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几个人
公司法董事会成员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董事会成员有什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中国自古有一句古话,无规矩不成方圆。
因此我国各行各业都有相关规范和法律条款对社会生产生活进行规范和制约。
对于企业来说,也有公司法对其组织机构或者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那么,公司法董事会成员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解读】本条是对于董事会及其成员构成和董事长法律地位的规定。
▲一、董事会是指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的公司常设机关。
有以下几个特点:1、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由于董事会决策公司事务得由全体董事按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决定,因而公司的董事会其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由3-13人组成,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可选择不设董事会,但设一人担任执行董事,其职权与董事会相关,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人代表。
但要注意的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有限合伙公司的股东结构

有限合伙公司的股东结构
有限合伙公司是由一名或多名合伙人组成的公司,其中至少有一
名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人,负责出资而不参与日常管理。
在有限合伙
公司中,除有限合伙人以外,还需要有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负责公
司的具体管理和经营。
在有限合伙公司中,股东结构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是有限合伙公司的出资人,负责提供
资金支持,但不参与公司的经营。
他们只承担一定的责任和风险,限
于其出资额。
2. 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有限合伙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他们
负责具体的管理和经营工作。
普通合伙人也是公司的投资者,他们通
常出资额较少,但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和风险。
3. 投资人:有限合伙公司的投资者也是公司的股东。
他们投资有
限合伙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并享有公司收益的分红。
投资人并不承担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只能享有股权收益。
4. 管理人员:有限合伙公司还有一些与公司经营有关的管理人员。
他们是公司的雇员,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由于管理
人员通常不持有公司股权,因此不属于公司的股东结构。
总的来说,有限合伙公司的股东结构由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和投资人组成。
不同类型的合伙人在公司中承担不同的职责和义务,
共同实现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目标。
因此,在有限合伙公司中,股东结构的合理设计和管理非常重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成立公司的步骤有哪些(成立公司的流程和要求)

成立公司的步骤有哪些(成立公司的流程和要求)一、选择公司的形式: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神察谈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2个以上的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只有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
二、注册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料:(2)注册资金(3)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4)公司经营范围(5)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6)公司住所(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9)公司章程三、注册公司的步骤: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好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工商名称核准费是40元,交给工商局。
4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自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广州这块,需要超君了解)。
按一般流程来算,要交房租给所租办公室的房东(所有权人),假设办公室的房租是1000元/月,一般起租最少6个月,6个月的房租是6000元。
3、签订租房合同:要与所租的办公室的房东签定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租房合同打印费5份15元,房产证复印件5张2.5元。
4、买租房的印花税: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
例如我们每年房租是1.2万元,那就要买12元钱的印花税,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6、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公司的种类有哪几种

公司的种类有哪⼏种
公司包含四种类型。
第⼀种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第⼆种为股份制企业,是指三⼈或三⼈以上(⾄少三⼈)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式⾃愿结合的⼀种企业组织形式。
它是适应社会化⼤⽣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种企业组织形式。
第三种为集团公司,是为了⼀定的⽬的组织起来共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联合体。
⼀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产、经营机构的⼤型公司。
它⼀般都经营着规模庞⼤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的权益。
第四种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中国《公司法》第五⼗七条规定:“本法所称⼀⼈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个⾃然⼈股东或者⼀个法⼈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性质说明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任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严格限制的。
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的规定不尽相同。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
(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
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一般相互认识,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不能发行股票。
(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较为简单和灵活。
如组织机构、审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
2.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由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任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⑴股东符合法宝人数⑵股东出资达到法宝资本最低限额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⑷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⑸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⑴申请名称预先核准⑵出资及开设银行账户⑶验资⑷审批⑸申请设立登记⑹签发出资证明书和置备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⑴足额缴纳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⑵补交出资差额.⑶不得抽逃出资.⑷遵纪守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法。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比较而言,有以下区别:(1)两种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由5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两种公司股东都只负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负责,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3)就股东权力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按股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4)从资本募集方式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封闭性质,不在社会上公开发行股票、债券,股份转让严格限制,财务不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开放性质,其股票公开发行,自由转让,财务公开。
(5)从筹资工具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的是股票及债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筹资并不采取股票债券形式,而是内部认购。
(6)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公司性质,但股东之间的关系密切,在一般情况下,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不分离,所以它又具有某种人合公司的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
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从字面上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似乎非常相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上的一人公司不仅包括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只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持有最低股份的挂名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1)比普通有限公司更高的最低资本额标准(10万)和更严格的出资缴纳要求;2)设立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也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法律规定了特别的公司透明要求;4)法律规定了更简易的管理方式;5)强调了会计审计的要求;6)规定了财产独立、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这类企业,由一个自然人独自出资,一般资本数额较少,企业规模较小,承受风险能力较差.其在组织上的设立、终止条件和程序比较简易,经营管理上出资人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所得利润归出资人独立享有,同时出资人要独立的承担无限责任。
但是以上两者在法律实质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别,两者的区别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法律形态不同在法律形式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虽然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在法律形式上不具有法人的资格。
(2)主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利弊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1.股东的数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1~5O人。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但至少2人。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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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几个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几个人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
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按照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我国公司类型中的一种,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常见的公司类型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无论是设立哪种公司,在股东人数上都要根据规定来,不能在规定人数范围外增加或减少股东。
而对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在公司法第23条中也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