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模板】
2024年全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全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范文一、背景和目的随着我国煤炭产业的快速发展,煤矿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国各地的重要社会安全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煤矿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本次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是通过全面排查整治,消除煤矿安全隐患,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一)排查整治煤矿安全隐患1.全面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煤矿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2.重点排查煤矿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完善情况,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3.排查煤矿生产场所的通风、瓦斯抽放、除尘、排水等设施的工作状况,确保各项设施功能正常,确保矿井工作面的安全环境。
4.排查煤矿人员配备情况,特别是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确保人员数量符合要求,人员素质过硬。
(二)加强煤矿安全管理1.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对煤矿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心和敬畏之心。
2.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每个煤矿都能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3.建立健全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提高煤矿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家对安全的重视和遵守。
(三)加强煤矿安全监管1.加大对全县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进行停产整顿,直至排除隐患为止。
2.建立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公开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环境保护情况,及时向公众通报煤矿的安全状况,提高社会监督能力。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合力,推动煤矿安全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三、工作机制和措施(一)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1.成立全县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非煤矿山产业已经进入到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但是由于资源开采的加速速度明显高于安全管理技术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非煤矿山事故的不断发生。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各地政府开始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安全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通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止和减少非煤矿山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一)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得到落实和执行。
(二)加强设施维护和更新对非煤矿山的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设施的使用寿命到期的一定要及时更换,确保生产过程中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
(三)加强教育培训和技术支撑加强非煤矿山员工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意识和技能水平,同时也要注重对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技术能力的提高支持。
(四)加强监督和检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操作、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有序性。
(五)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建立非煤矿山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管理,做到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救援。
三、实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步骤(一)开展安全大排查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前,对已经存在的非煤矿山的环境、设施、生产规划、员工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制定基本的整治大纲。
(二)制定具体的整治计划根据大排查的结果,制定具体的整治计划,明确整治的目标和任务,划定整治时间和推行途径以及监管责任。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重点加强安全英雄培养推荐和培养安全英雄,对于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宣传和生产技能方面的提升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镇专项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成果、管理方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操纵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操纵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操纵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加强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
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XX-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
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
在矿山建设工程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
严格依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
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_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_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9•【字号】三政办规〔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规〔202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三门峡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9日三门峡市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关于加强和改善三门峡市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函》(矿安豫函〔2023〕5号)有关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全市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统筹安全与发展,全力化解辖区矿山安全风险与挑战,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推进非煤矿山“减量”和“提质”。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扶优汰劣、分类处置”原则,推动资源整合,对非煤矿山采矿权进行系统梳理,合理设置采矿权数量,进一步优化开采布局,统筹采取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等措施,依法取缔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型矿山,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我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矿山依法关闭,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小型矿山数量较大幅度减少,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严密管控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安全风险。完善油气増储扩 能安全 风险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强 化油气增 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加大对新疆、四川、内蒙 古等重点 地区和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组织开展海洋石 油增储扩能 和防台风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极端天气、 井喷、硫化 氢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防控措施。建立海洋石油 安全监管数 据库,强化数据统计分析,提升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科 学性。 3.严密管控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尾 矿库 “头顶库”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 尽 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 评 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 行 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督促企业进一步完 善治 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 治理, 原则上 2021 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将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以及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煤矿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8.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9.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未按 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 行)》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2020 年 4 月)。按照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 各 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 制 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 动和 安排部署。 (二) 排查整治(2020 年 5 月至 12 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 础 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对本地区、本领域、本企业非 煤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13•【字号】怒政办发〔2016〕79号•【施行日期】2016.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发〔2016〕79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怒江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13日怒江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云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怒江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矿山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云安监管函〔2016〕78号)、《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发〔2015〕86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州非煤矿山基本情况(一)省政府核定矿山基数。
