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培训管理制度汇编内容大唐淮北教育培训中心
0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实现培训项目闭环控制,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标准《质量标准·培训指南》GB/T19025-2001(ISO10015: 1999)以及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培训项目”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围绕集团公司及企业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目的而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第三条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坚持围绕战略、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协调推进的原则,注重结合实际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需求分析、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四个环节加强全过程控制,确保培训质量,逐步形成界面清晰、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科学完整、整体平衡的培训项目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培训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集团公司系统培训项目需求调查与分析,汇总需集团公司组织协调的需求。
(二)组织制定和下达集团公司年度培训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培训计划)。
(三)指导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编制培训计划。
(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五)对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项目资料进行电子备案。
(六)对承担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培训师进行审定和登记。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培训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培训项目需求调查与分析,汇总确定需本企业组织协调的需求,并上报需集团公司组织协调的需求。
(二)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和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培训需求,组织制定并下达本企业培训计划。
退役军人系统培训计划

退役军人系统培训计划一、培训背景随着国家的经济不断发展,退役军人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中国特殊的一群人,他们在服役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军事经验和职业技能,但是在融入社会之后,他们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帮助退役军人重新融入社会,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有必要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培训。
二、培训目标1. 提高退役军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2. 帮助退役军人了解当前社会发展变化,适应社会需求;3. 提高退役军人的求职技能和就业竞争力;4. 加强退役军人自我管理和职业规划能力。
三、培训内容1. 军事理论知识培训(1)概述:通过理论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对军事理论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他们在军事领域的能力;(2)内容:军事战略、军事战术、军事战役、军事战斗等;(3)方式:以理论课程教学和实践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2. 职业技能培训(1)概述: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在就业领域的技能水平,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2)内容:电脑操作、人力资源管理、销售技巧、金融知识、文案撰写等;(3)方式:以案例分析、模拟训练等形式进行培训。
3. 社会适应能力培训(1)概述:通过社会适应能力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2)内容:社交礼仪、人际沟通、心理调适、社交活动等;(3)方式:以角色扮演、团队合作等形式进行培训。
4. 职业规划能力培训(1)概述:通过职业规划能力培训,帮助退役军人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制定合理的职业规划;(2)内容:职业规划理论、职业发展路径、职业规划案例分析等;(3)方式:以个案分析、讨论交流等形式进行培训。
四、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1)概述:积极组织专业的老师和教练员开展线下培训,加强与学员的面对面交流,提高培训效果;(2)内容:在军队、学校等场所进行理论授课和实际操作,为退役军人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场地条件。
2. 线上培训(1)概述:建立在线学习平台,推出优质的在线课程,方便退役军人随时随地进行学习;(2)内容:通过网络视频、图文资料、在线测试等形式进行培训,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学习途径。
大唐培训管理制度

大唐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集团旗下各子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培训工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大唐集团将坚持“培养人才、注重实效、服务企业、面向市场”的培训方针。
第五条培训工作的宗旨是为员工提供健全的职业发展体系、全方位的学习与发展平台,为公司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六条大唐集团鼓励员工不断学习、自我提升,不断更新知识和技术,提高综合素质,增强专业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才智与动力。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培训业务部门应予以认真贯彻和执行。
第八条各子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培训管理制度,并在符合本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得到大唐集团总部的审批。
第二章培训需求分析第九条大唐集团各子公司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成长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条员工的培训需求应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员工面谈、部门考核、岗位竞聘、职业规划等方式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第十一条员工培训需求分析包括岗位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职业素养培训等多个方面。
第十二条不同层级、不同专业的员工的培训需求、培训目标、培训形式及培训内容均不同。
第十三条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应作为培训计划制定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培训计划制定第十四条培训计划应当根据年度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
第十五条培训计划应当包含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费用、培训目标等内容。
第十六条培训计划应当与企业的业务发展战略相契合,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相适应。
第十七条培训计划的制定应当合理,科学,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性。
第十八条培训计划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培训组织实施第十九条培训组织实施应当以贯彻培训计划为主要任务。
第二十条培训组织实施应当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经济的原则。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加强考核与有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是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量化管理,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推进标杆管理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坚持分级实施、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推进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全过程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中“企业”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所属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职能部门”。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考核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备案各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结果。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和所管理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和对本分、子公司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集团公司。
第八条直属企业和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九条考核内容分为教育培训、人才评价、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奖励加分四部分。
其中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应归属教育培训,基于其考核对象和评分方式不同,考核内容单列。
第十条教育培训考核内容(一)基础工作1.企业领导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指导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2.教育培训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作协调情况。
3.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4.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及管理使用情况。
2023年退役士兵培训指导方案

