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承认南海是中国一部分
南海问题涉及国家的领土和主权

南海问题涉及国家的领土和主权,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如何妥善处理好各国之间的利益关系是首要考虑的关键问题。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
对此我们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国际社会也长期予以承认。
自古以来,南海从来都是属于我国领土的一部分。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南海发现了丰富的油气资源,此后又发现了南海蕴藏着数量可观、价值连城的“可燃冰”。
此项消息传出,立即引起了菲律宾及越南武力侵占南沙地区岛屿的动机。
真正的南海问题是从七十年代,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利用军事手段强行占领或企图占领南海部分群岛开始的。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其侵略强占的企图越发明显,军事活动日益频繁,甚至公然宣布对于南海部分群岛的主权,才真正把南海问题摆到了必须解决的地步。
南海是世界著名的热带大陆边缘海之一,以闽粤沿海省界到诏安的宫古半岛经台湾浅滩到台湾岛南端的鹅銮鼻的连线与东海相接。
整个南海几乎被大陆、半岛和岛屿所包围,南海与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海疆边防。
“南海问题”是指中国与东南亚地区的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等国围绕南沙群岛的岛屿和领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主权划分而引起的国家间的主权争端,包括领土和海洋划界所有权两个内容。
近年来,南海争端逐步国际化,南海海域被分割,资源被掠夺,我国在南海的合法权益遭破坏。
在大国插手干预与群国集体发难的同时,南海问题产生矛盾频率和爆发冲突的概率越来越大,昭示着南海问题有不断升级的趋势。
如今,南海周边各国对南海问题之争愈演愈烈。
南海地区资源丰富。
南海地区的气候属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雨量充沛。
南沙群岛上灌木繁茂,海鸟群集。
底栖生物极为丰富,水产种类繁多,是中国海洋渔业最大的热带鱼场。
南沙群岛海域蕴藏着大量的矿藏资源,其中尤以油气资源极其丰富。
二十世纪,日本和法国人曾来这里进行经济开发和殖民活动。
当时,中国政府提出了交涉。
1951年,美国主持草拟、制定《旧金山对日和约》,明确规定日本放弃其对西沙和南沙两群岛的“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却没有明确两者的主权归属,也没有明确中国收回主权。
形势与政策课程论文——南海争端

浅谈南海争端摘要:南海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由于其丰富的油气资源与重要的海上地位而越来越成为各国争夺的焦点。
进一步复杂化、国际化的南海争端已经逐渐陷入了既打不得,又谈不拢,更拖不起的被动局面。
通过课程的学习以及在网上查询的资料,我们应该深刻的认识南海争端的由来、影响因素和解决的方法。
由此使我们当代大学生更肩负着建设强大中国,贡献自我力量的历史责任感。
关键词:南海争端由来依据解决方法海洋对于一个国家意味着边界、国防和海洋权益。
近代,清王朝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了所有中国人忽略海防将导致怎样的结果。
直到今天,东海钓鱼岛、南海争端、台海问题,仍在折磨着每一个中国人。
和其他大国相比,中国的弱势显而易见,没有航母并不是最大缺憾,领土不完整才是中国最大的痛。
放眼南眺,祖先留下的蓝色海洋现在还好吗?在我国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上,有争议的有150万,其中相当部分已经被外国实际控制或蚕食分割,丢失的海洋国土面积相当于上世纪沙俄从中国割去的陆地疆域的总和。
一半海疆被明抢,中国什么时候变成了唐僧肉?这其中,情况最严峻的要属南海诸岛。
一、南海争端的由来大量翔实的史实证明,南沙群岛是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和开发经营的,中国政府早已对其行使管辖和主权。
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45年,国际社会开始建立大陆架制度,当时主要是指水深200米以内的海底区域,这是美国提出的。
1958年,联合国制定了《大陆架公约》。
