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奶油 标准
国家标准人造奶油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人造奶油》编制说明2008年10月一、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根据国标委计划[2008] 号文,人造奶油国家标准已列入2008年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编号为-T-449 植物油脂人造奶油。
本标准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和国家粮食局标准处共同提出,国家粮食局标准处归口。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南侨油脂有限公司、英联马利食品(上海)有限公司、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不二制油(张家港)有限公司、南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共同起草。
二、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人造奶油在国际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特别是在西方国家先后出现了人造奶油,而在欧美地区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其消费市场较为成熟。
20世纪50年代,日本的人造奶油工业也取得了较快发展,人造奶油类制品年产量高达25万吨左右,其产品品种向多样化、专用化发展的趋向十分明显。
我国人造奶油工业起步较晚,80年代初首次引进丹麦设备,开始在国内生产但生产量较小,随着外资企业的进入,我国人造奶油的产量才取得快速增长,根据行业掌握情况近两年我国人造奶油的年产量已从1997年的3万吨左右,增长到约为万吨,但与国外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种类的增多和品质的提高,“人造奶油”已成为食品加工的重要原料之一。
“人造奶油”是焙烤食品是焙烤食品、冰淇淋等食品的原料,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下游产品的质量。
自1987年以来“人造奶油”一直执行ZBX14010-87《人造奶油》行业标准,二十年过去了,标准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现有产品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适应目前特种油脂行业的需要,保障下游产品的质量,并与国际标准接轨,尽快制定人造奶油国家标准是非常有必要的。
三、编制过程根据制标工作的需要,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组建了人造奶油和代可可脂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工作组的成员单位除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作为组织单位外,还有食品科研单位以及多家国内生产人造奶油和代可可脂的龙头骨干企业,这些单位的参与,为标准制定工作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奶油和涂布乳制品

奶油和涂布乳制品国际乳品协会(IDF)介绍了一种包括奶油和涂沫制品的标准,即IDF标准166:1993,“涂布脂肪指南”,这些指南的意图是用来提供一个主要框架,在该框架下不同国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设定更加明确详细的一组或单一的标准。
1定义涂布脂肪:“涂布脂肪”是一种以乳浊液形式存在的食物,主要是油包水型,并且主要由水相、食用脂肪和油组成。
食用脂肪和油主要由脂肪酸的甘油三酸脂组成,它们来源于蔬菜、动物、乳或海产品。
下列表(1和2)选自于该标准。
表1乳脂肪和人造奶油制品的主要组成乳脂产品 混合脂肪产品 人造奶油产品总脂肪中含乳 总脂肪中乳脂含量 总脂肪中乳脂含量脂100% 最高为80%,最低为15% 最高为3%注意,按照一些国家的或其它的有关法规:脂肪含量和乳脂与其它种类脂肪的比例会有一些更严格的限制性范围。
主要的原料应该是水和/或乳制品,食用脂肪和/或油或者是它们的混合物,关于脂肪含量及涂布脂肪的标准可依据脂肪的来源不同分为三类,最高脂肪含量应达到95%。
食物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但产品需遵守表12.2所列的一般要求,该表将所有产品全部覆盖在以下三大类中:表2乳脂肪和人造奶油制品的名称脂肪含量% 乳脂产品 混合脂肪产品 人造奶油产品80-95 奶油 混合物 人造奶油 762-<80 涂布乳品 涂布混合物 涂布脂肪60-62 3/4脂肪或 3/4脂肪或 3/4稀释脂肪稀释脂肪 稀释脂肪 稀释脂肪 奶油 混合物 人造奶油<41-<60 减量脂肪 减量脂肪 减量脂肪涂布涂布乳品 涂布混合物 涂布 39-41 1/2或低脂奶油 1/2或低脂混合物 1/2或低脂人造奶油或米纳林<39 涂布低脂肪乳品 涂布低脂肪混合物 涂布低脂肪下列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的标准普遍适用于在国际贸易中并指明所允许使用的产品的名称:A1-奶油和乳清奶油标准(A16-涂布低脂乳品标准——草稿)规范标准32-1981是人造奶油标准规范标准13-1981是低脂奶油标准23表3列出的一些瑞典商品脂肪产品的名称、组份等,可以做为上述分类的一个例子。
HM-JSB-6018人造奶油验收标准

