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高空坠落事故案例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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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3.19高处坠落责任亡人事故案例 (2012.02.21)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3.19高处坠落责任亡人事故案例 (2012.02.21)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事故经过
事 故 发 生 现 场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①邓永儒安全意识淡薄,登高作业时未系安全带、安 全帽系带未锁定、未穿劳保鞋(穿旅游鞋);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②邓永儒在实施作业时,未与井队取得联系,擅自登上井架,违犯宝 石机械公司《现场服务人员要求》、《钻机试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 《钻机试验工HSE作业指导书》的规定;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事故经过 3月19日,负责钻机售后安装指导工作的邓永 儒、孙建搭伴作业,邓永儒未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但未锁定、未穿劳保鞋(穿旅游鞋),钻机处于卧 装状态。下午17时45分左右,两人在配装二层台风 动绞车的1寸主气路管线时,邓永儒不慎失足从井 架二层台位置处(距地面高度约4.7米)坠落。事 故发生后,宝石机械公司服务人员在井队的配合下, 于18时20分将邓永儒送到肇州县人民医院抢救,经 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肇州县人民医院确诊的邓 永儒死亡原因为颈椎损伤。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3.19”高处坠落责任亡人事故案例分析
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
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事故经过 2011年3月6日,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销 售公司接到大庆钻井一公司的传真,要求派人对即 将投入使用的第二部ZJ70DB26钻机进行售后安装服 务。3月7日,该套钻机运抵大庆市肇州县永胜乡徐 深17井位(大庆钻井一公司70007钻井队作业现 场)。3月8日,宝石机械公司派出由销售公司服务 科杨运涛为总协调负责人,带领总装成套分厂钻机 试验工邓永儒(男,22岁,短期用工,陕西省扶风 县段家镇人)、孙建前往大庆进行钻机现场售后服 务工作。
(1)、钻机组装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高处作业无 现场监护和协调人员。 (2)、近年来,宝石机械公司产能建设不断扩大, 生产任务繁重,虽然在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连 续三年获得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先进企业”,但在管理 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和麻痹大意思想。

HSE管理体系实施及事故案例分析

HSE管理体系实施及事故案例分析
多渠道收集事故案例
包括企业内部、行业报告、政府公告等,确保信 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
定期对事故案例进行更新
随着技术和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和完善事故案 例库。
事故原因分析方法与技巧
01
事故树分析
从事故结果出发,逐步深入分析 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和事件 。
02
故障模式与影响分 析(FMEA)
对系统中可能发生的故障模式及 其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确定故 障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
应急预案内容
01
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通
讯联络、现场处置、医疗救护、安全防护等内容。
应急预案演练
02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
力。
应急预案修订
03
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确保预案的针
对性和实用性。
06
HSE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与优化
THANKS
感谢观看
国内外HSE管理体系发展现状
国内发展现状
近年来,国内HSE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并实施HSE管理体系。政府也加强了对 HSE管理体系的推广和监管力度。
国外发展现状
国际上,HSE管理体系已成为许多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的标配。一些国际组织和机构也积极推动HSE管理体系的 全球推广和应用,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的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等。
HSE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意义与目标
意义
通过持续改进,提高HSE管理体系的 有效性和效率,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与健康。
目标
建立动态、完善的HSE管理体系,实 现安全管理、环境管理和健康管理的 全面优化和持续提升。

HSE管理案例

HSE管理案例
一是要从源头抓起�认真审查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和安全 资质。不管哪家施工队伍�不论他有什么背景和来头�只要 进入中国石化销售企业的作业区域�都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并 无条件地执行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否则就不允许进入、不 允许施工。
二是切实加强承包商作业前、作业中的安全教育。对待 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及各类临时用工要向对内部员工一样 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作业。 安全教育培训一定要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与施工作业人 员一同认真做好作业前的危害识别�把可能存在的危害、防 范要求以及中国石化的相关规章制度讲清楚�坚决杜绝安全 教育培训脱离作业实际�走过场、走形式。
事故原因�施工承包商—运通公司在不具备清罐作业资 质�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未对进罐作业安全条 件进行检测�采用的防护用具不具备安全性能的情况下�擅 自扩大作业范围�违章操作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安庆分公司对承包商监督管理、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严重 缺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一是片区 ME 和零售部设备管理员安全责任心差�安全 意识淡薄�违章指挥�既未到现场了解情况、审核作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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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重要原因�一是济南分公司施工管理混乱�对承包 商资质、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审核不严�导致不具备安全施工 资质的单位中标�不具资质的人员入场作业�二是对承包商 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 施工人员虽然经过安全培训和考试�但仍然对石化行业的易 燃、易爆环境缺乏认知�意识不到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安全 意识极其淡漠�三是济南分公司对施工的安全监管缺失�基 建安全管理部门未制定有效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现场多次 动火没有办理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从 6 月份到 9 月份� 期间多次动火�但只办理了一次用火作业票�四是现场安全 监管严重不到位。济南分公司零售管理中心、企业管理部、 片区 ME 等各部门人员在施工期间虽多人到现场检查�但对 动火不办理作业许可证、施工人员擅自抽水等违章作业没有 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也没有提出意见和整改措施�草率在 施工现场检查清单上签了字�五是加油站站长作为现场安全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案例1:高处坠落事故
作业阶段:缺少安全防护设施
事故类型:高处坠落
人员伤亡情况:死亡1 人
一、事故概况
2004年11月29日某高速第六合同段高架桥上部第6孔第6道湿接缝进行钢筋焊接,施工人员把吊笼挂于桥下,吊笼有两边没有做保护措施,此工人在焊接时没有系安全带,当他焊接完,准备下平台时不慎从6米左右高度上坠至地面,致使1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主要原因:此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没有按要求佩戴安全带,施工工作平台安全防护不到位。

