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化解矛盾的对策
有效化解矛盾的技巧和方法

有效化解矛盾的技巧和方法有效解决矛盾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它要求我们在处理矛盾时保持冷静、理性,并且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一些解决矛盾的技巧和方法。
1.倾听和理解对方的观点和立场。
在解决矛盾时,我们首先要倾听和理解对方的观点和立场。
这可以通过积极提问、关注对方的情感和感受、表达对对方观点的理解等方式实现。
通过理解对方的观点,我们可以揭示对方的需求和关切,为进一步沟通和解决矛盾打下基础。
2.保持冷静和尊重。
在面对矛盾时,保持冷静和尊重是非常重要的。
情绪化和攻击性的反应往往会加剧矛盾,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更加困难。
我们可以通过深呼吸、冷静思考和集中注意力来控制情绪,并且对对方保持尊重。
只有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双方才能真诚地沟通,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3.寻找共同的目标和利益。
寻找共同的目标和利益是解决矛盾的关键。
当双方能够承认彼此的利益和需求时,他们就可以更容易地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合作。
我们可以通过对对方的观点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到问题的核心以及如何满足双方的利益。
在发现共同目标后,我们可以共同制定计划和策略来解决问题。
4.寻求妥协和折衷。
在解决矛盾时,双方通常需要做出一定的妥协和折衷。
这意味着双方都要做出某些让步,以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这种折衷并不意味着双方都能得到完全满意的结果,但却是达成双赢的一种方式。
在寻求妥协和折衷时,我们可以针对不同的问题通过协商、交换和角色转换等方式来实现。
5.运用问题解决技巧。
运用问题解决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矛盾。
例如,SWOT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识别问题中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决策树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和评估不同的选择,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另外,使用“为什么”、“如何”等提问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解决方案。
6.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和帮助。
在某些情况下,双方无法自行解决矛盾。
此时,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和帮助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化解矛盾的方法5种

化解矛盾的方法5种矛盾是人际关系中常见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因此,学会化解矛盾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五种化解矛盾的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沟通是化解矛盾的关键。
当发生矛盾时,双方要保持冷静,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通过沟通,可以了解对方的想法和感受,找到问题的根源,从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沟通的过程中,双方要倾听对方的意见,不要打断对方,要尊重对方的感受,尽量避免情绪化的言辞和行为。
其次,包容是化解矛盾的重要态度。
在处理矛盾时,双方要学会包容对方的不同意见和行为。
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性格特点都不同,因此对同一个问题的看法也会有所不同。
要学会接纳对方的观点,不要一味坚持自己的立场,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试图理解对方的想法和感受。
第三,妥协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方法。
在处理矛盾时,双方不可能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有时需要做出一定的让步。
双方可以通过妥协,达成双赢的结果。
妥协不代表放弃自己的原则,而是在尊重对方的前提下,寻找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第四,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也是化解矛盾的方法之一。
有时候,双方无法在短时间内达成一致意见,这时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比如家人、朋友、同事或者专业的调解人。
第三方可以客观地帮助双方分析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从而化解矛盾,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
最后,学会道歉也是化解矛盾的有效方式。
当我们发现自己的言行伤害了对方,要学会及时道歉。
道歉并不代表我们认为自己错了,而是出于对对方的尊重和关心。
道歉可以缓解对方的情绪,为双方重新建立和睦的关系创造条件。
总之,化解矛盾是一项需要技巧和智慧的工作。
通过沟通、包容、妥协、寻求第三方帮助和道歉等方法,我们可以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中的矛盾,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运用这些方法,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发展。
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对策建议

