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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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

2023年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

2023年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引言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发电厂在能源供应中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发电厂的运营面临着各种安全风险,其中烟气系统的火灾是最常见且最具威胁性的事故之一。

为了提高发电厂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规定。

本文将针对2023年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进行补充规定,以进一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 安全意识培训发电厂应定期进行烟气系统消防安全意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烟气系统常见火灾事故案例分析,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2)烟气系统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3)烟气系统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4)检测到火灾时的报警程序和逃生指南;(5)烟气系统消防演练的组织方法和实施步骤。

通过安全意识培训,可以提高员工对烟气系统消防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响应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

2. 烟气系统消防设施更新发电厂应定期对烟气系统消防设施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更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烟气系统消防水泵和喷淋系统的检修和更换;(2)烟气系统消防喷头的清洗和更换;(3)烟气系统消防水箱的清洗和防腐处理;(4)烟气系统消防设施的自动化控制和监控系统的更新。

通过定期检查和更新烟气系统消防设施,可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因设备老化导致的火灾发生风险。

3. 烟气系统温度监控发电厂应安装烟气系统温度监控设备,定期监测烟气系统内部的温度变化。

当温度超过设定阈值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故障排除和危险防范。

烟气系统温度监控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1)具备实时监测和报警功能,能够及时提醒人员有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2)具备高温环境下的稳定工作性能,能够在高温条件下正常工作。

通过烟气系统温度监控,可以迅速发现烟气系统内部异常温度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4. 烟气系统紧急喷淋装置发电厂应设置烟气系统紧急喷淋装置,当发生火灾时可以快速启动喷淋装置,进行火灭战斗和冷却。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模板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模板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增补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发电厂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防备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发电厂烟气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三条领导责任1.公司高层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发电厂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并明确消防工作的责任人。

2.消防工作责任人应具备相关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部门责任1.烟气系统管理部门负责烟气系统消防安全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其他部门应加强与烟气系统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协作,共同保障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人员责任1.公司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帮助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发现消防隐患立刻报告,并乐观参加灭火和疏散工作。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设备第六条消防设施建设1.发电厂烟气系统应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备必需的消防设施。

2.消防设施包含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及逃命通道等,必需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保持完好有效。

第七条消防设备维护1.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设备应依照设备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和修理,并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

2.发现消防设备存在故障或失效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安全出口设置1.发电厂烟气系统应设置合理的安全出口,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撤离。

2.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被障碍物堵塞,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示。

第九条自动灭火系统1.对于易燃易爆的设备和区域,应配备自动灭火系统,确保火灾能够及时得到掌控和扑灭。

2.自动灭火系统应定期检查、试运行,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条消防通道1.发电厂烟气系统应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
1.前言
发电厂烟气系统是发电厂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其功能
是排出烟气,维持发电过程中的压力平衡等。

然而,烟气系统在运
行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其消防安全问题,以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本文对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相关
补充规定,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2.消防安全问题
2.1 烟气系统存在哪些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1) 烟囱的煤气化和爆炸隐患。

当烟囱内发生沉积物和积水后,会形成不稳定的煤气,并增大爆炸的概率。

(2) 火箭式爆炸隐患。

当烟囱或风道的门、窗、排气口关闭或
堵塞时,烟气随之积压,当积压达到一定值时,会形成类似火箭式
的爆炸。

(3) 升火与火星引燃隐患。

当烟气管道存在氧气,可引起煤气
等物质的升火,同时,由于烟气中含有大量的灰尘和微小金属颗粒,也可能产生火花和火球,引燃有机物质。

2.2 如何预防和控制这些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1) 确保烟囱清洁,定期清除烟囱内的沉积物,及时排除积水。

同时烟囱必须具备耐高温、耐腐蚀能力。

1。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四篇)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四篇)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发电厂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烟气系统是发电厂热力发电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潜在的火灾源。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了以下关于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的补充规定。

一、烟气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设置在发电厂烟气系统中,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负责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该岗位应具备专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其职责包括烟气系统的消防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消防设备的日常巡检等。

二、烟气系统消防设备的配置发电厂烟气系统需要配置一定数量和规格的消防设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

这些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泡沫灭火系统、烟气排烟系统等。

消防设备的配置要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同时,应定期组织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并及时更换失效的设备。

三、烟气系统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发电厂烟气系统应制定一套完整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可能发生的火灾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预案应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紧急救援等内容,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人员。

预案的有效性应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以提高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四、烟气系统的定期巡检和维护发电厂烟气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巡检内容包括烟气系统的排烟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隔离设施的完好情况、消防设备的运行状态等。

同时,要进行定期的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烟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减少火灾的发生可能性。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对发电厂烟气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可以通过开展消防演练、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等方式,提高人员的消防技能和应急响应能力。

