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调解案例
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嘿,咱今天来讲讲司法所的那些事儿!你知道吗,在咱生活的这个地方,司法所可起着大作用呢!有这么一个事儿,老张和老李是多年的邻居,可有一天因为一点小事吵得不可开交。
老张气得呀,脸都红了,觉得老李太不讲理;老李呢,也梗着脖子,觉得自己没错。
这要是任由他们吵下去,那还不得成仇人啦!这时候,司法所的调解员小王出马了。
“老张啊,多大点事儿呀,至于这么大动肝火吗?”小王不紧不慢地说。
老张一听,诉苦道:“他怎么能这样啊!”小王又转头对老李说:“老李,咱也得讲讲道理不是?你说呢?”就这样,小王一会儿苦口婆心劝老张,一会儿又道理连篇说老李,慢慢地,两人的火气都消了不少。
这不就像一场狂风暴雨后,天空开始放晴了嘛!最后,老张和老李不仅和好了,还都觉得不好意思呢!还有一次,社区里的两家店铺因为竞争也闹起了矛盾。
都互相指责对方不正当竞争,还差点动起手来。
这要是没人管,那不乱套啦!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赶紧去调解,“都各退一步嘛,咱做生意靠的是本事,不是靠相互争斗呀,这样下去对谁有好处呢?”工作人员耐心地说道。
他们让两家店铺坐下来好好沟通,一起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你猜怎么着,这两家最后居然达成了合作,还一起把生意做大做强了呢!这多神奇呀,就好像原本是对头的两个人,突然变成了合作伙伴,一起走向成功的道路!咱说这些例子,不就是想告诉你,司法所的人民调解真的太重要啦!他们就像那和事佬,让矛盾化为乌有,让关系重归于好。
没有他们,那得有多少纠纷解决不了呀,那咱的生活不就乱套了嘛!所以呀,我们真得感谢司法所的那些工作人员,他们真的很棒!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就像是生活中的一道光,照亮了那些充满矛盾和冲突的角落。
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耐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和谐与安宁。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样的存在呀!。
调解工作典型案例

巧解纠纷促和谐2010年7月27日上午,天空布满阴云,XX乡司法所里迎来了一位年尽七旬的老太太,手拄拐杖,步履蹒跚的挪动着。
面对着我们双眼含泪地说:“儿子不孝呀,我的生活没有保障了呀。
”看到老人情绪激动,工作人员首先为老人倒杯热水,安抚她的情绪,听老人娓娓道来:老人名叫王栓英,今年69岁,家住河西村。
2008年老伴去世后,因悲伤过度,脑溢血导致了半身不遂,从此只能靠拄拐杖走路。
共育有四子,二儿子过继给别人,现为三个儿子来赡养。
起居自理,儿子按时把生活用品备齐。
每个儿子每年300元,10斤米,500块煤球,两袋白面。
大儿子在一至四月份期间提供物品,三儿子为五至八月份,四儿子为九至十二月份。
因去年六月份老人与三儿媳因琐事发生口角,七、八月份三儿子未提供任何物品。
今年五月份至今未见任何财物。
目前老人必须品已经要用完,到三儿子家索要未果,希望司法所帮她讨个说法。
知道了事情原委,工作人员先送走了老太太,并告知她:一定为她做主,圆满地解决问题。
经过了解,我们得知,老人的大儿子卢天仁为前任村委主任;三儿子卢天礼为村民兵连长,曾在军队服役三年,有很好的军队素质;三儿媳与婆婆也没有很大的矛盾,只是双方谩骂激化了矛盾,谁也不服输。
三儿子平时为人和蔼,待人诚恳,孝敬父母,这次只是赌气,希望婆媳关系缓和作出的决定。
我们经过考虑,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天后,所工作人员来到河西村,要求村调委主任王勾奎和老人的大儿子一同前往卢天礼家,共同做好调解工作。
在我们认真的说服和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卢天礼保证以后好好赡养老人,近期内补齐赡养费和物品。
三儿媳和老人也在我们的见证下握手言和,在场的人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当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按上手印后,至此纠纷圆满解决。
夫妻不和闹矛盾,民调援手解纠纷天空淅淅沥沥的下着几滴小雨,人们已经明显感到了丝丝凉意。
9月2日下午,即将下班时,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迎来了一对气势汹汹的夫妻,他们叫嚣着“打死谁算谁倒霉”。
司法所调解案例

司法所调解案例立碑毁树实不该这样赔偿情何在在晋南的广大农村,还盛行土葬的习惯,每个乡镇、每个村对于坟地的安置和管理不尽相同,有的村以居民组为单位统一规划土地用于本居民组去世老人的安葬,而有的村、居民组由于土地紧张并不安排统一安葬地点。
多数人就把老人安葬在自家承包经营的土地上。
在晋南一带,还有一种陋俗,老人去世,需请阴阳先生看地安葬,有的老人就阴差阳错的被阴阳先生“安葬”在了别家的土地上。
一般情况下,由于都是乡里乡亲,碍于情面,被占地农户对于别家老人安葬在自己土地上没什么意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临猗县以果林为主导产业的影响,使得土地的价值和经济效益明显。
关于土地上安葬老人坟地一事的纠纷时常出现,主要多为很多年前占地,现在出于立碑、重修而影响、毁坏他人林果木产生纠纷。
在笔者工作的临晋镇,前段时间就出现了一起因为孙子为爷爷立碑从而毁坏他人果木8棵的纠纷。
