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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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发放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一、发放范围及数量:1、服装类:公司每年为职工统一订做工作服,夏装及冬装工作服各一套2、劳保用品:洗衣粉、毛巾、肥皂等用品每月发放一次。

3、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用品仅限于符合条件的员工。

二、发放时间:1、服装类:由公司统一通知服装的订做时间,各单位在接到订做时间通知后三天内将在编职工订做名单报到综合管理办公室,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防护用品:①洗衣粉、毛巾、肥皂:公司于每月底统一发放,每人一份。

因工作需要须领用的,要以单位形式开具领料单申领,由分管经理签批控制发放。

②劳保手套:后勤职工不参与定期发放,若需要必须开具领料单领用,由分管经理批准。

车间职工的具体发放备注:因特殊情况劳保手套需加数量发放时,须由分管经理同意批准后发放。

三、其他规定:1、公司组织发放的其他劳保用品根据具体通知进行发放。

2、新招聘实习的职工,入厂后随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时间给予发放。

3、季节工不予发放工作服,其他劳保用品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2)劳保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各种设备、器具和用品。

在中国,劳保用品的发放是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定和管理的。

下面将从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制度、发放标准和程序等方面详细介绍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一、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在岗位上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保护,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3. 《中国劳动保护法》:劳动保护法是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法律,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者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培训。

4. 《个体劳动者劳动合同法(试行)》:根据该法,个体劳动者与劳动者有同等法律地位,用人单位应当向个体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其安全与健康。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制定了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一、发放范围1. 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等级,确定劳保用品的发放范围。

2. 确定各类劳保用品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配置。

二、发放标准1. 劳保用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规定。

2. 劳保用品必须是新的、完好的,不能发放旧用品或破损品。

3. 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特殊需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劳保用品的规格和数量。

三、发放流程1.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劳保用品的发放计划,明确发放的时间节点。

2. 在发放计划确定后,由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向员工发放劳保用品。

3. 发放时,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并签署确认收到劳保用品。

4. 劳务管理部门应妥善保存相关的签收凭证和档案材料。

四、使用与保管1. 员工在使用劳保用品时,必须遵守使用规范,确保安全有效地使用。

2. 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对员工的劳保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及时更换和维修。

3. 对于基于特殊原因临时领用的劳保用品,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归还后要进行核实。

五、报废与更换1. 劳保用品在超过合理使用寿命或者出现质量问题时,需要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2. 员工在发现需要更换、修理劳保用品时,应及时向劳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问题的描述和照片作为证明材料。

3. 劳务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申请,确保员工能够及时得到新的劳保用品。

六、处罚措施1. 如果员工私自转让、出售或损毁劳保用品,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2. 如果部门负责人未能按照规定进行劳保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就是公司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希望员工能严格遵守,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公司也将不断完善和更新规定,提高劳保用品发放和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是根据国家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保护法规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1. 劳保用品范围: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及为防止职业病因素造成的工伤而发放的耳塞、口罩等。

2. 发放标准:根据不同工种和工作环境的安全风险程度确定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

通常是由公司或工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并遵循国家的相关标准。

3. 发放方式:劳保用品可以由雇主直接购买并免费发放给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代金券、购物卡等方式让劳动者自行购买。

4. 用品质量:发放的劳保用品应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并具备合适的防护性能。

雇主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劳保用品,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5. 使用责任:劳动者在工作中应正确使用和保养劳保用品,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劳保用品发放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或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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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企业劳保用品发放规定

企业劳保用品发放规定企业劳保用品发放规定一、发放标准1.劳保用品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岗位和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分类和确定。

2.劳保用品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要求,确保员工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3.对于特种作业和危险岗位,应适当提高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发放周期1.劳保用品的发放周期应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行业特点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每季度或半年发放一次。

2.对于特种作业和危险岗位的员工,应视情况增加发放次数,确保其劳保用品的及时更新和补充。

3.若发现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劳保用品的需求,可按审批程序进行一次性发放。

三、领取流程1.员工需向所在部门提出劳保用品申请,填写《劳保用品申请表》。

2.部门负责人应对员工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填写审批意见。

3.经审批同意后,员工需持《劳保用品申请表》到仓库领取劳保用品。

4.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检查产品质量和完好程度,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退回仓库处理。

四、使用要求1.员工应按照劳保用品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员工在使用劳保用品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结构和性能。

3.若发现劳保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并退回仓库处理。

五、报废处理1.劳保用品的报废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劳保用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2.对于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劳保用品,应进行分类整理并妥善保存,以便再次使用。

3.对于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劳保用品,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六、监督检查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对劳保用品的库存进行检查,确保库存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完好。

3.对于违反劳保用品发放规定的员工,监督检查机构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5篇)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

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2)是一项管理劳动者劳保用品的制度。

它涉及到劳动者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口罩等。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制度中的内容:1. 劳保用品的管理:劳保用品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储存和管理。

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劳保用品的品质、数量和时效性。

2. 配发标准: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劳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需求。

3. 配发程序:明确劳保用品的申领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内部申请系统或直接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并及时发放劳保用品。

