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安全规程与旧版安全规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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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22煤矿安全规程新旧版对比1

2016422煤矿安全规程新旧版对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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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2条292、294)
第二百六十一条 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
第二百九十三条 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
大到暴雨后, 定期派人对 地面进行观测及调查, 并详细
降雨后, 应当有专业人员分工观测井上积水情 后,应当有专业人员观测地面积水与洪水情 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 老窑陷落和岩 范围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采空塌陷、井上 溶塌陷等现象, 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 下连通的钻孔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及时向矿 人报告,并将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将上述情况记 情况危急时, 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应当 录在案,存档备查。 立即组织井下撤人,确保人员安全。 第二百五十六条 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 安全防范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煤(岩)柱。 (二)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修筑泄水 沟渠,或者建排洪站专门排水,杜绝积水渗入 井下。 (三)当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修 筑堤坝和泄洪渠,有效防止洪水侵入。 (四)对于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妥善疏导,
和预防机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 制,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 通,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 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 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第二百五十五条 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 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 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地段。 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 邻矿井发出预警。 第二百九十一条 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 按规定执行, 汛期采取防 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 洪措施。 滑坡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地段。 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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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料等,将相关资料标绘在采掘工程平 面图上;编制主要井巷揭煤、 过地质构造及含 水层技术方案;编制主要井巷工程的预想地 质图及其说明书。 第二十七条 井筒施工期间应当验证井 按规定执行。 筒检查孔取得的各种地质资料.当发现影响 施工的异常地质因素时,应当采取探测和预 防措施。 第二十八条 煤矿建设、 生产阶段,必须 及时观测、分析 ,并编制 对揭露的煤层、断层、褶皱、岩浆岩体、陷 地质预报。 落柱、 含水岩层,矿井涌水量及主要出水点等 进行观测及描述,综合分析,实施地质预测、 预报. 第二十九条 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 符合规定要求, 西区岩巷 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 揭煤时按要求揭煤地质说明 顶底板等地质条件, 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 书。 第三十条 基建矿井、露天煤矿移交生 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定。 已编制建井 ( 矿 ) 地质报 产前,必须编制建井(矿)地质报告,并由煤矿 告。

新旧煤矿安全规程区别(2016版)

新旧煤矿安全规程区别(2016版)

现对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增加容进行了梳理,请各位领导认真学习,并对职工进行宣贯。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修改部分1、原规程共四编七百五十一条,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共六编七百二十一条。

2、主要增加了:职业病危害、地质保障、掘进部分(锁扣、伞钻、挖掘机、井架安装、凿井信号及通风、突出矿井先抽后建等)、开采部分(水平及开采深度规定、综采矿压监测)、机械部分(猴车、无轨胶轮车、井下电池等使用规定)、通风部分(突出矿井区域及局部防突措施的具体要求)、人员定位、安全避险设施设置等。

3、主要修改了: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瓦斯传感器及甲烷断电仪设置地点;矿井风量计算增加了按“柴油动力车辆数计算风量”;严禁单体支柱放顶煤等。

详细增加及修改部分如下:说明:1、黑体部分为本次新增加容2、带下划线为变动部分,括号斜体下划线字为原《安全规程》容。

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第三条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国家电网安全规程最新版

国家电网安全规程最新版

国家电网安全规程最新版1. 引言国家电网安全规程是为了维护国家电网系统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

随着电力系统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进程的加速,电网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和复杂。

为了确保国家电网的稳定运营,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最新版的电网安全规程,以适应新的技术和安全挑战。

2. 安全管理体系2.1. 安全目标和指标国家电网安全规程的首要目标是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和可靠性。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规程制定了一系列安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电网供电可用率:要求电网供电在设定的时间内保持稳定,以确保用户正常的用电需求;•供电电压稳定性:要求电网的电压波动范围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用户设备的正常运行;•电网电压质量:要求电网的供电品质符合一定的标准,确保用户用电的安全和稳定。

2.2. 安全管理责任为了确保电网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国家电网规程明确了相关的安全管理责任。

•国家电网公司担任全面的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各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进行定期的工作检查和评估;•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

2.3. 安全培训与意识安全培训和意识是保障电网安全的重要环节。

国家电网规程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各级管理人员要及时传达安全信息和相关政策,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最新的安全要求;•员工要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交流。

3. 电网设备安全管理3.1. 设备维护和检修电网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是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国家电网规程要求:•对关键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设备检修要遵循标准的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和有效。