虽然事情经过司法所的积极调处,已经成功解决。
但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下,关于农村殡葬事宜类似纠纷的调处所需要采取的工作方法和策略希望大家一起探讨。
在今年三月份的一天,家住临晋镇樊家卓村的黄某像往常一样去自家果园干活,到地一看,顿时傻眼了,立马火冒三丈,自家的苹果树、五年的苹果树被人砍了8棵,那可正是盛产期的果树,黄老汉心疼的要死。
嘴里骂着“这个该死的郝某某,谁同意啦,你就把老子树给砍啦”。
嘴里骂着,气嘟嘟的回家径直骑着摩托车去了派出所报案,称自家果园被人毁树8棵,要求派出所立案查处。
派出所接到报案,立马进村调查,事情很快有了眉目,原来砍树的是本村的郝某某,今年31岁,砍树的缘由是是因为黄某的果园里有一座郝某某爷爷的坟,已经快十年了,这两年郝某某在外做生意,挣了点钱,在家里姑姑、叔叔的要求下,想在清明节给爷爷立碑,年轻人想得开,要阔气,设计的碑又高又大,就想把爷爷的坟周边开阔下,重新用砖砌好。
可是地主人的果树正好碍事,郝某某也知道应该和黄某商量,就提前打招呼,起初,黄某也理解孩子一篇孝心,随口答应了,回到家又觉得自己太吃亏,找到郝某某说不行,那样的话自己太吃亏,郝某某这下急了,给爷爷的碑已经订好,眼下又马上清明节了,这个事情可耽误不得,找人和黄某沟通,话一直没说下来,郝某某就一急,来了个先斩后奏,直接把果树给砍了。
司法所法律援助调解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司法所接到一起邻里纠纷的法律援助申请。
申请人小李(化名)与邻居老王(化名)因房屋漏水问题产生矛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向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
小李家住在某小区五楼,房屋装修较新。
近日,小李发现家中客厅墙壁出现渗水痕迹,经检查发现是邻居老王家卫生间管道漏水所致。
小李多次找到老王协商解决,但老王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承担责任。
无奈之下,小李向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
二、调解过程1. 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司法所接到小李的申请后,立即指派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小张(化名)负责此案。
小张首先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矛盾的原因、矛盾激化的过程、双方的要求等。
随后,小张联系老王,告知其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况,并邀请其参加调解。
2. 调解会议调解会议在司法所会议室举行,双方当事人及调解员小张参加。
会上,小李首先陈述了自己的诉求,表示要求老王承担赔偿责任,修复漏水管道,并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
老王则表示,漏水是由于管道老化所致,自己并非故意造成漏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3. 调解过程调解员小张首先对双方进行了劝解,要求双方保持冷静,理智地解决问题。
随后,小张分析了双方的理由,指出漏水问题确实给小李造成了损失,但老王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为了达成调解协议,小张提出了以下建议:(1)老王负责修复漏水管道,并承担修复费用。
(2)小李对因漏水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老王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赔偿。
(3)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调解结果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老王承诺在一个月内修复漏水管道,并赔偿小李因漏水造成的损失。
双方均表示满意,感谢司法所的法律援助。
三、案例总结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邻里纠纷,通过司法所的法律援助和调解,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维护了邻里关系的和谐。
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启示:1. 邻里纠纷要及时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2. 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调解案例10篇

1、真情感动父子,调解促进和谐2013年8月16日上午,一位老人气呼呼的来到平昌县江口司法所办公室,刚进门就说要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帮他写一份起诉书,他要状告自己的小儿子。
“老人家别着急,慢慢说......”。
江口司法所王所长马上走到老人身边,一边安抚老人一边了解情况。
经过询问得知,老人姓杜,今年80岁,家住江口镇国光村。
老人的两个儿子曾经协议,轮流赡养老人两个月。
但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小儿子就以分家时老人偏袒老大,自己少分了1亩土地为由,不愿意再照顾老人,并拒绝支付老人生活费用,国光村委几次调解均无果。
