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奖罚管理细则
建筑工程惩罚制度

建筑工程惩罚制度一、总则1. 本惩罚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的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
3. 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报告。
2. 施工单位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处罚建议。
三、违规行为分类1. 轻微违规: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不按规定着装、施工现场小范围杂物乱放等。
2. 一般违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使用不合格材料、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等。
3. 严重违规: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质量问题、非法转包或分包工程等。
四、处罚措施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立即改正;若重复发生,可进行书面警告。
2. 一般违规:对个人处以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节确定;对单位,除罚款外,还可暂停其部分施工活动,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3. 严重违规:对个人可处以较重罚款,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单位,除罚款外,可解除合同,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记录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2. 负责人应根据违规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处罚程序。
3. 启动处罚程序前,应告知被处罚人或单位有关违规事实、拟采取的处罚措施及依据。
4. 被处罚人或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相关部门应认真听取并记录。
5. 根据调查结果和被处罚人或单位的陈述申辩,最终确定处罚决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单位和人员。
3.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参与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建筑工程工期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工期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双方合作共赢。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建筑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商”)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3. 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同步提升。
二、工期奖励机制1. 若承包商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节点或整个工程,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
2. 对于提前完成工程且质量符合标准的承包商,甲方将予以表彰,并在未来的项目中优先考虑合作。
3. 具体的奖励标准和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三、工期延误惩罚机制1. 若因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商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根据实际延误的时间长度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来确定。
3. 若延误情况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商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四、特殊情况处理1.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双方协商解决。
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应及时调整工期,并不对承包商进行惩罚。
五、监督与执行1. 甲方有权对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2. 承包商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并对进度报告中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承包商立即整改,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
六、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甲方负责解释。
2.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充分沟通本制度的内容,确保双方对奖罚机制有共同的理解。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承包商,并以最新版本为准。
建筑工程进度奖罚制度(11篇)

建筑工程进度奖罚制度(11篇)建筑工程进度奖罚制度 1一、安全文明管理方面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凡是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抓住一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双倍处罚;不系帽带者一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双倍处罚。
2、项目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作业,争创每一项目无事故。
如若施工项目出现伤亡事故,按事故大小、责任划分来扣除项目负责人在此项目中的辛勤奖金,情节严重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3、严禁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严禁随意穿行外架子,违者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罚款50元,并且如发生物体击打事件后果自负。
4、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小便罚款50元,大便罚款100元。
如若找不到当事人,则对此处施工分包人进行相同处罚。
5、严禁赤脚、赤背、穿拖鞋和穿不防滑的硬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50元。
6、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如有此事发生,轻者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500-1000元。
并交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施工过程中,各分包人员要按照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要求认真做好窗台口、电梯井口、通道出入口、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搭设外脚手架,违者罚款500元。
8、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除大小横杆拉接点杆件,扣件和卸荷钢丝绳等设施作为他用,违者罚款100-500元。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动,必须经现场领导和管理人员批准并有可靠地安全措施后才能改动。
9、在施工期间要做好成品保护,为防止施工时交叉污染,在施工面的玻璃、窗户、栏杆、大门做好遮蔽措施,如未做遮蔽措施者一个污染处罚款50元并且清理干净。
10、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安全有效,施工预留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要严格按规程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任何人严禁随意拆除和更改,如发现者,除批评教育外罚款50-100元。