3.2. 设备可靠性测试与评估为保证电网设备的可靠性,国家电网规程要求进行定期的设备可靠性测试和评估。

•对关键设备进行定期的性能测试,确保其工作质量和可靠性;•设备评估要根据实际情况,评估设备的寿命和可靠性,及时更新和更换老化设备。

煤矿安全规程(最新版)

煤矿安全规程(最新版)
• 名称 一氧化碳CO 氧化氮(换算成NO2) 二氧化硫SO2 硫化氢H2S
表4
矿井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最高允许浓度/% 0.0024 0.00025 0.0005 0.00066
氨NH3
0.004
•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当符合表5要求。 • 表5 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当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 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矿井在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 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同时作业。 水采和连续采煤机开采的采煤工作面由采空区回风时,工作面必须有足 够的新鲜风流,工作面及其回风巷的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必须 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和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 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 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区。 第一百五十五条 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 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当安设自动风门 或者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者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 安全措施。 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 第一百五十六条 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 年至少测定1次。生产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改变一翼或者全矿井通风系 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八)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及更换叶片后必须进行性能测试。 (九)井下严禁安设辅助通风机。 第一百五十九条 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 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 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每季度应当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 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 第一百六十条 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 (一)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压力表)、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 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 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当由专职司机负责,司 机应当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 告。实现主要通风机集中监控、图像监视的主要通风机房可不设专职司 机,但必须实行巡检制度。 (二)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三)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通 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 (四)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者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中机电运输方面的变化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中机电运输方面的变化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与旧版的变化一、大件部分:旧版《规程》中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井筒中悬挂水泵、抓岩机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1年。

新版《规程》第七十八条修订为:建井期间,井筒中悬挂吊盘、模板、抓岩机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1年。

2、旧版《规程》中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

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新版《规程》第一百五十八条条修订为: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主要通风机转数、叶片角度或者对旋式主要通风机运转级数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3、新版《规程》第一百六十条中加入了:实现主要通风机集中监控、图像监视的主要通风机房可不设专职司机,但必须实行巡检制度。

4、新版《规程》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加入了: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

5、新版《规程》第三百一十二条中加入了:排水系统集中控制的主要泵房可不设专人值守,但必须实现图像监视和专人巡检。

6、新版《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中加入了:下运皮带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在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当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

7、新版《规程》第四百二十八条中加入了:自动化运行的专用于提升物料的箕斗提升机,可不配备司机值守,但应当设图像监视并定时巡检。

8、新版《规程》第四百一十一条中将提升机罐道绳的检修周期从原来的每天修订为每周。

9、新版《规程》第四百二十三条中针对提升机各项保护,增加了:1)错相保护;2)当减速段速度超过设定值的10%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并且对保护的叙述进行了修订,如旧版《规程》中“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修订为“提升容器位置指示保护”,修订后言辞更准确,使用现场更容易设定保护。

二、运输部分:1、新版《规程》第八十条,关于斜巷提升增加了一项内容为:斜巷采用多级提升或上山掘进提升时,在绞车上山方向必须设置挡车栏。

2、新版《规程》第九十条,关于运输巷道净断面要求增加了一项内容为:运输巷(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表3的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目的本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保护员工及设备的安全健康,并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

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以及进入工作场所的访客。

安全操作原则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的安全法规和政策。

2. 所有操作必须按照正确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

3. 员工应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严格遵守所学知识。

4. 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5. 使用任何设备或工具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安全指南进行操作,确保自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6. 妥善保管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例如安全帽、防护服等。

7. 制定适当的紧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故或灾难情况。

安全培训和教育1. 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员工对安全意识和操作的理解。

2. 新员工必须接受入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的介绍和培训。

3. 定期举行紧急演,确保员工对应急情况的处理方式有所了解和熟悉。

安全设施和设备1. 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安全标志、灭火器等。

2. 员工应熟悉并遵守使用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规定。

违规处理1.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如警告、罚款或其他适当的纪律惩罚措施。

2. 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可能面临解雇或法律追究。

本操作规程将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更新,以确保其与相关安全标准和法规保持一致。

