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案例分析【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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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案例法律分析(3篇)

工期索赔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工程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工期延误现象时有发生,给施工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工期索赔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施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工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方承建一座住宅小区。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天气原因等因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施工方遂向开发商提出工期索赔,要求赔偿因其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法律分析1. 工期延误的原因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施工方主张工期延误是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天气原因等因素导致的,而开发商则认为施工方自身管理不善是延误的主要原因。

首先,关于设计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承担。

在本案中,若设计变更确实存在,且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关于材料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若材料供应不及时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如未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材料款,则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次,关于天气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若工期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则施工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工程索赔案例及依据法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于2012年签订了某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约定,承包方负责该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工期为两年。

合同总价款为2亿元人民币,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承包方遂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要求增加工程款及工期延长。

双方对此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工程进度滞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承包方多次返工。

同时,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变更设计,增加了工程量。

这些因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期延长至三年。

2. 工程成本增加由于工程进度滞后,承包方不得不增加人力、物力投入,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增加。

具体如下:(1)人工费:由于工期延长,承包方不得不雇佣更多工人,导致人工费增加。

(2)材料费:由于工程量增加,材料消耗量也随之增加,导致材料费增加。

(3)设备租赁费:由于工期延长,承包方不得不租赁更多设备,导致设备租赁费增加。

(4)其他费用:如临时设施费、监理费等。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场地、资金、材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场地、资金、材料等,影响工程进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发包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导致承包方多次返工。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及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及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及分析一、案例背景。

咱就说有这么一个建设工程啊,甲方是个房地产开发商,要盖一大片住宅小区。

乙方呢,是一家建筑公司,那可是经验丰富,接了这个大工程。

合同签得明明白白的,啥时候开工,啥时候竣工,用啥材料,质量标准是啥,都写得清清楚楚。

二、问题出现。

这工程干到一半,出岔子了。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有问题。

有个地方设计的排水系统啊,按照那个图纸施工的话,根本就没法正常排水,这可咋整?乙方就去找甲方,说:“大哥啊,你这图纸不行啊,我们要是按这个干,以后这房子里不得发大水啊。

”甲方一开始还不太相信,觉得自己请的设计公司挺靠谱的啊。

但乙方拿出各种数据和模拟结果,甲方才意识到问题严重。

三、索赔过程。

1. 提出索赔要求。

乙方那可不含糊,直接给甲方发了个索赔函。

函里写着,因为这个图纸的问题,他们的施工进度被耽误了。

工人们本来计划好的工序,得停下来等甲方重新修改图纸,这期间工人的工资还得照发,这就是一笔损失。

而且那些已经按照错误图纸施工的部分得拆除,重新施工,这又增加了材料和人工成本。

乙方算了一笔账,延误工期导致工人闲置一周,按照每人每天300元工资,10个工人,那就是300×10×7 = 21000元。

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材料加上人工,大概得50000元。

所以乙方总共向甲方索赔71000元。

2. 甲方反应。

甲方接到索赔函后,也开始调查。

他们找了设计公司,设计公司承认是自己的失误。

但是甲方觉得乙方索赔的金额有点高,就想跟乙方商量商量。

甲方说:“兄弟啊,你这索赔金额是不是有点水分啊?工人工资这部分,你们不能调整调整别的工程先干着吗?”乙方一听就急了,说:“大哥,你这就不地道了。

我们是按照合同来的,你这图纸有问题,我们就得按照正确的流程走。

要是乱调整工程,到时候出了别的问题咋整?”3. 协商与解决。

双方就这么你来我往地谈了好几轮。

乙方把每一项费用的明细都拿出来给甲方看,什么材料的购买发票啊,工人的考勤记录啊。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m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表4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3.索赔费用计算⑴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

