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典权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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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

房屋权属

房屋权属二十三、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之一。

二十四、集体土地指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二十五、土地转让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绘他人。

有偿的是买卖,无偿的是赠与或遗赠。

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

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

二十六、土地抵押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

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

抵押权本质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即债权人在他人之物上得到偿还债务保证的一种担保物权。

亦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

其实质在于为债权关系提供中介形式和物质保证,维护财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并且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

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二十七、产权分割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共有房产或夫妻离婚、兄弟、婉妹分家所发生的产权劈分。

产权分割后,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产权。

二十八、私房买卖指私房所有人自愿将己有房屋(包括一人独有和多人共有房屋)交付给他方所有,他方接受房屋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出卖房屋契约(19篇)

出卖房屋契约(19篇)

出卖房屋契约(19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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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典权契约本

房屋典权契约本

房屋典权契约本一、定义房屋典权契约是指在房地产交易中,出卖人与买受人在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前,就其物业权益、房屋质量、价格等方面所达成的一项书面协议。

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旨在保障房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二、内容1. 物业权益房屋典权契约的首要目的是明确房屋的物业权益归属。

因此,在房屋典权契约中,必须明确房屋产权的具体情况,如权益的类别、登记状况、有无争议等。

2. 房屋质量在房屋典权契约中,还需明确房屋质量的相关内容。

这包括房屋的结构、建设年份、装修情况、使用状况等内容。

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则需在契约中进行说明,并要求出卖方进行相应的处理。

3. 价格价格是房屋典权契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契约应详细规定房屋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退房条件、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此外,契约中还应该约定买卖双方的经济责任、履行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内容。

4. 其他内容除上述内容外,房屋典权契约还可包含如下内容:•签约地点和时间•签约人员和联系方式•执行和监督方式•争议解决方式三、签订方式房屋典权契约的最好的签订方式是双方当面交换要求和条件,并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

如果没有这样的机会,双方可以通过在线签署、邮寄或快递等方式签署协议。

不管采用哪种方式,也要确保签订前双方都已经充分了解并理解协议的内容。

四、法律效力房屋典权契约是一种法律文件,它具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任何一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契约中的内容。

如果出现纠纷,可以依据契约进行争议解决。

五、注意事项•发现任何问题时,双方都应立即与对方联系,以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

•在签订房屋典权契约期间,请尽可能详细地了解房屋的状况和历史记录,确保双方完全知晓房屋的实际情况。

•在签订房屋典权契约前,最好先咨询一位房地产交易律师,以避免出现任何法律问题。

六、总结房屋典权契约是房地产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它可以确保买家和卖家都从法律上得到充分保护,从而避免出现风险和损失。

任何人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都应该认真研究这一文书,并在签订之前了解所有相关内容。

浅谈典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浅谈典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浅谈典权制度的历史沿革[摘要]我国典权制度历史悠久,自汉唐时期就已在民间流行开来。

历经宋元明清,典权制度更加完善。

民国政府也对典权制度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新中国成立以后,典权关系在民间仍然广泛存在。

典权制度反映的是中国人的一种保留祖传产业的财产价值观念,不仅反映了中国人的聪明才智,而且也包含有诸多合理的成分。

随着我国房屋的商品化、专有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典权制度应重新得到法律的承认与肯定。

[关键词]绝卖和活卖;典卖;典权制度典权制度的产生不是偶然的。

它是土地商品化的产物,但具体产生的时间无从考证,早在汉、唐时期就已在民间广泛使用。

到了宋朝,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土地商品化的深入,典权逐渐盛行起来,有关典权的内容才正式入律。

宋朝律法将不动产的买卖分为绝卖和活卖,绝卖是指卖主丧失不动产所有权的交易,也就是现代的买卖交易;活卖又称典卖,是指典卖人对其不动产依然保留回赎权的交易,这才是真正的典权。

宋律对典卖的规定十分细密,并有严格的程序。

第一,典卖田宅必须首先看亲属和邻居要不要,亲属和邻居都不买才能典卖给其他人。

《宋刑统》卷13规定:“应典卖,倚当物业,先问房亲;房亲不要,次问四邻;四邻不要,他人并得交易”。

南宋法律对此规定得更加详细:“诸典卖田宅,四邻所至有本宗缌麻以上亲者,①以帐取问,有别户田隔间者,非其间隔古来河沟及众户往来道路上之类者,不为邻”,“如有亲而无邻,与有邻而无亲,皆不在问限”。

