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准则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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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会计准则是规范企业如何编制财务报表和披露信息的一套规则。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国际贸易的发展,会计准则也在不断演变和更新。

这就导致了新旧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本文将探讨新旧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以及其影响。

1.核算方法的变化新旧会计准则在核算方法上存在一些不同。

旧会计准则采用的是费用计入期间法,即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而收入则在实现时计入当期。

而新会计准则则更加强调权责发生制,即将应计的费用和收入都计入当期。

这意味着,新会计准则更加注重对企业业务流程的实时把控,能够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2.资产计量方法的变化旧会计准则通常采用历史成本法来计量资产,即以购入成本作为资产的计量依据。

而新会计准则更加注重市场价值和公允价值,通常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资产。

这意味着,新会计准则更加注重对资产价值的准确反映,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有参考价值的信息。

3.投资房地产的处理差异新旧会计准则在对投资房地产的处理上也存在差异。

旧会计准则通常将投资房地产纳入固定资产,并按照历史成本法计量。

而新会计准则通常将投资房地产视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

这意味着,在新会计准则下,投资房地产的价值会更加准确反映市场波动的影响。

4.外币货币兑换的处理差异新旧会计准则在外币货币兑换的处理上也存在差异。

旧会计准则通常采用固定汇率法,即将外币货币兑换按固定汇率计入当期。

而新会计准则通常采用交易日期汇率法或最近交易日汇率法,即将外币货币兑换按当时市场汇率计入当期。

这意味着,在新会计准则下,外币货币兑换的影响会更加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

5.报表格式和披露要求的变化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的格式和披露要求进行了更新和调整。

新会计准则通常更加注重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比较性,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用于投资者的决策。

同时,新会计准则还要求企业对一些重大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重大的会计差错进行明确的披露。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对企业和投资者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对比

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对比

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对比随着会计准则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会计科目也在逐渐改变和更新。

新旧会计准则对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会计科目的分类、命名以及核算方法的差异。

首先,新旧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的分类方式有所不同。

旧会计准则通常采用公式法进行科目分类,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五大类进行分类。

而新会计准则则采用更加细致的分类方式,科目更加多样和细分,可以更好地适应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

其次,新旧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的命名方式也有一定的变化。

旧会计准则的科目命名通常比较简单明了,而新会计准则的科目命名更加规范和统一,更加符合会计原则和规范。

再次,新旧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的核算方法也有所差异。

旧会计准则强调实物计量和实物核算,即以实物的价值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而新会计准则则更注重货币计量和货币核算,即以货币的价值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此外,新准则还对一些特殊的科目设置了特殊的核算规定,例如有形资产的净值调整、增值税抵扣、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等。

另外,新旧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的计量要求也有所不同。

旧会计准则通常采用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计量,要求资产按其购买成本确认,负债按其发生时的金额确认。

而新会计准则则更注重公允价值原则,要求资产和负债按其市场价值或公允价值计量,以反映真实的经济实际情况。

最后,新旧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的编制和披露要求也有一定的差异。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的编制和披露要求更加严格,要求企业提供更详细和准确的财务信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综上所述,新旧会计准则在会计科目的分类、命名、核算方法、计量要求以及编制和披露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新准则更加精细和规范,更加符合现代会计理论和实践的要求,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但是,旧准则仍然具有一定的适用性,特别是对于一些传统行业和企业来说,旧准则可能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业务实质。

因此,企业在采用会计准则和编制会计科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选择,并确保准确、真实和合规地表达财务信息。

新旧会计收入准则对比

新旧会计收入准则对比

新旧会计收入准则对比会计收入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收入的重要规范。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会计准则也必须相应调整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在中国,旧会计准则指的是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收入》,而新会计准则是202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收入》。

本文将对比新旧会计准则的变化和影响。

一、核心原则的变化旧会计准则中,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实现的收益,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与资产使用权,以及投资收益等。

而新会计准则中,收入的定义更加广泛,不仅包括旧准则的收益部分,还包括净资产的增加。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将其他各种非货币和货币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如捐赠等也纳入到会计核算中。

二、确认收入的时间点旧会计准则中,收入的确认原则是“紧密结合个别在合同中发生的事件”,即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确认收入。

而新会计准则中,确认收入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存在可变现的收益;能够量化收入的可靠性;完成相应销售、提供劳务或转移资产的活动;业务所导致的企业的相关资产和负债能够可靠评估;合同中一方能够按约定享有相应的收益或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确定收入的金额旧会计准则中,收入的金额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确定,即确定于货币收入的金额。

而新会计准则中,收入的金额应该是企业为转移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应当获得的对价。