可塑性固体,无杂质,无异物,无霉变;质 地均匀,细腻。
滋味良好,气味正常,无其他异味
批检
类型
A类
B类
过氧化值(meq/kg)
≤10
≤10
酸价(mgKOH/g)AV
≤1.0
≤1.0
脂肪含量 %
≥80
≥75
理化指标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水份 %
≤16
≤20
按需要抽
食盐 %
≤3
≤3
检或送检
熔点(油相℃) mp
28-38
28-38
或索取外
其它
符合ZBX 14010《人造奶油(人造黄油)》 检报告
卫生指标
符合GB 2716《食盐植物油卫生标准》
食品添加 剂
符合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包装标准 包装完好,符合食品包装标签要求,有QS标志,符合净含量要求
1. 符合《过敏源控制流程图》
仓储要求
2. 3.
按照先后批次、生产日期分类存放,实施保质期管理. 注意防潮、防尘、防虫,保持通风,避免直接光照。
批检
4. 发放使用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1. 理化检验按ZBX 14010《人造奶油(人造黄油)》引用标准和规定方法执行。
检验 2. 微生物检验按GB4789执行。
3. 判定准则见《来料验收抽样及判定作业指导书》。
1. ZBX 14010《人造奶油(人造黄油)》
引用文件
2. 3.
GB 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2716《食盐植物油卫生标准》
4. 《来料验收抽样及判定作业指导书》
拟制
审核
发送:总经办、技术部、品控部(三份)、采购部。
人造奶油概述及工艺

1.油炸类食品 2.腌制类食品 3.加工类肉食品 4.饼干类食品 5.汽水类食品 6.方便类食品 7.罐头类食品 8.话梅蜜饯类食品 9.冷冻甜品类食品 10.烧烤类食品
四、措
施
2006年初,纽约成为美国第一个决定在2008年中期禁 止反式脂肪食品的城市。根据纽约市公共卫生部门制定的 一项新法规,纽约所有饭店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反 式脂肪,否则将缴纳200―2000美元的罚款。纽约市的法 规刚出台,就赢得了消费者团体和肥胖病专家的热烈欢迎。 美国第二大城市洛杉矶在限制反式脂肪方面也走在了前面。 洛杉矶公共卫生局规定,今后凡是取消了反式脂肪食品的 餐馆,政府部门将在它们的窗前贴上特别告示,以方便顾 客决定应该进入什么样的餐馆就餐。 除了美国外,其他一些国家与地区已掀起了轰轰烈烈 的“抗击”反式脂肪运动。在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等 地,所有食品包装上被要求标明反式脂肪含量,以便于消 费者选择。 “在国内,由于缺乏相关检测标准,反式脂肪含量还 没被纳入食品日常检查范围。”中国烹饪协会美食营养专 业委员会秘书长谢文梅表示。而广东省南方食品质量检验 检测中心日前透露,国内目前已制订出食品中反式脂肪酸
对产品的影响很大。水滴过小(直径小于1μm的占80-85 %),油感重,风味差;水滴过大(直径30-40μm的占1 %),风味好,易腐败变质;水滴大小适中(直径1- 5μm的占95%,5-10μm的占4%,10-20μm的占1%, 1厘米的人造奶油中水滴有一亿个左右),风味好,细菌 难以繁殖。 3. 杀菌:乳化液经螺旋泵入杀菌机,先经96℃的蒸汽热 交换,高温30秒杀菌,再经冷却水冷却,回复至55- 60℃。 4. 急冷捏合:乳状液由柱塞泵或齿轮泵在一定压强下喂 入急冷机(A单元),利用液态氨或氟里昂急速冷却,在 结晶筒内迅速结晶,冷冻析出在筒内壁的结晶物被快速旋 转的刮刀刮下。此时料液温度已降至油脂熔点以下,形成 过冷液。含有晶核的过冷液进入捏合机(B单元),经过 一段时间使晶体成长。如果让过冷液在静止状态下完成结 晶,就会形成固体脂结晶的网状结构,其整体硬度很大, 没有可塑性。要得到一定塑性的产品,必须在形成整体网 状结构前进行B单元的机械捏合,打碎原来形成的网状结
zbx14010—87人造奶油(人造黄油)