话说有这么一个工程,是要盖一座超级酷炫的写字楼。

甲方是个大老板,乙方呢,是一家经验还算丰富的建筑公司。

双方签了一份工程合同,合同里把工程的各种要求、工期、价格啥的都写得还算清楚,就跟定好的游戏规则一样。

二、事情的起因。

按照合同,乙方得在12个月内把写字楼盖好。

刚开始的时候,工程进展还算顺利,就像火车在正轨上跑一样。

但是呢,天有不测风云啊!施工到第4个月的时候,突然杀出个程咬金。

原来啊,这块地底下有一些以前没发现的古老管道,这可麻烦大了。

这些管道属于市政设施,不能随便乱动,得等市政部门来处理。

这一处理就花了整整2个月的时间。

这期间,乙方的工人只能在旁边干瞪眼,啥活也干不了,就像一群演员在舞台上等着导演喊开拍,可导演一直不出现。

三、乙方的索赔依据。

乙方觉得自己太冤了,这2个月的延误可不是自己的错啊。

于是就打算向甲方索赔。

他们拿出合同一看,合同里有一条写着:“如果因为不可预见且非乙方责任的因素导致工程延误,乙方有权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长和费用补偿。

”这就像是找到了一把尚方宝剑。

乙方算了算,这2个月里,他们的工人虽然没干活,但是工资还得照发啊,还有一些设备租赁费用,这些钱就像流水一样白白地流出去了,损失可不小呢。

四、甲方的反应。

甲方一听乙方要索赔,心里有点不太乐意。

甲方觉得,这工程延误了,虽然不是乙方的错,但是也不能就这么轻易地答应索赔啊。

甲方就开始找各种理由,说什么乙方在前期勘察的时候应该更仔细一点,也许就能发现这些管道了。

乙方一听就急了,说:“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这是不可预见的情况,我们又不是神仙,哪能知道地底下有啥东西啊。

”双方就像两只斗鸡一样,互不相让。

五、索赔谈判过程。

在谈判桌上,那场面可真是激烈。

乙方的项目经理像个律师一样,一条一条地摆证据。

说:“你看,这是我们工人这2个月的工资单,这是设备租赁公司的收费单,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损失啊。

而且按照合同,我们本来应该顺利施工的,现在因为这个意外情况,工程肯定要延期了,我们后面的安排都被打乱了。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吊,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 .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3•索赔费用计算⑴ 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X往返机票费二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 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X无息抵押金(% X年息(% X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X海关税率(% X延期次数(次/年)⑶ 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③各项目因工程延误,办理新来工作人员的劳动证、居住证费用损失的计算式为:新办证人数X〔新办理劳动证费用+(延期费用X延期次数)+ (新办理居住证费用X次数)〕=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⑷ 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期内的维修金利息,按合同完成工期结束时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的5%勺维修金额及工程延长天数计算。

工程索赔合同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合同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合同案例分析
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承接一项大型工程项目时,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详细的施工合同。

合同中
明确规定了工程的施工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
地质条件异常复杂,导致实际工程量大幅增加,施工成本随之上升。

乙方(建筑工程公司)认为根据合同条款,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向甲方提出了索赔。

甲方在接到索赔要求后,对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表示质疑,认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导致了成本的增加。

双方就索赔金额及责任归属产生了激烈的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
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提出索赔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指令、现
场签证、成本增加的详细计算等。

乙方提交了相关证据,并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报
告来证明其索赔的合理性。

甲方则委托另一家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以验证乙方的索赔是否
成立。

在经过一系列详细的审查和协商后,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甲方承认了地质条件的变
化是导致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并同意支付部分索赔金额。

同时,乙方也接受了甲方关于
其管理不善导致部分成本增加的指责,并同意自行承担一部分损失。

这个案例展示了在工程索赔中,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双方在面对争议时应有的理性态度。


同中的详细条款为双方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基础。

双方都应该本着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提供
真实的证据,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

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介入可以为争议的解决提供客观的
评估和建议。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在工程领域,索赔是承包商为了弥补由于合同条件之外的原因导致的额外成本或工期延误而向业主提出的正式请求。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与业主签订了一份建设合同,承建一座商业大楼。

合同中规定了工程的总造价、工期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变更设计和材料供应延迟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承包商因此产生了额外成本。

索赔原因:1. 设计变更: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增加了工程量和施工难度,导致承包商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来完成修改后的设计。