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对策建议——社会矛盾(下)看到问题不是功夫,解决问题才是真章。
面对社会矛盾的新变化,首先是要保持清醒头脑,关键是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用发展的眼光、统筹的方法、改革的手段,深入研究和有效解决积累沉淀或新发生的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一,树立起动态的稳定观,顺应执政环境的新变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促进和谐稳定的知行能力。
正如上文所分析的,当前的矛盾和问题是社会发展进步过程中引发的,必须用辩证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来统一思想、完善措施、引领行动,摒弃以往简单社会结构和管制型社会体制下的那种静态的稳定观,树立起以执政为民为核心、以公平正义为基础、以改善民生为途径、以利益协调为手段、以德法双治为保障的动态的稳定观。
当前,应切实树牢“三种意识”,防止“三种倾向”:一是树牢大局意识,防止“关起门来谈稳定”的狭隘短视倾向。
教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国内的稳定与国际大背景紧密相关,特别是“后金融危机”时代对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意识形态的广泛影响,以及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的图谋,已经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良好的愿望不足以代替严峻的现实;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现阶段的主要矛盾,认清我们党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站在政治的、全局的高度看待社会矛盾,进而在思想上拥有维护社会稳定特殊艰巨性和长远复杂性的充分准备。
二是树牢责任意识,防止“站着说话不腰痛”的袖手旁观倾向。
现有的矛盾,既有历史的、又有现实的,既有来自政策层面的、也有来自操作层面的,既有社会层面的、也有祥和地个单位内部产生的,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正确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敬畏人民群众,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谈问题、作思考、做决策,少发空泛议论,多做直面矛盾、破解难题的实事,以第一人称的姿态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各扫门前雪”,落实“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大格局。
化解矛盾的方法5种

化解矛盾的方法5种矛盾是人际关系中常见的问题,无论是在家庭、朋友、同事还是社会关系中,都可能会遇到各种矛盾。
如何化解这些矛盾,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下面我将介绍5种化解矛盾的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中的矛盾。
首先,沟通是化解矛盾的关键。
无论是家庭矛盾、朋友之间的矛盾还是工作中的矛盾,都需要通过沟通来解决。
在沟通中,我们需要学会倾听对方的意见,理解对方的立场,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通过有效的沟通,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理解彼此,从而化解矛盾。
其次,包容和谅解也是化解矛盾的重要方法。
在人际关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是我们需要学会包容和谅解。
对于他人的过失和错误,我们可以选择宽容和理解,而不是纠缠不清。
包容和谅解可以化解矛盾,让人际关系更加和谐。
第三,寻求第三方的帮助也是一种有效的矛盾化解方法。
有时候,矛盾双方可能难以达成一致,这时候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家庭成员、朋友或者专业的调解人员。
第三方的介入可以帮助双方客观地看待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化解矛盾。
此外,妥协和让步也是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
在人际关系中,难免会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这时候双方可以适当地妥协和让步。
妥协并不代表认输,而是为了维护人际关系的和谐。
通过妥协和让步,可以化解矛盾,让双方都能得到满意的结果。
最后,学会控制情绪也是化解矛盾的重要方法。
在矛盾发生的时候,双方往往会因为情绪的波动而难以冷静地处理问题。
因此,学会控制情绪,保持冷静,是化解矛盾的关键。
只有在冷静的状态下,双方才能够理性地分析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综上所述,化解矛盾是人际关系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通过沟通、包容、寻求第三方帮助、妥协和让步以及控制情绪,我们可以更好地化解矛盾,维护人际关系的和谐。
希望以上方法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中的矛盾,让生活更加美好。
化解矛盾纠纷十法

苦口婆心法。
处理纠纷时,调解人员与矛盾双方当事人不厌其烦的“磨嘴皮”,发挥语言技巧,以求得成功化解。
政策引导法。
充分利用各种政策,引导矛盾双方知晓什么是符合政策的,可以支持,哪些是违背政策的,必须制止,此举在调解该县农村边界纠纷、荒山权属纠纷、共有共用纠纷等矛盾纠纷方面较为有效。
以案说理法。
将矛盾双方身边已经解决了的类似纠纷在调解之中公布,让双方有一个参照标准。
换位思考法。
引导矛盾双方互相换位思考,互相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假想如果我是受害者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是对方又该怎么办?使双方的意见回归统一,达成矛盾的化解。
成本核算法。
向矛盾纠纷双方核算解决纠纷的成本,明确告知通过法院解决将产生诉讼费、聘请律师将产生代理费,如调解不成,责任一方当事人将可能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等,让矛盾双方进行核算,使其主动选择调解方式解决。
