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12篇)

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12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二、建立食品安全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每人。
三、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四、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篇一: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落实商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
结合我商场实际,订立本制度。
自发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紧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当社会责任。
第一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二条商场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紧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经营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紧要食品的商场,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制度应当配备2名以上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食品进货检查记录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商场采购食品,应当查检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采购按规定必需检疫的家禽、畜生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安批次索要《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禽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记录备查。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并由商场的食品安全监督员特地建档管理,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用农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保管期限不得少于90天。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商场,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员工健康,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供应商、客户等,规范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行为,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制定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目的与范围第四条本制度目的在于:确保本公司所有生产、销售的食品制品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制度制定程序第六条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公司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反复研究分析,调查食品安全现状,制订全面恰当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需报告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1. 每个生产车间必须得到食品生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事项,并运用并严格地执行。
2. 必须定期检查车间安全设施、防火设施和其他安全措施的效果,并记录问题。
3. 应该制定生产车间员工应对应急事件的应急措施,且定期检查进行演练。
遇到生产事故及时报警。
第九条食品加工、储存、销售1. 严格落实进货、压货、装卸、运输等各项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杜绝任何疏忽、漏洞,确保商品安全。
2. 对生产加工环节,要按照安全的生产流程,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范。
3. 处理和贮存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生产加工的设备运行正常,卫生有保障。
4. 取样、分装、包装、标签等所有环节都要完整、卫生、安全并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1. 一定要定期对食品安全作出风险评估。
2. 严格按照公司网站上的应急预案办事,避免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培训1. 新员工应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考试合格。
2. 公司负责对员工、供应商、客户等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从而加强对食品安全方面的认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4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卫生局设立的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确保食品安全是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要不断加强监督,增强生产经营者的外部约束力,不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内部管理能力。
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24 篇),希翼对你有匡助!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时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者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公众提供的食品安全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自律,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第七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八条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原料处理、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方面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食品安全控制第十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控制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应当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得使用非法原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
第十二条应当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控制,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食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等。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餐饮服务控制制度,保证食品卫生、营养、安全。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照,确保具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和条件。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并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保证原材料和辅料的质量安全,采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材料和辅料,并建立供货商的食品安全档案。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贮存管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定期检查和清理仓储环境,并妥善处理过期或受污染的食品。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留存相关生产和销售信息,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追溯产品来源。
第三章食品卫生监督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督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监督执法能力,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处罚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员有权要求查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证照、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抽样检验食品质量,并查封、扣押、没收违法行为所涉及的食品和设备。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督员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食品安全问题,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应依法被处以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照等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应获得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须于一定期限内完成相关配套工作。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完整版)一、总则1.1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部门及个人。
1.3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2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2.3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管理3.1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1)公司及所属单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生产经营。
3.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1)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监测。
(2)发现食品安全风险时,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3 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与宣传(1)公司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2)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3.4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公司应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食品生产与经营4.1 原料采购与验收(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原料采购验收制度,确保原料质量。
(2)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和辅料。
4.2 生产加工与储存(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2)加强食品储存管理,确保食品在适宜条件下储存。
4.3 销售与售后服务(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产品销售与售后服务体系。
(2)禁止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五、食品安全监督与检查5.1 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与检查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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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凉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
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一、目的: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规范运行,提高幼儿园食品安全自我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二、范围:原辅料采购验证、制作过程控制等全过程的现场检查、制度落实及过程记录等。
三、组织领导:
幼儿园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园长(兼质量管理员)担任。
四、食品安全自查的内容
1、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2、制作过程控制情况;
3、不合格品管理情况;
4、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
5、从业人员;
6、对幼儿及家长投诉登记及处置记录情况;
7、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
8、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