2. 材料供应延迟:业主指定的材料供应商未能按时提供所需材料,导致工程进度受阻,承包商不得不调整施工计划,增加了施工成本。

索赔过程:1. 索赔通知:承包商在发现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业主发出了索赔通知,明确指出了索赔的原因、影响以及索赔的金额。

2. 索赔证据:承包商准备了详细的索赔证据,包括设计变更的书面文件、材料供应延迟的证明、额外成本的计算依据等。

3. 索赔谈判:双方就索赔问题进行了多次谈判,承包商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解释,业主也对索赔请求进行了审查。

4. 索赔解决: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业主同意支付承包商因设计变更和材料供应延迟所产生的额外成本。

索赔结果:业主最终同意支付承包商额外成本共计XX万元,并在合同中对工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承包商也承诺在新的工期内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案例分析:1. 索赔的合理性:承包商的索赔请求是基于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提出的,索赔的金额和原因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2. 索赔的及时性:承包商在发现索赔事件后及时通知业主,避免了索赔问题的拖延和扩大。

3. 索赔的沟通:双方通过有效的沟通和谈判,最终达成了共识,体现了良好的合同执行和问题解决能力。

总结:工程索赔是工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合同执行、成本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合理的索赔请求、及时的通知、充分的证据准备以及有效的沟通是成功解决索赔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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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案例分析摘要:本文通过实际索赔案例的分析,介绍了索赔定义、原则和程序,签订单价包干合同时,要注意风险的分配,风险转移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施工单位自己要有成本风险控制意识。

施工单位索赔时注意的问题。

通过建立Partnering 模式顺利实现项目目标,减少索赔发生。

1、索赔案例背景资料工程项目在珠江新城,东面为30米华穗路,北面为20米华利路,西面为20米规划路,南面为10米规划路,商住楼为1栋1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950㎡.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本工程采用直接与xx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

工程于2004年1月开工,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2004年5月结构封顶,6月份上旬完成砌体工程。

在6月底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

由于xx股份公司为外地首次来广州施工企业,不了解广州当地价格水平,同时也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

由于xx股份公司的要求与业主差别较大,最终xx股份公司选择退场,业主重新选定xx建安公司进场施工,xx股份公司施最终诉诸于法律。

2、案例分析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一,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其次,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

再次,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其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确认(如双方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后才能定夺。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钢材价格上涨要求索赔,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工程价款与支付中有以下结算规定: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平方米,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875.6 万元。

2、乙方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

3、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4、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

超过±2%时及增加工程(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一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1)土建工程套用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按穗建价(2002)363号文和本合同附件一所确定的标准计费;安装工程按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及《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常用项目补充综合定额》。

土建及安装均按广州市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计取。

材料调差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差。

条款未对材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

价格上涨属于xx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

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

xx股份公司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重新编制预算价为800.569万元,编制预算标准参考合同规定的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取费标准。

材料价格按XX市场信息价调整。

业主不同意此预算,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xx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在合同第十三章《其它约定》中3.4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XX市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

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600.2316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xx建安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3480000元,加上xx股份公司的工程价款为948.2316万元,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

3、总结及经验教训3.1处理索赔应按以下原则:3.1.1、此项索赔是否具有合同依据、索赔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恰当具体来说,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以上是索赔得以成立的先决条件。

3.1.2、在索赔事件初发时承包商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按国际惯例,凡遇偶然事故发生影响工程施工时,承包商有责任采取力所能及的一切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尽力挽回损失。

如确有事实证明承包商在当时未采取任何措施,业主可拒绝其补偿损失的要求。

3.1.3、认真核定索赔工期、款额,肯定其合理的索赔要求,反驳、修正其不合理的要求,使之更加合理、准确,如确定工期索赔,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

在审核停工损失中,不应以日工费计算,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停驶的机械费补偿,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

再如施工期间遭遇不可抗力,对承包方的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不予补偿,但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3.1.4费用索赔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下述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旅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是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

即施工单位不致因赔偿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赔偿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在本案例中,施工单位要索赔,但要遵循索赔的原则和程序,不能漫天要价,不考虑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且在索赔期间自动撤场,未采取积极措施,造成工程停工,不能连续施工。

