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车辆管理办法
公立医院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医院内部交通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车辆,包括公务车辆、职工车辆、外来车辆等。
第三条医院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确保医院内部交通畅通。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批第四条医院车辆进入院内,必须先到门卫处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公务车辆进入院内,需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等证件。
第六条职工车辆进入院内,需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职工本人身份证等证件。
第七条外来车辆进入院内,需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来访者身份证等证件。
第八条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入院内的车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
第三章车辆停放与行驶第九条医院车辆停放区域分为公务车辆停放区、职工车辆停放区、外来车辆停放区。
第十条公务车辆、职工车辆停放时,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行人通道等。
第十一条外来车辆进入院内,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二条医院内部道路行驶,车辆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内部道路行驶,限速1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逆行、违章停车。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医院车辆使用应遵循经济、合理、高效的原则,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第十五条医院车辆维修、保养应由医院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不得私自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保养。
第十六条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五章车辆安全与责任第十七条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十八条医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医院车辆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医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车辆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内部交通秩序,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车辆进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救护车、医疗用车、公务用车、访客车、接送车、自备车辆等。
第三条医院车辆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批第四条所有进入医院内部的车辆,须在保卫部门进行登记,并取得相应的通行证。
第五条车辆登记内容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方式、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路线、停留时间等。
第六条医疗用车、公务用车、访客车、接送车等需在医院保卫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医院。
第七条自备车辆进入医院,车主应提前向保卫部门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外来车辆(含访客车、接送车等)进入医院,车主应遵守医院规定,服从保卫部门的管理。
第三章车辆通行规定第九条医院内部车辆通行路线如下:(一)主入口:所有车辆从主入口进入医院,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二)次入口:部分特殊车辆可从次入口进入医院,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条医院内部车辆通行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确保行人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内部禁止鸣笛,禁止车辆在病房区、门诊区、急诊区等区域随意停放。
第十二条医院内部禁止逆行、超车、掉头、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救护车、医疗用车等特殊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可临时占用停车位,但应尽快驶离。
第四章车辆停放规定第十四条医院内部停车位分为以下几类:(一)访客车停车位:位于医院大门附近,供访客车停放。
(二)公务用车停车位:位于医院办公楼附近,供公务用车停放。
(三)接送车停车位:位于医院门口或指定区域,供接送车停放。
(四)自备车辆停车位:位于医院内部指定区域,供自备车辆停放。
第十五条车辆停放时应按照规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急救通道等。
第十六条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得随意占用多个停车位。
医院车辆管理办法和司机管理规定

医院车辆管理办法和司机管理规定医院车辆管理办法和司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医院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维护医院的形象和声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车辆的管理,包括院内使用的医疗车辆、行政车辆、物流车辆等。
第三条医院车辆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履行各个管理环节的责任。
第四条医院将配备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医院车辆,并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条医院车辆的管理岗位设置:车队管理岗、车辆维护保养岗、驾驶员管理岗。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医院车辆的购置、报废及更新等事项,应按照相关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进行。
第七条医院车辆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医院车辆只能用于医疗服务、行政业务及其他与医院业务相关的用途,不得用于私人用途;2. 使用医院车辆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并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和接待人员等信息;3. 医院车辆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天,超过期限需重新申请;4. 医院车辆使用期间,必须保持车辆整洁、检查车辆状况,如发现故障应及时连系车队管理岗进行维修。
第八条医院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应按照以下规定:1. 每辆医院车辆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发动机、刹车系统、轮胎等的检测;2. 每辆医院车辆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检查雨刷是否正常等;3. 医院车辆的维护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检查和保养的内容和日期,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医院车辆的报废程序应按照以下规定:1. 医院车辆年限达到10年以上,或车辆发生严重事故无法修复,应及时申请报废;2. 医院车辆的报废申请应由车队管理岗提出,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3. 报废的医院车辆应按规定程序处理,同时注销车辆相关手续。
第三章司机管理第十条医院司机的选聘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正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龄不得少于5年;2. 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事故记录及不良驾驶习惯;3. 身体健康,无与驾驶不适宜的疾病或残疾。
