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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村级电商服务站是建立在村居社区的一种电子商务形式,旨在通过线上购物、线下服务等方式提升农村消费水平和服务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为了规范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管理,提高其运营效能,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服务站的组织架构及职责划分服务站的组织架构应该包括总站和分站,总站设置在乡镇,分站设置在各个村庄。
总站与分站的职责划分如下:1.总站职责:1)负责服务站的整体规划、建设和管理。
2)负责服务站平台的维护和升级。
3)负责服务站运营中的各项业务管理。
4)为各分站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指导。
2.分站职责:1)负责服务站的日常运营管理。
2)负责严格执行总站对服务站的各项操作规定,保证服务站有序健康发展。
3)负责货品的仓储、更新、打包和配送工作。
4)负责售后服务的处理和维护。
二、服务站的运营规定1.服务站必须彻底了解国家法规、互联网电商标准,保证不违反国家法规和商业道德。
2.订购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不能使用伪劣产品或不合法产品。
3.服务站应当严格管理数据保密,保护客户数据隐私。
4.严格规范销售流程,确保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系统流程通畅。
5.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数据安全和防火墙技术措施。
三、服务站的主要管理规定:1.服务站必须按规定经营,不得自行改变经营范围。
2.服务站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定。
3.服务站必须遵守服务承诺,保证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
4.服务站须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顾客权益,保障顾客的消费权益,定期对服务站消费体验进行检查与评估。
5.服务站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和客户服务薄记机制。
四、服务站管理的加强措施: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服务站管理流程,压实服务站管理责任。
2.加强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管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4.定期检查服务站物资、设施的使用情况。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能够有效规范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基本行为规范,加强对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监管和管理,能够保障服务站的健康发展,既规范服务站的经营行为,也为顾客提供更好的购买体验,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电子商务 农村服务站(点)建设与管理规范

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点)建设与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点)的术语和定义、建设、验收、主要职责、服务要求、服务流程、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以下简称站(点))的建设与管理。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位于农村,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为当地农民提供产(商)品代购、产品代销、信息咨询和发布、物流及其他便民服务的站(点)。
2.2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单位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信息咨询、产品对接、物流配送等各项服务的单位。
3 站(点)建设3.1 人员要求3.1.1 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3.1.2 熟悉农村电子商务业务,具备操作电脑、手机能力,能够使用电子商务平台。
3.1.3 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
3.1.4 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的农民的需求和生产经营进行摸底统计。
3.2 经营场所3.2.1 有固定经营场所,能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并且地址位于农村。
3.2.2 户外招牌具有电商标志、站(点)识别标志,书写规范、醒目。
室内应装饰有品牌标志,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营业时间及从业人员信息。
3.3 设备配置站(点)应配备电脑、上网设施(网线、路由器等)、基本办公经营设备以满足服务要求,有条件的还可配备多媒体展示等设施(参见附录B),全部通过为合格。
3.4 站(点)安全卫生设施3.4.1 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4.2 应配备防鼠、防蝇、防蟑螂等卫生设施。
3.4.3 有条件的可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或防盗安全系统。
3.5 站(点)申请与登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初步考察后,帮助备选站(点)人员填写《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申请登记表》(参见附录 A),并拍摄该站(点)远距离外观、近观及该站(点)内部照片。
3.6 评估与合作运营单位对申请人评估合格后双方签订合同。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运营管理,促进农村电商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与治理,以及村级电商服务站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村级电商服务站是指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为农民提供电商服务、商品展示、物流配送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第四条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合法的场地,分为操作区、展示区和储存区。
2.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如电脑、互联网接入设备、货架、存储设备等。
3.具有一定的人员数量,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进行运营管理。
第五条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应遵循以下程序:1.村级决策,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应部门备案。
2.编制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方案,包括场地选址、设备采购、人员配备等。
3.组织进行招投标工作,选定合格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