跟踪回访、定期巩固法。
针对一些经过调解但反复性加大的矛盾纠纷,适时组织村居两委走进矛盾双方之间,以关心其家庭生活、子女就学等,让其理解组织的关心,建立同组织之间的一种信任感,使其知道组织是在真正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使已经调解成功的效果适时得到巩固。
道德引导和谴责施压法。
对一些看上去“合理、合情”但是却“不合法”的纠纷,通过向其讲解道德伦理以及民间风俗等等,寻求纠纷的解决。
以诚相待,耐心听辩法。
在调解工作中,主持调解的人员必须认真听取矛盾双方的辩解,哪怕是无理辩解也要耐心听取,使双方当事人感觉到公安机关的尊重,赢得双方的支持。
“三个及时”,赢得主动法。
在纠纷受理和接处警的过程中,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警、及时调查取证”,在矛盾双方心中事先赢得主动,使双方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感到满意,为随后的调解工作打好基础。
“四宜四不宜”法。
坚决做到所有纠纷“宜解不宜结、宜和不宜激、宜缓不宜急、宜宽不宜严”的原则,此法要求在治安调解工作中要注意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切忌简单粗暴、“引火上身”、激化矛盾。
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维稳社保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全力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当前我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县域经济的增速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土地征迁、环境污染、企业改制、重大项目建设等引发的社会矛盾比例明显增多,这是改革过程中新旧体制深刻转换、各种利益格局重新调整时期必然出现的客观现象。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因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是摆在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面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具有十分突出的现实社会意义。
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及特点近年来,我县因社会矛盾纠纷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缺乏了解和掌握,造成矛盾纠纷的化解渠道不畅,群众诉求的问题通过正常途径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致使当事人动辄采取越级上访、聚众堵路等极端的方式,既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又增加了调处的难度。
其特点主要体现在:1.阶层规模扩大。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政策的调整,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既得利益都在不断调整,矛盾纠纷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受利益关系的牵连,矛盾纠纷涉及的范围渐广、人数渐多、规模渐大、密度渐深,容易造成局部性混乱。
2.行为出现对抗。
矛盾纠纷当事人有着利益上的共同性,往往互造声势、协同行动,也容易受到为首者的影响、鼓动或操纵。
受“法不责众”心理的暗示,矛盾纠纷一旦出现,当事人则不惜以聚众闹事等非法方式向政府施压,预想达到某种目的。
3.起因复杂多元。
由于矛盾纠纷针对的是社会经济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几乎涉及所有社会领域,造成矛盾纠纷的起因复杂化、多元化。
除上述列举的拆迁安置、生存状况和经济冲突之外,诸如政策变化、执法不公、自然灾害等偶发事件都有可能引发各类矛盾纠纷,从而加大排查的工作量。
有效解决矛盾的15个建议

有效解决矛盾的15个建议人生的道路上,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也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纷争。
这些矛盾可能来源于家庭、工作、社交以及政治等各个方面,但是无论什么样的矛盾,我们都需要积极有效地解决。
以下是15个有效解决矛盾的建议。
一、充分了解矛盾的本质了解矛盾的本质是解决矛盾的第一步。
我们需要深入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各自立场、需求和利益等因素,然后合理分析矛盾的实质,确立解决的方向。
二、主动沟通交流沟通是解决矛盾的重要方式。
在进行沟通时,我们需要保持冷静客观,切忌情绪用事,可以采用问候、表彰对方、取得对方认同的方式来化解矛盾。
三、借助第三方在处理矛盾时,我们可以寻求中立的第三方帮助,比如专业的中介、调解人或者是双方信任、公正的亲友。
这样可以更客观、理性的解决问题。
四、接受和妥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利益诉求和观点,我们需要尊重和认可别人的立场,充分理解并考虑对方的需求和利益,在不违背自己原则的前提下做出妥协。
五、积极寻找解决方案面对矛盾,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和诉苦,而是应该积极地探索解决方案,尝试多方面的方法,找到最佳平衡点。
六、摆脱负面情绪遇到矛盾时经常会出现焦虑、愤怒、沮丧等负面情绪,我们需要适当地调整自己的心态,摆脱情绪的困扰,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去处理问题。
七、避免过度反应在处理矛盾时,我们需要避免冲动、夸大或过度的反应,不能轻易做出决策,要充分审慎地考虑后果。
八、寻求共同利益矛盾的解决需要考虑双方的利益,我们可以通过寻找共同点,达成共赢的目标来调解矛盾。
九、避免直接攻击在解决矛盾时,我们要避免使用攻击性言辞或者行为,去攻击对方。
应该以理性分析和优秀的语言技巧,维持双方的尊重与和谐。
十、走出误区处理矛盾时,我们需要及时发现自己可能陷入的误区,并从错误中吸取教训,避免同样的错误。
十一、寻找中间地带当双方的立场差异较大时,我们可以寻找一个和谐的中间地带,让双方都能够得到满足。