ZB X 14010 —87人造奶油(人造黄油)人造奶油系指精制食用油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捏合成具有天然奶油特色的可塑性制品。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人造奶油,供直接食用或用作食品加工。
2技术条件2.1 感官指标夕卜观呈鲜明的淡黄色或白色可塑性固体,质地均匀、细腻,风味良好,无霉变和杂质。
2.2 质量指标见下表。
注:以脂肪为基础的熔点,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2.3 卫生指标金属残留量、食品添加剂、细菌指标(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按GB 2716—81《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卫生部颁布的有关标准执行。
3 检验方法3.1 酸价的测定:按GB 5530—85《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的标准方法检验。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1 mg KOH/g 油。
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2 过氧化值的测定:按GB5538—85《植物油脂检验油脂酸败试验及过氧化值测定法》的标准方法检验。
但样品取全样,不需加热过滤。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4 meq/kg 。
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3.3 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3.3.1 仪器和用具3.3.1.1 电热干燥箱。
3.3.1.2 备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
3.3.1.3 天平:感量0.0001 g 。
331.4 平底玻璃皿:直径50〜60 mm 高20〜30 mm331.5 玻璃棒:直径5 mm 长60〜70 mm3.3.2 药品和试剂石英砂:化学纯或分析纯,外观白净。
3.3.3 操作方法在平底玻璃皿内置短玻璃棒一支及10〜15 g石英砂,以105± 2C烘至恒重(约1.5 h ),于玻璃皿内加入2〜3 g 试样(准确至0.0002 g )放入电热干燥箱内5 min,待样品熔化后用玻璃棒与石英砂搅拌均匀后计时,隔一小时再用玻璃棒搅拌一次。
在105± 2C的电热干燥箱内约烘2〜2.5 h后,在干燥器内冷却称重,然后置上述烘箱每烘30 min 冷却称重一次,直至恒重为止(如发现重量增加,则以前次最小重量为准)。
人造奶油检验规程

1目的规范人造奶油进料的检验流程,明确人造奶油进料的抽样方法、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确保人造奶油检验结果的准确。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人造奶油进料检验和在储存、使用过程中的抽查检验。
3定义:人造奶油:食用油脂加水和其他辅料乳化后,经速冷捏和或不经速冷捏和而制成的可塑性或流动性产品。
4职责4.1品保部:负责对人造奶油的进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判定;参与物料评审。
4.2生产部:负责对人造奶油进料通知取样和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和储存。
负责人造奶油使用过程进行抽查;参与物料评审。
4.3采购部:负责人造奶油进料检验异常时与供应商进行反馈;主导进行物料评审。
4.4技术研发部:负责制定人造奶油质量标准;参与物料评审。
5内容5.1抽样方法5.1.1人造奶油进料到厂后,生产部仓管员开《进料请验单》发品保部,品保部进料检验员按每一次交货的人造奶油为一个检验批,根据来货数量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5.1.2每20桶抽取1桶,进行检查,并对包装进行封合和标识。
5.2检验方法5.2.1感官检验5.2.1.1包装:包装袋外面应注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和规格,观察其是否清晰、完整、洁净和规范。
5.2.1.2杂质:打开包装袋,观察人造奶油内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5.2.1.3感官:呈均匀一致的白色,乳白色、乳黄色的固体,具有良好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
5.2.2试味取适量样品由技术部进行试味,结果反馈给品保部进料检验员并处判定结果。
5.3 检验结果判定5.3.1 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原辅料及包材验收报告》中,并对照《人造奶油质量标准》对每一项检验结果进行检验结果判定。
5.3.2如检验结果合格,品保部进料检验员则回复生产部仓管员在《进料请验单》上签批检验合格,仓管员办理正常入库。
5.3.3 如第一次检验结果不合格,品保部进料检验员重新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目,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在《进料请验单》上签批检验不合格,并即时反馈给采购部,由采购部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物料评审。
人造奶油检验规程

