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治安管理的手段及其运用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范文一、引言社会治安对于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相应的治安防范教育和培训制度,以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本文将从教育和培训两个方面探讨如何建立健全的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以提升社会治安水平。
二、治安防范教育的重要性1. 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治安防范教育可以增强公众对安全问题的认知,提高他们对犯罪行为的警惕性,减少潜在的犯罪目标。
公众的安全意识不仅可以保护自身安全,也有助于共同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全。
2. 培养公众的法律意识治安防范教育应该包括对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培养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遵法意识。
只有公众普遍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才能增强他们对法律的尊重,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 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治安防范教育,公众可以学习到一些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例如如何应对抢劫、火灾等突发事件,如何使用紧急救援装备等。
这些知识和技能可以帮助公众在面临危险时能够冷静应对,有效保护自身的安全。
四、治安防范培训的内容1. 犯罪心理学培训犯罪心理学培训可以帮助培训对象了解犯罪者的心理和行为特征,从而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各类犯罪行为。
2. 危机处理培训危机处理培训包括如何在突发危机事件中保持冷静和应对策略,如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
培训对象可以学习到逃生、紧急救援等技能。
3. 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对象应该接受相应的法律知识培训,了解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自身在法律面前的权利和义务。
四、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的方法和手段1. 多样化的教育、培训途径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可以通过多样化的途径进行,例如开展线下讲座、工作坊和培训班,也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在线学习和培训,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2. 实践性与互动性的培训模式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应该注重实践性和互动性,通过模拟演练、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等方式,帮助培训对象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情境中,提高应对危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治安秩序管理》讲义

《治安秩序管理》课程讲义第一章治安秩序管理概述第一节治安秩序管理的概念◆秩序:本指人或事物所在的位置,含有整齐、有条理、不混乱之意。
现泛指有条理、不混乱的社会状况。
◆公共秩序:是指人们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需要的一种有条不紊的稳定安宁的社会状况。
◆治安秩序:是指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管理与维护的社会中一些特定场所和行业的公共秩序,是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
◆治安秩序管理: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公共治安秩序依法实施的一种组织管理活动。
(1)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是治安部门依法从事的行政管理;(3)是以公开的行政管理为主。
第二节治安秩序管理的范围和任务一、治安秩序管理的范围1、公共复杂场所管理2、特种行业管理3、特殊区域治安管理4、集会游行示威管理5、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6、社会丑恶现象治理7、与治安秩序相关的社会管理二、治安秩序管理的任务1、查处治安案件2、开展巡逻、守望、堵截3、指导有关场所和行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4、配合处理各种社会治安问题5、协助民政、卫生等部门管理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人6、为民服务,排除危难险急第三节治安秩序管理的意义和指导思想一、治安秩序管理的意义1、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2、保障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正常生活3、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4、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政治声誉二、治安秩序管理的指导思想1、为人民服务,方便群众,有利于群众2、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3、谁主管、谁负责,群防群治4、严格管理和文明管理相结合[本章思考题]1、名词解释:治安秩序;治安秩序管理2、治安秩序管理的范围和任务是什么?第二章治安秩序管理的基本措施第一节治安防范教育一、治安防范教育的作用治安防范教育也称为治安教育,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为实现社会治安的有序状态,在治安秩序管理的过程中,依靠有关部门和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对社会成员进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传播、普及、教育活动。
2024年治安管理处罚法讲稿模板

2024年治安管理处罚法讲稿模板尊敬的领导、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XXX,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在此为大家介绍2023年治安管理处罚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治安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变得尤为重要。
因此,我将以「2023年治安管理处罚法」为题,简要介绍这一法律的主要内容和作用。
一、背景介绍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物质极其丰富,信息传播极其便捷的时代。
然而,伴随着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各种挑战,治安问题也随之而来。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国政府于2023年颁布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这部法律的出台旨在规范和加强对治安问题的管理和处罚。
它既是一项积极推动社会进步的法律,也是未来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
二、法律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共分为七章,分别为:总则、公共场所管理、社区治理、交通管理、物品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技术手段运用等。
1. 总则:总则部分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目的、基本原则等进行了规定。