与此同时,拉美国家又提出了200海里海洋权的要求。
1973年开始的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讨论了大陆架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规定:大陆架按照大陆的自然延伸原则确定,同时,沿海国有权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位于领海以外,不是沿海国领土的一部分,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对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以及对海洋科学研究、环境保护、建设人工岛等事项的管辖权,被认为是沿海国管辖海域的一部分。
从国际法角度看我国南海问题-精选文档

从国际法角度看我国南海问题一、中国对南海诸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对南海诸岛享有主权, 并且从发现南海诸岛时起一直延续至今, 有效地并且是稳定的,从国际法先占原则与时际法原则都能够证明, 我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是无可争辩的。
1.发现与先占原则先占是指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
先占作为国际法上取得领土的方式之一为国际上所公认。
在1928 年美国和荷兰关于帕尔马斯岛争端案中,仲裁官胡伯认为先占须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占领的对象必须是“无主地” ; 二是在其上建立了“有效占领”。
胡伯还补充, 对于遥远而又没有居民或只有很少土著居民的小岛来说,持续不可能是不间断的。
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无主地”南海诸岛的国家。
并对其进行了有效的占领和管辖, 已经满足了先占的两个要件, 实质上取得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并且,在东格陵兰案中, 国际常设法院通过透过复杂的历史事实, 说明在一块冰天雪地、人迹稀少的地方建立主权的特殊情况。
并强调“没有国家反对”和“没有其他国家提出主权要求”的事实, 这事实有力地说明占领是平稳的。
在我国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 没有国家对此再提出主权主张。
2.时际法原则时际法原则, 就是“用以确定因法律的变更而引起的新旧法律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问题, 即适用什么时候的法律问题”。
帕尔马斯岛争端案中, 胡伯仲裁法官在国际法中首次将时际法概念引入。
应用时际法原则的关键是确定“关键日期” , 笔者认为, 确定“关键日期”不一定是争端解决的日期, 这容易产生数个“关键日期”的危险。
假如一国对另一国的固有领土主权提出争议,并且不断提出这种争议, 那么依照“关键日期”就是争端日期的理论,每一次的争议就是一个“关键日期”。
另外, 笔者认为, 在确认了“关键日期”之后, 不能依据国际法的变化再加以判断。
依照“关键日期”取得了权利后, 不应当再据此提出异议, 否则将导致权利不确定性。
军事理论考试_南海问题专题复习

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
对此我们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国际社会也长期予以承认。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占领了中国大部分地区.《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及其他国际文件明确规定把被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这自然包括了南沙群岛。
1946年12月,当时的中国政府指派高级官员赴南沙群岛接收,在岛上举行接收仪式,派兵驻守。
日本政府于1952年正式表示"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以及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从而将南沙群岛正式交还给中国。
中国对南海的拥有远在秦汉时代,中国已经有了大规模的远洋航海通商和渔业生产活动,南海已成为重要的中国海上航路。
从此,中国人民频繁航行于南海之上,穿越南海诸岛,最早发现了这些岛屿礁滩,并予以命名。
华南沿海一带从中国秦朝时开始已经是中国领土,从中国西汉到唐朝末期现越南中部和北部是中国领土,南海已经是中国领海。