对价不仅包括货币,还包括非货币资产的给予、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劳务等。

这意味着企业在确定收入金额时,需要同时考虑非货币资产和金融资产。

四、调整收入旧会计准则中,调整收入时应遵循两个原则:在收入和费用发生时进行;将收入和费用按本质和实际发生时间分配。

而新会计准则中,调整收入的原则是在每个会计年度内调整收入,以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效益,并尽量确保收入平滑和分配公正。

以上是新旧会计收入准则的主要对比。

新会计准则相对于旧会计准则,更加强调收入的全面性和公正性,更加注重非货币资产和金融资产对收入的影响,更加注重经济效益的反映和合同约定的保障。

三项会计准则的新旧变化对比及解读新旧会计准则租赁变化

三项会计准则的新旧变化对比及解读新旧会计准则租赁变化

三项会计准则的新旧变化对比及解读新旧会计准则租赁变化(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与旧准则对照表例: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一批A商品,收款期为4年,收款形式为分期收款,每年末收1000万元,合计4000万元。

假定购货方在销售成立日支付货款,只须付3169.91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

分析: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本例当中应收金额的公允价值可以认定为3169.91万元。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与旧准则对照表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4000贷:主营业务收入3169.91递延收益830.1设实际利率i,则1000某(P/A,i,4)=3169.91求得i=10%第一年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1000贷:应收账款1000借:递延收益316.10贷:财务费用316.10第二年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1000贷:应收账款1000借:递延收益248.60贷:财务费用248.60第三年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1000贷:应收账款1000借:递延收益173.46贷:财务费用173.46第四年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1000贷:应收账款1000借:递延收益91.94贷:财务费用91.94参考例题(最终要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指南为准)例:某公司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建造厂房,当年发生的支出如表1。

该公司于2006年1月1日发行4年期债券,票面价值为10000万元,票面利率为5%,每年年末支付利息,到期还本。

市场利率是10%,债券发行价格为7548万元。

2006年7月1日为建造该厂房又发生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2%,厂房于2006年12月31日完工。

要求:按年度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对比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对比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旧对比
1.业务覆盖范围
新准则: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增加了检测范围,包括
了食品、农业产品、环境保护、新材料、助手机械器具、通信、物联网、
特种设备等新兴行业的检测项目。

此外,针对质量安全类的检验检测模式,新准则也专门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旧准则:旧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覆盖了常规行业的检验
检测,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及附件的检测、化学品及其制品的检测、冶金、
安全类检测等。

2.仪器设备
新准则: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拥有
专业的检测仪器设备,包括先进的仪器和配套的计量标准和设备,以满足
机构实际检测需要。

旧准则:旧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只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拥
有一定数量的检测仪器设备,未要求拥有专门的检测仪器设备及标准。

3.检验检测人员
新准则: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机构拥有专业的检
测人员,其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技术能力,并取得具有法定效力的
检测资格证书。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课件

《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课件
新准则规定,企业增发股票或配股时,必须按照面值增 加股本,而旧准则中没有此规定。
总结词
股本核算范围不同
详细描述
新准则中,股本的核算范围仅限于普通股,而旧准则中 还包括了优先股。
资本公积准则差异
总结词
资本公积核算内容不同
详细描述
新准则中,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股本溢价和其他 资本公积,而旧准则中还包括了股权投资准备和关联方交 易差价。
新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长期负债科目,而旧准则可能将其与 其他负债科目合并列报。
长期负债后续计量
新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 长期负债的公允价值,而旧准则可能 没有这一要求。
预计负债准则差异
预计负债确认
新准则要求在满足特定条件时确 认预计负债,而旧准则可能没有
这一要求。
预计负债计量
新准则要求考虑未来现金流量的 折现因素,而旧准则可能没有这
新准则强调控制权转移,旧准则强调风险报酬转 移。
收入类型
新准则将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 产使用权,旧准则仅分为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
特定交易处理
新准则对特定交易如附有销售退回条款、质保条 款等的处理更加明确。
费用准则差异
费用分类
01
新准则将费用分为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旧准
则分为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
无形资产准则差异
总结词
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减值判断标准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强。
详细描述
新准则明确了无形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当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时,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 性,减少主观判断和人为操纵。
固定资产准则差异
总结词

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对比

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对比

新旧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对比一、资产类科目1.货币资金新会计准则对货币资金的界定更加明确,规定了包括现金、存款在银行等性质的资产。

2.应收账款新会计准则将应收账款的界定范围扩大,不仅包括应收货款、应收票据等,还包括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等。

同时,新会计准则要求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明确其特定目的。

3.存货新会计准则对存货的界定更加详细,规定了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在内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存货。

4.长期股权投资新会计准则将长期股权投资与筹资活动相关的股权投资进行了分类,包括对其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分类。