六、加强烟气系统施工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烟气系统的施工阶段,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监督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并对热电厂内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三条、热电厂内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防火责任制度。

第四条、各单位行政主管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火灾预防及责任第五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设计时,必须依照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并上报热电厂安全环保部。

第六条、在生产区不准搭建易燃建筑。

如确需临时搭建的必须事先报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审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在生产区、办公区因工作需要使用火炉、电炉的,必须事先向热电厂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禁止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填报热电厂“危险动火作业审批表”向厂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由厂安全环保部及生产运行部总值联系消防队派人或派车到现场监护后,方可施工、作业。

第八条、各单位防火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2.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____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____组织员工扑救初期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____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定保管责任人,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模版(三篇)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模版(三篇)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电厂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发电厂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发电厂烟气系统包括烟囱、锅炉、燃烧设备、烟气排放系统等构成的整个系统。

第四条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发电厂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责任由发电厂的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包括生产经理、安全主管等。

第二章烟气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发电厂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第七条发电厂的管理人员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情况,组织消防演练等。

第八条烟气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熟悉烟气系统的消防安全规定,确保烟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报告烟气系统的异常情况。

第九条所有相关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三章烟气系统消防安全措施第十条发电厂烟气系统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备,并按照消防安全标准进行安装和维护。

第十一条烟气系统应当设置防火墙,并定期检查防火墙的完好状况。

第十二条烟气系统的烟囱应当设置防火翻板,并确保防火翻板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烟气系统的锅炉应当具备自动灭火装置,并定期检查自动灭火装置的可靠性。

第十四条烟气系统的燃烧设备应当设置火焰探测器,并定期检查火焰探测器的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发电厂烟气系统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烟气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第十六条发电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烟气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和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安全检查包括对烟气系统的设备、管道、防火墙等的检查,对消防设备的检查等。

第十八条检查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并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人。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模版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模版

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模版1. 烟道设计与安装1.1. 烟道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且设计合理、结构稳定,能够承受烟气运行时的压力和温度变化。

1.2. 烟道的内侧应保持清洁,不得有积尘、油渍等杂物。

1.3. 烟道的防火隔离措施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阻止火势蔓延。

2. 烟气排放口与排烟风机2.1. 烟气排放口应设有可靠的防火设施,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阻止火势扩散。

2.2. 排烟风机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3. 排烟风机的电气系统应符合防爆要求,避免因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3. 烟气净化设施3.1. 烟气净化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和安装,确保能够有效处理烟气中的污染物。

3.2. 烟气净化设施的排放管道应设置防火隔离设施,防止火灾蔓延。

3.3. 烟气净化设施的排放口应定期清洁和检查,确保其畅通无阻。

4. 火灾预防与报警系统4.1. 烟气系统应配备火灾预防和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和报警火灾。

4.2. 火灾报警系统应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3. 火灾报警系统的报警点布置应合理,能够覆盖烟气系统的关键部位。

5. 灭火设备和灭火剂5.1. 烟气系统应配备适当数量和类型的灭火设备,能够有效控制火灾。

5.2. 灭火设备的位置应合理布置,方便使用并不会被烟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阻挡。

5.3. 灭火剂应储存妥善,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6. 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6.1. 烟气系统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且安全地逃离现场。

6.2. 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有障碍物或杂物堆放。

7. 人员培训和演练7.1. 所有烟气系统相关人员应定期接受灭火知识培训,提高其火灾防范和灭火能力。

7.2. 定期组织烟气系统的应急演练,检验火灾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8. 定期检查和维护8.1. 烟气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2023年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热电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热电厂作为重要的能源供应和生产设施,其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热电厂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 热电厂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持续有效进行。

2. 热电厂要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投入,提供充足的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3. 热电厂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消防设施与设备1. 热电厂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源系统、紧急应急通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材等。

2. 消防设施和设备要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一旦发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3. 热电厂要制定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规范,确保员工熟知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1. 热电厂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2.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3. 各级责任人要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就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

四、日常消防安全管理1. 热电厂应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消防安全要求。

2. 热电厂要建立健全消防巡查制度,每天定期巡查各区域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3. 热电厂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火灾的基本知识、逃生和自救技能。

4. 热电厂要组织定期的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五、消防应急处理1. 热电厂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员工的职责和行动流程。

2. 热电厂要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训练。

3. 热电厂要建立健全火灾报警机制和应急通讯系统,确保及时报警、快速反应。

4. 热电厂要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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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7390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发电厂烟气系统消防安全补充规定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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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低温饱和湿烟气腐蚀钢材,发电厂烟气系统的吸收塔及其进出口烟道一般采用预硫化胶板或玻璃鳞片树脂衬里进行防腐,防腐处理过程中需要使用苯乙烯、丙酮等易燃品,易引发火灾。

