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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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派遣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派遣员工合法权益,为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程序和录用标准。

第五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通知等环节。

第六条公司应与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培训与晋升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四章工作与考勤第九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派遣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考勤制度,规范员工考勤管理,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公司应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处罚制度,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六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派遣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派遣员工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六条公司与派遣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劳务派遣,是指本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并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至本公司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三条本公司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 10%。

第二章劳务派遣单位的选择与管理第四条本公司选择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三)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四)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要求,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公司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二)派遣期限;(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六)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条件和程序;(七)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公司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解除合作关系。

第三章被派遣劳动者的招用第七条本公司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提出招用被派遣劳动者的需求,明确岗位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

第八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本公司的要求,依法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事项。

第九条被派遣劳动者应当符合本公司的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本公司有权对拟派遣的劳动者进行面试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招用。

单位对劳务派遣管理规定(3篇)

单位对劳务派遣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所有情况,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培训、使用、管理、考核、奖惩、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用工。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明确劳务派遣用工的职责、权限和流程,确保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合法渠道进行。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条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符合本单位的工作岗位要求。

第七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时,应当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劳务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事项。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应当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考察,确保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与使用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职责、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等。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章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五条对表现优秀的劳务派遣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表现较差的劳务派遣人员,单位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务派遣协议。

第五章劳务派遣人员的福利待遇第十七条劳务派遣人员的福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本单位正式员工同等对待。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劳务派遣业务管理,保护劳务派遣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全过程。

第三条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自有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工作,受用工单位直接指挥、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四条劳务派遣机构必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第五条劳务派遣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行业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法。

第六条劳务派遣机构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劳动派遣工人的合法权益,为劳动派遣工人承担适当的社会保险和福利义务。

第七条劳务派遣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用工单位要求选择、管理、培训劳务派遣工人,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培训。

第二章劳务派遣协议第八条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应当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派遣工作的性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明细信息;(二)劳务派遣期限及项目;(三)劳务派遣工人的劳动合同、薪酬待遇、福利保障等具体规定;(四)劳务派遣费用和支付方式;(五)劳务派遣工人的培训、管理及安全保障要求;(六)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七)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

第十条劳务派遣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双方签字盖章。

第三章劳务派遣工人的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劳动派遣工人享有与用工单位经常性工作人员相同的待遇和权益,包括薪酬、福利、工时等。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机构应和用工单位共同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务派遣工人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机构应与用工单位共同为劳务派遣工人办理社会保险、福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应共同负责劳务派遣工人的工作安全和健康保护,提供必要的劳保设施和培训。

第四章用工单位的责任第十五条用工单位有责任对劳务派遣工人进行合理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劳务派遣工人的工作条件和权益得到保障。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6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6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公司的宗旨。

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

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本制度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的《劳动法》细则修订。

第二章劳动关系管理第一条、派遣人员的人事及劳动关系均隶属于本单位,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均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条、派遣期限由用工单位与本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确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可以为派遣人员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

试用期设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党、团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五条、派遣人员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范管理、妥善保存。

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

第三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一条、用工单位应按照派遣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及其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并在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书》中列明。

第二条、派遣人员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____%,并不得低于派遣人员工作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以银行卡打卡形式支付,按约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四条、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津补贴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账给我公司指定账户,由本公司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5篇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5篇规章制度可以涵盖各个领域,如政府行政管理、教育机构、企业组织、社会团体、体育比赛、交通运输等。

下面给大家分享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2、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择优选定劳务工;3、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薪酬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4、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

第四条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组织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辞退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二章使用原则与批准权限第六条各部门、分子公司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由分子公司、部室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

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四篇)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1.前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劳务需求方的要求,派遣劳动者到劳务需求方从事工作,由劳务派遣单位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行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务派遣的公平和稳定发展而建立的。

2.基本原则2.1 公平原则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需求方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和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避免不合理的压低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2 保护原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派遣劳动者提供合法、合规的劳动保护,严禁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派遣劳动者的权益。

2.3 稳定原则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需求方应当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避免频繁更换劳动者,保证劳务派遣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3.1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3.1.1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派遣劳动者和劳务需求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相关事项。

3.1.2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依法进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需求方应当依法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3.2 劳动报酬的支付3.2.1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3.2.2 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需求方应当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确保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可以按时足额支付。

3.3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3.3.1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派遣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3.3.2 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需求方应当共同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防止事故发生。

3.4 劳务派遣用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3.4.1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派遣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3.4.2 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需求方应当共同努力,为派遣劳动者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促进他们的职业晋升。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一、概述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委托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一种用工形式。

为了规范和保障劳务派遣用工的权益和责任,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针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用工程序1. 用工需求确认用人单位应对劳务派遣需求进行调研分析,明确所需岗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时间等要求。

2. 劳务派遣单位筛选用人单位需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其具备合法资质和专业能力,双方签订劳动派遣协议。