十二、重视对方的情感需求在处理矛盾时,我们不仅要考虑到双方的物质利益问题,同时也需要关注到彼此的情感需求,尊重和体谅对方的感受。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处对策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流。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群体性上访案件,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如何把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保证社会持续稳定,是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性工作。
为深入剖析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有效发挥维稳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围绕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仙境”这一课题,对全市社会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和应对措施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报告如下: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及特点(一)现状2005年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138起,其中信访部门受理1000件起,司法部门受理1138起。
信访部门受理的案件中信访436件,其中初访386件,联名访50件;来访564起,其中集体访183批。
主要集中在企业职工求决问题、城市拆迁补偿、土地征用、涉法涉诉、农村揭干等方面。
今年以来,全市由上述几个方面引发的各类问题占信访总量的70%以上。
司法部门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38起,其中民间纠纷1016起,涉法涉诉纠纷132起。
“12348”法律专线共接待群众来访1631人次,电话咨询2217人次。
民间纠纷中,以下几类矛盾纠纷比较突出:1、土地建房纠纷。
这部分纠纷占总数的48.6%,此处的焦点难点问题是宅基地纠纷。
2、劳务纠纷。
近年来这类矛盾纠纷呈高速上升趋势,仅我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统计,今年共接待这类来访187起,占纠纷总数的4.8%,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工伤赔偿等方面。
3、家庭婚姻纠纷。
在“12348”法律专线咨询中占16.1%,因解除婚姻关系引发的家庭纠纷明显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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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寻求化解矛盾的对策
民主测评是一个具有很强主观性、且受一定客观条件制约的过程,如认知、感情、功利思想等方面的主观影响不可能完全避免,而客观方面的测评机制、环境和组织实施等则是可控的。
通过科学设计测评机制,合理布置环境,严密组织实施,科学分析测评结果,并重视做好一些基础性工作,即加强可控性建设,尽量减少主观性影响,是提高民主测评真实性和科学性的关键。
第一,科学设计测评机制
创新评价标准。
德、能、勤、绩、廉是评价干部的基本要素,但必须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新的时代要求,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
如,将能否“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能否坚持“以人为本”作为考察干部“德”的重要内容。
通过看一个干部能否得民心、顺民意、惜民力,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掌握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和工作态度情况。
要将能否“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能否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否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一道前进,作为考察干部“能”的重要内容。
有能力的干部应该具有积极进取意识,善于突破旧观念、开辟新思路,具有审时度势、通观全局战略思维能力。
在考察“勤”时,除了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外,还应该是“勤而有效,勤而有绩”。
在考察“绩”时,要明确干部所取得的政绩必须是实绩,并且符合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群众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政绩。
在考察“廉”时,既要看八小时以内廉,更要看八小时以外廉;既要看干部本身廉,更要看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既要看工作作风廉,更要看生活作风廉;既要看经济上廉,更要看政治上廉。
科学设计测评表。
在内容上,把定性和定量结合起来,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等主观方面定性评价的同时,对岗位职责、工作指标的完成等方面设置打分制,定量打分。
另外,除了组织设定的测评项目,还应设置群众发表自己意见的栏目,增加“问题和意见建议”栏,这样测评人可以把设定项目以外的有关情况反映出来,提供更多的参考,避免漏掉一些情况。
在结构上,除了一些对所有干部都适用的基本要求之外,应针对不同级别、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测评对象适当调整权重比例。
特别是能、勤、绩三方面,对不同级别的干部要求是不同的,必须提高指标设计的针对性。
合理选取参评人。
为避免每个人在认识上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参评人应保证达到足够的数量、足够的广度,并合理确定比例。
一要有不同层级的人参与,上、下、同级都要有一定的比例;二要保证有不同组织