为确保发电厂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及运行安全,集团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采用预硫化胶板或玻璃鳞片树脂衬里进行防腐处理的发电厂烟气系统的安装、检修、运行维护。

相关单位除应遵守相关设计规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外,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相关要求。

本规定所称施工总承包是指将包含施工总承包内容的各种总承包模式,包括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等等。

管理与设备运行维护相分离的业主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在运行维护合同中明确双方管理职责。

烟气系统建设、改造、检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业主单位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中约定的双方安全职责及义务不得违反本规定要求。

一、烟气系统改造项目设计补充要求1、发电厂烟气系统配套消防工程设计应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规范》(GB5022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吸收塔、湿法电除尘、烟道等高度超过20米的设备及构筑物,应确保消防水压力,在吸收塔、湿法电除尘等上部平台处,或附近建筑(平台)高处设置消防栓并配置水带,保证烟气系统无论何处出现火情,至少有1处消防栓通过一根皮带对着火处能进行有效扑救。

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吸收塔及烟道附近有利位置设置消防炮。

3、优化通道隔离设计,双通道布置的烟气系统应在湿式电除尘入口、烟气加热器出口通道中加装挡板。

已建烟气系统及单通道设计的烟气系统建议在湿式电除尘入口安装挡板,烟囱使用钛板或玻璃钢材料的烟气系统还应在烟气加热器出口安装挡板。

挡板应由保安电源供电。

4、吸收塔、湿式电除尘等区域设置双逃生通道,以便火灾时人员撤离有足够的逃生通道。

5、与吸收塔相通的防腐管道、烟道的膨胀节、软连接等部位附近的电缆,应涂刷足够长度的防火涂料,其电缆桥架盖板应配置齐全,封堵应严密。

电缆桥架、电动头附近的膨胀节、软连接、PP管等可燃部件,应采取加装防护罩等防火隔离措施,防止电缆、电机接线短路着火引发吸收塔火灾。

6、吸收塔除雾器增加第四层手动喷淋;吸收塔除雾器、湿式电除尘、烟道除雾器冲洗水系统应设水源备用接口。

二、烟气系统施工(检修)消防安全补充规定1、原材料堆场橡胶板与鳞片等危险等级较低的原材料堆场应在堆场外围设立围栏,并悬挂警示牌,10米范围内严禁动火。

原材料应按种类堆放。

原材料堆场移动式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堆场附近应配置消防水及水带。

2、危化品仓库(1)粘合剂与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危化品仓库。

必须设置临时危化品仓库时,临时危化品仓库应远离人员与设备密集区域,与其他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满足国家安全与消防管理相关要求。

临时危化品仓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内部照明、电源、接地、通风、排水等应按照危化品库要求完善安全设施。

临时危化品仓库外围10米处应使用围栏进行隔离,悬挂“严禁烟火”警示牌;围栏区域内严禁动火。

临时危化品仓库的移动式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仓库附近应配置消防水及水带。

(2)粘合剂与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堆放,专人管理,每日应对仓库内材料进行清点检查,发现包装有损坏的材料应及时处理。

仓库内应定期进行测温,保证室内温度在许可范围内,必要时可采取通风洒水等措施。

(3)进入危化品仓库(临时危化品库)禁带火种,人员进出、材料领用及缴回应实行登记制度。

(4)危化品仓库(临时危化品库)应制定火灾处置方案,并将处置流程、应急联系电话等张贴在醒目位置。

(5)应合理选择危化品仓库至施工(检修)区域运输路线,避免经过设备检修等区域,材料运输时段需经过的道路应全面禁火。

3、施工(检修)现场管理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区域指脱硫吸收塔、涂鳞烟道、湿式电除尘、烟气加(降)热器等防腐设备及与设备相连且不能隔离的各类管道系统施工(检修)及现场预处理的区域。

(1)现场预加工区域临时构筑物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预加工场地外围应设立围栏,并悬挂严禁烟火警示牌,10米范围内严禁动火;场内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配置移动式灭火器,并设置消防水及水带,保持随时可用。

现场预加工区域应保证通风,接地应可靠,并采用防爆照明。

施工(检修)用电源接线盘应使用防爆型、预加工区域周围应清理干净无易燃物品。

(2)施工(检修)区域应施行隔离,建立禁火区,隔离区周围应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

隔离区进出口设置1到2个。

隔离区域出入口应专人管理并实行进出人员登记制度,禁止将火种带入隔离区内。

对进入人员携带的焊机及气割等动火工器具以及能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器具、检测仪器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否则禁止带入。