11、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临电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操作,严禁非电工自行操作和乱接乱插不规范接线,违者罚款50元。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奖罚制度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奖罚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本工程项目全体参
与人员。
2. 安全生产奖惩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教育为目的,以预防为
重点。
二、安全奖励措施
1. 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表彰和奖金奖励。
2. 发现并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将给予物质奖励或荣誉证书。
3. 积极参与安全知识培训,考试成绩优异者,可给予小额奖金或其他形式的鼓励。
4. 对于创新提出安全改进措施,经实施后效果显著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或晋升机会。
三、安全惩罚措施
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或
解雇等处分。
2.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或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给予罚款或警告。
3. 对于故意隐瞒事故隐患,或者迟报、漏报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未经授权擅自改动施工方案,导致安全隐患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四、奖惩程序
1. 安全奖励由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提名,经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
2. 安全惩罚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经过调查核实后,报项目经理审批执行。
3. 对于奖惩结果,应在工地范围内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五、附则
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2. 制度的执行应确保公正、公平、透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奖罚措施应当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工期管理紧密结合,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二、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优秀质量管理奖:对在质量控制、技术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质量进步奖:对在质量改进、问题整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2. 安全奖励对于在工程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安全生产奖:对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提出有效安全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创新安全技术奖:对在安全技术创新、隐患排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3. 进度奖励对于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进度管理奖:对在进度计划、资源协调等方面表现优异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进度优化奖:对在缩短工期、提高效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三、惩罚措施1. 质量惩罚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轻微质量问题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 罚款:对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方给予罚款,金额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确定。
- 停工整顿:对重复出现质量问题或拒不整改的责任方,采取停工整顿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2. 安全惩罚对于违反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轻微安全隐患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 罚款: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方给予罚款,金额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
- 停产停业:对重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措施,直至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进度惩罚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因管理不善导致进度延误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制定补救措施。
工程奖罚责任制度

工程奖罚责任制度
一、总则
1. 本奖罚责任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及其工作
人员。
2. 制度的执行应坚持客观公正、奖惩分明的原则,确保每一项奖惩都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3.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实际表现做出,并报请项目业主批准后执行。
二、奖励措施
1. 对于提前完成工程节点、质量超出预期或在成本节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表彰。
2.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重大损失或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特别奖励。
3. 对于积极提出创新意见,经采纳后显著提高工程质量或效率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奖励。
三、处罚措施
1. 对于未按计划完成工程节点的个人或团队,将根据延误的程度和影响进行警告或罚款。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进行内部处罚。
3. 对于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损害工程质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
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奖惩程序
1. 奖惩建议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监控结果和监督检查情况提出。
2. 奖惩建议需经过详细调查和充分证据支持,保证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奖惩决定应在项目业主审批后公开宣布,并记录在案。
五、附则
1. 本奖罚责任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并公布最新版本。
3.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业主所有。
工程项目管理奖罚制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预算完成,特制定本奖罚制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等。
第三条奖罚制细则的目的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
第五条物质奖励包括:1. 完成工程项目任务,工程质量达到预定标准的,给予一定的奖金;2.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实施,对项目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金;3. 工程项目提前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给予奖金;4.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给予奖金。
