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力行业统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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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综合统计管理规定

电厂综合统计管理规定

xx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xx电厂管理制度综合统计管理规定xx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xx电厂发布xx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xx电厂综合统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xx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的统计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电力行业的相关规范、规程、标准,xx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统计管理办法》(HZD1-131-ZG17)、xx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统计管理规定》(ZJZD-09-JH01),结合电厂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综合统计是利用先进的数据统计工具和科学的分析、研究方法,对全厂生产经营的实施状况,给予真实、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和反映,为评价企业运营业绩,促进企业发展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条综合统计工作要适应电厂生产经营管理的客观要求,满足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统计归口部门的统计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厂生产期的综合统计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行政部职责(一)负责电厂信息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和协调工作;(二)负责电厂档案方面报表编制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一)负责人力资源、劳动工资统计、分析与上报;(二)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填报本专业统计报表,并对本部门报出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负审核责任。

第七条财务部职责(一)负责财务数据统计、分析与上报;(二)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填报本专业统计报表,并对本部门报出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负审核责任。

第八条政工部职责(一)负责电厂工会方面报表编制工作;(二)负责电厂党建方面报表编制工作。

第九条监察审计室职责负责电厂纪检监察及审计情况报表编制工作。

第十条策划部职责(一)归口管理电厂综合统计工作;(二)制定和完善电厂统计管理制度;(三)建立、完善综合统计指标体系,协调各部门数据的采集、整理,对电厂信息系统综合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和维护,确保各类数据真实、准确;(四)负责电厂对外定期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并对本部门报出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负审核责任;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要求,向属地政府部门、电力监管部门报送定期统计报表;2.依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向电力行业统计归口部门报送电力行业统计报表;3.按照公司要求,填报电量快报、综合月报及其它月报。

能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统一公司内部能源统计报表管理,便于能源消耗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能源的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燃气、水等各类能源。

三、管理职责1. 公司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能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2. 各部门负责将所辖区域内的能源消耗情况按要求及时录入系统,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统计报表的管理职责,监督所管辖区域内的能源消耗情况,并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公司高层管理层应当重视能源消耗情况的统计报表,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调整。

四、报表统计内容1. 每月的能源消耗量统计报表,包括电力、燃气、水等各类能源的消耗情况。

2. 每月的能源消耗费用统计报表,按照各类能源的消耗量计算费用,并与预算进行对比。

3. 每季度的能源消耗效率统计报表,根据消耗量和生产产值等指标计算能源利用效率,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报表管理流程1. 每月初,各部门负责将上月的能源消耗量数据录入系统。

2. 能源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各部门上报的数据,并将数据进行整合和统计。

3. 管理人员根据报表评估和分析公司的能源消耗情况,并提出调整建议。

4. 公司高层管理层根据报表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能源消耗控制策略,指导各部门做好节能降耗措施。

六、报表管理规定1.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将能源消耗数据录入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报表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随意篡改或虚报。

3. 报表数据的保密性要求高,各部门不得随意外传报表数据。

4. 对于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数据或者发现数据不真实的部门,能源管理部门有权利对其进行警告或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能源管理部门所有。

3. 对本制度内涉及的具体操作细则,能源管理部门将另行发布相关文件加以规范。

四、总结和展望本能源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的制定,在提高公司的节能降耗意识、促进能源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公司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2024年电力计量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电力计量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电力计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完成公司各项经营计划,更好地把计划、安全、节约用电工作做好,降低吨煤成本,切实完成公司制定的电力成本指标,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力计量管理办法。

第二条鑫铜公司电力计量的考核在机电副总、经营副总领导下,由机运部、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

第二章电力计量范围第一条机运部供电组员具体负责全公司电力计量的管理工作(一)负责对全公司用电管理宏观控制(二)负责每月公司用电量分析统计,编制电力报表,统计每月使用电量,每月做出电量消耗情况分析。

(三)根据企管部下发的下月生产计划,结合设备组提供的各生产区队的设备使用情况,下达下月各生产区队用电电量计划。

第二条电力计量范围:一采队、二采队、掘进一队、掘进二队、开拓队、机一队、机二队、运输队、巷修队电力计量方式:所有电器设备按区域计量,按区队为单位每月考核结算。

第三章管理办法第一条机运部及各区队都要建立计量使用台帐,台帐内应包括计量器具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检验时间等技术资料集每月单位的用电情况。

第二条各区队安装计量器的地区按照机运部,提供各地点、控制区域进行安装,由电管组主管人员及区队主管计量人员现场计量登记。

第三条计量器现场检查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发现损坏、读数不准确等情况时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修理更换。

第四条计量器应按周期进行现场检查,计量器显示数据要认真记录,电管组负责人员对数据分析研究,对使用单位进行考核。

第五条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或个人在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损坏器具,一经发现按本考核办法严格处理。