的人参与,由内部圈扩大到外部圈,不光有本部门的人,还可以在其他部门选一些在工作中与被测评人联系紧密的人员代表,乃至是管理相对人参加;三是不仅要有工作圈的人员,还要有生活圈的人员,采取私访形式,向被测评人的邻居、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里的勤杂人员进行了解,把下属慑于权威,碍于情面不便或不敢反映的情况真实掌握起来。
第二,合理设置环境
为避免环境压力的影响,应设置一个保密的环境,选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测评,给群众创造一个能够讲真话、真正表达自己想法的环境,最好是匿名的、单独的环境。
如设立专门的投票室、意见箱等,在空间上给参加测评的人留有一定余地。
特别是进行网上测评,要提供便于一个人操作的空间环境。
为避免熟人的影响,还可考虑从外部聘请与本单位没有利害关系、与参评人完全陌生的“第三方”人员来实施测评、个别谈话等。
第三,严密组织实施
测评过程阳光化。
关键要落实好三项制度:测评前,实行提前预告制度,即在测评前向全体应参加人员公布测评的内容、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使群众更多了解测评工作及测评人的情况。
特别是对那些本身素质高、能力强、业绩好,但由于坚持原则,脾气耿直,得罪了一些人,在短时间内或因一些特殊情况不被群众真正了解的干部,作为单位和组织,要加强对群众的推介,甚至创造条件让其在群众面前多“亮相”。
测评中,实行被测评人现场述职制度,使群众能更多了解被测评人。
测评后,实行民主测评结果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民主测评,其本意是为了体现群众意志,但在实际操作中,民主测评结果不公开,在一些单位基本上成了惯例,甚至被视为一项保密纪律。
这种做法群众极不满意,不仅会使测评人心存疑虑、造成误解,还会打击其今后参与测评的积极性。
测评结果不公开,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最终仍然无法真正落实。
当然,公开可能对那些得票率低的人造成打击,但利大于弊,或可采取一些针对性措施,有选择的公开得票率居前的人。
公开,不仅让群众放了心,也使某些领导失去了滥用民意的机会,还可以让那些得票数没有被公开(即得票率低)的干部能有所反思,利于今后的进步。
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一是指派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背下搞小动作,采取拉票方式假借民意行私心的一些领导干部要加大查处力度。
三是建立健全举报制度,扩大举报渠道,对如实举报的群众要给予必要的表彰、奖励;对别有用心的不实举报,或对打击报复正当举报人的行为,无论事情大小,都要严肃查处,以利扶正祛邪,促进单位良好风气
的形成和大家对正义的坚信。
四是选取政治素质高,参与意识强,熟悉干部工作,有一定威望的同志作为干部监督员和干部监督巡视员。
五是建立申诉机制,匿名环境有利于保护测评人的权益,但不排除少数人出于私心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恶意中伤被测评人,因此可以建立申诉制度以保护被测评人的利益。
第四,科学分析和使用测评结果
民主测评是干部选拔整个过程中的一环,其目的在于通过了解民众的反映,更准确地衡量干部,更科学地选人用人。
而单纯依赖测评结果来评判干部,简单采取“以票取人”的方式也是不科学的,我们必须跳出测评看测评,科学分析和使用测评结果,以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
需要说明的是,组织部门和高层领导干部在分析使用测评结果时要坚持这样一个前提——必须要尊重民意。
有效的测评得出的结果是可信的,要作为干部任用的主要依据,对于多数群众都不认可的干部是不能任用的。
落实到实际操作上,关键要科学划定一个适当的标准,即得票率达到多少以上才算民主测评过关。
从实践经验看,能达到50%以上的群众认可即可,因为管理与被管理本来就是一对矛盾,敢抓敢管的干部要想得到很高的赞成票实属不易,“群众认可”的线划得过高,反而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在达到确定的“群众认可”标准的基础上,要对被测评人再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定性分析,具体说来可结合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把测评结果和被测评人的工作实绩及日常各方面表现结合起来。
对那些工作实绩显著、群众评价也好的干部,无疑可作为最佳人选,但对那些原则性强,敢抓敢管,业绩突出但票数不多的干部,要弄清问题的症结,准确地把握公认度。
二是深入调查测评工作过程,充分了解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环境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当时的群众情绪如何等,以判断测评结果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信的。
三是结合选人用人的目的,重点考虑被测评人的性格、特点、作风等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特别是对于其缺点和群众对其负面意见,要考虑对工作有没有大的影响,以判断被测评人是否适合任用。
第五,做好基础性工作
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工作改革,重点研究职位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岗位职责,制定岗位手册;建立干部政绩档案,详细记录干部在工作中取得的方方面面的政绩;建立政绩公示制,促进干部履职过程公开化;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等。
这样既可以促使干部更好履行职责,也使群众加深对被测评人的了解,在做出评价时更有依据,发表意见时更有针对性。
加强教育引导。
使干部群众认识到民主权利的宝贵和民主测评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群众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
测评,教育群众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抛开个人恩怨,站在大局上对待民主测评,出于公心,客观公正评价别人。
采取科技手段。
如采取网上测评、网上民意调查等形式,开通干部监督信息网站等,畅通群众监督和反映意见的渠道,有利于更真实地了解群众看法,同时也提高数据处理准确度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