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后修改《住宅设计要求与标准》(2015年版)(结构)

合集下载

住宅设计要求与标准(给排水)

住宅设计要求与标准(给排水)

给排水(一) 说明1.本设计要求适用于住宅项目,按照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设备要求等方面制定。

2.本设计要求中安装高度均指到建筑完成面的距离。

3.除特别注明外,标高以m计,其余均以mm计。

4.当地若有特殊要求或习惯性做法时,按当地要求执行;否则,按本设计要求执行。

(二) 给水系统1管材选型1.1室外部分(1)市政给水管DN≥100采用水泥砂浆衬里球墨铸铁管,DN<100采用衬塑钢管。

(2)加压给水管埋地部分采用衬塑钢管,DN≤100丝扣连接,DN>100沟槽式卡箍连接,应视具体情况考虑防腐。

1.2室内部分户内水表前采用衬塑钢管,表后冷水采用冷水PP-R管,热水采用专用热水PP-R管,管材必须经过8760h热稳定性试验。

1.3水池、水泵房管材水泵吸水管(自与吸水总管连接处或水泵吸水管的阀门至伸入水池部分)、水池补水管(伸入水池部分)、水池溢流排水管及放空排污管采用薄壁不锈钢管,其他采用衬塑钢管或厂家配套的不锈钢管。

1.4绿化、喷灌管材采用PVC-U给水管,管道阀门DN≤50采用铸铁截止阀,DN>50采用铸铁闸阀。

1.5水景管材水泵出水管、埋地部分及水池补水管均采用PVC-U给水管。

2技术要求2.1室内管道布置原则(1)给水管道大于DN25(外径dn32)时,应考虑表后设置多条给水管(总流量与表前总管流量相当)入户。

(2)当给水管道布置在找平层内时,客(餐)厅冷(热)水管距墙边100mm布置,冷热水管中心间距100mm;卫生间内管道原则上布置在墙体内,如遇结构柱或剪力墙时可布置在沉箱内。

管道不应布置在卧室内。

2.2水表、洗衣机、热水器的设置要求2.2.1水表及水表井:住宅在每层楼梯间或前室设独立水表井间,给水立管及水表均布置在水表井内,自首层起每五层在水表井内设DN15清洁水龙头一个,每层水表井均设置排水地漏。

水表井尺寸按最小要求设置。

2.2.2洗衣机:生活阳台或卫生间设置洗衣机龙头,洗衣机龙头安装高度为1.20m。

DB11 637-2015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

DB11 637-2015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标准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中第 3.1.1、6.3.2、6.4.4、7.3.2、7.4.6、8.3.2、8.4.4、9.3.3、10.4.1、 10.4.6、11.0.7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增补项目计划的 通知》(京质监发〔2014〕94号)的要求,由北京三茂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 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标准》DB11/T 637—2009进行修订而成。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共同负责 管理。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房屋抗震鉴定由北京市规划委 员会组织实施。本标准由北京三茂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本标准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请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 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北京三茂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 区马甸东路 19 号金澳国际 1026,邮编:100088)或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 市南礼士路 62 号,邮编:100045)。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程绍革 、苏经宇、张文革、韩继云、王满生、吴保光、张天申
目次
1 总则-----------------------------------------------------------------------------------------------------------------1 2 术语和符号------------------------------------------------------------------------------------

备考干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逐条解读

备考干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逐条解读

备考干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逐条解读导读《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

标准旨在适应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以高标准支撑和引导我国城市建设、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2018年7月10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发布,标准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

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用地与建筑;5.配套设施;6.道路;7.居住环境。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适用范围从居住区的规划设计扩展至城市规划的编制以及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2.调整居住区分级控制方式与规模,统筹、整合、细化了居住区用地与建筑相关控制指标;优化了配套设施和公共绿地的控制指标和设置规定。

3.与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标准进行对接与协调;删除了工程管线综合及竖向设计的有关技术内容;简化了术语概念。

