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规定标准及卫生规范

宿舍规定标准及卫生规范
为了保持宿舍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学生宿舍需要
遵守以下规定标准及卫生规范:
1. 宿舍规定标准
- 学生宿舍是研究和休息的场所,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扰乱。
请
保持安静,尊重他人的研究和休息时间。
- 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斗殴等违法或不良行为。
- 宿舍内禁止吸烟。
请前往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
- 宿舍内不得擅自更换或移动家具和设备。
如有需求,请向宿
舍管理员提出申请。
- 学生宿舍不得私自饲养宠物。
- 请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不要将贵重物品放置在公共区域。
- 保持宿舍门窗关闭时,请关好水龙头,确保用电安全。
- 离开宿舍时,请随手关灯、关电器等,节约能源。
2. 卫生规范
- 学生宿舍需要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
- 垃圾分类是每个宿舍成员的责任,请积极配合并正确分类投
放垃圾。
- 宿舍内禁止乱丢乱倒垃圾,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
- 宿舍内厕所卫生需要每天清洁并保持干净,使用后请及时冲
洗并妥善处理废纸。
- 厨房使用后,请清理并保持整洁,不要留下食物残渣或油渍。
- 请勿在宿舍内乱涂乱写,保持墙壁、桌子、地板等的清洁整洁。
以上是宿舍规定标准及卫生规范的要求,请大家共同遵守,创
造一个整洁、安静、舒适的研究和生活环境。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谢谢大家的合作!。
学生宿舍设施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设施管理规定宿舍是学生大学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良好的宿舍设施管理规定对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学习环境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宿舍设施的维护保养、公共区域管理、电器设备使用、噪音控制、隐私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展开回答。
一、宿舍设施的维护保养宿舍设施的维护保养是一个重要的管理规定,学生应当积极参与到宿舍设施的维护中。
每个宿舍一般会有专门的物业人员负责卫生和设施的日常维护,但是学生仍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学生应当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随手关好水电设备,正确使用设施,并及时报告设施损坏的情况。
二、公共区域管理宿舍一般会有公共休息区和厨房等公共设施,对公共区域的管理也是需要规定的。
学生应当遵守公共区域的使用时间和规定,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在使用厨房时,应当注意食品储存和清理,避免产生异味和甲醛等有害物质。
三、电器设备使用在宿舍中使用电器设备也需要遵守规定。
宿舍一般会有相关的安全规定,学生应当正确使用电器设备,并保持设备的清洁和安全。
同时,学生应当节约用电,避免长时间使用不必要的电器设备,以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
四、噪音控制宿舍是学生学习休息的地方,为了给每个人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有噪音控制的规定。
学生应当尽量避免在宿舍发出大声噪音,如高音音乐、喧哗声等,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五、隐私保护宿舍是学生休息和个人隐私的场所,为保护每个学生的隐私权益,需要有相应的管理规定。
学生应当尊重室友的隐私,不得非法侵入或窥探他人的宿舍。
同时,宿舍设施管理规定也应当保障学生的个人隐私权益,禁止非法收集、使用和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六、安全管理宿舍的安全管理是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方面。
学生应当加强安全意识,保持宿舍的门窗关闭,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宿舍。
同时,学生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当注意用电安全,避免电器过载和短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结:宿舍设施管理规定对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学习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
良好的宿舍设施管理规定需要学生积极参与到宿舍设施的维护保养中,遵守公共区域的管理规定,正确使用电器设备,控制噪音,尊重他人隐私,加强安全管理。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住宿管理是学校的重要育人环节,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工作,要始终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
第二条为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2]6号)、《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和《北京市大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京教勤[200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的学生宿舍,适用于所有入住我校学生宿舍的人员。
为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护全体住宿学生的利益,学校要求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大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
第四条学生宿舍采取政府和学校宏观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学生充分参与的方式管理,共同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五条学校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统筹规划,根据实际需要保障经费投入,建设良好的学生宿舍基础设施,逐步实现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
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改革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学生宿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第六条学校设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问题,制定和修订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服务,协调解决学生、学校和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学生、学校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以下称宿管部门)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各学院、教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的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组成,由学校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宿舍管理规定及卫生规范