4.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建设,完成后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配备以下基本设施和设备:1.必要的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2.互联网接入设备,保证良好的网络连接。
3.货架和展示柜,用于商品的陈列和展示。
4.仓储设备,用于商品的储存和管理。
5.配送车辆或合作物流公司,保障商品的及时配送。
第三章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运营管理第七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定期组织商品的采购、上架和陈列,确保供应充足和商品的新鲜度。
第八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活动,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第九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建立健全的商品分类和标识体系,方便消费者选择和购买。
第十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建立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保证商品的准时送达。
第十一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建立用户评价和投诉反馈机制,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意见。
第四章村级电商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管理第十二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的电商经验,了解农村电商市场情况。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

ICS03.080.99A 02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 23/TXXXXX—XXXX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服务站(点)的设立25服务站(点)服务内容46服务要求47管理要求58运营单位培训59营销610物流配送611监督和考核612安全防护6附录A(资料性附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申请登记表7附录B(资料性附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审批表8附录C(资料性附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商品代购流程9附录D(资料性附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产品代销流程10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邮政集团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裕鑫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炬、贺佳、史林、宋韶辉、徐慧峰、张劲男、沈贞爱。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术语与定义、服务站(点)的设立、服务站(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管理要求、运营单位培训、供应链与营销、物流配送、监督与考核、安全防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B/T 11112-2015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规范3 术语和定义SB/T 11112-2015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SB/T 11112-2015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农村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生活的地方。
目前农村主要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城中村、多个行政村合并的社区、城乡结合区域的社区等。
“美丽乡村”农村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美丽乡村力农村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_条“美丽乡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以村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以公共服务、信息咨询和代理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借助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为目标,为广大村民提供方便快捷代理服务, 为使服务站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服务站基本职能第二条通过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能力1.借助电子商务鼓励农村与城市商贸互通,通过代买、代卖,商品代收、代发、代发布信息等提升服务站的创收能力,调动积极性。
通过创收增值促进XXX服务站品牌与价值提升,使服务站体系运营稳定,解决服务站建站难、生存难、发展难的问题,实现渠道繁荣。
3.借助电子商务平台,促进自有产品资源、政策资源向服务站汇聚,使地市级资源与村级渠道直联,实现XXX及周边销售XXXlk务预约,提升全市业务受理能力。
4、依托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多面广的优势,将电子商务服务站分期分批次建设成为XX便利型渠道网点,丰富电子商务服务站经营项目和服务功能,提升获利能力,有效拓展XX在乡镇、村屯的服务网点。
第三章服务站标准第三条服务站基础设施标准1.服务站建设选址要求:深入村屯,以农村供销社、食杂店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应不低于6平方米, 周边应有一定的常住人口,一般不少于200人。
2.服务站室内环境要求:①凡是合作服务站需要统一悬挂“美丽乡村服务站”牌匾,牌匾悬挂位置要显著,不可放置室内,不可放置墙或门窗下方,不可闲置不挂、不可有其他物品遮挡等;②室内卫生良好、柜面干净整洁,有微机并安装互联网,且微机要与货品放置在营业场地内,不能在客厅或卧室。
③室内墙面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室内业务服务内容及服务流程。
④具备通过XXX迷你终端+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或电脑平台分销操作系统受理XXX业务、开展销售的能力。
第四条服务内容:1.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宣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网络安全,培育农民网上购物、产品网上销售、网上购买服务等习惯。
某某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

某某(mǒu mǒu)村电子商务效劳(xiào láo)站管理(guǎnlǐ)方法(fāngfǎ)〔试行(shìxíng)〕:第一条某某村电子商务效劳站以本村村民为主要效劳对象,以网络代购、网上帮销、快递物流代办、金融效劳等为主要效劳内容,开展便民效劳,帮助村民将自己的农产品通过效劳站点进行销售,解决农村买卖难、运送难、价格低等问题。