第四章计量考核第一条机运部电管组负责人员,根据我公司《电量结算电耗定额说明》的有关规定,在每月25日-28日,核定各区队下月电量考核单价及全公司用电分解。

第二条机运部电管组负责人员每月1日对各区队计量器抄表计量,汇总造册,设备组将各区队区域设备当月使用情况同时汇报企管部,企管部根据各单位当月产量,设备使用情况及计划用电单耗确定各单位的奖罚。

电厂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电厂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电厂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厂的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综合统计管理制度。

第二条电厂综合统计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内部各项统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统计、财务统计、人力资源统计等。

第三条电厂综合统计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规范电厂的统计工作流程,明确统计工作职责,加强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促进电厂信息化建设。

第二章统计工作组织与领导第四条电厂设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或总经理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计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前一年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并确定相关措施。

第六条电厂建立统计工作机构,设立统计科或统计部门,负责具体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报告。

第七条统计科或统计部门由专业统计人员组成,拥有一定的统计知识和技能,熟悉电厂的生产经营情况,具备较强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

第三章统计工作流程第八条电厂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主动收集与自身相关的统计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上报给统计科或统计部门。

第九条统计科或统计部门在收到统计数据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数据的规范和完整,形成统计报表并报告给领导小组。

第十条领导小组应及时审阅和分析统计报表,发现数据异常或问题应及时纠正,并对统计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四章统计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电厂各部门负责根据统计工作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相关的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计划、销售额、利润等。

第十二条统计科或统计部门负责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和整理,形成统计报表,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汇报统计情况。

第十三条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工作的规划和监督,对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和指导,提出改进建议并加以落实。

第五章统计工作质量保障第十四条电厂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保存和安全,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保护数据的机密性。

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制度信息表)

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制度信息表)

制度信息表
注:1、本表格为记录制度基本信息的台账,在征求意见、审核、颁发各环节作为制度附件一并发出,一同归档,起草部门完成除灰色栏目以外信息填写。

2、“配套管理制度及业务指导书”指按照统一规范策略配套本制度所规范业务,总部及各分子公司应编制的管理制度、业务指导书。

其中已发布的列编码,规划中未发布的“编码”该项为空,下同;“编制主体”为编制制度的部门或单位。

3、“业务关联关系”指从流程流转以及业务归口管理等角度与本制度所规范业务关联的其他业务,以和其他部门、领域的外部关联为主,“关联规范性文件”指关联的其他业务所对应的规范性文件。

4、规范性文件废改立计划应在对公司系统(网、省、地、县四级)原有管理制度及业务指导书(对应表格中“文件类型”)清理的基础上,针对规
范管理本项业务,列出对总部及分子公司应当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废改立计划。

公司统计部管理制度

公司统计部管理制度

公司统计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统计部的管理行为,提高部门的运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部门职责一、公司统计部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公司各项业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以为公司领导层提供决策支持。

二、公司统计部负责实施公司的统计分析工作,对公司各项经营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在经济形势与市场环境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和修正公司的经营策略。

三、公司统计部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提供数据支持和分析报告,帮助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

第三章统计部管理人员一、公司统计部设统计部经理一名,统计分析师若干名,具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统计部经理负责统计部的整体管理和领导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实施。

三、统计分析师负责公司各项业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

四、统计部经理对公司统计部下属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指导,确保部门的运作顺利。

第四章工作流程一、数据收集:公司各部门每月定期向统计部提供经营数据,统计部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

二、数据分析:统计部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三、数据报告:统计部将数据分析报告提交给公司领导层,帮助领导层进行决策。

四、调整修正:根据数据分析报告和领导层的指示,公司统计部对公司经营策略进行调整和修正。

第五章统计部规章制度一、数据保密:统计部要严格保护公司的经营数据,不得外泄。

二、工作纪律:统计部人员要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团队协作:统计部人员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四、绩效考核:公司将对统计部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六章附则一、本管理制度由公司统计部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公司统计部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统计部的所有成员都能严格遵守,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是一个重要的管理规范,用于指导和管理公司的统计工作。

下面是一个基本的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示例:
1. 统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公司统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包括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等方面的工作内容。

2. 统计工作的组织:设立专门的统计部门或统计工作小组,负责公司统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3. 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明确统计数据的来源、收集方法和时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统计数据的分析和报告:制定统计数据分析和报告的标准和要求,确保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统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统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统计工作的质量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6. 统计工作的保密和安全保障:对于涉及公司机密的统计数据,加强保密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7. 统计工作的培训和人员管理:为统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确保统计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8. 统计工作的改进和创新:鼓励统计工作人员参与工作改进和创新,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9. 统计工作的协调和合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协调统计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提高统计工作的整体效益。