2023年退役士兵培训指导方案一、背景介绍退役士兵是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更好地帮助他们顺利转入社会,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建立起新的事业和生活,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制定和实施退役士兵培训指导方案是必要且迫切的。
二、培训目标1. 帮助退役士兵顺利适应社会生活,重新融入社会。
2. 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竞争力,增强他们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 培养退役士兵的创新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和领导才能。
4. 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帮助退役士兵解决在适应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心理问题。
5. 促进退役士兵的自我发展,鼓励他们创业并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
三、培训内容1. 职业技能培训(1)根据退役士兵的个人特长和职业意愿,提供具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如电工、焊工、机械加工等。
(2)开设必要的岗位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2. 学习技能培训(1)提供基础学习技能培训,包括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使用等。
(2)开设继续教育培训课程,提供高等教育机会,帮助退役士兵进一步提升学历和知识水平。
3. 创新创业培训(1)提供创新创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士兵在创办自己的事业时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知识。
(2)组织创业项目推荐和孵化,为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金。
4. 心理辅导(1)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退役士兵解决心理问题和压力。
(2)组织心理调适训练,提高退役士兵的心理韧性和应对能力。
5. 综合素质培训(1)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增强退役士兵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提供社交礼仪和沟通技巧培训,帮助退役士兵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培训方式和方法1. 采用面授结合网络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满足不同地区和个体的培训需求。
2. 组织专业教师和行业导师进行培训,同时要充分利用退役士兵的经验和资源。
3. 培训过程中要注重实践环节,提供实际案例模拟和岗位实训,让退役士兵能够尽快适应和应用所学知识。
4. 定期组织评估和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年 3月 19日大唐集团制〔 2007〕 16号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为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要求各分、子公司在 2007年选择一家企业做试点,同时向所管理和所属的全部企业员工做好《积分办法》的宣传,进行积分自我模拟测评, 2008年全面执行。
在集团公司积分管理电子平台未完成开发前,试点企业要借助本企业现有信息化手段开展此项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试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集团公司下半年将抽查试点企业执行情况。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对员工参与教育培训活动的量化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考核、效果量化、挂钩联动的原则。
第二章积分标准第四条员工参与培训,研讨交流,自主学习,兼职授课,培养徒弟,撰写论文或心得体会, 参与各类知识和技能的竞赛、考试、资格评审,参与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均可通过认定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五条积分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学习积分、在岗培训积分、奖励积分和惩罚积分。
积分认定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认定标准》 (见附件 1 进行。
第三章积分使用第六条集团公司按岗级设定每位员工达标积分,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达标积分一览表》 (见附件 2 。
各企业可制定各自的年度达标积分标准,但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标准。
退伍军人培训文件

退伍军人培训文件
为了更好的帮助退役军人顺利转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退伍军人
培训政策和文件。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培训对象
1、已经退役的军人
2、在现役期间就开始想着脱离军队的官兵(另外如退役外派军
人等,在合法范围内享有相应政策)
二、培训类型
1、技术技能培训
包括技工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培训方式以集中培训和就业导
向培训为主,政府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培训费用补贴。
2、教育进修培训
包括大学、职业院校等学历和学位教育,政府对参加教育进修的
人员给予一定的退役金和学费补贴。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员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军区、武警部队、国防科技工业局组织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组织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员的资格,如符合条件后进行安排。
3、参加技能技术培训人员可由安置机构、地方政府等直接联系
培训学校进行培训安排。
4、参加教育进修培训人员需统一征集并按部门需要进行综合评选、公示、选调。
以上为退伍军人培训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流程。
对于退役军人
而言,接受培训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既可以帮助他们找到更好的工作,也能够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
05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规定

05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严把人员入口关,确保生产技能人员队伍整体保持较高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称退役军人,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相关接收安置规定,由集团公司各企业接收的退役军人,包括退役士官和退役士兵。
第四条退役军人上岗前必须按照本规定参加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并坚持“统一政策,集中培训,定向培养,达标上岗”的原则。
具体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基地(以下简称教培基地)承办,系统内其他培训机构协办。
第二章培养目标第五条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应以提高参加培训的退役军人(以下简称参训学员)综合素质和技能为目的,坚持培训内容与送培需求、培训与上岗使用相结合。
参训学员通过培训须掌握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和电力行业特有工种及相关通用工种初级工技能,部分理论知识和技能应达到中级工要求,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程度。
第六条参训学员取得以下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一)一级退役士官、退役士兵须取得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培训证书)、通用工种(电力行业相关工种)和电力行业特有工种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二级及以上的退役士官须取得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培训证书和通用工种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职责及要求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中的职责:(一)负责指导、监督、组织、协调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及培训后上岗工作,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二)负责组织退役军人岗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大纲及教材、题库、课件等的编写和制作。
(三)负责退役军人岗前培训证书的制作、发放,参训学员培训前考试(考核)合格标准的确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