对进行动火作业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和机具应禁止其进入。

(3)施工(检修)区域应设置消防水及水带,并保持随时可用。

施工(检修)期间如电厂消防水系统不可用,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水管。

吸收塔、湿法电除尘、烟道等高度超过20米的设备及构筑物,应确保消防水压力,在吸收塔、湿式电除尘等上部平台处,或附近建筑(平台)高处设置消防栓并配置水带,确保消防水能够全覆盖。

(4)施工(检修)区域各作业点应保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保证人员能快速撤离。

(5)施工(检修)区域内脚手架及铺板均应采用不可燃材料,严禁使用毛竹及毛竹片搭建脚手架。

(6)施工(检修)区域内,应对电源接地情况进行清查,保证所有带电设备接地不通过防腐设备的本体;场地内非防腐使用的易燃物品应清理干净。

(7)施工(检修)区域内所有防腐用原材料应按照种类与危险等级分别放置。

施工期间原材料需按照当天施工计划进行领用,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当天施工结束后应清理场地并将多余原材料与废弃物运回仓库,严禁将未用完的材料与废弃物堆置在现场。

每日加工工作结束后应有专人对场地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所有易燃废弃物应统一拉回仓库按相关规定处理。

(8)防腐作业前,应关闭增压风机出口烟气挡板门、湿式电除尘入口、烟气加热器出口挡板,未安装挡板的烟气系统应在湿式电除尘入口、烟气加热器出口部位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隔断。

采用玻璃钢或钛板材料的烟囱,应在烟囱入口部位采取措施有效隔断。

(9)防腐作业开始前,业主单位应组织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10)防腐作业人员进入防腐作业区域时,需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并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戴带金属的鞋及衣物进入作业现场。

(11)在吸收塔、箱罐、烟道等密闭空间防腐作业前,应强制通风,并对甲苯、丙酮等有害或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进行检测,浓度保持在安全范围方可进行作业。

(12)在吸收塔、箱罐、烟道等密闭空间防腐作业或在已完成防腐处理的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将消防水系统引至人孔门附近,现场应配置专人负责开启消防栓。

并在作业现场配置移动式灭火器及防毒面具。

(13)施工(检修)区域应使用冷光防爆灯或防爆型矿灯,电气电压不得超过24V(吸收塔、箱罐等密闭空间内照明应采用12V低压防爆灯具),灯具距离防腐涂层1米以上。

施工(检修)区域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控制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

密闭空间作业时应将漏电保护器、控制开关放置于密闭空间外,并有专人看管。

所用电缆线在施工(检修)区域内的部分不得有连接接头。

(14)进入施工(检修)区域应关闭随身携带的无线通讯设备。

(15)业主、总承包、监理、施工单位各方应根据各自的安全职责,经常检查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并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为。

4、动火管理动火作业除执行“3、施工(检修)现场管理”相关要求外,还应执行以下条款:(1)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区域内管道、设备,原则上应拆下移至安全距离以外动火,拆卸管道螺栓禁止采用电焊、气割方式进行;管道堵漏尽可能采取非动火方式。

(2)业主单位应针对烟气系统改造(检修),补充完善动火工作票制度,并根据该系统不同部位动火作业的风险,明确动火范围及动火等级。

新建烟气系统及设备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制定动火工作票制度,组织业主、监理各方等对动火工作票制度进行审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由总承包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执行。

下列部位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防腐施工期间在防腐区域15米范围内动火作业;--防腐处理完成后,需对防腐设备15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3)所有衬胶、涂鳞的防腐设备、烟道内或设备外壁上直接动火作业,或与衬胶、涂鳞的防腐设备、烟道相连且不能隔离的各类管道上直接动火作业,或在防腐施工期间防腐作业点15米范围内动火作业,应执行一级动火工作票。

其他情况按照二级动火工作票执行。

(4)以下情况施工(检修)区域禁止动火作业或使用电火花检测仪:--在底涂、面涂、胶板粘接、鳞片施工(检修)过程中或鳞片施工后鳞片涂层未凝固前;--施工(检修)区域消防水不能正常供水时;--脱硫吸收塔内除雾器冲洗水系统不能备用时,禁止在吸收塔内动火作业;--湿式电除尘喷淋水系统不能备用时,禁止在湿式电除尘内动火作业。

(5)若设备安装(检修)需要,施工(检修)区域内需实施动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应制定专项方案,并经监理方审核,业主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新建烟气系统及设备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动火单位制定专项方案,并经监理方审查,总承包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6)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专项方案中明确的安全措施应全部列入动火工作票。

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应逐项确认。

在全部安全措施落实并确认后,方可允许动火。

新建烟气系统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范围内的动火作业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许可(但对原系统及设备需做安全措施的除外),业主单位到场监护(注:实行动火单位、业主单位双监护)。

动火作业时,安全监督人员、消防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不得擅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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