中国元朝政府还多次派军到到越南北部平叛和越南南部(占城),中国元朝南方海军经常在南中国海巡逻到婆罗洲(加里曼丹岛)。
中国明朝海军多次通过南海下西洋,是南海的唯一正统力量,南海的东南亚国家的君主从元朝开始到清朝接受中国中央政府的册封才是合法正统的,南海周边国家从元朝开始到清朝是中国中央政府的藩属国。
海南岛在中国西汉开始已经是中国领土,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
中国人民最早发现这些岛屿礁滩,长期以这些岛屿礁滩为基地进行渔业捕捞生产和居住,世代相继对这些岛屿礁滩进行辛勤的开发和经营,中国政府最早对这些岛屿礁滩实行管辖和行使主权,所谓越南等南海的东南亚国家拥有南海主权得到说法根本就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战后主权战后相当长时期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
南海周边的地区也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提出过异议。
越南在1975年以前明确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
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在70年代以前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群岛。
关于南海问题的论文

关于南海问题的论文浅谈中国南海问题摘要:自古以来,南海就是我国固有领土的一部分。
南海问题是从七十年代,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利用军事手段强行占领或企图占领南海部分群岛开始的。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侵略强占的企图越发明显,军事活动日益频繁,甚至公然宣布对于南海部分群岛的主权。
南海问题中牵涉到了诸多国家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中国在南海的维权问题显得相当复杂。
南海问题涉及国家的领土和主权,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如何妥善处理好各国之间的利益关系是首要考虑的关键问题。
关键词:南海历史南海问题成因解决问题一、南海的概况与历史(一)南海概况南海位于我国东南方向,是一个由东北朝向西南走向的典型的半封闭海。
整个海区南北绵延1800公里、东西分布900多公里,水域面积约360万平方公里。
其中属于中国的海域有大约210万平方公里,是我国海区面积最大的海。
它背靠华南大陆,东临菲律宾诸岛,南接印尼、文莱等国,西邻越南、马来半岛,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其分布北起海岸附近的北卫滩、南至曾母暗沙;西起万安滩、东至黄岩岛,从北向南,大致可以分为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四大群岛,已经命名的岛礁有258座。
南海海底地形复杂,主要以大陆架、大陆坡和中央海盆三个部分呈环状分布。
中央海盆位于南海中部偏东,大体呈扁的菱形,海底地势东北高、西南低。
大陆架沿大陆边缘和岛弧分别以不同的坡度倾向海盆中,其中北部和南部面积最广。
在中央海盆和周围大陆架之间是陡峭的大陆坡,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区,南海海盆在长期的地壳变化过程中,造成深海海盆,南海诸岛就是在海盆隆起的台阶上形成的(二)南海问题的界定“南海问题”是指中国与东南亚地区的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等国围绕南沙群岛的岛屿和领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主权划分而引起的国家间的主权争端,包括领土和海洋划界所有权两个内容。
(三)南海的历史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分布在辽阔浩瀚的南海海洋上,是我国南海诸岛的主要组成部分,习惯上被合并称为西南中沙群岛。
中国南海争端

2、从非常实际的角度上讲,要打仗都是要得利益的, 没有利益的战争是白耗钱财属于穷兵黩武,会使国家 进入危险的境地。虽然南沙蕴藏石油、可燃冰、锰、 铁、铀等各种资源,但南海石油有个特点开采难度大, 南海最大的石油资源全在海盆里,水深有两千到一千 五百米,开采难度大,成本高,风险也大。另外,中 国目前在南海缺乏转运中心,导致开采出来的资源运 送成本相当的高。而周边国家越南,文莱等都是近岸 开采,直接用管道输送,不仅技术上容易实现,而且 运行成本也够低。
6、最后,即使打下来了,南海诸岛礁面积很 小,无法建立基地。没有基地,缺乏航母无法 持久作战。如何据守?