所有员工应经常查阅并遵守最新版的安全操作规程。

> 注意:本操作规程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和法规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近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T33000-2016出台;里面的内容较之旧版有了较大改动..比如:旧版的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部分;在新版中修订为事故管理部分;其中的条目也发生了变化;具体见下表..旧版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新版事故管理1、事故报告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1、报告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2、事故调查和处理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2、调查和处理企业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企业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应吸取的教训、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企业应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企业应根据事故等级;积极配合有关人民政府开展事故调查..3、管理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企业应按照 GB 6441、GB/T15499 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行业确定的事故统计指标开展事故统计分析..由此可见;新版规范在修订上更加强调了程序、制度的标准化规范..在一些细节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更加科学严谨..同时着重强调了事故教训的分析整理和吸取;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前言本标准按照GT/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樊晶光、侯茜、贾世国、叶坚新、张雪中、邬开发、刘宝静、杨松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3 安全色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3.2安全生产绩效 work safety performance根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3.3企业主要负责人key persons in charge of the enterprise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的实际控制人..3.4相关方 related party工作场所内外与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如承包商、供应商等..3.5承包商 contractor在企业的工作场所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单位..3.6供应商 supplier为企业提供材料、设备或设施及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单位..3.7变更管理 management of change对机构、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3.8风险 risk;hazard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3.9安全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hazard assessment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其严重程度;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虑;以及对其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3.10安全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hazard management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3.11工作场所 workplace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并由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工作点..3.12作业环境 working environment从业人员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以及相关联的场所;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工作能力;以及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产生影响的所有自然和人为因素..4 一般要求4.1 原则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4.2 建立和保持企业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4.3 自评和评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采用企业自评和评审单位评审的方式进行评估..5 核心要求5.1 目标职责5.1.1 目标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生产经营目标..5.1.2 机构和职责5.1.2.1 机构设置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5.1.2.2 主要负责人及管理层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5.1.3 全员参与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5.1.4 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5.1.5 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贯彻执行..5.1.6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5.2 制度化管理5.2.1 法规标准识别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5.2.2 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及时获取制度文本..5.2.3 操作规程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以及岗位作业安全风险与职业病防护要求;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员工;并严格执行..企业应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工作..5.2.4 文档管理5.2.4.1记录管理企业应建立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编制、评审、发布、使用、修订、作废以及文件和记录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5.2.4.2 评估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5.2.4.3 修订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情况、自评结果、评审情况、事故情况等;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5.3 教育培训5.3.1 教育培训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大纲、内容、时间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内容..5.3.2 人员教育培训5.3.2.1 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与能力..5.3.2.2 从业人员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应上岗作业..5.3.2.3 外来人员企业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接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进行入厂矿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5.4 现场管理5.4.1 设备设施管理5.4.1.1 设备设施建设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5.4.1.2 设备设施验收企业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施..5.4.1.3 设备设施运行企业应对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5.4.1.4 设备设施检维修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加强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落实“五定”原则..5.4.1.5 检测检验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检验..5.4.1.6 设备设施拆除、报废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在报废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制定方案;并在现场设置明显的报废设备设施标志..5.4.2 作业安全5.4.2.1 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企业应事先分析和控制生产过程及工艺、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5.4.2.2 作业行为企业应依法合理进行生产作业组织和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设备设施、工艺技术以及从业人员作业行为等进行安全风险辨识;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作业行为安全风险..5.4.2.3 岗位达标企业应建立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开展岗位达标活动;明确岗位达标的内容和要求..5.4.2.4 相关方企业应建立承包商、供应商等安全管理制度..5.4.3 职业健康5.4.3.1 基本要求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5.4.3.2 职业病危害告知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5.4.3.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及时更新信息..5.4.3.4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企业应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保存监测记录..定期检测结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立即进行整改..5.4.4 警示标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在有重大危险源、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5.5 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5.5.1 安全风险管理5.5.1.1 安全风险辨识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对本单位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5.5.1.2 安全风险评估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程序等..5.5.1.3 安全风险控制企业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5.5.1.4 变更管理企业应制定变更管理制度..变更前应对变更过程及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告知和培训相关从业人员..5.5.2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管理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含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应将监控中心室视频监控数据、安全监控系统状态数据和监测数据与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5.5.3 隐患排查治理5.5.3.1 隐患排查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5.5.3.2 隐患治理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5.5.3.3 验收与评估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5.5.3.4 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企业应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5.4 预测预警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安全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等情况;运用定量或定性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体系..5.6 应急管理5.6.1 应急准备5.6.1.1 应急救援组织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5.6.1.2 应急预案企业应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符合GB/T 29639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5.6.1.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企业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5.6.1.4 应急演练企业应按照AQ/T 9007的规定定期组织公司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一线从业人员参与应急演练全覆盖;并按照AQ/T 9009的规定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和演练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准备工作..5.6.1.5 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5.6.2 应急处置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根据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开展先期处置..5.6.3 应急评估企业应对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矿山、金属冶炼等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应急准备评估..完成险情或事故应急处置后;企业应主动配合有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评估..5.7 事故管理5.7.1 报告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内外部报告的责任人、时限、内容等;并教育、指导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报告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5.7.2 调查和处理企业应建立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5.7.3 管理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5.8 持续改进5.8.1 绩效评定企业每年至少应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5.8.2 持续改进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所反映的趋势;以及绩效评定情况;客观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质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绩效..。