宿舍管理规定及卫生规范
为了确保宿舍的秩序和环境,提高学生的生活质量,以下是本
校宿舍管理规定及卫生规范:
1. 宿舍入住规定:
- 学生应按时办理宿舍入住手续,携带入住凭证和个人物品入
住宿舍。
- 宿舍分配后,不得私自更换宿舍。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换宿舍,需提前向宿舍管理员申请并获得批准。
- 学生入住宿舍后,需遵守学校的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从事违
法活动或违反学校纪律的行为。
2. 宿舍生活规范:
- 学生应保持宿舍内的安静与整洁,不得在宿舍内产生噪音干
扰他人。
- 学生应尊重室友,不得损坏或私拿他人物品。
- 学生应保持宿舍内的卫生,每周进行卫生清扫,并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内。
- 学生应节约用水和用电,不得浪费资源。
- 学生应遵守宿舍里的用火安全规定,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或进行违禁行为。
3. 宿舍安全规定:
- 宿舍门窗应随时保持关闭,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并确保电器等用品已关断。
- 不得私拉私接电线,禁止在宿舍内使用高功率电器、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
- 学生应遵守宿舍楼道和楼梯的使用规定,不得堵塞或乱扔杂物。
- 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等。
4. 违规处理:
- 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和卫生规范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记过等处分措施。
- 严重违规行为,如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损坏公共财物等,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通报公安机关处理。
宿舍管理规定及卫生规范将严格执行,希望同学们遵守规定,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研究和生活环境。
2023年学生宿舍入住手册

2023年学生宿舍入住手册一、简介本手册旨在为学生提供有关2023年学生宿舍入住的全面指南,包括宿舍设施、管理规定、安全须知、社交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请各位新生仔细阅读,以便顺利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宿舍设施1. 宿舍楼结构:本宿舍楼共有X层,配备电梯、公共厨房、澡堂、自习室等设施。
每层设有X个寝室,每个寝室住X人。
2. 寝室设施:每个寝室均配备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书桌椅等基本设施。
请注意爱护寝室设施,如有损坏,须及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
3. 公共设施:宿舍楼内设有公共厨房、澡堂、自习室等公共设施,使用须知详见附件。
三、管理规定1. 按时作息:请同学们按时作息,保持寝室卫生和安静,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2. 节约水电:请同学们节约水电,避免浪费。
如发现违规用电用水现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 禁止吸烟:宿舍内禁止吸烟,违反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 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请同学们不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宿舍,以免发生意外。
四、安全须知1. 防火安全:请同学们注意消防安全,不乱丢火种,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设备时注意安全。
2. 防盗安全:请同学们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不要随意将物品放置在公共区域,离开寝室时请锁好门窗。
3. 防范意外:请同学们注意防范意外事故,如滑倒、跌落、溺水等。
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宿舍管理部门的求助电话。
4. 遵守校规校纪:请同学们遵守学校和宿舍的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宿舍的安全和秩序。
五、社交活动1. 参加活动:宿舍管理部门会定期组织各种社交活动,如聚餐、运动会、文艺表演等。
请同学们积极参加,增进彼此了解,加强宿舍的凝聚力。
2. 建立良好关系:请同学们尊重彼此,相互关心,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如有矛盾或冲突,请及时沟通解决。
3. 尊重室友:请同学们尊重室友的隐私和个人空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相处关系。
如有意见分歧,请以平和的方式表达,避免争吵和冲突。
六、学习与生活1. 时间管理:请同学们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的学习时间。
中国农业大学 研究生新生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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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word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教学资料、行业资料、范文模板、应用文书、考试学习和社会经济等word文档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新生生活指南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目录新生生活指南............................................................................ - 1 -东校区: ................................................................................. - 4 -1.食 ............................................................................. - 4 -2.行 ............................................................................. - 4 -3.购 ............................................................................. - 7 -4.住 ............................................................................. - 7 -西校区: ................................................................................. - 9 -1.食 ............................................................................. - 9 -2.行 ............................................................................. - 9 -3.购 ........................................................................... - 10 -4.住 ........................................................................... - 10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简介................................................... - 11 -西区地图1.主楼;2楼为研究生院。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法律规定与合规指南