旧会计准则只对股权投资进行了简单的界定,没有进行分类。

二、负债类科目1.应付账款新会计准则将应付账款的界定范围扩大,不仅包括应付票据、应付工资等,还包括其他应付款项、预收款项等。

同时,新会计准则要求对应付账款进行分类,明确其特定目的。

2.预收账款旧会计准则中没有对预收账款进行单独的界定,而新会计准则对预收账款进行了界定,并要求进行分类。

3.长期借款新会计准则对长期借款的界定更加明确,要求将长期借款的本币金额和外币金额进行分别列示,并要求披露借款的币种、起息日、到期日等相关信息。

三、权益类科目1.股本新会计准则对股本的界定更加明确,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

同时,新会计准则还要求对股本进行分类,明确其特定目的。

2.其他综合收益旧会计准则中没有明确规定其他综合收益的科目,而新会计准则规定了其他综合收益的界定范围。

四、成本类科目1.营业收入新会计准则对营业收入的计量和确认方式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包括明确了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资产等的计量和确认原则。

2.营业成本新会计准则对营业成本的界定更加明确,规定了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在内的各种不同类型的营业成本。

综上所述,新旧会计准则在会计科目的界定和分类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新会计准则对一些科目进行了更加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同时要求进行分类,并要求对特定目的的科目进行单独披露。

固定资产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及差异

固定资产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及差异

固定资产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及差异固定资产在财务会计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资产,会计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式也是企业财务报告中必须要遵循的规定。

在我国,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受到新旧两套会计准则的影响,即2024年实施的旧会计准则和2024年实施的新会计准则。

下面将就固定资产方面,对比旧、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进行详细阐述。

1.资产确认的差异:旧会计准则中,企业对于固定资产的确认主要依据的是实物的取得与使用,只有取得和使用实物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无偿获得固定资产时,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资产。

另外,新会计准则还要求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对合同中的买方控制条件进行评估,只有满足买方控制条件才能确认资产。

2.成本核算的差异:旧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在成本核算中采用实物原价计量,包括固定资产全过程中的直接成本和合理的间接费用。

而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包括购买价格、税费及其他直接与购买或投入使用有关的费用,并且还要计入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成本。

3.计提折旧的差异:旧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采取平均年限法,即将固定资产的价值除以折旧年限,确定每年的折旧额。

而新会计准则规定折旧计提应采用本期使用量与资产的成本或残值之间的差额,以反映资产的期间耗用情况。

4.资产减值的处理差异:旧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是根据资产所在单位和固定资产的使用长期性进行计提,不涉及具体的计算过程。

而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每年应该按照可发生减值的固定资产组确定预计模型,根据预计模型计算资产减值准备。

5.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差异:旧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报废时,企业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企业损益,形成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而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处置时,企业应将资产原值、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进行结转,计入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除了上述的差异外,还有一些细节方面的不同,比如旧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评估与转固定资产的废旧品管理不是很明确,而新会计准则在这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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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准则对比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㈠资产减值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其中资产减值准备问题较之旧的准则有了较大的改进。

一、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进行了限定新会计准则规定“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

采用了资产组的概念,并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

引入资产组是完善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规范的重大举措,是对资产协同工作才产生现金流量这一事实的反映,也是真正贯彻资产减值会计制度的关键。

引进资产组也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对只需根据单项资产就可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主体而言,并不会增加任何成本。

而对于那些根据单项资产不能确认其资产减值准备的主体而言,通过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可为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更为可靠、相关的信息。

新准则还引入了总部资产的概念。

总部资产是针对企业集团而言,它包括集团总部或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等资产,其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样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量,其账面价值不能完全属于某一资产组“。

换言之,由于总部资产难以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因此企业集团不能单独对集团总部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的认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准则要求尽可能按照合理和一致的方法将总部资产价值分摊到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与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相结合进行减值处理;难以合理和一致的分摊到相关资产组的,也应采用准则规定的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和分配减值损失。

新准则对资产组、资产组组合及总部资产的减值处理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使其更具有操作性。

二、新准则扩大了资产减值的适用范围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了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在适用范围上有所局限,缺乏详尽的实务指导性规定内容。

此次全面修改准则体系时则单设了一个《资产减值》准则。

新准则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他减值的处理”,例如“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投资等,在扩大减值使用范围的同时,明确生物资产、存货、投资、建造合同资产和金融资产等,相关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在减值迹象判断上,新准则要求更加明确新准则明确了进行减值测试的前提:会计期末企业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认减值损失。

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

新准则更明确地规定了“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算”。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非专利技术)给企业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不确定性,正是因为这利益上的不确定性使得企业必须定期进行评估、测算,以认定企业所拥有的这些资产是否存在减值。

四、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原则更具实务操作指导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原则比现行制度更具实务操作指导性。