老人现在年纪大了,生活又不能自理,无奈的他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养老问题。
王所长听完后告知老人,如果是打官司,肯定能赢,但是赢了官司,却会输掉亲情,建议老人先通过调解来解决赡养问题,如调解行不通,再到法院。
8月19日,江口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走了十多公里的山路,到了老人家中。
针对矛盾的焦点和小儿子的错误认知,工作人员教育道,分家析产和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决不能以分家析产不公来对抗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对属于自己的财产完全可以自由处分,与子女应负的赡养义务没有关系;尽管父母可能在财产的处理上有失公平,那也是由多种原因,受客观条件的影响造成的。
调解人员从社会公德到国家法律,对老人的小儿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他俩夫妇懂得孝敬老人每个儿女的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赡养父母将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
最终,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下,老人的小儿子同意赡养老人,支付了拖欠老人的600元生活费,并保证以后会好好孝顺老人。
江口司法所用真心,真情打动了老人一家,用实际践行“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努力为政府领导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真正充当起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2、热心帮助意外死亡,倾情调解合理赔偿2013年7月30日,兰草镇木阁村村民任清和在家剥玉米,邻居老太周连芳见任清和家玉米多,人手少,就主动去帮忙。
司法所调解纠纷案例范文

司法所调解纠纷案例范文在咱们这个小镇上啊,司法所就像一个“和事佬”总部,整天处理各种家长里短的纠纷。
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其中一个特别有趣又典型的案例。
这事儿发生在镇上的老街,老街上有两家相邻的小店,一家是王大爷开的杂货店,另一家是李大妈经营的小吃店。
这两家店本来相安无事,可最近却闹得不可开交。
原来啊,李大妈的小吃店生意越来越好,来吃小吃的客人多了,那停的自行车、电动车就没地儿放了。
李大妈就想了个主意,把店门口的一块地方稍微拓宽了一点,占了原本属于公共过道的一小部分。
这可就惹恼了王大爷。
王大爷心想:“你这不是欺负人嘛,过道是大家的,你把它占了,我这杂货店进出的客人都不方便了。
”于是呢,王大爷就去找李大妈理论。
王大爷脾气有点倔,一去就大声嚷嚷:“你这老太婆,怎么这么霸道呢?这过道又不是你家的,你凭啥占了啊?”李大妈也不甘示弱,双手一叉腰,回道:“我这也是没办法呀,客人的车子没地方放,我总不能让人家把车子扛在肩膀上吃小吃吧。
”就这样,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越吵越凶,周围的邻居都围过来看热闹,可谁也劝不住。
这事儿就闹到了司法所。
司法所的张调解员接到这个案子后,就赶紧去现场查看情况。
张调解员可是个经验丰富的老调解员了,他心里明白,这事儿得慢慢调解。
张调解员先把王大爷和李大妈请到了司法所的调解室。
一进屋,王大爷还气呼呼的,脸涨得通红,就像个熟透的大苹果。
李大妈呢,也是满脸的不服气。
张调解员笑着说:“大爷、大妈呀,咱们都消消气。
您二位这事儿啊,就像两根绳子打了个死结,咱们得慢慢解开,可不能越拉越紧啊。
”王大爷哼了一声说:“张调解员,您得给我评评理,她这么做就是不对。
”李大妈也抢着说:“我也是为了生意嘛,我又没占多大地方。
”张调解员摆摆手,说:“大妈,您这想法可有点不对喽。
这过道虽然看起来只是一小点地方,但是它是公共的,就像咱们镇上的公共花园一样,大家都有份儿,谁也不能私自占用呀。
您把它占了,王大爷的杂货店客人进出不方便,这是事实啊。
人民调解案例(双沟司法所)

人民调解案例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承包纠纷一、案例内容当事人王兴义和当事人王兴亮同是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双东民族村秦大园的村民,2013年11月20日,二人因三边四荒土地发生土地纠纷。
原生产队分配给各户的农闲地,由于规划建设新农村,尺寸之地成了香饽饽。
本是同家兄弟的王兴义和王兴亮因新农村规划互不想让,多次上访到镇里。
但是王兴义和王兴亮均没有可靠地证据,更没有土地使用证。
王兴亮一方在农村势力很强,王兴义一方在农村处于弱势。
申请当事人王兴义多次寻求村调委会调解,但均告失败。
包村镇干部及分管领导也多次说和,但是没有得到当事人王兴义的完全满意。
双沟司法所按照党委书记的批示,进行现场调解,向周边群众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三番五次进行调解,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和诉求,以情依法进行说服和引导。
二、调解经过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新农村规划引起的土地承包纠纷。