八、对南沙现状的反思
纵观南沙事态的演化史,客观上造成对我们不利的一 面,但也有我们主观上的失误和不足。 ①我国历史上是个重陆地轻海洋的国家,这种思维模式 对我国的海洋策略造成重大影响。如果在当时能够高瞻 远瞩认识到海权对中国的重要性,建立一支国力所能承 受的适度规模的海军,经常派去到南海地区巡逻,游弋, 宣示我对南沙的主权,让周边国家看到我们在南海的存 在,可以有效的遏制邻国的扩张野心,不给他们造成机 会。 ②其次,从维护大局出发,我国的忍让态度也让这些恶 邻小霸们得寸进尺,步步紧逼。1974年,1988年对越海 战只是一种有限的还击,没有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也 没有改变南海的根本局面。
二、南沙群岛现状:
目前,南海四大群岛中,西沙、中沙群岛 被中国实际控制,东沙群岛由中国台湾控制, 而南沙群岛的情况复杂得多。 从60年代开始,我国南沙群岛露出水面 的岛礁以及海域被周边国家侵占和分割,资源 遭到大量掠夺。这些国家包括越南、菲律宾、 马来西亚和文莱,印度尼西亚则霸占部分海域。 加上中国大陆和台湾,目前6国7方在南沙群岛 形成对峙和角逐局面。
南海问题(国际法第八组)
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就会发现,根据《公约》第121条(l) 款.“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 陆地区域”。这就是说,岛屿必须在高潮时露出水面,即 ”高潮高地”。但是.一年四季的潮位大小不尽相同,高 潮时水面所达到的高度也有差异。究竟是指哪一种高潮时 露出水面的陆地? 《公约》并未作出明确的解释。邻国不 能借此侵占他国领土。更进一步讲,根据1994年生效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拥有近300万平方公 里的海洋国土。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原因,近一半存在 争议,海域被分割,岛礁被占领,资源被掠夺的情况发生 ,但是,无论什么国家以任何理由主张对南沙群岛享有主 权都是非法的,我国政府对南沙群岛享有不可置疑的主权 ,任何国家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南海问题只能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由中 国和东盟双边解决。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是中国和东盟十国之间签署 的,不涉及任何外部力量,因此,任何中国与东盟 以外的国家和势力都不能干涉这一议题,中国和东 盟对此持有相同的立场。
(一)南海争端解决的国际法路径 (二)对我国的启示
1.利用仲裁和诉讼手段 (1)利用仲裁手段解决争端 国际仲裁是以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为基础,争端国基 于自愿把争端付诸国际仲裁的时候,就达成服从仲裁的协 议,从而使仲裁对当事国构成约束力。对于以仲裁的方法 解决国际争端,中国于1996年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 约》,接受了公约规定的商业仲裁程序。2001年,中国 的入世,意味着愿意接受关于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具 体到南海问题上,针对目前谈不拢的局面,中国适时调整 自己的态度、立场和政策,考虑将争端提交仲裁的做法, 不仅有利于争端的和平解决,也是履行条约义务的应有之 义。
一场利益与尊严的角逐
关于南海主权的法律依据
关于南海主权的法律依据摘要: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这是不争的事实,也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
但是由于拥有优越的战略位置和丰富的油气资源,南海周边各国不顾中国对南海享有的主权,纷纷抢占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建立军事基地、进行经济开发、挑起渔业纠纷甚至武装冲突。
特别是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产生以后,各国对海洋权益的关注与日俱增,这就使得南海成为各方争夺的对象,现在南海诸岛为六国七方割据的状态。
如何通过国际法维护我国南海的领土完整,南海成为我国领土问题的又一个困境。
关键词:南海主权南沙群岛先占国家承认时效一南海主权争端的由来南海位于我国东南,是由东北朝向西南走向的半封闭海,面积辽阔,位于北纬23°37′;南起北纬3°00′;西自东经99°10′;东至东经122°10′。
由于其重要的战略位置和丰富的油气资源,近年来南海成为周边各国争相抢夺的对象。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均开始以军事手段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印尼和文莱也宣布了对部分岛礁和海域的要求,并且在南沙岛屿附近海域进行了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活动并提出主权要求。
除中国大陆外,南海争端还涉及六国七方,这使得南海问题成为我国面临的最棘手、最复杂海疆问题。
二从国际法上寻找中国对南海主权的法律依据中国自古以来就拥有对南海的主权,是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的。