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法律规定与合规指南随着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关注,相关的法律规定也逐渐完善。
本文将介绍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法律规定和合规指南,旨在帮助学校和学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合理有效地管理宿舍。
一、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法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高校应组织学生住宿,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并保障学生在校内住宿期间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有以下法律法规与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公民的住宿权益,要求高校不得侵犯学生的住宿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安全法》:要求高校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包括宿舍的环境安全和防火安全等方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高校学生宿舍的物业管理,包括维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和环境的义务。
二、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法律规定1. 宿舍分配规定: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学生宿舍的分配,不得因性别、民族、宗教等原因进行歧视。
学生宿舍的标准也应符合相关规定,如宿舍面积、床位数等。
2. 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应制定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宿舍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学校应及时进行整改或维修。
3. 宿舍设施维护规定:学校要确保宿舍内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同时,学生也有责任爱护宿舍设施,遵守使用规定。
4. 宿舍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应制定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保持宿舍内的环境整洁。
学生应共同参与宿舍卫生的维护,遵守公共卫生规定。
5. 宿舍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学校应建立宿舍违规行为处理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等。
三、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合规指南1. 督促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宿舍管理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2. 宿舍安全设施配备:学校要配备必要的宿舍安全设施,如监控摄像头、消防设施等,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宿舍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住手续第一条新生报到时,须在财务室交纳住宿管理费后,凭收据到物业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在校生须在每年9月注册时交纳新学年住宿管理费。
第二条学生报到后,凭有效证件(入住凭单)到宿舍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三条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
学生宿舍调整涉及到的在校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按时调房或搬迁,不得无故拖延。
第四条学生床位只限学生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出租、转让。
第五条学生宿舍的设施、家具,如床、桌子、凳子、窗帘、锁等一律由物业办公室统一安排、配备。
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私配钥匙。
第六条需要提前入住,或推迟撤离宿舍的,须经学生管理部门批准,并交纳住宿费;未经批准,不按期撤离宿舍的,按照临时住宿规定收取住宿费。
第七条学生发现室内设备、设施损坏,请及时报告值班人员,由物业办公室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第八条学生离校(休学、退学、毕业、回所、退宿等)须到各楼值班室办理退房手续。
宿舍管理人员经检查其房间设备有无丢失、损坏等情况,验收合格后,准予退宿离校;若家具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第三章秩序管理第九条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酗酒、划拳;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各种球类运动、高音播放音响。
第十条来访人员逗留时间不宜过长,应于当日 22:00 之前离开宿舍。
第十一条学生之间要和谐友爱、互相宽容,理智地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不得辱骂他人、打架斗殴。
第十二条不得在宿舍内张贴大小字报、传单和其它宣传品。
第十三条严禁在宿舍内从事各种商业推销活动或将营销人员领入宿舍。
第十四条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应有序停放在规定区域内,不得驶入宿舍。
第十五条宿舍内禁止饲养家禽及各类宠物等。
第十六条进出宿舍应穿戴整洁,文明着装。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开关宿舍大门。
开关门时间为:6:0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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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住宿管理是学校的重要育人环节,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工作,要始终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