10. 违规处罚和奖励机制:建立统计工作的违规处罚和奖励机制,对违反统计工作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优秀的统计工作进行奖励。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计划与统计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计划与统计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计划与统计管理办法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规范输变电工程建设中的计划与统计工作,了解工程进展和投资计划落实情况,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计划决策与调控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负责实施建设管理的输变电工程。

2 编制依据2.1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2.2电力公司有关制度2.3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与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2.4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颁发的《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纲要》3计划编制原则、依据、范围3.1工程的计划与统计管理工作在项目法人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层管理。

3.2各建设部负责工程计划与统计工作的具体管理。

参加工程建设的监理、施工承包商等单位负责工程计划和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

3.3工程年度计划分为建议计划、实施计划和执行计划。

3.4工程统计报表分为月度报表和年报表。

3.5计划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遵守计划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3.6计划编制要符合分公司对工程的总体安排及工期要求,考虑施工图交付、物资供应、施工资源配臵和现场条件等情况。

3.7计划编制的基本依据为输变电单项工程技术设计及其执行概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中标报价书。

3.8监理单位编制投资计划(建议/实施)时,依据批准执行概算的工程量和价格编制。

监理单位编制执行计划时,应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确定的价格和工程量进行编制。

3.9施工承包商编制建议计划时,应按照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所确定的承包范围、施工图工程量和中标的报价书进行编制。

4计划编制程序及内容4.1计划编制程序如图示:(1)施工承包商通过监理部向建设部报送年度施工建议计划及相应的形象进度计划。

(2)监理部向建设部报送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及相应的工程形象进度计划,由建设部汇总后报分公司。

(3)分公司下达年度投资实施计划后由建设部下达各监理部。

(4)各监理部根据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年度执行(建议)计划报建设部批准后正式下达给各施工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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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目录1总则 (1)2组织机构和职责 (1)3管理内容与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4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行业统计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南方电网电力行业统计管理,科学有效地开展南方电网公司能源、经济及电力统计数据库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南方电网公司统计管理规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行业统计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及南方五省区关于电力行业统计工作授权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南方电网电力行业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国家电力统计要求,收集、整理公司外部统计数据,审核、汇总和分析区域电力统计数据,为南方电网公司各级单位及所在地政府、区域内各电力企业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统计信息。

1.3 南方电网电力行业统计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南方电网公司、省(区)电网公司、地市供电局和县级供电企业分级负责。

1.4 南方电网电力行业统计管理范围包括五省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发电企业(含企业自备电厂)的发电生产信息统计、所有供用电企业(含企业自备电厂)的供用电生产信息统计、所有电力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含企业自备电厂)的固定资产投资信息统计以及企业外部经济能源统计数据收集管理工作。

1.5 发电、供用电、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统计专用数据库管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的规定,保证数据库的完整、真实。

1.6 各省(区)电网公司应获得国家或各省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授权以便开展所在行政区域的电力行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若未取得行业统计授权,则应按照本省(区)电力行业统计归口管理单位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1.7 各级统计人员应取得国家统计从业资格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

1.8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省公司及所属地市供电局和县级供电企业(含代管县)。

2 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机构2.1.1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计划发展部门是各级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电力行业统计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各业务部门是专业统计职能部门。

2.2 职责2.2.1 电力行业统计归口管理部门2.2.1.1已获得政府行业统计授权的省公司及其所属地市供电局和县级供电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以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各项电力行业统计制度,贯彻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项统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地区电力行业统计管理体系,建立和维护能源、经济及电力统计数据库;落实电力行业统计的公司内外数据管理专业分工;指导、监督、检查本地区发电、供用电、电力投资统计管理工作;整理、汇总、审核、分析和上报发电、供用电、投资统计信息;组织开展本地区电力行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明确统计工作人员及统计负责人。

2.2.1.2 未取得行业统计授权的省公司及其所属地市供电局和县级供电企业:向本地区电力行业统计归口管理职能单位报送公司内部的行业统计工作相关内容;联系与协调本地区电力行业统计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获得本地区电力统计信息,按本办法后续相关规定及时汇总、分析、向公司上级报送;明确统计工作人员及统计负责人。

2.2.2 专业统计职能部门2.2.2.1承担电力行业统计任务的专业统计职能部门及其职责由各单位根据专业分工和实际情况确定,并在电力行业统计业务指导书中予以明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2.2调度机构2.2.2.2.1 南方电网各级调度机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调度管辖范围内发电企业发电、投产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审核、分析,经审核信息按规定报相应计划部门。

2.2.2.3 营销部门2.2.2.3.1 南方电网各级营销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营销管理范围内购售电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审核、分析,经审核信息按规定报相应计划部门。