菲律宾、越南等国提出的“专属经济区与岛屿主权关系”、“邻接性原则”、“时效性原则”是有悖于国际法法理和国际法司法实践的。
(一)从国际法的“发现”谈中国对南海拥有主权“发现”作为一种领土取得的法律依据在国际法多有论述。
“发现”,一般认为“自然界的发现或单纯的视力所及”,或者“视力所及”,“登陆不登陆均可”。
英国国际法法学者、国际法院法官詹宁斯明确指出:“不加占领的单纯发现在过去是可以赋予权利的。
”瑞士的著名实在法学家瓦泰尔认为“当一个国家发现一个杳无人迹或无主地时,它可以合法地占有;而在它给予其在这方面的意思充分表示后,不得为别国所剥夺”。
谈谈南海争端
1932年和1935年,中国参谋本部、内政部、外交部、海军部、教育部和蒙藏委员会共同组成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专门审定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名称共132个,分属西沙、中沙、东沙和南沙群岛管辖。
1933年,法国侵占我国南沙群岛的太平、中业等九个岛屿,立即遭到我在南沙群岛生活和从事生产活动的渔民强烈反抗,中国政府也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
1935年,中国政府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明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各岛礁的具体名称。
1939年,日本侵占了南海诸岛。1946年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中国内政部会同海军部和广东省政府委派高级官员专门前去接收日本侵占的南沙岛礁,并在岛上立主权纪念碑。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法理依据
论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法理依据作者凤寅一、学界对南海主权问题的法律研究对于我国南海诸岛的主权权利的主张,学者们主要从国际法的角度,一方面论证我国对南海诸岛享有主权权利的国际法理依据;另一方面,以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驳斥部分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海主权的无理要求。
我国已故著名海洋法学家赵理海先生在《关于南海诸岛的若干法律问题》一文中,在研究南海问题分歧与争端的基础上,驳斥了菲律宾侵占南沙群岛提出的“临近原则”。
作者指出南海诸岛疆域划界主要涉及三个问题:(1)群岛制度能否适用于远离大陆的南海诸岛,作者的观点是不能完全适用;(2)南海各岛礁能否都依据海洋法公约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作者认为在公约中对岛礁的规定模糊,诸岛被侵占的事实使海洋划界较为棘手;(3)如何理解传统海域线的由来、涵义和性质,作者指出传统的海域线不仅界定了海域归属,而且界定了岛屿归属,在断续线内,我国拥有历史性权利。
①杨翠柏的《“发现”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一文主要依据国际法的“发现原则”,阐释了中国对南海享有主权权利的依据。
作者在研究各国权威国际法学家对有关“发现”的论述和各国实践的基础上,引用大量的历史依据证明权威学说和各国实践对于中国“发现”南沙群岛的意义。
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自己的观点:(1)中国发现南沙群岛比西方国家的“发现”早1800-2000年,这说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符合国际法的“发现原则”;(2)中国对南沙诸岛命名、中国人到南沙群岛捕鱼及中国海军到南沙群岛巡航,都是中国对群岛行使主权的行为。
杨翠柏的另一篇文章《时际国际法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通过对时际法的理论和实践的阐述,结合中国对南沙群岛管辖的事实,分析了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的无可争辩的主权。
曹鉴燎的《历史性所有权原则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一文中指出,历史性权利原则是国际法中解决国家间领土冲突时所遵循的一项关键原则,最先占领、有效管辖是构成历史性所有权原则的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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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界上许多国家、国际舆论和出版物均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
(一)英国
1、英国海军部测绘局1912年编印的《中国航海志》(China Sea Pilot),多处载明南海诸岛常有中国人民的足迹。
2、1971年,英驻新加坡高级专员说:"斯普拉特利岛(指我南威岛)是中国属地,为广东省的一部分……在战后归还中国。
我们找不到它曾被任何其他国家占有的任何迹象,因此只能作结论说,它至今仍为共产党中国所有。
