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28项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国家标准已通过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新版考试试卷-2024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试卷【样卷1】考试时长:120 分钟试卷总分:100分考试卷及格分:80分姓名:_________准考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得分:________ (备注:难易度,Y-易,Z-中,N-难)一、判断题(共计70题, 每题1.0分, 对的画√, 错误的画×)1.依据《安全生产法》等规定,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通知可以采用口头通知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3.法律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5.在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选用导电性能好的材料。
()6.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纳税凭证、企业征信。
()7.泡沫灭火器可用于带电灭火。
()8.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
()9.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依据《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1.依据《刑法》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2.重大危险源只能是具体物质,如氟、氨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和设施不能判定为重大危险源。
()13.海因里希法则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认识到“事故发生之前都有先兆”,为降低事故发生率,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强调源头管理,重视无伤害事件管理。
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解读

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解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三司《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根据《条例》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同时予以废止。
制定背景2003年3月,根据《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布公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包括危险化学品条目3823个。
2003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包括剧毒化学品条目335个。
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
由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主要采用爆炸品、易燃液体等8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体系,与现行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有巨大差异。
现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同时,《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列入的品种偏多,不符合剧毒化学品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调整。
制定过程2011年7月21日,《目录》首次制修订工作会议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民航局10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会议。
《危险化学品使用主要负责人》练习题(四)参考答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主要负责人》练习题(四)(参考答案)姓名:_________ ___ 工作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生产、使用、经营):______一、判断题 (每题1分、共50题50分)1、经局部排气装置排出的有害物质必须通过净化设备处理后,才能排入大气,保证进入大气的有害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
(√)2、电流持续时间愈长,人体电阻因出汗等原因而降低,使通过人体的电流进一步增加,危险性也随之增加。
(√)3、职业性接触毒物系指工人在生产中接触以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和杂质等形式存在,并在操作时可经呼吸道、皮肤或经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
(√)4、作为接闪器的避雷针端部尖不尖、分叉不分叉,对其保护效能基本上没有影响。
(√)5、接闪器所用材料应能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还应有足够的热稳定性,以能承受雷电流的热破坏作用。
(√)6、检修时,在易燃易爆区域和有毒物品输送管道附近可以设临时办公室、休息室、仓库、施工棚等建筑物。
(×)7、易燃气体极易燃烧,与空气混合一般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8、屏蔽是消除静电危害最主要的方法。
(×)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危险化学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及其他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清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
(√)10、决定爆炸品敏感度的外来因素,有温度、杂质、结晶、密度等。
(√)11、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如可能威胁到企业外周边的居民,指挥部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将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12、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物质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条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13、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是指在工作地点、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都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解读:《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根据《条例》规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制定了《目录(2015版)》,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同时予以废止。
制定背景2003年3月,根据《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发布公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包括危险化学品条目3823个。
2003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包括剧毒化学品条目335个。
根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下简称GHS),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
由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主要采用爆炸品、易燃液体等8类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体系,与现行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有巨大差异。
现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调整了危险化学品的定义,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同时,《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列入的品种偏多,不符合剧毒化学品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调整。
制定过程2011年7月21日,《目录》首次制修订工作会议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民航局10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有关司局负责人和专家出席会议。
危险化学品分类和标志

➢ 含有“铝导线焊接药包”、“火柴”等物品。
➢ 含有“火补胶”、“生牛皮杀虫药”等成分
不明物质。…….
上海浦东新区舟桥职业安全健康事务所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特点
将剧毒化学品合并到《目录》中,二合一。 危险化学品的界定范围扩大,增加健康和环境危害。 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和判定界限变化。 危险化学品条目共减少了1134个,占28.6%;其中剧毒化
培训内容
❖ 一、危险化学品概述 ❖ 二、危险化学品危害及预防 ❖ 三、危化品储存与使用 ❖ 四、危化品判别
上海浦东新区舟桥职业安全健康事务所
什么是化学品? 化学品
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 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和人造的。 化合物里面原来元素的性质发生了变化 混合物里面原来元素的性质没有发生变化
❖ 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时,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铁路、民航 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 十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将适时对《目录》进行调 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将会适时对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 进行补充和完善。
上海浦东新区舟桥职业安全健康事务所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依据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
2 易燃气体:乙炔,氢,氯化钾烷,硫化氢,氨等
除惰性不燃气体外,不准和其它种类 的物品共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关于28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的公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关于28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9.06
•【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
•【施行日期】2011.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0年第25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以下28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以上标准由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
附件:28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九月六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主要负责人初培20150526试卷卷1题目和答案3

危险化学品经营主要负责人初培2021 0526试卷卷1考核类型:危险化学品经营主要负责人初培考试时长: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考生XX:________XX号:___________________成绩_________一、判断题共50题(每题1分,总分值50分。
将判断结果填入括号中。
正确的填“正确〞,错误的填“错误〞)1、现代平安生产管理“五同时〞原那么是指企业领导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生产工作。
〔〕2、按照"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甲、乙、丙类厂房和高层厂房的紧急疏散楼梯,应采用室外楼梯。
〔〕3、职业危害和预防中所称气体是指常温常压下呈气态的物质,逸散于生产场所的空气中,如氯、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
〔〕4、但凡在单纯的热作用下,爆炸物能发生自动的不可控的分解爆炸现象均称热爆炸。
〔〕5、装有六氟化硫〔SF6〕设备的配电装置的房间,其排风系统应考虑有底部排风口。
〔〕6、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变造经营许可证。
〔〕7、易燃液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性物质混合储存。
具有复原性的氧化性物质应单独存放。
〔〕8、平安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可加强管理继续运行。
〔〕9、一般可燃物质的燃烧都经历氧化分解、着火、燃烧等阶段。
〔〕10、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应专库储藏。
〔〕11、危险化学品库房门应为木质门,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
〔剧毒物品仓库的窗户应加设铁护栏〕。
〔〕1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平安部门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等工作。
〔〕13、氧化性物质的特点是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
〔〕14、中小企业申办"危险化学品平安生产许可证",不必进展平安评价。
〔〕15、所谓平安电压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危及生命平安的电压。
年培训-GB--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