《标准》全文逐条解析1总则1.0.1 为确保居住生活环境宜居适度,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保障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质量,规范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制定本标准。

1.0.1 本条是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城市居住区(小区)的实践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1964年原国家经委和1980年原国家建委,先后颁布有关城市规划的文件,对城市居住区规划的部分定额指标作了规定。

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以下简称93版《规范》)是我国颁布实施最早,也是使用普及率最高的城市规划标准之一;是在吸取国外经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已建城市居住区规划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为规范我国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000年,伴随着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深化,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以及住宅市场化变革,对93版《规范》进行了局部修订,形成了2002年版《规范》。

2013年,为配合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组织开展城市排水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3[46]号)要求,2002年版《规范》针对低影响开发再次进行了局部修订,主要对地下空间使用、绿地与绿化、道路、竖向等技术内容进行了局部增补和修改,形成了2016年版《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总工室制度

总工室制度

目录第一章总工室架构及岗位职责第一节总工室组织架构第二节岗位职责第一条部门职责: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的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2、保证图纸的设计质量及设计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设计任务。

3、负责与集团建筑设计院、集团装修设计院、园林集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的对接、协调,组织外委设计院共同完成集团要求的各项报审工作。

4、对外委设计单位进行管控,指导外委设计单位按国家及当地设计规范(包括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节能、消防、抗震等地方规定)、集团规定及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

5、负责公司各项目各专业报建图和施工图设计,并有效控制图纸质量和成本,对施工图的最终设计效果负责。

6、负责解决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技术问题,及时提供施工现场技术支持,配合现场完成各项验收工作。

7、配合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技术支持,并提供各类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二条总工室主任职责:1、总工室主任作为部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部门日常工作、设计质量、设计进度以及相关行政事务。

负责按本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完成。

2、负责总工室的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审核新项目的前期策划,负责督导各项目设计计划、进度及质量。

4、负责协调总工室与其他部门、项目公司的关系。

5、负责外委设计单位的管理与协调。

6、参与各类质量、技术事故的处理,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例会。

7、对总工室昆明分室具有行政审批权和人事任免权。

8、完成主管设计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总工室中层(副主任/主任助理—主管设计质量控制组)职责:1、主管设计质量控制组的总工室中层直接对总工室主任负责。

负责总工室技术统筹与管理的工作。

2、负责组织部门内部和外委设计单位的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技术问题的沟通解决、各专业国家规范和集团标准的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组织设计质量控制组对各项目图纸进行抽查,进行技术把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改(2015年修改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改(2015年修改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改(2015年修改版)编制说明1 编制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83号文“关于发布《2008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及相关的建筑设计标准、规范。

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

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别,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2 适用范围本图集可供全国建设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相关人员以及消防监督人员配合规范使用;并可作为建筑设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对这部分内容教学的参考。

3 编制原则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部分条文通过图示表格等形式表示出来,力求简明、准确地反映《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原意,以便于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 编制方式4.1 本图集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条文为依据,图示内容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的顺序排列。

4.2 图示表达:4.2.1 正文蓝底部分是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原文(包括章节编号等)的直接引用。

字体按规范编制的要求,强制性条文为黑体,普通条文为宋体。

4.2.2 白底部分为图示的内容,是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的理解和注释,字体釆用仿宋体。

4.3 “【图示X】”为本图集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相应处加注的图示对应编号。

4.4 “〖条文说明〗”为本图集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相应处引用的条文说明的注解。

4.5 “[注释]”是编制单位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条文所包含内容的说明,提示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或该条目的适用范围。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015 国标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015 国标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指在建筑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和技术手段,有效地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节能水平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在2015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xxx-2015),对建筑节能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和规范。

