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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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医学生管理规定(3篇)

实习医学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习医学生的管理,规范实习行为,提高实习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实习的医学生。

第三条实习医学生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二)加强实习指导,提高实习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三)严格规范实习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四)加强实习教育与培训,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

第二章实习生的选拔与分配第四条实习生选拔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专业、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拔。

第五条实习单位应当根据实习生的专业、实习期限和实习岗位要求,合理分配实习名额。

第六条实习生分配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和兴趣;(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三)实习单位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

第七条实习单位应当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待遇等事项。

第三章实习生的教育与管理第八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对实习生进行以下教育与管理:(一)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实习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实习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二)专业知识教育:指导实习生掌握实习岗位所需的医学知识,提高实习生的临床技能;(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对实习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实习生的法律意识;(四)实习纪律教育:教育实习生遵守实习纪律,确保医疗安全;(五)职业素养教育:培养实习生良好的职业素养,提高实习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生提供以下条件:(一)实习岗位:根据实习生的专业和实习要求,提供相应的实习岗位;(二)实习指导:配备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带教老师,对实习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三)实习设施:提供必要的实习设备和设施,保障实习生的实习需求;(四)实习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实习生相应的实习补贴和福利。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以下是一个示例的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实习生的管理,提高实习生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实习活动的教育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实习生是指按照学校的安排,由学生参加实习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实习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学校已授权的学生;2. 具备所实习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健康状况良好。

第四条:学校应当为每位实习生指定一名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其进行实习指导和管理。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实习指导经验。

第五条:学校实习生的实习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具体安排根据实习岗位的需要和实习生的学业要求进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学校实习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2. 认真学习实习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完成实习任务;3. 关注实习单位的发展和工作,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意见;4. 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声誉。

第七条:学校实习生有以下权利:1. 获得实习相关的培训和指导;2. 获得实习报酬或者补贴;3. 得到实习指导和评估;4. 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学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工作纠纷,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学校实习生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学校实习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和实习单位,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学校实习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可以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一条:对于表现不符合实习要求的学校实习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可以给予批评、警告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严重者可以取消实习资格。

第十二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实习情况的评估和总结,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实习生和指导教师。

第十三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单位实习生的管理条例

关于单位实习生的管理条例

关于单位实习生的管理条例1. 引言本管理条例旨在规范单位对实生的管理,保障实生的权益,提高实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本条例适用于本单位招收的实生。

2. 定义- 单位实生:指在本单位进行实活动的学生或毕业生。

- 实活动:指实生在本单位进行的与其专业或职业发展相关的实践和研究活动。

3. 招募与录用1. 本单位可通过校园招聘、网络发布等途径招募实生。

2. 招募过程中,应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应聘者,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等因素歧视任何应聘者。

3. 录用实生应签订实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实期限与工作时间1. 实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 实生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周40小时,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3. 实生享有法定的休息日和假期,不得违背相关劳动法规。

5. 实生权益保障1. 本单位应为实生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实生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工作环境。

3. 实生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薪酬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 实活动指导与培训1. 本单位应为实生提供必要的实活动指导和培训,确保其能够完成实任务。

2. 实指导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与实生保持良好的沟通。

7. 实评估与反馈1. 实期结束后,本单位应对实生进行评估,并书面反馈实表现。

2. 实评估结果可作为实生的学业或就业参考。

8. 违约与终止1. 若实生严重违反实协议或单位规定,本单位有权解除实协议。

2. 实生有权提前终止实协议,应提前通知本单位,并履行协议中的解约程序。

9. 其他规定1. 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实生管理档案,妥善保存实相关文件。

2. 本单位应定期检查实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及时解决实生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10. 法律责任1. 如本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管理条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实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实协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关于单位实生的管理条例》的内容,旨在保障实生的权益,规范实活动的进行。

公司实习生管理条例

公司实习生管理条例

实习生管理条例一、实习生接纳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接受优秀实习生实习作为公司储备人员。

通过对实习生资源的可持续开发,招聘和选拔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公司接纳实习生范围限于在读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及暑假实习生。

对于公司新聘用员工尚未毕业或者指明要实习者,安排其工作岗位,予以实习。

专业与实习岗位统一,部门有需求意向的优先安排;其余条件可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具体确定。

二、实习生入职手续:●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及学校推荐信,查阅后归还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人事归档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人事归档留存;●填写应聘登记表交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存档。

三、实习期限及待遇●实习期限通常为3-6个月(对于尚未毕业学生视情况适当延长至毕业)●公司为实习生发放生活补贴,补贴金额原则上为每月500元,且享受工作日公司免费提供的工作午餐。

公司不安排实习生的住宿,由实习生自行安排解决。

四、实习期工作公司人事行政部和实习部门负责实习生关系工作:●人事行政部负责与实习生所在院校联系反馈,落实安排实习部门。

每个实习生上岗前都应经过人事行政部的培训与考核。

实习生应该完全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工作时间安排,实习生的考勤率、工作表现将成为其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实习部门负责对实习生进行日常管理,指导监督实习期间工作,并进行工作考核及反馈。

实习部门须对本部门实习生进行规范管理,记录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能力特质等相关内容;实习部门应该作好本部门的关键技术及信息保密工作,对未确定录用意向的实习生不能安排在关键岗位实习。

五、实习生考核公司对实习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实习期间考核及实习期结束考核。

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度●销售业绩●学习能力●个人技能及发展潜力对于考核优秀实习生,公司根据情况予以转正,实习生需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后正式录用,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对于工作期考核较差实习生,无发展潜力且确认不适合公司其他岗位,部门主管有权拒绝其继续实习,并知会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取消其实习资格。