业主需要投入更多的财力、人力、物力才能重新进入正常施工状态。

索赔计算要有依据,不能凭空想象。

要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文件、签证、会议纪要等为依据。

对于单价包干合同,要注意风险的分配,风险转移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谁最有能力解决风险问题就由谁来承担风险。

如果双方对工程可能遇到的情况估计不足,可以考虑采用可调单价合同,这样一来对双方都可以减少风险,达到共赢的局面。

3.2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得到有关风险控制经验及教训:3.2.1、首先施工单位自己要有成本风险控制意识。

只要一接到施工项目就一定赢利的时代已经过去。

建筑市场已由买方市场转变为卖方市场,市场竞争激烈,如果建筑单位的成本控制不严格,就会造成项目亏本。

所以施工单位也应加强成本控制和风险意识。

特别是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造价风险因素分析、识别、归类、控制、转移或消化。

在项目班子的组成上,安排既懂技术又对风险控制熟悉的造价工程师,任命造价风险意识强的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班子的组建工作。

3.2.2在签定合同中要注意材料价差调整条款,合同内规定主要材料上涨的调值公式。

参照经常使用专门的调价公式(考虑主要材料上涨):Pn=a+bLn/L0+cEn/E0+dMn/M0+…(其中a为固定值,指合同中不参与调价部分如利润、管理费、税金等,b、c、d为主要材料占造价比例,且a+b+c+d=1.L0、E0、M0为投标截止前一个月物价指数,Ln、En、Mn为验收计价前一个月物价指数)。

避免业主通过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将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全部转嫁给施工单位。

3.2.3与材料商的强强联合协议,转移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

预测材料价格的变化趋势,加强成本风险管理。

3.2.4建筑企业应建立行业协会,通过协会的指导及协调作用,加强整个施工企业的抵御风险能力。

3.2.5、同时业主也要转变观念,不能将所有风险都转嫁给施工单位,要有风险共担的意识。

不然就会造成施工单位严重亏损,无法继续施工,最终退场。

业主不得不重新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

既耽误工期也浪费成本。

本案例中如果设置了调价公式,对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进行约定,合理考虑价格风险,就可以减少双方的争议。

3.2.7、对于施工单位的违约,在签订合同时业主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履约保函,减少因施工单位违约造成的损失。

本案例中由于xx股份公司退场,增加造价72.6316万元,如果xx股份公司提供了履约保函,甲方将处于有利位置,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2.8、索赔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尽量减少诉讼,主要是诉讼需要大量时间、人力、财力,对双方都是个损失。

3.2.9、施工单位索赔时要注意索赔技巧。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索赔谈判,一定要发挥公关能力,注意搞好私人关系,避免和业主发生冲突,多谈干扰的不可预见性,少谈业主的个人失误;多谈困难,多诉苦,给业主一个受损者的形象。

既能争取业主的同情和支持,又能双赢是原则性索赔谈判追求的最终目标。

3.3选择一种好的合同管理模式对项目成功影响巨大,Partnering 模式(伙伴关系)对此案例有借鉴作用。

Partnering 模式是指项目参与各方为了获取特定的商业利益,充分利用各方资源而做的一种相互承诺。

信任、承诺、共享是Partnering 模式三大基本要素,信任是其中最重要的关键因素。

信任既包括各参与方彼此的信任,也包括各参与方内部信任,即参与方的执行员工对Partnering 模式理解和支持。

彼此之间的信任达到一定成熟度,监督和防范减少,参与的一方违反合同而带来的可能损失,随着信任水平的提高而为此付出的成本急剧上升。

合作伙伴式管理既可以保持分工的效率,又可以获得合作的好处。

Partnering 模式除了正式的合同之外,参与各方彼此之间还要签订一份非合同式的协议,在协议中有专门的争议处理系统,采用Partnering 模式可以减少争议和诉讼的发生。

4、结束语工程索赔广泛存在于工程管理中,项目管理者应从项目整体角度出发,处理索赔要利于项目目标实现,进而达到成本、质量、工期三者的平衡。

同时应注意风险的分配及转移,减少不利于项目成功的因素。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Partnering 模式进行项目管理,减少索赔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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