁)案件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

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
律师的收费标准价格表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律师行业的竞争情况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律师收费标准价格表,仅供参考:
1. 咨询费:根据律师提供的咨询服务时间和复杂程度收费。
通常以每小时为单位,收费标准在500到2000元不等。
2. 代理费: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诉讼风险和争议金额等因素确定。
收费方式有固定费用、按比例收费和按件收费三种。
固定费用通常在1000到10000元之间,按比例收费通常在案件
金额的10%到20%之间。
3. 资料复印费:根据复印文件的数量、复杂程度和页数收取费用。
收费标准在每页0.5元到2元之间。
4. 诉讼费:律师代理诉讼时,根据案件争议金额、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等因素决定。
收费方式有固定费用和按比例收费两种。
固定费用通常在1000到50000元之间,按比例收费通常在案
件金额的2%到5%之间。
5. 文书费:根据起草法律文件的复杂程度和篇幅收费。
通常按照每页100元到1000元的价格收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标准可能会因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律师的经验和专业技能、案件的特殊性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此外,律师在收费时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不得与客户利益冲突,不得向客户收取不合理或过高的费用。
律师收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应当受到监管和审查。
如果客户对律师的收费有异议,可以向有关律师协会或监管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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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律师服务的实际情况,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制定本行业指导标准。
一、收费方式
1.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不同的服务方式,单独或综合采取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等方式。
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并在委托合同中确定。
3.采取计件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一定费率,确定收费金额。
可适用于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
4.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大小,按约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法律服务费用。
5.采取计时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执业风险、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协商小时费率。
多个律师共同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按各律师从业时间和资历经验分别计算小时费率,也可以按平均小时费率统一计费,各律师的服务时间累积计算。
律师在本地办理法律事务的路途时间减半计算,在外地乘交通工具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
律师应当及时、准确填写工作日志,报送委托人的计时清单应当经过主管合伙人或者事务所负责人审核。
事务所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大小、实现代理目标的难易、代理工作覆盖的诉讼阶段多少等情况协商确定。
二、行业指导价格名录及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
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3.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案件的,或者代理仲裁案件,或者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书的,按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下浮不超过50%的优惠。
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按标的额以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4.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执行。
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3倍收费。
经委托人同意,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5.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3倍收费。
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的案件;
(2)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
(3)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誉权、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4)取证困难的案件;
(5)新类型案件;
(6)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7)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具备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方能办理的案件;
(8)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6.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涉及财产关系的,风险代理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额的6%-30%,可另比照该案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案件受理费收取基础代理费,原则上不能采取不收取基础代理费的全风险代理方式。
7.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
计时收费的标准为500元-3000元/小时,符合上述第5项规定的案件,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2倍收费。
8.执行案件:
(1)单独承办的执行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费;
(2)曾承办一审或二审的案件,原则上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50%-80%收费。
执行难度很大,执行程序复杂的重大执行案件,按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费;
(3)代理执行案件亦可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进行风险代理或计时收费。
9.代理民事申诉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费,复杂、疑难的案件可以再上浮不超过1.5倍收费,亦可按上述规定进行风险代理或者计时收费。
(二)代理行政案件
1.代理行政诉讼、复议、听证等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2.代理行政案件的申诉,参照民事申诉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非诉讼业务专项收费
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一般采取计时收费、计件收费或按涉及金额收费。
1.计时收费的标准为500元-3,000元/小时,复杂法律服务项目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2倍收费。
2.计件收费的,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涉及金额大小和项目复杂程度在以下最低收费的基础上合理上浮:
(1)法律咨询及简单的合同修改,最低收费不低于500元;
(2)起草合同或者修改比较复杂的合同,最低收费不低于2,000元;
(3)参加简单的项目谈判,最低收费不低于2,000元;
(4)就简单的单一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最低收费不低于5,000元;
(5)对需要在初步尽职调查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书,最低收费不低于3万元。
3.投资融资、改制上市、兼并重组、清算注销、重大工程建设、涉外业务等需要进行较为全面的尽职调查、设计交易结构、参与项目谈判、起草主要交易文件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等非诉讼法律服务项目,按照所涉及金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收费不低于50,000元;
(2)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
(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3%;
(4)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
(5)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9%;
(6)1亿元以上部分为0.5%。
(四)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若采用年度固定收费方式的,可根据预计的律师工作时间、顾问单位上年度营业额、顾问单位法律风险程度、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年度收费额,可参照以下标准收取:
(1)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3万元-20万元/年,可合理上浮;
(2)担任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10万元-80万元/年,可
合理上浮;
(3)担任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6万元-60万元/年,可合理上浮;
(4)担任小(微)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2万元-20万元/年,可合理上浮。
2.若采用年度计时收费方式,计时收费的标准为500元-3,000元/小时,涉外、证券、知识产权、税法等专门领域的常年法律顾问的小时费率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再上浮不超过2倍收费。
(五)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六)以下类型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案件;
2.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基于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
群体性诉讼案件;
3.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
三、附则
1.律师事务所应在醒目位置公布符合本行业指导标准的本所律师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2.律师事务所不按照本行业指导标准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四川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对该律师事务所采取约谈其负责人、进行内部通报等监督管理措施。
3.应当在双方的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载明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律师服务费收取的有关事项。
4.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向委托人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
5.本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由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6.本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经四川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6月16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