"(载香港《远东经济评论》,1973年12月31日,39页。
)
(二)法国
1、据1933年9月法国出版的《殖民地世界》杂志(LE MONDE COLONIAL ILLUSTRE)所载,1930年法国炮舰"马立休士"号测量南沙群岛的南威岛时,岛上即有中国居民三人;1933年4月,法国人强占南沙9岛时,见各岛居民全是中国人,南子礁上有7人,中业岛上有5人,南威岛上有4人,南钥岛上有中国人留下的茅屋,水井、神座等,太平岛上有一中国字牌,指示储粮处所。
2、1965年出版的法国《拉鲁斯国际地图》不但用法文拼音标明西沙、南沙和东沙群岛的中国名称,而且在各岛名称后注明属于"中国"。
(三)日本
1、1966年出版的《新中国年鉴》说:"中国的沿海线,北从辽东半岛起到南沙群岛约一万一千公里,加上沿海岛屿的海岸线,达二万公里。
"
2、1972年出版的《世界年鉴》说:"中国……除大陆部分的领土外,有海南岛、台湾、澎湖列岛及中国南海上的东沙、西沙、中沙、南沙各群岛等。
"
(四)美国
1、1961年出版的《哥伦比亚利平科特世界地名辞典》写道,南沙群岛是"南中国海的中国属地,广东省的一部分。
"
2、1963年美国出版的《威尔德麦克各国百科全书》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岛屿,还包括伸展到北纬4度的南中国海的岛屿和珊瑚礁。
3、1971年出版的《世界各国区划百科全书》说:"人民共和国包括几个群岛,其中最大的是海南岛,在南海岸附近。
其他群岛包括南中国海的一些礁石和群岛,最远伸展到北纬4度。
这些礁石和群岛包括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
"
(五)越南
1、1956年6月15日,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见我国驻越领事馆临时代办李志民时表示: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南沙群岛应当属于中国领土。
当时在座的越外交部亚洲司代司长黎禄说:从历史上看,西、南沙群岛早在宋朝时就已属中国了。
2、1958年9月4日,我国政府发表领海宽度为12海里的声明,适用于中国一切领土,包括南海诸岛。
越人民日报于9月6日详细报道了这一声明。
越南总理范文同于9月14日向周总理表示承认和赞同这一声明。
3、1974年越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学校地理教科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课中写道:从南沙、西沙各岛到海南岛、台湾岛……,构成了保卫中国大陆的一座长城。
二、将南海诸岛标注为中国领土的其他国家出版的地图
1954、1961和1970年联邦德国出版的《世界大地图集》;
1954至1967年苏联出版的《世界地图集》;
1957年罗马尼亚出版的《世界地理图集》;
1957年英国出版的《牛津澳大利亚地图集》、《菲利普地图集》和1958年出版《大英百科全书地图集》;
1960年越南人民军总参地图处编绘的《世界地图》;
1968年民主德国出版的《哈克世界大地图集》;
1968年英国出版的《每日电讯世界地图集》;
1968、1969年版,法国出版的《拉罗斯地图集》;
1968年法国国家地理研究所出版的《世界普通地图》;
1972年越南总理府测量和绘图局印制的《世界地图集》;
1973年日本平凡社出版的《中国地图集》。
三、有关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主权的国际会议
(一)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会议规定日本应放弃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当时,苏联代表团团长葛罗米柯在会上发言指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等岛屿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
虽然旧金山对日和约没有明确提及日本将西沙、南沙群岛交还中国,但在签署旧金山对日和约的第二年,即1952年,由当时日本外务大臣冈崎胜男亲笔签字推荐的《标准世界地图集》第十五图《东南亚图》,就把和约规定日本必须放弃的西沙、南沙群岛及东沙、中沙群岛全部标绘为中国。
(二)1955年10月27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第一届国际民航组织太平洋地区飞行会议。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16个国家和地区。
除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多米尼加、日本、老挝、南朝鲜、菲律宾、泰国、英国、美国、新西兰、法国等国外,当时南越和中国台湾当局也都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大会由菲律宾首席代表担任主席,法国首席代表为大会第一副主席。
会议认为南海诸岛中的东沙、西沙、南沙群岛位于太平洋要冲,这些地区的气象报告对国际民航关系很大。
所以,与会代表通过第24号决议,要求中国台湾当局在南沙群岛加强气象观测(每日四次)。
当时,通过这项决议时,包括菲律宾和南越代表在内,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代表对此提出异议或保留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