医院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内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提升医院运行效率、保障患者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定义1.机动车辆:指由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等各类机动车辆构成的车辆;2.使用人员:指医院内具备机动车辆使用资格的人员;3.驾驶员:指经过合法培训并持有有效驾驶证的人员。
第二章使用资格和申领手续第四条使用资格医院内的机动车辆使用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驾驶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 驾驶员在岗期间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良好驾驶记录; 3. 使用人员必需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认定,具备机动车辆使用资格。
第五条申领手续1.使用人员必需向医院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机动车辆,并提交以下料子:–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文件;2.申领机动车辆的使用人员经医院交通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相应的机动车辆。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六条驾驶员责任1.驾驶员必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医院内的交通管理规定;2.驾驶员必需妥当保管机动车钥匙,确保机动车辆的安全;3.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必需遵守医院内指定的交通路线。
第七条车辆使用1.使用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使用机动车辆;2.使用人员离开车辆时,必需检查车辆是否上锁,关闭车窗,防止被盗或发生意外事故;3.禁止使用机动车辆参加非医院相关的活动,禁止私自装载非医务人员;4.使用人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期间,必需保持车内乾净,不得乱扔垃圾。
第八条事故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刻停车,并确保车辆安全,采取必需的救助措施;2.驾驶员应及时报警并及时通知医院交通管理部门,搭配相关部门调查处理;3.若事故对患者或他人造成损害,驾驶员应负责帮助医疗救治和赔偿工作。
第九条违章处理1.驾驶员在使用机动车辆时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2.若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将由医院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违章行为将影响驾驶员的工作考核和晋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5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维护医院车辆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车辆的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贯彻便民、安全、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车辆的管理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一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第五条医院车辆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车辆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制定车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制度。
第二章车辆的配置和使用第六条医院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配置车辆,确保车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最大化效益。
第七条医院车辆的使用原则是“为公务服务”,不得将车辆用于私人目的,不得经营非法营利活动。
第八条医院车辆使用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且驾驶证归档备案;(二)对于需要长时间驾驶车辆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并记录在案;(三)对于需要使用特种车辆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四)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医院有关车辆使用的规定。
第九条医院车辆管理应建立健全预约、调度制度,统筹安排车辆的使用和调配。
第十条医院车辆使用应实行登记制度,对车辆的出入、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和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第十一条医院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车辆保养和维修制度,确保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按时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车辆保养和维修应选择正规的修理厂与服务商合作,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医院车辆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车辆使用手册和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更换零部件或改动车辆结构。
第四章车辆的停放和安全第十五条医院车辆停放应选择合适的地点和方式,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便捷的出入。
第十六条医院车辆停车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地理位置合适,距离医院主楼近,便于车辆出入;(二)停车位数量充足,满足车辆需求,并设有一定比例的专用车位;(三)设有完善的管理、巡查和安全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医院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医院正常运营和医疗安全,维护医院周边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1. 医院内部车辆:包括公务车辆、救护车辆、职工车辆等。
2. 医院外部车辆:包括社会车辆、接送患者车辆等。
三、车辆进出规定1. 车辆进出医院,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2. 社会车辆进入医院,需按照医院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占用急诊通道、消防通道等。
3. 救护车辆进出医院,享有优先通行权,其他车辆应主动避让。
4. 职工车辆进出医院,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乱停乱放。
5. 送接患者车辆,应按照医院指定的临时停车点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辆停车位。
6. 医院内部车辆进出医院,应遵守医院内部车辆管理规定。
四、车辆停放规定1. 医院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辆停放需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2. 车辆停放时,应按照指示牌指示,依次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4. 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锁好车门,确保车辆安全。
五、车辆管理制度1. 医院内部车辆实行统一调度,由办公室负责车辆使用审批和调度。
2. 医院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医院内部公务活动,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
3. 救护车辆实行定车定人管理,由医院指定驾驶员负责驾驶。
4. 医院职工车辆进出医院,应主动接受检查,配合车辆管理。
5. 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事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造成交通拥堵、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