它规定了治安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后续规章制度的制定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2. 公共场所管理:这一章主要规定了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要求和处罚措施。
例如,对于在公共场所进行赌博、聚众闹事、贩卖淫秽物品等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社区治理:社区治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该章节主要强调了社区自我管理和组织的重要性,强调了居民的积极参与和社区治理机制的建立。
4. 交通管理:交通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城市发展的难题。
这一章主要对行人、车辆、交通设施的管理及处罚作了规定。
例如,对于无照驾驶、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5. 物品管理:物品管理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止潜在危险。
该章节主要对危险物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质等的管理和处罚做出了规定。
6. 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对于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有着重要影响。
该章节对于垃圾分类、环境保护措施、卫生习惯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7. 技术手段运用:科技的发展为治安管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法。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应当符合社会发展和实际需求的基本特征。
这些基本特征有:1、科学性。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依据社会治安问题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对相关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来解决。
2、综合性。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是综合而不是片面的,它需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来有效地解决社会治安问题。
3、协同性。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来共同应对社会治安问题,实现协同管理和服务。
4、法治性。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依法治理是其根本原则,必须依靠法律和法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5、民主性。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让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6、预防性。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需要重视预防和预警,通过前瞻性分析和研判等手段,提前预防和化解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
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措施1、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体系。
通过网格化管理,将社会治安问题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中,实现对各窗口单位、小区、街道等重点区域的全覆盖,形成对社会治安问题的全方位管理和监控。
2、推动智慧社会治安建设。
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智慧社会治安管理平台,实现社会治安信息化管理、智能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和效率。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和约束,同时积极宣传、树立典范,增强人们对诚信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加强社区治安建设。
通过加强社区巡逻、社会志愿者服务、家庭防范等手段,提高社区治安面貌,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5、提高社会治安执法水平。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从业素养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纠错机制。
最新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教案第六章治安管理主客体关系及其运用原理

第六章治安管理主客体关系及其运用原理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治安管理主客体关系及其特点,掌握治安管理主客体关系的动用原理。
教学重点、难点:治安管理主客体关系的动用原理。
教学课时:4课时教学内容:第一节治安管理主客体关系治安管理是一种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因此,治安管理主客体关系首先是一种治安行政主体对客体的管理关系;同时,治安管理是依法进行的,治安管理的活动都必须在国家所确立的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因此,治安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如果从哲学辩证法的角度,治安管理主客体关系又是一对矛盾关系即对立统一关系。
一、治安管理主客体关系的内涵治安管理主客体关系无论是一种管理关系、法律关系还是一种矛盾关系,都包含如下三个基本关系:(一)治安管理主客体之间的实践关系实践是一个过程,治安管理也是一个过程,而且都是一个体现主体能动性的客观过程。
这一能动过程,就是治安管理主体在正确认识治安管理客体的基础之上,通过法律规范等形式和组织、协调、控制等实践活动,不断改造管理客体,使管理客体的诸要素以较佳和最佳的形式组合,向有利于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方向运行的过程。
(二)治安管理主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治安管理主体作用于治安管理客体,就是通过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职能来实现的。
而治安管理主体和客体在信息、预测、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中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认识关系。
无论是治安管理主体对治安管理客体基本情况的反映,还是治安管理主体对治安管理客体的能动反映,都是治安管理主体通过收集信息、预测、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实践活动为基础的。
(三)治安管理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治安管理主体通过一定的法律规范和活动目标对客体实施各种管理活动,达到治安管理主体所追求的法律上的要求和管理上的效益,以体现治安管理主体自身的价值。
这种价值包括正义价值和效益价值。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是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社会机制和管理手段,以综合治理社会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在法治基础上。