实习期管理规定(5篇)

实习期管理规定(5篇)

实习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驻外机构及事业部的所有试用期员工。

第四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

同样,劳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用途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试用期一般为3~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含培训时间)。

第五条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六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绩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七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以日常的月度考核与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八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第九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两种形式。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期终评议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分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项。

1、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合作性、主动性、纪律性、自我提高的热情、基本行为准则等内容。

2、作业能力:主要指业务能力,含学习理解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用创造能力、协调能力等岗位必需的能力。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
是指对学校内部实习生的管理和监督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中的内容:
1. 实习生的选拔和招聘:规定实习生的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实习生招聘信息、招聘流程和标准等。

2. 实习生的权益保障:规定实习生的基本权益,如劳动合同、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假期等。

3. 实习生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明确实习生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配,以及工作计划和目标等。

4. 实习生的培训和指导:规定实习生的培训计划和内容,以及指导方式和频率等。

5. 实习生的考核和评价:确定实习生的考核标准和方法,包括定期评价、实习期末评估等。

6. 实习生的纪律和行为规范:制定实习生的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如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违反校规等。

7. 实习生的保险和安全:规定实习生的保险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

8. 实习生的离职和退出程序:明确实习生的离职程序和退出事宜,如正式通知、工作交接等。

通过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可以有效规范和管理学校的实习生,保障实习生的权益,提高实习教育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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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规定

实习生管理规定
是由公司或组织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管理和指导实习生的工作。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实习生管理规定:
1. 实习生的工作时间要符合劳动法规定,一般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2. 实习生需要遵守公司或组织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如准时上班、遵守保密规定等。

3. 实习生的工作任务由导师或上级安排,实习生需要按时完成,并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

4. 实习生需要尊重公司或组织内部的职业道德准则,如尊重他人、保护机密等。

5. 实习生需要积极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可以参加公司或组织提供的培训或学习机会。

6. 实习生需要与同事和上级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遵守团队合作的原则。

7. 实习生需要遵守公司或组织的安全规定,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保障个人的安全。

8. 实习生的工作表现将被导师或上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实习期满后是否录用的参考依据。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实习生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公司或组织而有所不同。

在实习前,实习生需要了解和遵守公司或组织制定的实习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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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条例

实习生管理条例

实习生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确保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安全、有序、圆满地完成实习计划和任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实习单位的有关实习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讲文明、讲礼貌,尊敬老师,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虚心好学,遵守职业道德。

第四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工作期间不办私事。

第五条养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实习期间要作好自身防护,避免感染疾病。

第六条实习期间,严禁私自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具体程序为:1、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2、实习组长签字同意;3、带教老师或实习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

超过三天以上必须报相应院系、学生处(科)批准,否则按私自外出处理。

请假条由实习单位临时保管备查,实习结束后一并交相应院系保管备查。

第七条实习生私自外出发生意外,如游泳溺水、车祸、被劫、被盗、伤亡等所有事故,责任自负。

实习生发生意外,实习组长(或实习同学)要及时向相应院系、学院保卫处、学生处、实习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实习期间,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不准乱摸乱动,随意操作。

如不按操作规程办事,所造成的医疗事故、机械损坏事故、人身伤残事故等,责任自负,学校及实习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爱护公物,损坏公物或仪器设备者均按实习单位规定由本人赔偿,学校概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爱单位如爱家,不得私拿公物,否则,学校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档案。

第十一条不准酗酒,不准到网吧上网,不准看黄色书刊、影像,不准私自到歌舞厅、舞场跳舞,不准谈恋爱。

第十二条实习生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和实习单位。

第十三条实习期间违反本条例者,严格按有关实习规定、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为了确保特殊疫期实习生安全,实习期间,严禁医学专业实习生到急重症监护室、发热门诊、传染科、呼吸科等处实习、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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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条例
一、总则
在校实习生是公司招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挖掘、培养优秀人员的另一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人事部工作职责
1、人事部根据公司规划和各部门工作需要确定实习人员需求,并联络相关专业院校,参加双选会进行招聘。

2、组织院校实习学生报名、筛选、面试、复试及实习安排。

3、组织企业文化、简介、实习生管理制度学习等培训工作。

4、制订“实习生实习情况跟踪表”,由实习生带教人/项目负责人在实习过程中观察填写。

5、在实习过程中,定期与实习生及实习生带教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了解实习情况。

6、制订“实习生鉴定表”,实习生结束实习后由人事部与实习生带教人/项目负责人共同鉴定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在毕业后入职公司进入试用期,且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名额。

三、管理办法
1、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服从带教人/项目负责人的安排,积极主动向各工作人员请教。

2、请假须以书面请假条为准,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席累计天数超过一天的,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我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实习协议。

3、项目部根据各实习生所学专业和项目实际情况安排实习生到各劳务和分包单位实习,实习期间接受项目部和其所在单位的双重管理。

4、实习期间实习生不享受我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由其实习的劳务或分包单位提供实习生活补助,实习生活补助为800元/月;项目实习人员可提供住宿(住项目现场),床上等个人用品自己提供。

5、实习生必须在实习结束前一周内完成并上交毕业实习总结到行政人事部,并作为入职后薪酬调整的参考资料。

四、附表(1)
五、附表(2)
附表(1):实习生情况跟踪表
附表(2):实习生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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