第六条精神奖励包括:1. 评选优秀员工,给予荣誉称号;2. 在公司内部刊物、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宣传;3.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第三章罚则第七条罚则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八条罚款情形: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2. 工程质量不合格,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3. 工程项目进度滞后,影响工程整体进度,经公司领导批准的;4. 工程项目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第九条降职、辞退情形:1. 情节严重,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的;3. 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团队氛围,经公司领导批准的。
第四章奖罚程序第十条奖励程序:1. 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2. 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一条罚则程序:1.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由所在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3. 公司领导批准后,对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本细则的修订、废止由公司领导批准。
建筑工程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奖罚管理制度一、奖励管理1. 奖励对象建筑工程公司的奖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部主管、施工队长、技术员等。
2. 奖励方式(1)表彰奖励:对在项目实施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
表彰对象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取发放奖金、颁发荣誉证书等形式。
(2)绩效奖金:对于在项目管理、技术创新、质量控制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员工,公司将发放绩效奖金作为奖励。
(3)晋升提拔: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潜力的员工,公司将采取晋升提拔的方式进行奖励。
3. 奖励标准奖励标准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以实际工作绩效、责任担当、团队合作等方面为考核依据。
4. 奖励程序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成绩后,可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请,由公司领导评定确认后进行奖励措施。
二、惩罚管理1. 惩罚对象建筑工程公司的惩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部主管、施工队长、技术员等。
2. 惩罚方式(1)警告处分:对于工作不认真、效率低下、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较轻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处分。
(2)停职调查:对于有严重过错或影响项目进展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停职调查处罚,并进行调查处理。
(3)解聘处理:对于有较严重失职、渎职或触犯法律法规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解聘处理。
3. 惩罚程序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惩罚程序,包括对于不同情况、不同级别的员工采取不同的惩罚措施,并确保程序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三、奖罚并重1. 奖罚并重原则建筑工程公司将坚持奖罚并重的原则,即对于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惩罚,以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努力工作。
2. 奖罚相结合公司将奖励与惩罚相结合,通过奖励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惩罚保持工作秩序和维护公司形象,最终实现公司整体工作效率提升。
四、奖罚管理的重要性1. 激励员工积极性奖罚管理制度是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激励的有效方式,能够促使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达到更好的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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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奖罚管理细则
为了不断强化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等长效机制,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项目的施工生产特点,对项目管理人员、分包单位人员、操作班组特制定本奖罚细则。
一、奖励细则:
1、各项目部在公司每月月底联合大检查中实现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将对其奖励3000元。
2、工地获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文明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元。
3、施工进度节点完成满足房开司要求的每项奖励4000元。
4、在施工过程中,职(民)工个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或为避免事故发生而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600元。
5、我司非项目部、工程部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公司工程部,经核实报公司领导批准奖励,每次奖励200-600元,重大问题给以特别奖励。
6、各级管理人员,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规定的内容和指标的,年终按责任制中有关条款给予奖励。
7、出现突发事故时,主动参加现场急救,排除故障者予以200-400元奖励。
8、抓获或举报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内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经核查后,予以100-300元奖励或视情奖励。
9、抓获或举报偷窃工地材料者,经核查后,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100元的以100元计发。
10、抓获或举报破坏安全设施者,经核查后,予以100-200元奖励或视情奖励。
11、各班组及个人积极主动控制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有明显突出成绩或现场明显改观的予以200-500奖励。
二、处罚细则:
1、劳务公司必须认真熟悉图纸,结合建筑、结构、水、电施工平、立、剖、节点详图对图纸中存在的错、漏、碰、缺等问题进行认真校核,将图纸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
如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返工,工期及费用概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并罚款500—5000元/次/处。
2、劳务公司根据会审后的图纸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造成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及其它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并罚款500—5000元/次/项。
3、劳务公司必须按照总工期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工程形象进度编制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报监理、甲方审查。