人造奶油检验规程
1、定义
人造奶油系指精制食用油添加水及其它辅料,经乳化、急冷捏合成具有天然奶油特色的可塑性制品。
2、参考标准: NY 479-2002《人造奶油》、GB 15196-2003《人造奶油卫生标准》
3、感官指标
4、理化指标
5、微生物指标
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签
6.1.1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须有下列内容: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6.1.2若使用的是转基因原料,须在标签上注明产品为转基。
6.2运输和贮存
6.2.1每批食用油出厂时,由生产商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6.2.2运载工具和贮存仓必须清洁、干燥、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其他易污染物品混运、混贮。
7、其他要求:每批产品必须附有出厂检验报告(应包含3、4、5表格出厂中带“√”的项目),同批送货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三个,到厂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时间;每年提供一次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包含3、4、5表格第三方带“√”的项目)。
zb x 14010—87人造奶油(人造黄油).doc

ZB X 14010—87人造奶油(人造黄油)人造奶油系指精制食用油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捏合成具有天然奶油特色的可塑性制品。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人造奶油,供直接食用或用作食品加工。
2 技术条件2.1 感官指标外观呈鲜明的淡黄色或白色可塑性固体,质地均匀、细腻,风味良好,无霉变和杂质。
2.2 质量指标见下表。
注:以脂肪为基础的熔点,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2.3 卫生指标金属残留量、食品添加剂、细菌指标(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按GB 2716—81《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卫生部颁布的有关标准执行。
3 检验方法3.1 酸价的测定:按GB 5530—85《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的标准方法检验。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1 mg KOH/g油。
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2 过氧化值的测定:按GB 5538—85《植物油脂检验油脂酸败试验及过氧化值测定法》的标准方法检验。
但样品取全样,不需加热过滤。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4 meq/kg。
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3.3 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3.3.1 仪器和用具3.3.1.1 电热干燥箱。
3.3.1.2 备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
3.3.1.3 天平:感量0.0001 g。
3.3.1.4 平底玻璃皿:直径50~60 mm,高20~30 mm。
3.3.1.5 玻璃棒:直径5 mm,长60~70 mm。
3.3.2 药品和试剂石英砂:化学纯或分析纯,外观白净。
3.3.3 操作方法在平底玻璃皿内置短玻璃棒一支及10~15 g石英砂,以105±2℃烘至恒重(约1.5 h),于玻璃皿内加入2~3 g试样(准确至0.0002 g)放入电热干燥箱内5 min,待样品熔化后用玻璃棒与石英砂搅拌均匀后计时,隔一小时再用玻璃棒搅拌一次。
在105±2℃的电热干燥箱内约烘2~2.5 h后,在干燥器内冷却称重,然后置上述烘箱每烘30 min冷却称重一次,直至恒重为止(如发现重量增加,则以前次最小重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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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奶油标准
人造奶油是一种替代天然奶油的产品,其主要成分是植物油和其他添加剂。
它在制作甜点、咖啡和其他烹饪食品时常被使用。
然而,人造奶油的质量因品牌和制造工艺的不同可能存在差异。
一般而言,人造奶油应符合以下标准:
1. 成分透明:人造奶油的成分应明确标示,消费者能够清楚地了解产品中所含的植物油和其他添加物。
2. 质地和口感:人造奶油应具有类似天然奶油的质地和口感,并且能够顺利融化。
3. 味道:人造奶油的味道应类似于天然奶油,不应有明显的异味或人工味道。
4. 储存稳定性:人造奶油在储存过程中应保持稳定性,不易变质。
5. 食品安全:人造奶油的制造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产品无害且符合卫生要求。
总之,人造奶油需要满足上述标准,以确保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够获得安全、美味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