2. 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除驾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车辆损坏、丢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5篇)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一、进入医院的车辆,必须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
二、车辆进入后按指定车位停车,锁好车门车窗或在指定地点卸货。
车内严禁留人或存放贵重物品,违者责任自负。
三、严禁在停车位内修车。
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保安人员同意,并按指定地点,限时完成。
四、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在医院非指定地点停放。
如不按规定停放,经保安人员多次劝导不听者,将禁止其进入医院。
五、进入医院车主必须注意清洁卫生。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果皮纸屑,不得把车内杂物清扫在停车位内。
违者必须将垃圾清理干净。
六、进入医院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因此而引发的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进入停车位泊车时,行驶不当造成其他车辆损坏的,由泊车者负责赔偿。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制度(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车辆停放区域划分: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将车辆停放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如医生专用停车位、员工停车位、急诊专用停车位、病人家属停车位等,确保不同车辆有专属的停车位。
2. 车辆停放权限管理:医院需要设定停车权限,分配专用停车位给医院内的医生、护士和其他员工,并设置停车证、电子标识等身份识别方式,防止非法停车。
3. 车辆停放规范:医院要制定相关规定,规范车辆的停放行为,如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辆整齐、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不得阻塞通道等,以确保车辆停放的有序性。
4. 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医院需要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维护车辆停放秩序,处理违规停车和纠纷等问题,并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员工和患者的投诉。
5. 车辆停放管理巡查:医院应组织定期巡查车辆停放区域,确保停车位的使用情况和停车秩序,并及时处理因停车问题引发的纠纷和投诉。
6. 外部车辆管理:医院需要设定外部车辆停放规定,限制外部车辆进入医院停车区域,或者提供有限的外部停车位,避免外部车辆占据医院停车位。
7. 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医院应采取措施确保车辆停放安全,如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增加照明设施、加强安全巡逻等,预防车辆被盗或损坏。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使用的所有公务车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医院领导赴外出席会议、调研等活动;2. 医院医生、护士等人员执行工作任务;3. 客户、办事人员往来于医院提供的服务中。
第四条公务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代步工具等。
医院应当按照具体需求配置相应类型的公务车辆。
第五条医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置和管理公务车辆,并制定相应的采购规定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车辆驾驶资格,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车安全知识。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并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车辆行驶路线,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车辆保养和维护。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因公出行应当提前办理用车手续,并按照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格。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出发前应当核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所携带的相关文件,并对自己的行程有充分的了解。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事故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敏感信息。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运营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车辆使用计划、车辆保养计划、车辆维护计划等,并做到合理配置和使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车辆使用档案,并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记录、年度检查记录等。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并确保车辆的使用安全和正常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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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院区车辆管理办法
(草案)
为保证医院门急诊大楼顺利施工,按期投运,鉴于我院外来流动车辆的不断增加,车辆管理压力逐渐增大,现有的公共停车位有限,外来就诊、治疗的患者车辆已无车位停放,给患者就医造成极大不便。
也为了方便病人,给外来就诊、治疗的患者和办事人员提供方便的停车场所,经院长办公会决定,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第一部分院区车辆管理原则
1、院内车位、车库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
2、有车库的职工车辆一律进入车库,不得在其它车位停放。
3、职工车辆不得占用医疗区停车位。
4、车辆在小区行驶限速5公里,小区内严禁车辆鸣号。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其它污染品的车辆进入院区。
6、出租车原则上不准驶入院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有职
工随乘运送物品的出租车经当班保安许可后能够驶入,但落客或卸物后必须立即驶出不得停留。
7、各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责任单位为保卫科。
8、各种车辆必须服从保卫科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
9、管理车辆的有关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按有关制度管理
好各种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第二部分职工车辆停放管理
一、车辆停放
1、医院在家属区入口安装车辆门禁系统,凭卡进出。
家属区划定
停车位,实行自愿报名、有偿使用,每车位每年元。
原有车库的收费标准不变,凭卡出入。
2、医院工作区域禁止本院职工机动车辆停放,违者按医院相关规
定处罚。
3、凡需停放车辆的医院职工,凭行车证到医院保卫科办理车辆停
放卡,凭卡进出医院职工家属区,并在指定区域停车。
4、凡进入医院职工家属区的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5、医院提倡步行或骑车上班。
6、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对违反规
定并不听劝阻者,医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处罚细则
1、为保障院内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所指机动车辆包括院内(职工、家属)车辆和外来车辆。
3、职工、家属车辆驾驶人应当根据行车证、驾驶证在保卫科办理
机动车辆停放卡,无停放卡车辆不得停放于家属区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