省政府核定的矿山基数根据为2014年底各县摸底调查上报全州金属非金属矿山数的80座。
其中,泸水县25座,福贡县8座,贡山县8座,兰坪县39座。
(二)我州现有矿山基数。
截止2015年5月29日,经州、县排查结果,全州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103座(不含2座地热水矿),比2014年上报的80座多出23座矿山,多出的23座矿山全部纳入转型升级。
其中,泸水县34座,福贡县11座,贡山县13座,兰坪县45座。
(三)不纳入转型升级的矿山。
泸水县2座危险性较小的地热水矿不纳入转型升级。
(四)全州确定纳入转型升级的矿山基数。
全州纳入转型升级矿山共103座。
二、工作目标(一)“四个一批”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州达标保留矿山数控制在56座以内。
即:在现有103座矿山的基础上,压减46%,即淘汰关闭47座,拟整合重组矿山5座;拟改造升级矿山51座。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非煤矿山安全事故频发,给矿山生产和矿工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和整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在三年内,减少非煤矿山事故频发的情况,提高矿山安全标准,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二、总体要求1.统一思想,强化责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目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到位。
2.推动科技创新,提高监测能力。
加大对非煤矿山安全监测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监测手段和设备的精度和灵敏度,及时预警和处置潜在安全隐患。
3.深化制度,增强监管能力。
落实和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制度和规章制度,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经营行为。
4.加强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素质。
加大对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提高矿工自我保护能力。
5.配套保障,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确保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投入和经费保障,加大对有关安全设备的研发和使用,增加安全投入。
三、实施步骤和重点任务(一)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1.组织编制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2.落实工作计划的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
(二)完善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1.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监测设备和手段的研发和推广,完善监测网络和数据分析系统,提高预警预防能力。
2.完善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各级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1.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执法,加大对非法开采和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2.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矿山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检查和督导,确保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的落实。
(四)推进科技创新和人员培训1.加大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支持,推动矿山安全技术的进步和应用。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在20xx年为仔细贯彻降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活动工作。
以安全生产创建、安全进展行动主线,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重点内容,以降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为要紧目标,加强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巩固尾矿库管理成果,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在降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方面取得新发展,在“治散”、“治乱”、“治差”方面取得新突破,巩固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坚定遏制非煤矿山企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普通事故。
依照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仔细贯彻降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家六部委《对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全国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电话会议以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环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降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省人大常委会《对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降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立脚防范,深化整治,强化监管,标本兼治,综合管理,依法关闭一批别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淘汰一批降后的小矿山,整治和修复一批小矿山,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定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治理,从整体上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素养和防备能力,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全然好转。
二、组织领导我市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经贸委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局长许亦武担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武亮、市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副局长惠寅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郁金城任副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的有关人员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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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辽宁省《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全县传统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县政府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意见》要求,加快非煤矿山企业技术、工艺和装备改造,促进传统矿山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形成矿山企业与矿产品加工企业互相支持、配套、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推动XX工业经济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
专项行动从2018年10月开始到2022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8年10月至12月)
1.制定工作方案。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出台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26日前
2.开展摸底排查。
各乡镇对本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工艺、采选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搞清全部非煤矿山底数,为推动
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打好基础。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4日前
3.分类施策推进。
各乡镇分类梳理摸排结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制定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并将完善后的工作方案、矿山企业摸底排查结果报工信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
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结合国家关于非金属矿、化工、冶金、有色金属等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确定的有关资源开发、数字化矿山、节能降耗等相关要求,全力推进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
各乡镇要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工程框架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10号)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托矿产资源优势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推进全县工业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
1.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基本实现矿山开采机械化,选矿工艺自动化,关键生产工艺流程数字化,非煤矿山可
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2.提升原材料行业产业链建设,形成相互协同、配套发展的产业格局。
冶金行业进一步提高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伸钢材、铝材和铜材产品的产业链;建材行业加快发展新型化工建材产品,推进无机非金属矿精深加工。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成立专项行动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专项行动的沟通协调、上传下达等事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作为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统筹组织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各配合部门既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又要通力协作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行动的推进。
(三)强化跟踪督查
专项行动推进组将按照抚顺市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督查督办,对专项行动中推进不力、弄虚作假、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实施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平台,培植、挖掘和总结专项行动的典型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
每月20日前报送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可XX时报送典型工作信息,专项行动推进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地区好的工作做法和成效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