3. 劳动派遣协议签订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派遣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保险责任和工作期限等条款。

4. 劳务派遣管理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派遣劳动者进行管理,指导其工作,并与劳务派遣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决问题。

三、劳务派遣用工的权益保障1. 合同权益劳务派遣用工双方应明确合同期限、工资、工作时间、休假等权益保障,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保证双方利益。

2. 工资支付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并及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等。

3. 劳动保护用工单位应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保障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生活环境。

四、劳务派遣用工的责任义务1. 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严格履行与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支付义务,并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等。

2. 劳务派遣单位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负责劳动者的选拔录用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3. 劳动者责任劳动者应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出勤,提高工作质量,对用工单位的财产和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五、劳务派遣用工的风险防控1. 法律合规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密切关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确保用工过程合规合法。

2. 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防止合同漏洞和纠纷发生。

3. 风险评估用人单位应对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活动,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范围和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一般按照以下步骤制定:1. 初步调研:对于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状况、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查研究。

2. 起草:在加入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基础上,进行起草。

3. 审批:对起草好的制度进行审批,由最高管理人员决定是否实施。

4. 发布:将制度在公司内部进行发布。

5. 实施:落实到公司劳务派遣管理中去。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临时工的合同时间和合同期限、工资等问题。

2.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并规定了临时工的劳动合同、工资、休息时间等问题。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主要是对劳动监管体系进行了全面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行政管理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保障公正、公平和公开的行政管理。

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主要指,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的与劳务人员相关的各项制度。

四、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 制度名称: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目的:规范公司内部劳务派遣管理活动,保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内容:劳务派遣规定、聘用流程、责任主体、薪资福利、保险及补贴等规定。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

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公司制度和法规程序执行。

责任追究: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追究责任。

2. 制度名称:临时工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未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临时工。

目的:规范公司内部临时工人员的聘用、管理、薪资福利等方面。

内容:聘用流程、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绩效考核等规定。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绩效考核部门。

执行程序:人力资源部门和绩效考核部门进行执行。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订立合同,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报酬,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从事工作。

劳务派遣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对于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建立健全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保障劳务派遣工人的劳动权益,提高劳动力市场秩序,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制度内容1.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基本原则1.1 合法合规原则:劳务派遣用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相关政策和标准。

1.2公平公正原则:劳务派遣用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3 劳动保护原则:劳务派遣用工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

1.4 协调发展原则:劳务派遣用工应当协调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共同发展。

2. 劳务派遣用工的条件与办理流程2.1 劳务派遣用工的条件:劳务派遣用工必须遵循相关政策和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2.2 办理流程:用工单位提出用工需求,劳务派遣公司根据需求提供合适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并协助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3.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3.1 劳务派遣工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期限等。

3.2 工人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调解和处理,用工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3.3 劳务派遣工人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4. 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4.1 劳务派遣工人的工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用工单位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4.2 劳务派遣工人享受用工单位同岗位的其他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

5. 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与监督5.1 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建立用工档案,记录劳务派遣工人的基本信息、合同情况、工资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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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二○年月日
单位用工单位劳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四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三条单位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单位是指(用工单位);员工是指(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本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五条员工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六条单位负有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义务。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八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夏季:
冬季:
第九条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休息日为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
(二)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
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十一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一)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晚婚(男
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增加奖励假七天。

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
定假日在内。

(三)丧假:员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在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
可以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

到外地奔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四)产假:女员工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用由
夫妻双方各担负50%,此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
三年独生子女费。

假期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

女职工怀孕流产后,根据医
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期4个月以
上的,产假为42天。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以上不包括非婚生育)。

(五)探亲假: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
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休息约一昼夜的,给予探亲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
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
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
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
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
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十三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假期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单位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

第四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四条考勤规定:
(一)员工应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上下班考勤须由登记,不得委托他人登记或代替他人
登记;每日考勤由员工签字确认;
(三)员工不得无故旷工;
(四)因事、因病必须向人事干部或主管请假,人事干部或主管无正当理
由不得拒签。

人事干部或主管无正当理由拒签的,员工可以向单位领导反映。

(五)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应提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六)一次迟到或早退分钟以上的,应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半天
论处;
(七)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一)进入工作单位,必须按单位规定佩戴工作证或穿着工作服;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单位合法合理的正常工作安排;
(三)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
单位环境卫生清洁;
(六)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单位财物;
(七)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
(八)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
谣生事;
(九)关心单位,维护单位形象,敢于同有损单位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十)上班后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十一)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
(十二)司机应

(十三)保洁工


(十四)厨工
应。

第十六条安全守则:
(一)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由自己掌握的各项物品的
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
(二)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
将情况向人事干部、部门主管等相关领导报告;
(三)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四)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单位;
(六)下班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子单位和分单位。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说明:打“”的由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

单位内部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文件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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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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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予以处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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