一、主题导言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015 国标是我国建筑行业的重要标准之一。

该标准不仅需要在建筑设计阶段考虑节能因素,还要求在建筑使用过程中实施节能管理。

节能减排、绿色建筑理念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之一,因此遵循国家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条文解读1. 能耗限额《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015》中规定了建筑能耗限额的标准,要求新建住宅建筑的能耗限额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这意味着建筑设计者在设计住宅建筑时,需要通过技术手段尽量减少建筑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

2. 外墙保温国标对外墙保温的要求也十分严格,规定了保温材料的性能指标和施工工艺。

在实际项目中,建筑设计者需要根据这些规定选择合适的保温材料,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以确保建筑外墙的保温性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3. 设备能效比国标还对建筑设备能效比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建筑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达到一定的能效比标准。

这就需要建筑设计者在选择建筑设备时,需要考虑设备的能效比指标,尽量选择能耗低、性能好的设备,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

三、实践应用在实际项目中,如何应用《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015》是建筑行业关注的焦点之一。

建筑设计者需要充分理解国标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节能设计。

在建筑设计阶段,可以通过优化建筑方案、选择节能材料、提高建筑能效等措施来降低建筑能耗;在建筑使用阶段,可以通过建立科学的节能管理制度,加强建筑设备维护等措施来降低建筑的能耗。

四、个人观点对于《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015》,我个人认为,这是我国建筑行业朝着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5年版(修改)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5年版(修改)
返回目录
(四)建筑构造
□防火卷帘
新疆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批发市场火灾
(四)建筑构造
□防火卷帘
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 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 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2 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功能; 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 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住宅安全疏散
(三)安全疏散
□住宅安全疏散
(三)安全疏散
□住宅安全疏散
(三)安全疏散
□住宅安全疏散
(三)安全疏散
□ 住宅建筑疏散距离
(三)安全疏散
□一个安全出口条件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 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楼梯:
(三)安全疏散
□住宅剪刀楼梯
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任一户门至最近 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2 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3 楼梯间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 于6.0m2; 4 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合 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m2,且短边不应小于 2.4m;
(四)建筑构造
□设备用房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 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 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和变配电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甲级防 火门,消防控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 火门。

汇报后修改《住宅设计要求与标准》(2015年版)(暖通)

汇报后修改《住宅设计要求与标准》(2015年版)(暖通)

六暖通空调(一) 系统分类及设备材料选型1系统分类防排烟(通风)系统、小型中央空调系统、分体空调系统、采暖系统、燃气系统等。

2设备材料选型2.1风机通风系统、通风兼防排烟系统风机优先采用噪音较低的柜式离心风机;防排烟系统专用风机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选用轴流风机(含斜流、混流风机)。

2.2风管材料防排烟风管、通风风管采用镀锌钢板。

2.3空调、采暖水管管材空调冷凝水管采用PVC-U管。

室内采暖主管管径小于等于DN32采用普通焊接钢管,丝接;管径大于DN32采用无缝钢管,焊接。

采暖热表至户内分集水器间管道采用PPR管,管材等级4级,管系列S4,热熔连接,低温地板辐射采暖盘管采用PE-RT 管。

2.4套管材料穿梁和剪力墙、防火墙的套管采用国标普通焊接钢套管,穿墙套管采用塑料套管。

2.5保温材料冷媒管、冷凝水管保温材料采用难燃B1级发泡橡塑管壳(闭泡)。

室内采暖主管保温材料宜采用难燃B1级发泡橡塑管壳(闭泡)或玻璃棉保温材料。

(二) 设计要求1防排烟及通风系统1.1加压送风系统1.1.1加压送风系统为单段设计时,加压风机应布置于天面。

加压送风系统为分段设计(或两段楼梯的情形)时,上段加压系统风机应布置于天面,下段加压系统风机布置原则为:(1)优先布置于地下室不占车位处;(2)其次布置于室外园林隐蔽处;(3)有条件时可布置于商业裙楼顶;(4)原则上风机应布置于隐蔽处,尽量不要对建筑外立面及住户造成影响。