间接原因:此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
1、协作单位对安全生产缺乏严格管理和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不到位,造成作业人员死亡,应对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2、项目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监察不彻底,对此
次事故有一定责任。

四、事故整改措施
1、协作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项目
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2、项目部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
为,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项目部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施工中的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施工中的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施工中的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施工是建筑行业中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其中高处坠落事故是最为严重和常见的一类事故。

为了提高施工安全性,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本文将分析几个真实案例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案例一:某工地施工人员从高处坠落在某大型工程项目上,一名施工人员在坠落事故中受伤。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该工人没有系好安全带,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高处作业。

针对这一案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解决方案:1. 强制施工人员系好安全带: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巡查员,确保施工人员切实绑好安全带,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 加强培训和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高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同时,通过例会、海报等形式宣传高处作业的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3. 建立责任制度:明确每个人的责任,包括工地负责人、施工人员、安全监督员等,使各方都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负有责任。

案例二:建筑工地高处坠落引发严重伤亡某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多人伤亡。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施工现场没有建立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针对这一案例,以下是几点解决方案:1. 设立临时栏杆:在高处作业的边缘或边沿设置栏杆,以提供足够的防护。

同时,设置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2. 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护高处作业平台的安全设施,确保其牢固可靠。

3. 强制佩戴安全帽:工地内严禁不佩戴安全帽进行高处作业。

通过安全巡查员对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确保其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案例三:高层建筑施工期间工人坠落在高层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一名工人从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他的生命受到威胁。

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未严格使用可靠的安全绳索和挂板。

为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1. 建立双重保护机制:对于高处作业,同时使用可靠的安全带和安全绳索,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 定期检查安全装备:对安全绳索、挂板等安全装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完好无损。

安全一刻

安全一刻
安全一刻 事故案例分享
上海金茂HSE部宣 2015/06/02
1、高空坠物(物体打击)
伤亡事故:2014年7月 18日下午4时33分,扬州金 域华府4号楼屋顶一名吊篮 安装工人在转移吊篮再安装 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吊篮 垂臂及支架坠落,一名弱电 施工工友正好被坠落支架砸 中,当场死亡。
2、电梯井坠落(高处坠落)
5、总结
以上几起案例只是众多事故中的冰山一角,要避免安全生产事故, 关键在于安全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并力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HSE红线意识,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每一起安 全事故,认真调查,让肇事者付出应有代价,由此起到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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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事故: 2014年4月21日下午1 点40分杭州万科嘉兴金色 梦想项目发生事故,事故 发生原因为水电操作工张 文强在6#楼22层进行垃圾 清理时,擅自拆除电梯门 洞防护门固定装置,将防 护门掀起并用木方支撑, 倾倒垃圾时不慎摔倒,坠 入电梯井道。
7
3、支护(撑)坍塌
伤亡事故: 2014年7月19日上午10 :00点左右,宁波江东府项 目桩基单位对损坏的工程桩 进行处理,11:00点左右下 班。但作业人员擅自在午休 时间施工,且未使用维护套 筒,总包管理人员发现后立 即去制止,在制止过程中( 12:40左右)发生土方坍塌 ,一人被埋。项目部第一时 间组织营救,被埋人员于下 午16:00左右被挖出,送往 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7Leabharlann 4、火灾2014年5月14日,上海翡翠滨江一期7#楼23层南阳台发生一起火灾,初步调查 此次火灾为25层外墙龙骨电焊火花点燃23F南阳台挤塑板引起(地暖保温层用) ,恰逢亚信峰会召开前夕,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10:30 23层南阳台部位起火冒 烟; 10:35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即启 用灭火器灭火,启用施工消防 水管,同时拨打119报警; 10:40 消防到埸; 10:55 火灾消除; 过火面积约42.5平方,无人员 伤亡。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教育(2篇)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教育(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地,某施工队正在进行一层楼板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一名工人为了图方便,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擅自攀爬至楼层边缘进行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由于楼层边缘防护设施缺失,该工人不慎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事故给工地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也给受害者家属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二、事故原因分析1. 安全意识淡薄:工人为了图方便,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擅自攀爬至楼层边缘进行作业,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 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楼层边缘防护设施缺失,导致工人坠落。

