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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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我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我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一部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一、坚定理想信念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

必须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

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必须永远保持建党时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在胜利时和顺境中不骄傲不自满,在困难时和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住各种风险和挑战考验,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必须加强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党员、干部每年要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把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

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5)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5)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5)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

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

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的纷争。

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

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

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

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以及各类工作总结,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

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能违规干预司法。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一、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四、坚持党性,根绝派性五、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六、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七、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八、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九、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十、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十一、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十二、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认真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革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伟大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经过延安整风运动和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全面总结了处理党内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党员和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全党同志遵循这些准则,空前团结,步调一致,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

全国解放以后,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广大党员基本上坚持了党的好传统好作风。

但是,由于革命斗争胜利和党在全国处于执政党地位而在一部分同志中产生的骄傲自满情绪,由于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不够健全,由于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党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独断专行、特权思想等不良倾向有所发展,同时在党内斗争的指导上发生了一些缺点和错误,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

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利用当时党所犯的严重错误,大搞封建法西斯主义、无政府主义和派性分裂活动,肆意践踏党规党法,取消党的领导,使党的组织,党员的党性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都遭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党的团结统一、党的
事业发展,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威信。

为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内政治生态的健康和良好,我们需要遵循一些准则。

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

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服从党
的领导。

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听从党的指挥,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其次,要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制度,是保证党
内民主和集中统一的重要保障。

在党内政治生活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意见,形成集体决策,同时又要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决定,保持集中统一。

第三,要坚持党内政治生活的纪律。

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民主集中制,维护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秩序,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和宗派主义。

第四,要坚持党内政治生活的清正廉洁。

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秉公执政,做
到廉洁自律,清正廉洁。

在党内政治生活中,要坚决反对腐败现象,保持党内政治生活的纯洁和健康。

最后,要坚持党内政治生活的开放包容。

党内政治生活要倡导包容和谐的氛围,尊重不同意见,允许不同声音存在,促进党内思想的多元交流和碰撞,形成党内政治生活的丰富多彩。

总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是保持党内政治
生态的健康和良好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准则,才能保证党内政治生活的
正常秩序,促进党的事业发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树立良好的党内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正确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有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主动检查纠正。

能够主动检查纠正,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处分或者免予处分,但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必要时可以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不主动检查纠正的,依照本实施办法处理。

第三条已到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退休手续但返聘后又担任相应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适用《廉政准则》。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20XX〕26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没有具体规定的,参照《廉政准则》执行。

第二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节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四条《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一项所称"以借为名占用",是指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以借用的名义占有或者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超过六个月。

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二项所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是指与执行公务相关联或者与履行职责相冲突。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

因此,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

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矢志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改革开放,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决不能安于现状、墨守成规。

新形势下,党领导人民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全党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既反对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又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

坚持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领 导班 子 成 员 必须增 强全 局 观念 织 决 定 , 如 有 不 同意 见 , 可 以保 留或 向 权 、 选举权、 监督权 , 保障全体党员平 和 责任 意 识 , 在 研 究 工 作 时 充 分发 表 上 一 级 党 组织 提 出 , 但 在 上 级 或 本 级 等 享有党章规定 的党 员权利 、 履 行党 意见, 决 策形 成 后一 抓 到 底 , 不 得 违背 党组织 改变决定 以前 , 除执行决定会 章 规 定 的 党 员 义 务 , 坚持 党 内 民主 平 集体 决 定 自作 主 张 、 自行 其 是 。 坚 决 立 即 引起 严 重 后 果 等 紧 急 情 况 外 , 必 等 的同志关系 , 党 内一律称 同志。任 反对 和 纠正 当面 不说 、 背后 乱 说 , 会 上 须 无 条件 执 行 已作 出 的决 定 。
何 党组 织和 党员 不得侵 害党 员 民主 ( 未完待续)
不说、 会后乱说 , 当面一套、 背后一套
领 导 班 子成 员分 工按 规 定 向上 级 权利 兰
等错 误 言行 。 坚持 讲 原则 、 讲 规矩 , 共 党委报备 , 无正 当理由、 未向上级 党委
症 。 建立 上级 组 织 在作 出同下 级 组织 数 人 说 了算 , 坚 决 防 止 和 克服 名 为 集 策 、 依法的 体 负责 、 实际 上 无人 负 责。
制 度。
必须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 保障党
领 导班 子 成 员 必须 坚决 执 行 党组 员 民主 权利 , 落 实党 员知情权 、 参与
防 止 议 而 不决 、 决 而不行、 行而不实, 策、 按规矩办事 , 注 意听取 不同意见 ,
中央委员会、 中央政治局、 中央政
坚决反对和防止 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 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 , 不 能搞一言堂 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言稿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言稿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言稿: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就要经常、广泛、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笔者认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首先要消除思想顾虑。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世界上没有不犯错误的人,谁都不是十全十美。