1.1.2前室加压风井应靠近前室,风井有一面邻前室的墙(最好为非剪力墙),以便设置加压风口。

1.1.3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风井应靠近防烟楼梯间,风井有一面邻防烟楼梯间墙(最好为非剪力墙),以便设置加压风口。

1.1.4加压送风井最小面积可按下表确定:注:(1)上表加压送风的风量是按开启单扇门确定。

其中前室考虑有两个以上出入口,楼梯间考虑一个出入口。

(2)当采用双扇门时,按规范要求,表中值应乘以1.33。

(3)当楼梯间有两个出口时,按规范要求,表中值应乘以1.5。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三结构 (2)
(一)总则 (2)
(二)地上主体部分 (2)
三结构
(一) 总则
1. 结构设计应在满足建筑使用要求、结构安全及耐久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最经济的原
则进行全面控制。

2. 结构设计应执行国家规范、地方规范,规范中强制性条文(包括“应”执行的条文)
应严格执行,规范中建议性条文(如“宜”“可”执行的条文)可实际情况执行,地基基础规范中当国家规范与地方规范不一致时按地方规范执行。

3. 本设计要求及标准均采用建筑标高系统;本篇中 H均指建筑标高。

(二) 地上主体部分
1剪力墙、柱布置
1.1剪力墙、柱尽量扁平,不突出砖墙面。

应注意墙厚对卫生间和厨房的建筑使用功能
的影响。

1.2剪力墙、柱收截面, 外围墙柱原则上收室内边。

1.3剪力墙、柱布置时,不影响建筑门窗的设置,如靠近窗洞口,且距离门窗侧不大于
100mm时,剪力墙、柱端延至开窗侧端。

1.4客厅、餐厅、主卧、次卧窗跺≤400mm(从室内墙边算起),同时满足计算要求,建
筑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2梁布置
2.1大堂顶部完整空间内不宜露梁,以保持顶部空间完整。

2.2电梯厅内原则上不得露梁。

2.3户内梁布置时,梁不应穿越客餐一体厅,客厅、餐厅、房,以保证各功能空间完整及
美观。

独立客厅与独立餐厅间的梁,应优先采用暗梁,设明梁时,梁高不得超过400mm。

梁不宜穿越厨、厕、阳台,如有穿越的梁,高不得超过450mm。

梁不宜穿越门洞正上方。

2.4户内梁不露出梁角线的优先顺序:客厅—餐厅-主卧室—次卧室—内走道—其它空间。

2.5.1卫生间不做沉箱时,结构降板80mm(结构板面标高为H-h-0.08m,H为客厅建筑完成面标高,h为客厅装修层厚度),周边次梁梁高按最经济原则控制。

无沉箱卫生间边梁大样(非采暖地区)
无沉箱卫生间边梁大样(采暖地区) 2.5.2卫生间做沉箱时,周边次梁梁底宜平沉箱板底。

有沉箱卫生间边梁,梁底平板底大样(非采暖地区)
有沉箱卫生间边梁,梁底平板底大样(采暖地区)
2.6有覆土的大露台处:
考虑结构沉箱,周边次梁及沉箱内反梁梁底平沉箱板底;沉箱内尽量少做反梁,以满足园林设计需要,沉箱内上反梁面标高不得高于H-0.15m,反梁应预留套管排水。

2.7门窗洞口顶处梁底标高不得低于门窗洞口顶面标高。

2.7.1设排气孔的卫生间窗顶梁底标高必须等于门窗洞口顶标高,设排气孔的有沉箱卫
生间窗顶梁最小梁高为沉箱高度+350mm。

设排气孔的无沉箱卫生间窗顶梁预留示意图
设排气孔的无沉箱卫生间窗顶梁预留示意图
2.7.2厅出阳台门顶梁梁底应平建筑门顶,在满足结构计算情况下,取最小值,以利于
厅采光。