4. 个人用品管理:对于一些个人使用的劳保用品,如口罩、耳塞等,可以实行定期发放或者按需发放的管理方式。

5. 耗损管理:劳保用品可能会因为损坏、丢失或者过期等原因需要更换。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5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规定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原则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职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1、本规定适应于局机关工人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2、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3、局下属单位和部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自行确定发放标准。

经费由各单位和部门负担。

4、局机关其他岗位的在岗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发给,其经费在各科室办公经费中开支。

5、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局办公室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局办公室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拟定标准报局长批准。

但发放标准及周期不得超过本规定中的主要工种。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每年应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报局长批准,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2、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多发或少发劳动保护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学习等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帐上将其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相应延长。

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程度,以及规范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相关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的种类和发放1.劳保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工作鞋、手套、耳塞、护目镜、防护口罩、安全帽等。

2.根据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岗位需要,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确定劳保用品的质量标准和种类,并进行统一采购。

3.劳保用品由公司统一发放,员工不得自行购买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保用品。

4.劳保用品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配置,不得随意发放或强制要求员工使用不必要的劳保用品。

5.劳保用品应根据员工的岗位及工作条件进行合理的数量发放,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四、劳保用品的使用和保管1.员工在使用劳保用品时应按照相关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私自更改或损坏劳保用品。

2.劳保用品应保持清洁,如发现污损或磨损严重的劳保用品应及时更换。

3.劳保用品应妥善保管,员工应负有保管责任,不得擅自借给他人或将劳保用品带离工作区域。

4.发现有员工私自拆卸、毁坏或擅自更改劳保用品的,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劳保用品管理1.公司应设立劳保用品管理小组,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更新和回收工作。

2.劳保用品管理小组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进行劳保用品的合理配备,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劳保用品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或过期的劳保用品。

4.公司应定期开展劳保用品的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对劳保用品使用和保管的意识和能力。

5.公司应定期组织劳保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劳保用品的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对本规定进行解释和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废止之前的一切与本规定相悖的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配发制度1.企业必须按照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向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2.每一至二年发放冬夏装工作服各一套,每二年发放工作帽一顶,每一至二年发放工作鞋一双,手套按照定额计发,雨衣一年一件,每一至二年发放胶鞋一双,每一至二年发放眼护具一副,口罩按照定额计发,每一至二年发放安全帽一顶。

3.车间主任、统计员及脱产的带班长发的工作鞋(劳保鞋)为每二年一双。

4.发放原则:4.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部负责调整。

.4.2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

5.相关规定:5.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5.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有生产部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5.3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5.4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由各部门负责监督考核。

5.5.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参照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6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5.7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8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日历时间计算期限包干使用。

____公司要有一定的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6.1生产管理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6.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6.4生产部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7.物资采购:7.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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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了加强本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

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特制定本规定。

劳保护具用品发放的原则劳保护具用品发放的原则劳保护具用品发放的原则劳保护具用品发放的原则:
第一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保护具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第二条. 劳动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及实物形式发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代发放其它物品。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第五条. 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提高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时,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行政部和总经办核实批准后可按提高的标准发放。

第七条. 特殊部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由行政部确定发放标准。

第八条.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行政部组织相关使用部门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标准后准许发放。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第九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行政部和采购部共同负责,行政部负责每个月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采购部负责核对车间领用劳保规定数量
的准确性。

第十条.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新入职员工,入职前需缴纳劳保用品押金,方可按工种的正常规定发放所需劳保用品,第二个月份可以正常发放。

劳保押金收据由行政部负责开出,
仓库付货。

月末仓库与行政对账后开总票。

入职后满三个月(按人事档案为
标准),正常情况下拿押金票可以退回押金。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外来客户等人员需要领用劳保时,根据实际情况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示所需物件,申请走流程仓库负责开票发放,月末仓库将总账报给财
务部,行政部根据财务报表核对申请单。

第十三条凡领取劳保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等原因考勤达不到天的扣除一半劳保用品。

由岗位部门退回仓库。

第十四条在劳保用品规定数量以外领取的各种劳保用品,须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价格以市面进购价格出售。

第十五条部门当月没有考勤的员工,劳保护具停发,待重新入厂时再按其相关规定进行领取。

第十六条临时领用劳保用品的职工必须正确使用、保管并按时退回,如存在无故损坏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七条特殊劳保用品(安全帽)使用规定期满后,需所在的班组长或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核后,方可领取换发。

第十八条劳保发放时间为每月的日,按照岗位部门为单位,下班之前将《劳保护具领用申请明细表》通过书面上传至办公室,核实完出勤后,转给采购部,采
购部核实完数量后统一采购。

各岗位部门根据表上的数量到仓库领取,如在
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各负责部门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内员工的工种发生改变时,由人事负责通知其车间走流程,仓库负责开票办理新旧岗位劳保用品的领退,月末核对。

对如未办理退还手续负责人
有权扣除未退回劳保用品的款额。

第二十条员工如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培训技术文化时,可按其工作时间的长短分别实行减发、延发或停发,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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