共产党员也是人,不可避免也会犯错误。

敢于亮丑,严于解剖自己,是进步的开始,得到的将是组织和同志的赞许和肯定;善意地、实事求是地指出他人的缺点和错误,是关心和帮助同志的善举,得到的将是同志的理解和感激;虚心地接受别人的批评,展示的是自己的宽广胸怀,得到的是同志的更加信任。

我们一定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决反对“多栽花少栽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好人主义,放下包袱,消除顾虑,切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

其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

要以诚恳的态度、切实的措施广泛地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地对待群众意见,虚心地接受群众意见。

不仅要充分听取党校教职工的意见,特别是听取老同志的意见,而且要广泛听取党校学员、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不仅要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且要认真分类整理并原汁原味地反馈给党组织和党员个人。

最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

《准则》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模范遵守这一规定。

只要我们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认真开展正确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就会真正形成上下级之间、同事之间关系融洽、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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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心得体会
作者:冯媛园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来源:第二学生党支部点击数:8309 更新
时间:2009/9/20
今天,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拜读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有了更深的认识。

它不仅坚定了我要成为一名优秀党员的决心,更激励了我的自信心。

自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我就严格要求自己,并发挥自己的特长,在很多活动中都体现了积极性。

但由于入党心切,生怕自己的思想不够成熟,因此,很多时候我都只处于学习的状态而很少发表自己的意见。

如今,在了解了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之后,我才明白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民主而宽容的党。

作为一名党员,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不动摇是必须的。

然而,党是追求进步的组织,党的路线和方针都被赋予了时代性,这一次又一次的升华都与每一个党员息息相关。

所以每个党员都有责任在不断的学习中向党内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这样,我们的党才能稳健地向前发展。

中国共产党的队伍日益壮大,不仅因为党是伟大而光荣的组织,还因为党内人性化的民主。

党内一贯坚持集体领导而反对个人专断。

《中国共产党章程》更是明确规定党员个人应服从党的组织,少数应服从多数,下级组织应服从上级组织。

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的意志和想法得不到体现和响应。

相反,党内是民主的,对于不同的意见党内都会予以正确的对待。

组织的路线和方针也都是从现实的经验以及每个党员的建议中汲取的。

我们都应该讲真话,并且保持言行一致。

个人要做到讲道理而有思想,绝对地根绝拉帮结派。

古人云“人无完人,金无足赤”。

即使是一个党员,也会有着自己的不足。

进步本身就是一个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所以我们应该正确面对自己的不足,而对待他人,我们也要真诚地指正他人的不足,并帮助其改正。

而不是有意将他人的缺点放大而将自己的短处缩小。

面对错误,我们应该正确地对待,根据错误的大小给予一定的党内处分及教育。

而不是“一棍子打死人”。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体现在很多方面,但是最基本的就是为社会创造价值。

这就要求我们在向党组织靠拢的同时不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步入社会后,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在我看来,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思想和行动上,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行动是思想的化身。

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深入学习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把切实的行动带入生活的方方面面。

体现出一名党员应有的先进性。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2009-12-21 13:29:16)转载
标签:杂分类:我的2009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认真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党和全国范围内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革命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伟大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经过延安整风运动和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全面总结了处理党内关系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党员和领导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

全党同志遵循这些准则,空前团结,步调一致,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

今天我自觉学习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关于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的内容。

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

党中央所提出的政治路线,其基本内容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

这是一条反映全国人民最高利益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全党同志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思想路线是党制定和执行政治路线的基础。

党的思想路线要求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其根本点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

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必须反对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

一是要反对思想僵化,反对一切从本本出发。

二是要反对和批判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党的领导,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错误观点和修正主义思潮。

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

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要按照这一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重要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应该根据情况分别提交党的委员会、常委会或书记处、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而不得由个人专断。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许用其他形式的组织取代党委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

党委成立的研究处理任何专题的组织,必须在党委领导之下进行工作,不得代替党委,更不得凌驾于党委之上。

坚持集体领导,并不是降低和否定个人的作用,集体要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领袖、政党、阶级和群众的关系。

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无原则的歌功颂德。

不许用剥削阶级的阿谀之词称颂无产阶级的领导人,不许歪曲历史和捏造事实来宣扬领导人的功绩。

领导必须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要明确地规定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不要事无巨细统统拿到党委会上讨论。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深入地了解了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准则,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以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和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觉悟程度和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本领,以求对四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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