法治是一切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只有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综合治理,才能确保治安管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因此,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的第一步就是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法律法规,明确各个管理主体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治安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要实现全面覆盖和全链条管理。
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涉及到社会各个环节和层面,因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从总体上思考管理链条的构建,确保各级政府、公安机关、社区组织等各个管理主体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治安管理网络。
再次,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要做好预防和防控工作。
治安管理不能仅仅是事后处罚和打击犯罪,更重要的是提前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发生。
因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犯罪,通过健全的社会建设、矛盾化解、风险评估等措施,及时识别和化解潜在的治安风险,防范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此外,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还应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
社会治安管理是一项公共事务,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具有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鼓励并规范公众参与治安管理工作,通过优化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区警务力量等方式,增强公众的主动性和参与度。
最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要注重科技应用和信息化管理。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普及,信息技术在治安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因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数据共享、工作协同的方式,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治安管理概论多选题

1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治安管理的一项()和()任务,是治安管理的最基本的工作任务基础性,根本性2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治安管理部门实施治安管理的()。
重要措施,基本任务3下列哪些属于治安灾害事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火灾,违反交通管理造成的车祸4在财产方面的治安强制措施包括()收缴与追缴,查封与扣押5治安管理手段有别于一般的行政手段,除了一般行政手段的权威性、强制性和直接性特征外,还具有()特征。
快,停放方便,羊肠小道亦能通过,无声无光,不易被违法犯罪分子发觉,便于捕捉现行犯,有利于与民众的接触,密切警民关系21巡逻的方法包括()定线巡逻与乱线巡逻相结合,一般巡逻与重点巡逻相结合,白天巡逻与夜间巡逻相结合,公开巡逻与秘密巡逻相结合22人民警察实施盘查应当是在执行()、现场调查等职务活动中。
追捕逃犯,侦查案件,巡逻执勤,维护公共场所秩序23侦破侵财案件,常常采取以物找人的方法来发现线索、侦破案件。
携物疑点主要表现在( )携带物品与身份不符,有本人说不清来源和用途的物器,有警察权威,武装性质6狭义的治安,是指治安管理。
包括()涵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安管理工作,治安管理部门所管辖的工作7治安管理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活动,预防、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预防、查处治安灾害事故8()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是治安管理的一项经常性任务。
预防,发现,查处9预防为主,保障安全原则,反映了治安管理的基本规律。
预防是保障安全的()。
手段,条件,前提,基础10治安管理法规具有以下哪些特点()具有法定效力,具有警察行政的约束力,管理主体是公安机关,采用行政决定程序11治安管理法规以发布机关为标准,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规章、命令,公安部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联合发布或公安部单独发布的规定、办法、通知,地方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维护社会治安的法规12治安管理法规以其制定目的为标准,分为()执行性的治安管理法规,补充性的治安管理法规,部门性的治安管理法规13治安管理常用的手段有()禁止、取缔,监督检查,治安巡逻,技术防范14在人身权利方面的治安强制措施包括()留置与盘问,传唤与询问,强制带离,约束15在证照、经营权利方面的强制措施包括()扣留,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16治安勤务的特点是()以完成治安管理任务为目标,是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重要业务,具有全时空性17值班勤务的职责是()通信联络,传达命令,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扭送及投案者,接待群众来访、查询、求助,保卫单位内部安全18值班勤务时,对于群众报警,应当主动引导群众或报警人讲明案(事)件主要情况()及本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课件 法律基础知识 第八章 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

五、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四)对治安管理处罚的监督与救济
2. 对治安管理处罚的救济 对治安管理处罚的救济属于行政救济。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 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并且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对治安管理处罚 的救济方式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四)对治安管理处罚的监督与救济
1. 对治安管理处罚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公正、严格、 高效办理治安案件,文明执法,不得营私舞弊,并 且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 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 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其职权 范围及时处理。
第八章 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
第一节 治安管理处罚法 概述 第二节 违反治安管理的 行为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重要的法律之一。 本章主要介绍了常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 行为和处罚规定、处罚的种类和适用、处罚 的程序等相关知识。作为一名保安人员,在 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 为,学好用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知识,对 正确履行保安职责,保障社会正常的工作生 活秩序,促进社会文明有序地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
治安罚款与刑法中规定的罚金有什么
不同? 治安联防员是否有权罚款?