为使效劳站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借助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农村与城市商贸互通,促进自有产品资源向效劳站会聚,通过代买、代卖,商品代收、代发、代发布信息等方式提升村民创收能力。
第三条效劳内容1、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效劳站的各项效劳功能、宣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网络平安,培育农民网上购物、产品网上销售、网上购置效劳等习惯。
2、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商品、代收代发快递效劳。
3、协助村民解决有关购物过程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
4、组织本村适销的农产品,推荐给各个电子商务平台,帮助村民代售农产品。
5、为村民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已开通的各项便民效劳,包括水、电、气、宽带、话费等根底工程的网上缴费和农村金融效劳,以及车票酒店预定、就诊预约、本地资讯获取等效劳。
6、效劳站人员在为村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其他效劳时,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收取效劳费用。
第四条效劳流程1、商品代购流程①填报需求:村民到效劳站填报购物需求。
②协助购置:效劳站人员协助村民完成商品网络下单及款项支付。
③代收与退换:效劳站为村民提供网络商品的代收效劳、提货通知、办理退换货效劳。
2、产品代销流程①效劳站人员推荐当地农(副、特)产品到工程运营单位或其他电子商务平台。
②电子商务平台与农(副、特)产品经营人员进行业务接治。
③接洽成功的农(副、特)产品放到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同时效劳站人员作为当地的业务联络员,协助落实相关业务事项。
第五条代购的商品要及时交送,供给的商品要适销对路,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规定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规定一、服务站的设立原则1.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选在交通便利、人口较多、电商需求旺盛的地方设立,以方便农村居民的购物需求。
2.村级电商服务站应与当地农村居民需求相符合,提供多样化的商品和服务。
二、服务站的管理机构1.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站内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2.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商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定期参加培训以提升自身素质。
三、商品管理1.服务站应确保所售商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2.服务站应及时更新商品信息,确保商品信息准确、完整,提供可靠的商品描述和图片。
3.服务站应提供商品退换货的服务,并在退换货政策上明确规定。
四、仓储和物流管理1.服务站应配备合适的仓储设施,保证商品的储存安全和质量。
2.服务站应建立合理的物流体系,确保商品的准时、准确送达。
3.服务站应与可靠的物流公司合作,确保快递服务质量和时效。
五、支付和结算管理1.服务站应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并保证支付安全和便利性。
2.服务站应对支付和结算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交易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六、服务质量管理1.服务站应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并进行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应设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问题。
3.服务站应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需求和反馈,及时改进服务。
七、法律和风险管理1.服务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电子商务活动。
2.服务站应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安全。
3.服务站应购买相关保险,提供风险保障。
八、监督和评估1.地方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2.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积极整改。
3.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对自身的经营状况进行自查和自评,不定期向上级报告。
以上是一份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管理规定,为确保农村电商服务的顺利开展和良好发展,希望能得到广大农村居民的支持和配合。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一、建立健全服务机制1.制定详细的服务规章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时间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服务标准化、程序化。
2.培训服务人员,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使其具备适应电商运营的技能和知识。
3.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反馈的问题和投诉,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1.提供产品信息发布服务,包括发布商品信息、价格、促销活动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提供订单管理服务,包括订单确认、物流配送、退换货等服务,保证用户订单的顺利完成和售后服务的及时跟进。
3.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支持多种支付方式,确保支付流程简便安全。
三、提升服务体验1.加强网络安全,保护用户隐私和交易安全,建立安全的网络环境。
2.定期更新站点内容,丰富产品种类和品牌,提高用户选择的多样性。
3.提供个性化的推荐服务,根据用户的浏览和购买历史,推荐符合其偏好的产品,提高购物体验。
4.提供增值服务,如积分制度、优惠券、送货上门等,提高用户粘性和忠诚度。
四、加强站点管理1.定期检查和更新网站技术设备,保持网站的稳定运行和高效性能。
2.建立站点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对用户行为、销售情况等进行数据分析,为站点优化提供依据。
3.建立站点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4.加强与农产品供应商、物流公司等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供应链畅通。
五、关注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1.落实国家政策,关注农村经济发展和贫困地区的帮扶工作,积极推动农村电商的发展。
2.推广优质农产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工作,确保用户购买到安全、健康的农产品。
3.积极参与地方社区建设,组织线下交流活动,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社区形象,提升消费者对农村电商的信任度。