新版安全操作规程

新版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公司制定了新版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并请员工务必遵守。

网络安全
1.禁止私自连接未经公司认证的网络。

2.不得在公司电脑上安装未经公司认证的软件。

3.不得将公司电脑密码泄露给他人。

4.禁止在公司电脑上进行非法网络活动,如黑客攻击、恶意程序传播等。

5.禁止私自复制、传播公司机密资料。

防盗防抢
1.出入公司大门时,请切记随手关好大门,以免发生财产损失。

2.办公室内需要离开时,请随手将贵重物品、文件等存储良好。

3.不要在公司内随身携带大量现金或者价值高昂的物品,如手机、电脑等。

4.遇到可疑人员或事物,请立刻上报安保人员。

应急措施
1.发生紧急情况时,保持冷静、迅速撤离现场,并通知安保人员。

2.在火灾情况下,及时报警并有序疏散。

3.在办公室内发生突发事件时,不要随意拨打电话,以免影响救援工作。

个人安全
1.勿在办公室内进行危险行为,如抽烟、喝酒等。

2.勿随意接受他人赠送的食品、药品等物品。

3.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接受陌生人提供的工作机会或岗位。

4.保持身体健康,注意个人卫生和生命安全。

其他规定
1.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公司。

2.禁止在车库、通道等场所乱扔垃圾。

3.保持公司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公司环境。

以上规定是公司为员工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制定的新版安全操作规程。

请各位员工认真阅读,严格遵守,共同落实公司安全生产。

新旧煤矿安全规程对比学习教案课件


新旧煤矿安全规程对比学习教案
1
旧规程
新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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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煤矿安全规程对比学习教案
8
新规程增加内容
第七十七条立井凿井期间,提升钢丝绳与吊桶的连接,必须采用具有 可靠和回转1次无 损探伤检测。
第七十九条 立井井筒临时改绞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井筒井底水窝 深度必须满足过放距离的要求。提升容器过放距离内严禁积水积物。 同一工业广场内布置2个及以上井筒时,未与另一井筒贯通的井筒不得 进行临时改绞。单井筒确需临时改绞的,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 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中明确。 斜
组织设计或中规定。 斜井 井(巷)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

煤矿安全规程新旧版对照

煤矿安全规程新旧版对照1. 引言煤矿安全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障煤矿工人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举措。

为了使煤矿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规范化,国家制定了煤矿安全规程,并对其进行了修订和升级。

本文将对煤矿安全规程的新旧版本进行对照,以便更好地了解新版对旧版的改进和升级之处。

2. 新旧版对照2.1 安全生产责任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明确规定,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应由煤矿企业的最高管理层履行,同时要求煤矿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明确部门领导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相比之下,旧版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较为宽泛,没有明确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2 安全生产标准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提高了安全生产的标准,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制度,并加强对煤矿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旧版煤矿安全规程虽然也提到了安全生产标准,但没有详细规定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生产设备的管理维护。

2.3 安全教育培训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强调煤矿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并明确规定了培训课程和培训周期。

此外,新版规程还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确保培训效果。

旧版规程对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较为简单,没有明确规定培训课程和培训周期。

2.4 应急救援措施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措施,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培训等。

旧版规程未明确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应急救援措施。

2.5 安全检查与评估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指定检查和评估的内容和方法。

此外,新版规程还强调了安全检查和评估结果的落实和整改。

旧版规程对安全检查和评估的要求较为笼统,没有详细规定内容和方法。

3. 结论通过对比新旧版煤矿安全规程可以看出,新版规程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措施和安全检查与评估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细化。

相比之下,旧版规程在这些方面的规定相对较为宽泛和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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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安全规程与旧版安全规程“一通三防”部分
对比整改方案
1、新版安全规程第161条规定: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的应急预案。

整改方案:按要求在10月1日前编制《矿井通风机停止运行应急预案》。

2、新版规程第168条规定:井下个别机电设备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实现甲烷闭锁。

整改方案:按要求回风流的电气设备安设甲烷传感器,并实现瓦斯电闭锁(目前我矿甲烷传感器数量不足)。

3、新版规程170条规定:高瓦斯矿井应当测定可采煤层的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抽采半径等参数。