第二条为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2]6号)、《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和《北京市大学生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京教勤[200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的学生宿舍,适用于所有入住我校学生宿舍的人员。
为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护全体住宿学生的利益,学校要求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大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
第四条学生宿舍采取政府和学校宏观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学生充分参与的方式管理,共同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五条学校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统筹规划,根据实际需要保障经费投入,建设良好的学生宿舍基础设施,逐步实现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
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改革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学生宿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第六条学校设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问题,制定和修订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服务,协调解决学生、学校和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学生、学校和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以下称宿管部门)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团委、各学院、教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的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组成,由学校主管校领导担任主任。
各成员单位既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常设机构及具体工作制度由学校另外行文规定。
第八条充分发挥学生及其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中均应设立学生宿舍自我管理组织。
该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团委、大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指导下,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与服务,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的工作,倡导文明住宿,建设和谐的学生社区。
第三章学生住宿、调宿、退宿规定第九条凡本校统招的计划内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愿意服从宿管中心的宿舍床位安排、交纳住宿费并愿意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者,可入住学校提供的学生宿舍。
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来校学习、培训的其他各类生员,可凭入学证明及有关凭证向宿管部门申请住宿。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和学校的要求,本科学生住宿按班级相对集中安排。
统招计划内本科新生由宿管部门根据宿舍房源情况划拨房源到各学院,由各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并报宿管部门备案。
其他人员住宿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现实的房源情况由宿管部门酌情安排。
第十一条本科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到各院迎新站办理入住手续。
研究生新生和其他学员持有关凭证直接到宿管部门办理。
第十二条办理入住手续应签订住宿协议,办理住宿登记卡。
住宿协议是规定学校和住宿者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须认真保管;住宿卡用于建立住宿人员档案,并作为管理人员平时检查床位、会客管理、借用钥匙等工作的核对凭证。
第十三条为维护正常的宿舍秩序和安全,入住者应严格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学生入住或强迫其他学生搬出。
私自转让、出租床位的,一经发现,除收回床位、没收其违规收入外,还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宿舍内的空房间、空床位由宿管部门统一管理和调配,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
宿管部门有权根据学校住宿定额情况、宿舍基建和维修工作的需要、学校对宿舍的征用以及住宿学生学习所在校区的改变等情况,对住宿学生的住宿进行调整,涉及的住宿学生须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因转专业或学习和住宿不在同一校区的,应凭相关凭证向宿管部门提出申请。
由于其它原因要求调整住宿的,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与宿管部门协商后决定。
第十六条入学体检复查未通过而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在两周内到宿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其床位不再保留,当年住宿费延用至下一学年;下一学年如果复学,请在开学前一个月与宿管部门联系,以便安排住宿。
第十七条申请住宿时或在宿舍住宿期间感染传染性疾病的,应及时向宿管部门说明,以便宿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安排或调整;如不自行报告,宿管部门发现后有权做出调整。
第十八条因毕业、结业、培训到期、退学、转学、出国等各种原因终止学籍的,或因住宿协议到期且不续签的,或因违反住宿规定被学校强制退宿的,以及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而休学的,其在校内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即告终止,离校时应及时到宿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并按时离校。
复学时需要住宿的可重新提出住宿申请。
第十九条学生离校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离校。
在离校期间要爱护宿舍内物品及公共财产,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清点公共设施和财产。
如有缺损,相关责任人应按价赔偿。
严禁在宿舍墙壁及相关设施上乱涂乱画,以及张贴广告、宣传画、海报及不健康的宣传品等;严禁焚烧纸张和其它物品。
若有违反,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载入其学籍档案发往就业单位。
情节或后果严重的,学校将诉诸法律,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为了保证学生宿舍管理服务的正常的运行,应办理退宿的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退宿手续,办完退宿手续后3日内须搬离宿舍。