②第二,要求被典当的田宅必须采用盖有骑缝记号的复本书面契约形式。

北宋法律要求:“应典卖倚当庄宅田主,并立合同契四本,一付钱主、一付业主、一付商税院、一留本县”;后因手续繁杂又改为钱主、业主各执一本。

第三,典卖契约成立后,典卖人必须离开该不动产,典权人获得土地房屋的典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在契约规定的期限内无处分权,仅在典卖人出卖该项田宅时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法律对回赎期限作了规定,典卖人保有30年的收赎权,在此期限内典权人不得出卖,但可以转典,“其田宅见主,只可转典,不可出卖”。

什么是房屋典当-房屋典当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房屋典当-房屋典当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房屋典当?房屋典当和抵押有什么区别?房屋的出典、承典俗称房屋典当,实质上,典和当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当属于质权,和抵押权同属担保物权。

而典属于用益物权。

《担保法》颁布实施前,我国长期实行广义的抵押权,把质权也归入抵押权。

但自从《担保法》颁布实施后,质权已明确为动产质押,不易再与房屋典当房屋的出典、承典俗称房屋典当,实质上,典和当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当”属于质权,和抵押权同属担保物权。

而“典”属于用益物权。

《担保法》颁布实施前,我国长期实行广义的抵押权,把质权也归入抵押权。

但自从《担保法》颁布实施后,质权已明确为动产质押,不易再与房屋典当混淆。

且典权是一种权利,而典当则兼有行为的含义,能更为确切地反映房屋出典和承典双方的这种关系。

再则,无论是民间还是业内人士,都习惯于将这种关系称之为典当。

房屋典权是房地产他项权利的一种,但是从上世纪50年代末以后,民间的典权已较为少见。

在物权法的立法中,梁慧星稿物权法草案请稿为典权设了专章。

由于自上世纪50年代以后,无论在内地还是我国台湾地区,典权的设定都已非常稀少,一些学者因而主张不再设立典权。

但是,我国典权制度的存在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

近几年来,也有少量的房屋典权逐步产生,在对这些为数不多的典权进行权属登记时,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也还有少数历史遗留的典权问题有待解决。

在我国,房屋典当已有很长的历史,唐代的法律己确认了土地的典、买制度。

建国初至50年代末,房屋典当较为盛行,当时政府管理部门是以“官契”的方式来确认这种典当关系的。

而后,由于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变、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实施,新的权属登记制度的建立,在典权的管理中已有一些问题需要明确,其中,主要是与典权有关的几个法律问题。

1、典权的优先权问题。

典权是以使用和收益为内容的物权,与抵押权同属物权中的限制物权。

按民法原理,典权和抵押权都应当优于债权,同样地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权。

就典权的性质来看,承典的房屋同时作为出典人归还典金的保证,使典权兼有担保物权的一些特点。

房屋典权契约书通用范本9篇

房屋典权契约书通用范本9篇

房屋典权契约书通用范本9篇第1篇示例:房屋典权契约书通用范本典权人(出典人)与权利人(受权人)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达成如下典权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典权房屋的详细情况:房屋坐落地址为(详细地址),产权证号为(产权证号),面积为(面积),实际登记面积为(实际登记面积),权属性质为(产权证状况),享有用途为(用途),建筑结构为(结构),主要建筑材质为(材质)。

第二条本典权契约期限为(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期满后自动失效。

第三条出典人向受权人转让房屋典权,受权人应向出典人支付过户费用(具体金额)元,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出典人应保证其所转让的典权系合法有效,未受限制,未发生转让纠纷。

如发生任何纠纷,出典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受权人的损失。

第五条受权人应按时、按量、按期向出典人支付转让费用,并按时交纳相关税费。

第六条受权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私自转让、出租或抵押典权产权证,不得擅自改建房屋。

第七条出典人应对房屋进行维护,保持房屋的完好状态,不得私自出售、处置房屋,不得侵害受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本典权契约一经签订,即刻生效。

任何一方未尽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典权契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遵从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第十条因本典权契约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典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以上为《典权契约书》范本,经过双方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后即生效。

希望双方共同遵守契约,共同维护房产权益,确保合作共赢。

第2篇示例:房屋典权契约书通用范本甲方(出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所有房屋出租予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房屋典权契约书》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地址:房屋面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第二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 乙方同意以每月人民币(¥)的租金支付给甲方,租金包括房租及物业费。

房屋转典契约书范本

房屋转典契约书范本

房屋转典契约书转典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承典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将其原典得的房屋转典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契约:1.一、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坐落位置:__________。