厅出阳台门顶梁梁高示意
2.7.3标准层电梯门洞顶梁底标高应不低于电梯洞口顶标高。

2.7.4门窗洞口处过梁做法:
结构计算梁高与门(窗)顶距离>200mm时,结构梁高可按计算确定,门(窗)顶可用门(窗)过梁处理;其余情况按第2.7.5和2.7.6条执行。

2.7.5外圈窗梁高按以下原则控制:夏热冬暖、夏热冬冷、温和地区项目建筑外圈梁高为700mm;
寒冷地区、严寒地区项目建筑外圈梁高为630mm;哈尔滨、长春、沈阳地区项目北向外圈梁高为480mm。

2.7.6门洞顶梁底标高控制:
2.7.6.1当墙厚同梁宽时,梁底标高不低于门洞顶标高
2.7.6.2当墙厚小于梁宽时
(1)卫生间门洞顶梁,梁底标高应不低于门洞顶标高+100mm;
(2)厨房门洞顶梁,梁底标高应不低于门洞顶标高+100mm,梁高建议采用400mm(严寒地区2.9m层高时建议采用350mm)。

(3)其余部位门洞顶梁,梁底标高应不低于门洞顶标高+50mm。

2.7.6.3当梁底标高高于门洞顶标高时,采用下挂板与梁同时浇筑。

2.8户内走道上方梁高尽可能小,3米层高时,不得大于600mm;2.95米层高时,不得大于550mm。

2.9非封闭阳台封口梁原则上采用400mm高,封闭阳台封口梁原则上采用600mm高,各地有
特殊要求的除外。

2.10 楼梯起步梁和平台梁高度应满足建筑净高要求。

建筑外墙开窗处不应有梯梁和梯柱穿越。

2.11 两层中空厅的上空不得有梁穿越;通窗处不得有梁和柱穿越。

3板布置
3.1各功能空间结构面标高及建筑完成面标高关系按建筑要求。

3.2如大堂、厅、房顶部须有局部沉板时,只局部沉板,不需为了保证整个板底水平而
全部沉板;沉板边梁不宜突出沉板底。

3.3住宅下层为变压器房时,本层板需做双层结构板,双层板间须填充保温隔热层;卧
室、客厅、厨房和餐厅上层为非本户卫生间时,其顶板需做双层结构板。

3.4结构板厚度应根据板跨采用经济合理的板厚。

3.5斜屋面水平梁板的设置
(1)原则上不设水平梁板,建筑要求除外;
(2)如结构计算需要设置水平梁时,可考虑设置斜屋面下水平梁,水平梁的设置位置应协调建筑确定,尽量设置在有墙处;
(3)如结构计算需要设置水平板时,则必须上报集团设计成本质量控制中心审批。

3.6屋面、露台采用建筑找坡。

4防震缝设置
4.1 防震缝在±0.00以上开始设置。

4.2防震缝间距在满足结构平面规则性要求条件下尽可能按规范要求最大值设置。

原则上每栋之间均设防震缝,如两栋连体后结构平面规则且总长在规范要求防震缝间距最大值之内时,则两栋不设防震缝。

4.3防震缝宽按规范要求最小值设置。

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宜按需要较宽防震缝
的结构类型和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

5其他
5.1防水防渗漏控制措施:
(1)卫生间隔墙处做200高(从厅房结构完成面开始算起)素混凝土反槛,宽同墙厚且与梁板一起浇筑;
(2)卫生间内管道井壁做200mm高(从结构面开始算起)素混凝土反槛,宽同墙厚且与梁板一起浇筑;
(3)出屋面和露台的墙体、出屋面管道井壁、女儿墙底部设置不低于350高(从屋面结构面开始算起)且高于建筑完成面150-250mm的钢筋混凝土反槛,与梁板一起浇筑。

5.2构造柱、圈梁、过梁混凝土强度等级原则上采用C20,如当地有强制要求可采用C2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