2.2.2.4 设备管理部门2.2.2.4.1 南方电网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设备管理范围内电力设备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审核、分析,经审核信息按规定报相应计划部门。

2.2.2.5 其他部门2.2.2.5.1按规定向相应计划部门报送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电力行业统计相关内容工作完成情况。

3 管理内容与方法3.1 管理内容包括电力行业发电统计(以下简称发电统计)、电力行业供用电统计(以下简称供用电统计)、电力行业固定资产统计(以下简称投资统计)、企业外部经济能源统计数据收集(以下简称经济能源数据收集)。

3.1.1发电统计3.1.1.1工作范围:本地区所有电厂(包括自备电厂)。

3.1.1.2工作内容:发电生产能力统计、发电量统计、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能耗统计、关停小火电统计、新投产电源统计、新能源统计、电厂升压变电设备统计等。

3.1.2供用电统计3.1.2.1工作范围:本地区所有供电单位、发电厂(包括自备电厂)。

3.1.2.2工作内容:电量统计(含区域内电量和跨区域电量交换)、供用电设备统计、能耗统计、全社会行业用电分类及电力收支平衡统计、供用电负荷统计等。

电量统计包括供电量、售电量、互供电量、区域外输入电量、区域输出电量等;供用电设备统计包括线路、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换流站等;能耗统计包括综合线损、综合网损、产值电耗等;供用电负荷统计包括全社会最大负荷、统调最高负荷等;全社会行业用电分类及电力收支平衡统计包括收入电量、支出电量、分行业用电分类等。

3.1.3投资统计3.1.3.1工作范围:本地区所有发电企业和供电单位。

3.1.3.2工作内容:投资项目统计、投资完成统计、资金统计和规模统计。

3.1.4经济能源数据收集3.1.4.1工作范围:国外、全国、南方五省区及所属地市县的行政区域3.1.4.2工作内容:区域面积、人口、GDP、GDP指数、资本形成总额、最终消费支出、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储量、能源生产总量、能源消费总量、一次能源比重等,以及国外、全国合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省会城市电力统计信息等。

3.2 电力行业统计调查方法以定期报表为主,以快速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为补充。

南方电网电力行业统计调查综合国家、地方、公司的统计需求按计划开展,具体执行遵循电力行业统计业务指导书。

3.3 南方电网电力行业统计工作统一采用南方电网公司企业统计管理标准、方法和工具,并根据国家电力行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开展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和分析工作。

除另行布置的能源、经济及电力统计数据管理外,所有能源、经济及电力统计数据需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统计管理信息化系统的电力行业统计模块报送。

3.4 企业外部经济能源统计数据管理按收集、清理、入库、使用四个环节管理。

3.4.1 数据收集。

公司所属各单位计划发展部门定期收集上报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能源、经济及电力统计数据;南网国际公司定期收集国际能源、经济及电力数据并上报公司计划发展部。

3.4.2 数据清理。

公司所属各单位计划发展部门对数据进行分类和检查,剔除错误数据,找出符合需求的数据。

3.4.3 数据入库。

公司所属各单位计划发展部门负责确认本区域数据,所有数据存入能源、经济及电力统计专用数据库。

3.4.4 数据使用。

根据分析和各级部门的需要,对数据进行检索、归纳、提供符合需求的数据。

3.5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力行业统计报送工作流程,制定本单位统计报送时效与质量管理机制,积极提高统计报送各环节的工作效率与数据质量。

3.5.1 本级单位电力行业统计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审核本单位所在行政区域数据,上级单位电力行业统计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汇总数据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退回原始数据重新核实,已上报数据未经上级同意不得修改。

3.5.2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电力行业统计任务的相关人员在统计任务报送期间因学习、出差、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统计报送相应环节的工作,必须实现安排合适人员履行相应职责,因未能安排而造成报送延误的责任,由其直接领导人负责。

3.5.3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电力行业统计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有关部门发送统计报表催报书和统计检查查询书,各业务部门的催报和查询书须抄送电力行业统计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3.6 根据国家电力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各省公司向国家电力行业统计职能部门报送、解释和分析电力行业统计数据。

3.6.1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加强定期电力行业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工作,对统计期间出现的重要问题应予重点分析,编写简洁明了、重点突出的分析说明或报告。

3.6.2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不定期开展统计分析活动,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与电力生产运行情况,编写统计分析报告。

电力行业统计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统计分析报告的组织编写和发布工作,各业务部门根据编写要求提供部门统计分析报告。

各单位应根据统计分析工作需要配置专业统计分析工具,并积极组织应用培训。

4 附则4.1 本办法由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4.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原《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统计管理办法(试行)》(Q/CSG213007-2011)同时废止。

附录电力行业统计管理流程Q/CSG213018-2013 附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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