第二节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与处罚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与处罚 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 权利的行为与处罚 四、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与处罚
认识各种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其
表现; 明确对主要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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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治安管理的手段及其运用[摘要]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以良好的治安管理为基础的。
良好的治安管理离不开有效的管理手段。
治安管理手段在治安管理理论与实践中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是治安管理主体与治安管理客体相互联系的中介和桥梁,是国家依法赋予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治安管理权和治安管理职责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治安管理手段的概念特征运用方法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人民幸福生活、经济向前发展的保障,但是我国一些治安乱点屡打不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在部分地方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爆炸、火灾、交通事故等时有发生;城市中流浪人员结成帮派,划地为界;各种偷窃抢劫行为依然不息;暴力拆迁行为让业主颇有怨言……严防各种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如何才能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避免各类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这需要我国公安机关科学制订治安管理手段和认真负责的实施、运用治安管理手段。
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发展必定受到影响一、治安管理手段的概念和特征(一)、治安管理手段的概念治安管理手段,是指国家的治安管理主题为了实现治安管理目标,达到维护社会治安的目的,依法对社会治安秩序实现能够控制管理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治安管理手段在治安管理理论与实践中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是治安管理主体与治安管理客体相互联系的中介和桥梁,是国家依法赋予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治安管理权和治安管理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警察实施各项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保证。
治安管理手段既是由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也是由国家治安管理对象的性质和治安管理活动的客观规律规定的。
治安管理主题要履行治安管理职能,就必然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各项治安管理手段的功能和作用。
相反,治安管理主题如果离开或者放弃这些措施和手段,或者对这些措施和手段运用不当,就难以完成治安管理的任务,也就难以达到预防违法犯罪和为会社会治安秩序的目的。
(二)治安管理手段的特征治安管理主体依法使用的治安管理手段,是行政管理手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除了具有一般行政管理手段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特征。
1、权威性。
治安管理手段的权威性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说明:(1)、治安管理手段是国家根据治安管理活动的客观规律提出,并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多种形式加以固定的,其内容是科学规范的。
(2)、治安管理手段是国家和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特殊权力。
(3)、治安管理手段是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选择和适用的。
(4)、治安管理手段适用的原则与程序是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2、强制性。
所谓强制,是用政治和经济等力量强迫压制实行。
治安管理手段具有鲜明的强制性。
(1)、治安管理手段是以国家警察权力为依托的。
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警察权是国家依法赋予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进行执法活动的权力。
警察权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治安管理手段不能离开警察权这一依托而独立存在。
(2)、治安管理手段强制性是由治安管理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治安管理手段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复杂性,危险性,紧急性等特点,离开了强制性,治安管理手段便很难发挥效用,难以达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公共安全目的。
3、目的性。
任何一种手段总是为一定的目的服务的。
治安管理手段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以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这一根本目的服务的。
各种治安管理手段通过将人们的行为引导和约束在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法律秩序内,以保证社会治安秩序的协调,稳定。
治安管理手段的同一目的性,决定了必须紧紧围绕治安管理的根本目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和方法,以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
4 预防性。
治安管理手段的立足点和侧重点在于预防,其主要目的是预防违法犯罪,治安事故等的发生。
治安管理手段的这一特点是由治安管理的基本任务决定的。
治安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采用公开的行政管理手段,辅之以秘密手段,实行社会面的控制,堵塞犯罪渠道和防范漏洞来同各种违法犯罪做斗争。
同时,立足于预防是治安管理手段区别于其他公安专业手段的重要特征。
5、多样性。
治安管理范围的广泛性和管理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治安管理手段的多样性。
