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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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职代会材料(原件)

召开职代会材料(原件)

企业召开职代会材料目录1、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2、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的批复3、宣传提纲4、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5、厂(公司)第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6、厂(公司)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名单7、届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8、关于厂(公司)召开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9、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10、会议须知11、厂(公司)关于职代会提案征集的通知12、厂(公司)届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13、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建议名单14、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及干部报告表15、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及干部评议票16、厂(公司)第届次职工代会会议议程17、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主持词18、大会筹备工作报告19、代表资格审查报告20、职工代表大会开幕词21、《厂长(经理)工作报告》样本22、厂务公开情况的报告23、《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报告24、《厂(公司)职代会实施办法》25、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26、闭幕词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厂(公司)(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的重要途径。

随着厂(公司)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企业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发生了调整和变化,为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体系,适应厂(公司)跨越发展的新形势,充分调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公司工会拟于年月,召开厂(公司)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一、大会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献计献策,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促进企业的民主管理及和谐稳定发展。

二、大会主要议程:1、听取审议《厂长(经理)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取审议《工会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对企业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企业管理中其他重要规章制度的审查同意或否决的权力。

《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有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的这项职权,规定了上述内容只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并形成决议,才能付诸实施,反之,如被职工代表大会否决,则不能予以实施。

一、审查同意或否决权的意义和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企业里,企业与职工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但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企业内部的利益分配将成为企业行为,呈复杂化趋势。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能够使经营者与劳动者双方在利益上进行协调,缓解企业的内部矛盾,使企业内部的利益分配逐步趋于合理化和制度化。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全体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职工群众是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者,也是制定过程中的参与者。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职工群众参与一系列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就使这些规章制度具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从而也更趋完善和切实可行,更有助于职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二、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的内容和要求根据《企业法》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或否决权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工资调整方案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

奖金分配方案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对劳动者的超额劳动给予补偿和奖励的具体办法。

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制定方案的依据、涉及的对象、具体条件、工资调整和奖金的资金来源、分配比例及实施步骤和方法等方面。

工资调整方案主要包括:根据有关政策而实施的工资普调、部分职工晋级等。

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内部工资制度改革的各种实施方案,如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结构工资等;给部分职工晋级的方案。

南京市鼓楼区特殊工时申请所需材料9南京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

南京市鼓楼区特殊工时申请所需材料9南京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

宁人社规〔2011〕8号签发人:朱志宏关于印发《南京市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产业集团(公司)、开发区,各有关用人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规范企业工时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将《南京市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主题词:企业特殊工时审批办法通知抄送: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1年5月29日印发共印100份南京市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规范企业工时制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加强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6〕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特殊工时工作制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生产、经营的企业,确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可向工商注册登记申请地的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行政辖区内企业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企业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依法合理调整其工作时间和生产定额。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

第二章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认定第六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但在周期内职工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职工代表大会整套文件资料(全)

职工代表大会整套文件资料(全)

职工代表大会整套文件资料(全)主持词:××××职工大会各位代表(职工):现在我们召开××××职工大会预备会议。

根据大会议程安排,本次大会应到代表(职工)名,今天实际到会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今天的会议分为两段,首先进行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的议程有两项:审议和通过本次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以及审议和通过本次大会议程。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经过大会筹备组研究,建议本次职工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等位同志组成。

各位代表(职工)如有意见,请发表。

如果没有意见,请举手通过。

同意的请放下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

计算举手人数后,全体通过。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审议和通过本次大会议程。

经过大会筹备组研究,本次大会的议程有项。

各位代表(职工)如有意见,请发表。

如果没有意见,请举手通过。

同意的请放下手,不同意的请举手,弃权的请举手。

计算举手人数后,全体通过。

接下来是正式大会的主持词。

现在召开××××公司职工代表(职工)正式会议。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职工)名,今天实际到会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大会的议程有项,宣读会议议程(按预备会议通过的会议议程)。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讨论和审议《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请×××同志宣读两个方案。

请各位代表(职工)进行审议。

如果有意见,请发表。

如果没有意见,请鼓掌通过。

接着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投票表决办法》。

请×××同志宣读《×××职工大会(职工大会)投票表决办法》。

各位代表(职工)如有意见,请发表。

如果没有意见,请鼓掌通过。

然后进行第三项议程: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吗,如果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怎么办

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吗,如果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怎么办

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吗,如果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怎么办篇一: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的关系问题一:职工代表大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与工会有什么区别?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工会代表大会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两者性质、任务不同,代表机构也不同。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曰常工作;而企业绝大多数职工是工会会员,有的单位职工代表同时又是会员代表,所以,这两大组织人员有时存在重叠情况。

问题二:职工代表大会如何组成?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全体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问题三:某企业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又非常多,是否可以简化民主程序,将规章制度交由企业工会讨论?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对于关乎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这是法定必经程序,并没有可用工会讨论来替代的规定。

因此,该企业要通过规章制度,必须先由职工选举职工代表大会。

如存在囷难,则该企业可以通过召开全员大会、邮件群发或张贴公布等形式将规章制度交由全体员工讨论。

问题四:组建工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组建工会的一般程序如下:(1)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及工会筹备组成员的请示报告;(2)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工会小纽;选举工会代表和组织酝酿工会主席及委员候选人;(4)召开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成立工会组织;(5)办理确认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