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 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方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未能让工人充分认识到高处作业的危险性,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三、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1. 提高安全意识(1)加强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人充分认识到高处作业的危险性。

(2)强化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能培训,使工人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

2.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1)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2)定期检查维护: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1)明确责任: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加强巡查: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案例分析及启示1. 案例启示这起事故给我们的启示是:安全无小事,任何忽视安全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施工单位和工人都要时刻保持警惕,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防范措施(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2)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使工人充分认识到高处作业的危险性。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及分析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及分析

高处不系安全带工作人员把命丧某厂2名作业人员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在进行起重挂钩作业时,失去平衡同时跌落,1人死亡。

【简要经过】某年6月12日上午,某厂脱硝改造工作中,作业人员王某和周某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进行起重挂钩作业,2人在挂钩时因失去平衡同时跌落。

周某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坠落后被悬挂在半空;王某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从标高24m坠落至5m的吹灰管道上,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1.高处作业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2.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失去监护。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知识点】1.高处作业时,应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2.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制度规定】1.《安规》第584条规定“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2.《安规》第586条规定“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

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职工高空坠落死亡一、事故经过桐乡市某某公司由于车间屋顶的排水天沟及透光板(透明塑料板)被木屑阻塞,下雨时雨水无法排出造成制板车间漏雨。

2005年7月31日8时10分,制板车间副主任冯某某组织何某等五位工人上屋顶对排水天沟及透光板进行清理,8点40分时杨某某从8米多高的屋顶坠落,经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杨某某在对屋顶天沟及透光板进行清理时,作业中不慎踩破透光板,由于透光板支撑不住造成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桐乡市某某公司的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在组织工人进行高空作业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桐乡市某某公司的负责人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血的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对照安全评价的内容,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学习与整改,不能把安全评价只作为一种形式,而要把工人的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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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一、事故来源
关于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70016钻井队“5.26”高处坠落事故的处理决定。

二、事故经过
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
2008年5月26日16时02分,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简称塔二堪)70016钻井队在哈得22井进行二层平台指梁盖板拆除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三、事故分析处理
(一)杨忠英,70016钻井队场地工。

未经培训取证从事登高作业,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对拆卸指梁盖板后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认识不够,违反操作规程和登高作业的相关规定,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因在事故中死亡,故不予追究责任。

(二)尤剑威,70016钻井队外钳工。

未经培训取证从事登高作业,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带领场地工杨忠英从事登高作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严,对施工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估计不足,没有按隐患“四定”原则进行隐患整改,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决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70016钻井队对尤剑威进行内部处理。

(三)罗秋明,70016钻井队当班司钻。

未经培训取证从事司钻作业;作为当班班组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规定擅自安排场地工杨忠英从事登高作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存在违章指挥现象;对在施工过程中的“三违”现象处理不严,对施工
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估计不足,没有按隐患“四定”原则进行隐患整改,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决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70016钻井队对罗秋明进行内部处理。

(四)刘明刚,70016钻井队平台经理。

作为井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无安全资格证,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钻井队的作业人员管理不严,监督不力,检查不够,未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决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塔二勘对刘明刚进行内部处理。

(五)贾文杰,塔二勘质量安全环保部部长。

作为塔二勘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没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70016钻井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没有认真协调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决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塔二勘对贾文杰进行内部处理。

(六)龙平,塔二勘安全副总监。

作为塔二勘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没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70016钻井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及时协调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决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塔二勘对龙平进行内部处理。

(七)陈平,塔二勘公司副经理、安全总监。

作为塔二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之一,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没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70016钻井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没
有及时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决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40000*30%=12000元的罚款(依据塔二勘提供的工资表核算)。

(八)买买提江·依明,塔二勘公司副经理。

作为塔二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没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70016钻井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没有及时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决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43000*30%=12900元的罚款(依据塔二勘提供的工资表核算)。

(九)罗明伟,塔二勘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分管党务及部分行政管理工作,原塔二勘经理。

作为塔二勘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清,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及时组织开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未保证基层安全组织机构的健全,部分岗位作业人员严重不足,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

决定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办法,由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对罗明伟进行内部处理。

(十)梁生荣,塔二勘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

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各岗位人员严重不足,部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部分人员无证上岗,隐患查处不够,安全管理不严,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决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50000*30%=15000元的罚款(依据塔二勘提供的工资表核算)。

(十一)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忽视安全生产管理,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细不实,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工无证上岗;未认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部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投入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1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四、经验和教训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安全生产,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配足配齐专职安全员。

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2、塔二勘及70016钻井队要及时整改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加强员工的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标准和规范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塔二勘及70016钻井队要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对危险作业要加强事故防范措施,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力度。

4、塔二勘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好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配足配齐各岗位操作人员,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5、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作为甲方单位,应加强对乙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甲方现场监督要履行HSE体系安全监督的作用,在抓产量的同时更要注重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管理。

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塔里木第二勘探公司要向全体职工
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认真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对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罚款按照法律程序按时交至巴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由公司内部人员的处理情况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公司完成后及时上报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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