整改方案:需集团公司领导协助,邀请相关资质单位对我矿抽采半径进行测定。

4、新版规程第184条规定:抽采容易自然和自然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抽采管路应当安设一氧化碳、甲烷、温度传感器,实现实时监测监控。

整改方案:抽放采空区时,在抽放管路上安设一氧化碳、甲烷、温度传感器(目前管路一氧化碳、甲烷、温度传感器数量不足)
5、新规程第257条规定:井下爆炸物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硐室的支护和风门、风窗必须采用
不燃性材料
整改方案:按规定在10月1日前将以上地点通风设施风门、风窗全部改为不燃性材料。

6、新规程第274条规定: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并建立台账。

整改方案:10月1日开始执行,月初由通风区编制密闭取样计划,并由通风科审批后,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取样化验,并将化验报告建立台账。

7、新版安全规程第488条规定: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信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通信、电源线缆的铺设,对安全监控系统的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并及时更新。

每3个月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当不小于2年。

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

录音应当保存3个月。

整改方案,按新要求在10月1日前对采掘作业规程进行修改,同时对安全监控系统等所需保存资料进行保存。

8、新版规程第489条规定: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当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或者一个井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置进入井下。

(2)监控网络应当通过网络安全设备与其他网络互通
互联
整改方案:
(1)10月1日前在主井、副井、新副井选择一条井筒铺设监控系统主干线(目前我矿无多余光缆,需购置)。

(2)按规定在10月1日前完成与其他网络的互联工作。

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机与备机必须具备双机备份功能。

9、新规程第419条规定: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整改方案:10月1日后,需要对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需要监控系统设备停止运行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有通风科、机电科、技术科、安检科及相关区队审阅完毕后,由总工程师审批,并存档。

10、新版安全规程第492条规定: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杨在设备设置地点调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仪器维修室调校,每15天至少1次。

甲烷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每15天至少测试一次。

可能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的,每半年测试1次。

整改方案:按要求每15天对井下风电闭锁试验进行一次测试,同时对甲烷传感器及便携式甲烷报警仪进行调校,并有记录可查(目前我矿无氧气气样瓶)。

11、新规程第493条规定: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
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矿值班员。

整改方案:10月1日后,入井监测工每天对井下甲烷传感器进行巡检,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

利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由监测工负责全矿井外围区域及硐室内甲烷传感器对照,由采掘工作面瓦检员负责对照采掘作业地点的甲烷传感器。

并将巡检结果上报通风调度,建立记录本,由通风调度做好记录。

12、新规程第498条规定:掘进工作面双巷回风口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全部修改为1%。

整改方案:掘进工作面双巷回风口处,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全部按照新规程进行修改1%。

13、新规程第499条规定:瓦斯抽放泵输入、输出管路中必须安设甲烷传感器
整改方案:按规定对抽放泵输出管路安设甲烷传感器(目前我矿管路甲烷传感器数量不足,需购置)。

14、新规程第640条规定:全尘浓度小于4mg·m-3,呼尘小于2.5mg·m-3。

整改方案:10月1日后,按标准对井下全尘、呼尘进行测定。

15、新规程第647条规定:采煤机外喷雾工作压力不得
小于4Mpa,喷雾流量应当与机型相匹配。

无水或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

整改方案:加强对机组外喷雾的日常管理及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机组外喷雾达到要求。

16、新规程第650条规定:掘进机无水或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

整改方案:加强对机组外喷雾的日常管理及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机组喷雾好使有效。

17、新规程第653条规定:距离喷浆作业地点风流100m 内,应当设置风流净化水幕。

整改方案:按规定在喷浆风流地点100m内,安设净化水幕。

18、新规程第259条规定:矿井防灭会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

使用时,井巷空气成分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要求。

整改方案:10月1日后,采用以上材料进行防灭火和填充、堵漏、加固,编制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同时对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
19、新规程第265条规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特别是工作面始采线、终采线、上下
煤柱线和三角点)、巷道冒高区、煤柱破坏区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
整改方案:10月1日前,按要求编制防止采空区(特别是工作面始采线、终采线、上下煤柱线和三角点)、巷道冒高区、煤柱破坏区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

20、新规程第660条规定:监测有害气体时应当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其中包括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地点接触时间最长的地点。

应当在正常生产状态下采样。

整改方案:按规定对采掘作业地点及井下所有硐室在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采样检测。

21、新规程第661条规定:氧化氮、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

整改方案:按规定对以上有毒有害气体每月至少检测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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