对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的计算等分别作了较为详细操作指导规定。

旧准则未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方法提供详尽应用指南。

除此之外,新旧准则在资产可收回金额计量上存在另一个较为明显的差异,即新准则明确规定了只要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的净额和资产的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有一项超过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要再估计另一项的金额。

对此,旧准则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新准则规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可按以下两个步骤进行:先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当上述方法无法予以确定时,再以资产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

同时,新准则对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计量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应用指南,以便于实务操作。

资产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分别是:资产的净额=公允价值-处置费用(1)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以及最终处置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2)公式(1)中计量属性的关键是“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确定。

新准则根据实务中的具体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引入财务管理的理念,从以下几方面确定该“净额”:公平交易中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价格的“净额”=销售协议价格减处置费用金额;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的:“净额”=该资产在活跃市场中的买方出价减处置费用金额;既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又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净额”=获取的最佳信息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或结果)减处置费用金额。

其中所谓处置费用,应该包括处置资产相关的法律费用、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搬运费及为达到预期可销售状态的直接费用等。

公式(2)中计量属性的关键是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使用期限、折现率的确认问题。

新准则分别作出了明确的详细的规定:1.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包括下列内容: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

新准则强调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企业管理层应当以经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为基础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对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应包括其中。

2.使用期限的确定。

新准则要求企业管理层应当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

3.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利率。

五、新准则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新准则第17条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该规定封死了减值冲回这一企业操纵利润主通道,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供了保证。

减值冲回是某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常用手段。

利用减值冲回操纵利润的方法不外乎有两种:一是当预计当年将会出现大幅亏损时,提前为下一年度扭亏为盈做准备,在当年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下一年度冲回,从而作出下一年度扭亏为盈的财务报表;二是选择某一年份超大额计提减值准备,其后几年分次缓慢冲回,制造出利润稳步攀升的假象,为管理当局的管理业绩服务。

笔者认为在旧准则中,上述两种减值冲回的方法合法但不合理,这种合法但不合理的方法严重地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

新准则在第七章对资产减值计得的原因、程序、方法等在附注中披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必然会促使管理当局正确地运用资产减值准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与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程度密切相关,会计报表附注对资产减值计提披露越充分,会计信息使用者在阅读会计报表时,越有利于对与资产减值的相关信息作出正确地判断,这对于提供会计信息的管理当局而言,无疑多了一层压力。

新准则在计量资产可收回金额时,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会计本身就是要提供真实的、公允的会计信息,以公充价值计量的资产可收回金额理所当然是最真实、最公充的。

但新准则考虑到我国国情,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审慎地运用公充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必然会促使企业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了与其决策更为相关的、可靠的信息。

六、信息披露更加充分新准则关于资产减值的相关信息披露更加充分。

现行制度对于资产减值的相关信息披露是通过会计报表附表中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实现的。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分项目反映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数、本年转回数和年末余额。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减值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是当期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及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如提供分部信息,还应披露每个分部当期的减值损失金额;二是发生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每项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和当期确认的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三是对于重大资产减值,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除此之外,新准则还对商誊减值应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七、对于企业合并形成商誉的减值测试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新准则将商誉直线法摊销改为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规定对于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由于商誉不能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因此商誉应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即将商誉分摊到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后才能据以确定是否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对新准则的评价新准则关于资产减值准备在披露方面的重要改进,符合会计上的充分揭示原则。

这无疑增加了财务报告的信息含量和相关性。

会计信息使用者通过阅读会计报表附注中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信息,能够充分地了解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以及发生重大资产减值的原因和发生重大减值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等信息,从而有利于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资产质量。

(一)资产减值准则凸显新的会计理念的建立1.资产减值准则的颁布体现了新准则体系框架内资产负债理念的建立在会计上,对会计要素的定义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重要性的认识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观念: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

所谓资产负债观是指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有关资产和负债的确认、计量,然后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

从本次新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则来看,新准则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强调在资产不能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要求企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而且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可转回。

这就要求企业管理层更加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更加关注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加关注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营运效率,否则,资产价值的减少会给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造成更多的负面影响。

2.资产减值准则的颁布充分体现了新准则体系框架内的国际趋同理念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是我国此次新会计准则体系改革的一个重要理念。

而在资产减值准则中,无论是资产组、总部资产等概念的引入,还是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商誉减值等的应用方法都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几乎在所有重大方面都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3.资产减值准则体现了新会计准则体系框架内的公允价值理念公允价值的引入是此次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一个亮点,采用公允价值计价是国际会计准则、美国及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会计准则的普遍做法。

资产减值准则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确定方法中也适度引入了公允价值,使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得到了重点体现。

4.资产减值准则体现了新会计准则体系框架内的原则导向理念虽然本次准则比旧准则在许多方面都具有较强的性,但资产减值的计提时间、计提金额的多少仍具有很强的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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