以上是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服务与管理规范,通过规范的服务和管理,可以提高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竞争力,增加用户的满意度,促进农村电商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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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以村
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实现“网
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以公共服务、信息咨
询和代理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借助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
收为目标,为广大村民提供方便快捷代理服务,为使服务站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服务站基本职能
第二条通过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能力
1.借助电子商务鼓励农村与城市商贸互通,通过代买、
代卖,商品代收、代发、代发布信息等提升服务站的创收能
力,调动积极性。
通过创收增值促进XXX服务站品牌与价值提升,使服务站体系运营稳定,解决服务站建站难、生存难、发展难的问题,实现渠道繁荣。
2、依托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多面广的优势,将电子商务
服务站分期分批次建设成为百姓服务型渠道网点,丰富电子
商务服务站经营项目和服务功能,提升获利能力,有效拓展
电商在乡镇、村屯的服务网点。
第三章服务站标准
第三条服务站基础设施标准
1.服务站建设选址要求:深入村屯,以村部、便民超市
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应不低于6平方米,周边应有一定的常住人口。
2.服务站室内环境要求:
①凡是合作服务站需要统一悬挂“智慧乡村服务站”牌匾,牌匾悬挂位置要显著,不可放置室内,不可放置墙或门
窗下方,不可闲置不挂、不可有其他物品遮挡等;
②室内卫生良好、柜面干净整洁,有微机并安装互联网。
③室内墙面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室内业务服务内容及
服务流程。
第四条服务内容:
1.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宣
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网络安全,培育农民网上购物、
产品网上销售、网上购买服务等习惯。
2.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商品、代收代发快递服务。
3.协助村民解决有关购物过程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
4.组织当地适销的农(副、特)产品、旅游资源,推荐
给各个电子商务平台,帮助村民代售农(副、特)产品。
5.为村民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已开通的各项便民服务,包
括水、电、宽带、话费等基础项目的网上缴费和农村金融服务,以及车票酒店预定、就诊预约、本地资讯获取等服务。
6.服务站人员在为村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其他服务时,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收取服务费用。
第五条服务流程
1.商品代购流程
①填报需求
村民到服务站填报购物需求。
②协助购买
服务站人员协助村民完成商品网络下单及款项支付。
③代收与退换
服务站为村民提供网络商品的代收服务、提货通知、办理退换货服务。
④代购流程见图1。
2.产品代销流程
①服务站人员推荐当地农(副、特)产品、旅游资源到项目运营单位或其他电子商务平台。
②电子商务平台与农(副、特)产品、旅游资源经营人
员进行业务接洽。
③接洽成功的农(副、特)产品、旅游资源放到电子商
务平台销售,同时服务站人员作为当地的业务联络员,协助
落实相关业务事项。
代销流程见图2。
第六条牌匾悬挂要求
外墙大门或屋门正上方空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智慧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牌匾,具体根据牌子的尺寸适当调整。
第四章服务站管理
第七条合作伙伴培训及考评
1.旗电商办组织培训:由旗电商办下设的旗级电商公共
服务中心组织免费培训和业务指导。
2.综合考评、签订协议:站长要与电商办和村两委签订
协议并接受旗级电商服务中心考评。
第八条代购的商品要及时交送,供应的商品要适销对
路,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
对商品要妥善保管,防止残
损变质。
服务站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不准出售假冒、变质商品。
若代购过程中产生消费纠纷可协商或提请政府主
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第九条服务站人员通过电商平台发布各类供求信息,
服务站发布的商品(服务)信息内容应合法、真实可靠,文
字用词要规范。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服务站片区承包人每月至少两次到各自区域
所辖下的服务站进行巡检,检查内容为服务站职能及服务站
标准中所涵各项,指导服务站人员建立管理档案库,规范服
务站经营行为,搜集相关问题,建立巡检记录表,做好统计(交易、服务)台账,妥善保管提供相应的信息数据,市公
司每月将以此作为片区承包人的考核依据。
第六章平台管理
第十一条电商交易平台
要按月盘点商品,做到帐实相符,保证库存供应能力。
第十二条内容管理平台
信息发布平台为内容管理平台,平台的内容需由服务站
人员每日登录并对各栏目内容进行更新,各服务站人员每月
至少发布15条以上不重复信息,并保证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如有发布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行规信息,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次以上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隐私保护
服务站人员有义务保护客户隐私,不得将客户所提供的
私密信息泄露。
第七章服务站退出运营规则
第十四条服务站的退出
1. 服务站需保证至少运营半年以上,如因自身特殊原因提前退出,需与旗电商服务中心提出并互相协商。
2.旗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服务站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
电话回访,对期间形成的(交易、服务)台账,所提供的相应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如服务站运营半年,交易(服务)量低于100笔,责令其进行整改,如连续三个季度仍无改进,旗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公司有权终止该服务站的运营。
3. 服务站人员如出现严重不良信用并且不予以改正,旗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有权终止该服务站的运营。
4.服务站终止运营后,旗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收回为村级服务站发放的设施设备和电商平台帐号及权限。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服务站挂牌运营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旗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