气体
蒸气 粉尘和 烟雾
mL/L
mg/L
0.1
0.5
0.5
2.0
2.5
10
20
20
mg/L
0.05
0.5
1.0
5
*第5类的标准旨在识别急性毒性危险相对较低,但在某些环境下可能对易受害 人群造成危险的物质。这些物质的口服或皮肤LD50的范围预计为20005000mg/kg体重,吸入途径为当量剂量。
健康危害主要差异: 将呼吸过敏物质再分为1A子类,强过敏物质;1B子类,其他呼 吸过敏物质。 第1类 呼吸致敏物质 在以下情况下该物质划为呼吸致敏物质: (a)如果有人类证据,该物质可导致特定的严重呼吸 致敏和/或(b)如果适当的动物试验结果为阳性* 1A子类 物质在人群中过敏的发生率高;或根据动物或其他试 验,可能发生人的高过敏率*。反应的严重程度也可考 虑在内
代替标准号
GB 20602-2006
28
GB 30000.29-2013
2 区别与联系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GB 20576~20599、20601、20602 )是按照《全球化学品统一 分类和标签制度》(GHS)2003年版制订的;《化学品分 类和标签规范》 (GB 30000.2~30000.29)是按照(GHS) 2011年版(第4修订版)制订的。 技术内容与GHS(第4修订版)完全一致。
加压气体的定义
现行标准:是指20℃时压力不小于280kPa的容器中的气体或成 为冷冻液化的气体。 修订版本:是指20℃时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入 贮器的气体,或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
健康危害主要差异: 暴露方 式 经口 经皮肤 单位 mg/kg mg/kg 类别1 5 50 类别2 50 200 类别3 300 1000 类别4 2000 2000 类别5*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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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液体 自燃固体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固体 有机过氧化物 金属腐蚀物 急性毒பைடு நூலகம் 皮肤腐蚀/刺激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致癌性 生殖毒性
GB 20581-2006
GB 20582-2006
GB 20583-2006
GB 20585-2006
GB 10
30000.10-2013 GB 11 30000.11-2013 GB 12 30000.12-2013 GB 13 30000.13-2013 GB 14 30000.14-2013 GB 15 30000.15-2013 GB 16 30000.16-2013 GB 17 30000.17-2013 GB 18 30000.18-2013 GB 19 30000.19-2013 GB 20 30000.20-2013 GB 21 30000.21-2013 GB 22 30000.22-2013 GB 23 30000.23-2013 24 GB
GB 30000 系列的构架应该会由下列 30 项标准构成:
序 标准号
列
标准名称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 XX 部分:)
1 GB 30000.1-2013 通则
2 GB 30000.2-2013 爆炸物
3 GB 30000.3-2013 易燃气体
4 GB 30000.4-2013 气溶胶
5 GB 30000.5-2013 氧化性气体
6 GB 30000.6-2013 加压气体
替代标准
GB 13690-2009
GB 20576-2006
GB 20577-2006
GB 20578-2006
GB 20579-2006
GB 20580-2006
7 GB 30000.7-2013 易燃液体
8 GB 30000.8-2013 易燃固体
9 GB 30000.9-2013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GB 20597-2006
GB
30000.24-2013 GB 25 30000.25-2013 GB 26 30000.26-2013 GB 27 30000.27-2013 GB 28 30000.28-2013 GB 29 30000.29-2013 GB 30 30000.30-201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 吸入危害 对水生环境的危害 危害臭氧层 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20598-2006 GB 20599-2006 GB 20601-2006
GB 20602-2006
GB 20586-2006
GB 20584-2006
GB 20587-2006
GB 20589-2006
GB 20590-2006
GB 20591-2006
GB 20588-2006
GB 20592-2006
GB 20593-2006
GB 20594-2006
GB 20595-2006
GB 20596-2006
新 28 项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国家标准已通过, 中国将采用第四版联合国 GHS
近日,国家标准委公布了新通过的 28 条关于化学品分类与标签的国标(GB 30000.XX-2013),并将于 2014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替代现行的 26 项相关国 标。(国标委公告 2013 年第 20 号和 21 号)。在该系列国标的修订工作中,中国 采纳了 联合国第四版GHS中大部分的“积木块”(见贴士)。目前官方文件还未正式 颁布。
与现行 26 项化学品分类与标签国标相比,GB 30000 系列新增了两大项,即“吸入 危害”和“对臭氧层的危害” 。这一变化与最近公布的 《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 稿)》中的危害特性类别相一致。而对于被列在《目录》中的化学品,之后会另行 发布指南性文件。显然,现行的 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也 将进行修订或者被取代。另外,由安监总局起草的关于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的标准也很有可能被收录在这一系列国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