其中,工会主席一般应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企业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也可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请上一级工会审批。

至于工会主席候选人提名,《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由会员民主推荐,报上一级工会同意提名;也可以由上级工会推荐产生。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引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引

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指引在当今的职场环境中,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成为了保障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集体协商,职工能够与企业就工资待遇等问题进行平等、公正的交流和谈判,从而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接下来,将为您详细介绍职工工资集体协商的操作流程和要点。

一、协商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协商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应由工会组织推荐,并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

企业方协商代表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

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 3 人,并各确定 1 名首席代表。

2、收集相关资料职工方代表需要收集同行业、同区域职工工资水平、物价指数、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信息,为协商提供数据支持。

企业方代表则需要准备企业的财务报表、工资支付情况、劳动生产率等资料。

3、拟定协商议题双方代表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结合职工的诉求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初步拟定协商议题。

常见的议题包括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工资支付方式、福利待遇等。

4、发出协商要约职工方或企业方均可作为要约方,向对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要约应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和代表名单等事项。

收到要约的一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二、正式协商阶段1、召开协商会议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

会议开始时,双方应介绍各自代表,并就协商的目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说明。

2、陈述观点和意见双方代表按照预定的议题,依次陈述各自的观点和意见。

在陈述过程中,应做到有理有据、客观公正。

3、进行讨论和协商针对双方的观点和意见,展开充分的讨论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寻求共同的利益点,努力达成共识。

4、形成初步协商方案经过讨论和协商,对达成一致的事项形成初步协商方案。

对于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事项,应记录下来,留待后续进一步协商。

三、协商方案的审议和通过1、职工方审议职工方代表应将初步协商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进行审议。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协商方案方可通过。

集体合同备案是怎样的

集体合同备案是怎样的

集体合同备案是怎样的集体合同最主要的适⽤范围是在劳动事务中,⽤⼈单位与职⼯代表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集体合同的时候要对合同进⾏备案,那么集体合同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集体合同备案流程集体合同备案流程依据各个地⽅⽽不同,下⾯⼩编以北京为例为读者进⾏解释:办理流程1、劳动保障⾏政部门对备案的集体合同内容有异议的,应⾃受理集体合同备案之⽇起15⽇内出具《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

《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式两份,送达报送集体合同单位⼀份,劳动保障⾏政部门留存⼀份。

2、劳动保障⾏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双⽅经集体协商修改后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经职⼯代表⼤会、职⼯⼤会或者职⼯代表会议同意后,重新报送劳动保障⾏政部门备案。

3、变更、续订集体合同按照《北京市集体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中的相关规定执⾏。

4、解除、终⽌集体合同的,⽤⼈单位应填报《解除终⽌集体合同备案登记表》,劳动保障⾏政部门出具《解除终⽌集体合同备案登记回执》。

5、签订区域、⾏业集体合同的,由区域、⾏业的⼯会组织按照签订区域、⾏业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向其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政部门备案。

办理材料(1)《集体合同备案申请表》(2)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涉及协商⼯资增长⽐例的,应报《协商⼯资基本数据表》和《企业⼈⼯成本状况表》(报送的集体合同中未包括该项内容的,不需报送上述两表)。

(4)《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变更、解除审核表》⼀式三份。

其中劳动⾏政部门存⼀份,退集体合同当事⼈双⽅各⼀份。

(5)集体合同的说明⼀份。

(6)职⼯代表⼤会或全体职⼯⼤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份。

(7)双⽅⾸席代表、协商代表或委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居民⾝份证号码。

(8)授权委托书⼀份。

企业法定代表⼈为该⽅⾸席代表、⼯会主席为职⼯⽅⾸席代表的,不需授权委托书。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

企业、事业单位违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释义】本条是对工会保障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规定。

一、国有企业应当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五项职权,制定详细的措施予以落实,以确保职工民主管理权利的实现。

集体企业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事业单位情况比拟复杂,如学校可以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有些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形式还在继续探究。

总之,按照法律、法规应当实行民主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就必须实行民主管理。

对企业、事业单位不依法实行民主管理的单位,工会有权提出要求纠正,以保障劳动者的民主权利。

对国有和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违背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问题,工会有权提出意见,要求纠正。

工会提出意见的范围,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做法违背了法律、法规或违背了职代会决议,求予以纠正;对违背民主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可以向企业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要求予以处理。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这一规定是这次工会法修改中增加的规定,目的是要强化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虽然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哪些事项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哪些事项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但是仍然有少数单位的____,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少数人说了算,践踏职工的民主权利。

工会法的这一规定重申了有关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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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材料(样本) XX公司第X届X次职代会决议
XX公司工会于X年X月X日、X年X月X日、X年X月X日多次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对XX公司《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反复讨论并征求意见,并于X年X月X日召开第X届X 次职工代表大会。

会上对《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X人,实到并参加投票的职工X 人,同意以上两个方案的职工X人,不同意的X人,弃权的X人。

占应到职工代表半数以上的职工代表通过了上述两个方案。

(公司工会公章)
年月日注:仅供参考,因企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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