延期搬出的,要按延期天数收取相应住宿费和水电管理费。
无特殊原因拒不办理退宿手续的,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来办理的,学校将视为违约离走,并根据有关规定强制其搬出宿舍。
第二十一条住宿人员在办理退宿手续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带走自己的物品。
否则,因宿舍清扫、维修、粉刷等原因而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住宿者本人负责。
第四章关于申请校外住宿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统招计划内在校生原则上均应在校内住宿。
年满18周岁,因有个人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者,可按以下规定申请校外住宿。
1.本科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退宿申请单(代协议),分别由学生家长、班主任、所在学院分党委(总支)签署意见,在学年结束前二周(新生可在报到前)递交宿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并交回原住宿协议。
2.研究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退宿申请单(代协议),分别由学生家长、导师、所在学院分党委(总支)签署意见,在学年结束前二周(新生可在报到前)递交宿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并交回原住宿协议。
3.以上申请被批准后,申请单(代协议)分别在学院、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和宿管部门留存备案,此后学生因在校外住宿发生的一切问题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已办理了入住手续,又私自到校外住宿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5.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保持与所在学院的联系。
若在校外住宿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本人家长、班主任、所在学院,学生宿管部门不再管理。
6.已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学生,如想继续回校内学生宿舍住宿,须重新到宿管部门办理申请住宿手续。
第五章住宿有关费用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住宿生应按规定交纳住宿费用,逾期未交并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不允许注册。
经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认定属恶意欠费行为的,将取消其在校内学生宿舍的住宿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校财务部门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住宿费用。
住宿费收费标准变更时,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按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非计划内全日制进修、培训的生员等办理住宿手续时还需交纳一定的住宿保证金。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一般按学年收取,每学年交纳一次,包含本学年的各个学期,对在册的学校统招计划内学生,假期提供免费住宿。
1.学年的计算方法:非毕业生从每年秋季开学到次年暑假开始前一天为一个学年,毕业生从每年秋季开学到次年学校统一规定的离校时间为一个学年。
2.学生办理退宿手续时,按实际在校住宿月份收取住宿费用。
3.收费标准不同的宿舍之间的住宿调整,按实际住宿月份折算(不包括寒暑假),多退少补。
学生可凭原始住宿收费凭证到宿管部门开具住宿期限证明后到校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4.休学但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休学期间仍应交纳住宿费用。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内用电实行以寝室为单位的定额指标管理。
用电量在规定限额内不收费,超出免费定额的部分为自费,可自行到学校售电部门(节能办)购买,执行居民用电价格。
超出免费定额部分的购电费用由寝室成员分摊,由寝室长负责协调。
为使学生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好习惯,免费指标按月拨给,当月有效。
第二十七条宿舍内因学生不当使用、人为损坏造成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按照实际成本收取费用。
若损坏原因不清,责任不明的,则由本室人员共同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学生宿舍内其他有偿生活服务和代办业务由学生自愿选择。
第六章宿舍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所有住宿人员要自觉维护宿舍安全,不得在宿舍楼内进行各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活动。
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有权及时劝阻、制止和报告任何有损宿舍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条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在宿舍内严禁有以下行为:1.擅自挪动、乱用、破坏消防器材和设施;2.在宿舍楼内携带或存放各种有毒物、易燃易爆物以及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3.私自存放和使用劣质电器、无3C认证产品、非安全器具,包括电炉、电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吹风、电烫斗等电热器具,及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电器设备;4.私拉电线或私接电路;5.长时间不在寝室内时不关照明灯、充电器等电器;6.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使用煤饼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以及在宿舍内烧煮饭菜;7.乱扔烟蒂等燃烧物;8.其它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增强防盗安全意识,保护宿舍内财物安全。
1.学生宿舍目前的居住环境不宜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否则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学校不承担财产保险责任,住宿学生可参加个人财产保险。
2.妥善保管自己的寝室钥匙。
切勿轻易将寝室钥匙借与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
丢失门锁钥匙要及时报告宿管部门更换门锁,其成本费用由责任人员负责。
宿管部门备份有各寝室门锁钥匙,住宿人员因故需临时借用的,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并及时归还。
3.离开寝室或睡觉时请随手锁门、关窗。
第三十二条尊重自身和公共安全,服从门卫管理。
1.遵守作息时间。
所有学生宿舍每日6:00开门,23:30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