接案后,双沟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立即与双东民族村委会取得联系,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另一方面,迅速行动,按提供的王兴义和王兴亮的联系方式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走访了解,希望当事人能够统一思想,尽快参加调解。
可是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因为王兴亮一方处于强势,并不愿意接受调解,王兴义一方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说同意接受调解,但也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纠纷经村调委会和镇干部多次调解,均未成功。
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是摆在双沟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他们决定与双方当事人“各个击破”,每人负责劝说一方。
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多次的电话与上门终于让二人看到了调解员解决此事的诚意和能力,双方也终于同意调解,对此事进行协商。
调解前,双沟司法所调解员仔细查阅了双方的材料,并走访了事情的知情者,做到心中有数。
调解时,调解员先是对王兴义和王兴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且让双方分别说明自己的理由。
然后再提出调解的目的,即解决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纠纷。
关于各地司法所调解经典案例文章

关于各地司法所调解经典案例文章《各地司法所调解经典案例大揭秘》嘿,大家想不想知道那些让人惊叹不已的司法所调解案例呀?听我来给你们讲讲!在一个小镇上,有两家邻居因为一堵墙闹得不可开交!老张说那堵墙是他的,老李可不干了,非得说那墙也有他一份。
这可好了,整天吵吵闹闹,弄得街坊邻居都不得安宁!这时候,司法所的调解员出马啦!他们可不是直接讲道理哦,而是像老中医一样,慢慢找准问题的症结。
调解员先是分别找老张和老李聊天,听听他们心里的委屈和不满。
哎呀,那对话可有意思了,老张生气地说:“那墙明明就是我的!”老李也不甘示弱地回:“咋就是你的啦,我还说那是我的呢!”调解员不慌不忙,慢慢地和他们讲道理,说邻里之间要互相体谅,就像牙齿和舌头还会打架呢,但不能一直这么僵着呀!最后你猜怎么着?老张和老李都各退一步,那堵墙的问题就这么和平解决啦!这不就像拔河比赛,双方都使劲儿,但要是有个聪明的裁判出来协调一下,大家就都能松口气啦!还有一个案例也特别精彩。
在一个村子里,有一对父子因为财产问题差点断绝关系!儿子觉得父亲不公平,父亲又觉得儿子不孝顺。
那场面,紧张得哟!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没有直接指责谁对谁错,而是跟他们回忆起以前一家人温馨快乐的时光。
儿子想起小时候父亲对他的疼爱,父亲也想起儿子曾经的乖巧。
哎呀呀,这一下子,他们的态度都软下来啦。
这不就是像迷路的人找到了回家的方向嘛!这些司法所调解的案例真是太牛啦!它们让人们知道,只要用心去沟通,没有解不开的疙瘩!大家说是不是呀?通过这些案例,我们也能深刻体会到调解的重要性和力量,它能让那些看似无解的矛盾变得迎刃而解,能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真希望这样的调解案例越来越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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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调解案例
当事人甲与乙因借款纠纷在司法所调解。
甲方指出,他们是老朋友,后来乙向他借款10万元,并承诺“本年底一定还清”。
但是到了年终,乙还了5万元就没再还了。
甲方认为,乙违反了承诺,应当全额偿还借款。
乙方表示,他当初是借款买房装修的,后来因为工作变动,收入下降,家庭担负重,导致资金短缺,无法按时全额还款,但他会努力还清借款。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建议甲方和乙方协商还款方式,最终双方同意按照每月还款1000元的方式逐月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调解员制定了协议书并签订。
案例二:
当事人甲与乙因房屋租赁纠纷在司法所调解。
甲方表示,他在去年10月份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每月租金2000元,双方签订合同。
但是到了今年5月份,乙方开始不再按时交租金,并未说明原因,已拖欠两个月的租金。
乙方称,他最近工作不顺利,收入减少,因此无法按时交租金,但他保证会尽快还清。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双方之前没有矛盾,而且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建议双方商讨租金缓缴的具体方式,并制定了协议书。
调解员还明确了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甲方的租赁权益,保证了乙方能够继续居住在房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