否则处以罚款500元/次。
4、每周工作例会,相关单位项目经理和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如有迟到罚款5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
5、每月对劳务公司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无特殊原因对未按照计划完成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
6、劳务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备案制要求,做好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随工程进度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项目部、监理审查,如发现资料不规范、不完整。
每次处以罚款200—500元。
7、劳务公司未按相关规范及要求进行施工造成质量事故,每次罚款2000—5000元以上/次,并追究其相关责任;质量事故实际损失超过5000元的,按不低于实际损失对劳务公司进行处罚。
8、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不得擅自变更,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并责令其返工处理;材料为甲供的,劳务公司按返工用实际材料的1.5倍赔偿,人工费及工期延误由劳务公司承担。
9、不按时报材料计划,没有按要求抽检材料的罚款100—500元/次。
10、隐蔽工程凡未经检查认可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00元,并责令返工。
一切返工费自理。
11、劳务公司必须在自检、互检、专检合格的基础上再报请监理、甲方项目部检查。
因问题较多,造成二次复检的,每次罚款500元。
12、凡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未报验、复试、检测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处以罚款500—5000元/次/批,并进行补充检验。
13、建筑材料进场,未按工程材料进场管理制度执行的,罚款1000—5000元/次/批。
14、砂浆、砼配合比必须试配,配合比计量必须准确,粗、细骨料(砂、石)必须每车过磅称量,如发现未每车过磅,该批砼强度视为不合格,并处以罚款1000—3000元/次/项。
15、砖未润湿上墙砌筑,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次,并责令其返工。
16、搅拌机前必须挂牌公示配合比,违者罚款500元/次。
17、非甲供材料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必须立即退场,劳务公司强行使用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清退不合格材料,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工程必须返工重做。
18、对于砖砌体的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砌筑方法必须满足工艺要求,不能见通缝,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次。
并责令其返工。
19、对砌筑工程的组砌方式、搭接方法、预留孔洞设置、马牙搓设置错误的罚款50元/次。
20、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或拉结筋长度不够者,每发现一根罚款50元/次,并责令其返工。
21、砼构件内清洁未打扫干净、马牙搓灰饼未打扫干净就进行关模的50元/次。
22、砼构件浇筑时对主筋移位、弯曲、随意调整箍筋未调整复位的罚款100元/次。
23、砼构件观感质量差、截面尺寸偏差、轴线位移、漏浆、蜂窝麻面、孔洞的进行整改至合格,罚款200—2000元/次。
24、砼构件梁、板、柱接槎、施工缝设置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施工,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0—1000元/次。
25、砼构件的主筋、箍筋、拉结筋及其它现浇构件的钢筋数量、规格等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次,同时责令其返工。
26、砼构件主筋搭接长度或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次,并责令其返工处理。
27、钢筋制作、安装工作中出现下料长度不够、用料错误、漏筋等质量问题的,每发现一次500元/次。
28、钢筋安装中未进行保护层支垫或支垫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50元/次。
29、钢筋安装中锚固长度、锚固方式错误的罚款200元/次。
30、钢筋绑扎漏绑、错绑的罚款50元/次。
31、钢筋的纵横间距、搭接错误的罚款100元/次。
32、砼构件须按规范要求保证其有足够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后必须经检查认可后方能对某些质量通病进行处理,擅自隐蔽质量通病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次,并责令其返工处理。
33、木模板在使用前须用水润湿,在关模前必须先清除残存的建筑垃圾,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次。
34、模板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50—500元/次。
35、抹灰质量出现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房屋开间尺寸等错误、未分遍成活的罚款,每发现一处处100元罚款。
36、外墙抹灰未作淋水试验的每处罚款500元。
37、外墙面砖粘贴不牢固、因工艺而排缝疏密不均、平整度及垂直度超标、
清洗不干净等每处罚款50元。
38、施工成品保护不到位造成二次处理的每处罚款100元。
39、其它有关的水电器材等,须按我公司指定和设计要求品牌购买。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换品牌、型号,一经发现罚款2000元,并责令改正。
40、漏留、错留孔洞,每处罚款200元。
41、总平排水管底部不按要求做垫层混凝土墩者,罚款2000元/处。
42、给排水管道垂直度、水平度超过国家验收规范允许偏差1.5倍者,罚款100元/处。
43、给排水管道管卡或支承件之间距离超过规范标准者,罚款50元/处。
44、卫生器具给排水口连接处漏水者,罚款200元。
45、排水管伸缩节之间距离超过规范者,罚款50元/处。
46、地漏安装不符规范要求者,罚款50元/处。
47、防漏封洞不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造成渗漏的,罚款200元。
48、PP-R管热熔连结,必须按材料规定的温度及时间进行操作,违规者,罚款100元/次。
49、防水涂层未达设计厚度及有关要求的处罚2000元。
50、严禁进行破坏、影响结构安全的事后剔打结构主体的行为,一经查出,处以罚款100元/次/处。
51、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否则罚款50元/人次。
52、不按规定作安全防护及安全设施的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次。
53、劳务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员。
未配备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和上岗证检查不合格,罚款100—1000元。
54、高处作业、外架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绳,每发现1人罚款50—200元/人/次。
55、在工地现场违章用火或用电炉煮饭,私拉乱接电线等,除没收器材外,同时罚款100元/次。
56、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罚款1000元/人/次,触犯法律法规,送公安机关处理。
57、无证违章操作机具设备,罚款100元/人/次。
58、随地大、小便,罚款200元/人/次。
59、进场工人未进行三级教育及无相关资料,罚款100元/人/次。
60、无定期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无记录,罚款500元/次。
61、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罚款500元/次。
有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罚款1000元/次,并责令停工。
62、“七牌一图”不齐全、不规范,罚款1000元/次。
63、道路不畅通,场内有积水,不整洁规范,罚款100—1000元/次。
64、无夜间照明警示灯,罚款500元。
65、通道、场地没进行硬化或固化处理、车辆进出口无冲洗设施,造成扬尘,罚款500—2000元/次。
66、无安全文明施工标志或标志不合格,无安全文明施工标语,罚款50元/次。
XXX建筑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