2.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3.房屋用途:__________。

4.原典权相关情况:说明原典权的来源、典期等情况。

5.二、转典期限转典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转典期限不得超过甲方原典权的剩余期限。

7.三、转典价款及支付方式转典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8.乙方应在本契约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转典价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9.四、房屋的使用与维护转典期间,乙方有权使用该房屋,并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

10.乙方应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和修缮,保持房屋的完好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11.转典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如需进行改造或装修,应经甲方同意,并在转典期限届满后恢复原状。

12.五、转典权的限制乙方在转典期间不得将转典权再次转让或抵押给第三人。

13.如乙方确需转让或抵押转典权,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转让或抵押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转典价款及利息等费用。

14.六、回赎与绝卖转典期限届满,原出典人有权回赎房屋。

若原出典人回赎房屋,甲方应在收到原出典人的回赎通知后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原出典人办理相关手续。

15.若原出典人在转典期限届满后______日内未行使回赎权,则视为绝卖。

房屋归乙方所有,乙方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房屋典当判解(下)

房屋典当判解(下)

这一要求不应得到支持。而赵某要求 以原典价回赎出 有 的长达几十年。如 果在典当期限内或典当期限届满 典房 屋 的请 示符合 上述 规定 , 因而 应得 到支持 时 ,出典人死亡或下落不明, 而仍要求 出典人来回赎 , 再 回到 【 判例 2 。 1 赵某赎 回房屋后 , 李某是否可 以 回赎 权可 能会 由 于逾 期 或经 过一 定期 限而归于 消灭 继 续 承租 房 屋 呢 ? 这 要取 决 于 房 屋 所 有 人 赵 某 的 意 选样 , 出典人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 鉴于 志。在出典期间, 承典人有权将房屋出租 , 但承典人权 此 ,有学者认为 ,回赎权的主体不应仅仅局限于出典 利 的行使 , 要受 原典 当契约 的 限制。典期 届满 , 出典 人 人 , 出典人的继承人 、 原 典物所有权 的合法受让人及其 他 能行使 所 有人权 利 的人 均可 以行使 回赎权 。从 我 国 将 房屋赎 回后 , 典权 归于 消灭 , 典人 的这 种权利也 就 承
有权 的行 为 。 回赎权 就其法律 性质 而 言 , 属于 附条件 的 形成 权 。 因为 回赎权 是 出典 人一方 意 思表示就 可成 立 ,

二 、 屋典 当 中的 回赎 权 房
上述规定体现的是典价从契约 、 从约定的原则。 这 条款中的“ 原典价” 应为典 当契约中双方约定的价款
在房屋 典 当中 , 典权人 ( 即承典人 ) 出典 人支 付 原因 , 向 回赎时一般应按契约规定的典价办理。” 这里所
典价是典当关 系成立之条件 , 典价的多少 , 由双方当事 说的 “ 其他特殊原因” 主要是指出典人出典房屋时典 , 人 自行协商 确定 ,一 般情 况下 ,典 价不 超 过房屋 之卖 价有压迫 情形 , 赎价 明显 不公平 、 合理 的情况 或者 由 不 价。 典价支付后 , 遇有情况变化 , 需要增加或减少的, 于货币贬值而影响了承典人正常生活的程度等情况 经 双方当事人同意 , 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规定典价 从契 约原则 , 以下 两个方 面 的原 因 : 有 典价在一般情况下以金钱支付 , 但经双方当事人 () 1契约 上约 定 的典价 , 般是 典 当双 方协 商一 致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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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典权契约
编号: __________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典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典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兹将坐落____________ 楼房
栋,立典权契约人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使用,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前记房屋,出典与乙方,为期__________ 年,自_____ 年 ____ 月_____ 日至 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止。

第二条典价为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元整), 于本约成立后一次付清。

第三条典期届满,甲方以原典价交与乙方,同时乙方将原典物点交甲方。

第四条典权存续期间,乙方应负妥善保管之责,如有故意或过失,致典物全部或一部灭失,应负赔偿责任,倘因出于不可抗力的, 应依法处理。

第五条典期届满,甲方如不赎回典物,乙方得依法拍卖典物,抵偿债务。

倘乙方不履行交还原典物,应给付违约金,每日_______________ 元, 以赔偿甲方因而所受的损害。

乙方不得异议。

第六条典权存续期间,如乙方为使用便利,对典物加以整修时, 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典期届满,负责回复原状。

第七条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典物转典或出租他人。

第八条本约一式______ 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经双同签字后生效。

(以下为签字盖童页)
出典人(盖童):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典权人(盖童):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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