治安管理手段,既有行政法律的手段,又有教育改造的公安专业的手段;既有公开的手段,也有秘密的手段;既有经济的手段,又有技术的手段;既有单一的手段,又有综合的手段,等等。
治安管理主体要实现对社会治安的宏观管理和微观控制,就应该充分合理地交替,变换运行多种多样的治安管理手段。
6、互补性。
各种治安管理手段,相互辅助,相互联系,形成一个整体。
各种治安管理手段,由于其作用范围和效用的不同,都存在一般的局限性,有赖于其他手段加以补充,来共同实现治安管理的目的。
治安管理手段的互补性,反映了不同的治安管理手段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赖的秘密关系。
二、治安管理的手段的种类和特征治安管理手段种类多,适用范围广。
不同类型的治安管理手段,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作用。
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治安管理手段进行分类,有助于认识各类手段的特点和性质,有利于在治安管理实践中,选择有效,适当的管理手段。
按照治安管理相对人(作为治安管理对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治安管理主体提出申请权,治安管理主体依据其法定的治安管理权分为: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主动性治安管理手段。
(一)、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是指治安管理主题只有在治安管理相对人(作为治安管理对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条件下才能依法实施的对社会治安秩序进行控制管理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的主要特征在于以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为必然前提,即具有被动性。
此中的被动性是指因受到外力影响而动作的特征。
在治安管理中,指治安管理主体针对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而依法采取相应的治安管理手段。
治安管理主体不因治安管理相对人准备从事某项活动而主动采取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即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是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实施的前提条件。
虽然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是基本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治安管理行为,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是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的一个复合因素,但是,并不等于申请就使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具有双方行为的性质。
被动性治安管理仅市治安管理主体基于治安管理权而作出的单方行为,申请并不意味着必定得到治安管理主体的承诺表示。
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是其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之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被动性治安管理手段主要包括治安行政许可,治安行政确认和治安行政裁决等。
1治安行政许可。
许可含有准许,容许或授权的意思。
许可证制度是有关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事业,效力,撤消和废止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它是世界各国普通采用的一项重要的治安管理制度,在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关于治安行政许可的概念,各国的理解却是并不完全相同,我国的学者对此也界定不一。
在我国,治安行政许可主要指治安管理主体根据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依法赋予特定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治安管理相对人从事法律一般禁止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治安管理措施。
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含义:一是国家治安管理主体对一般禁止的解除;二是治安管理相对人获得了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或权利;三是治安管理相对人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治安义治安行政许可的特征是治安行政许可性质的外在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治安行政许可外是依申请的治安管理手段。
治安管理相对人要获得从事特定法律行为的治安行政许可,必须依法定程序提出该项许可的申请,这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治安管理主体针对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才能决定是否采取治安行政许可,即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是治安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没有治安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治安管理主体不能主动实施治安行政许可。
(2)、治安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
治安行政许可的目的在于抑制公共利益上的危险,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其实质在于法律确定一般禁止,在此基础上允许符合法定条件的治安管理相对人不受该一般禁止的约束。
此中的一般禁止并不意味着国家绝对不允许从事有关活动,而是基于抑制影响公共利益的危险因素的需要所采取的一种方式。
即治安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普遍禁止的活动,但是,为了适应社会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治安管理相对人解除该项禁止,允许其从事该项特定活动,享有特定权利和资格。
可见,治安行政许可是对特定一般禁止的解除,没有法律的一般禁止,便不存在治安行政许可。
(3)、治安行政许可是授益性的治安管理手段。
治安行政许可不同于一般的治安管理手段,如治安行政处罚,治安行政强制等,它不是对治安管理相对人科以人身约束或者财产冻结等行为,而是依法解除被许可人一般禁止不作为的义务,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和资格,即它是一种授益性的治安管理手段。
治安行政许可是要式的治安管理手段。
所谓要式的治安管理手段是指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够成立的治安管理手段。
治安行政许可作为要式的治安管理手段,有两个方面体现:其一是要求治安管理相对人以法定形式,遵循法定程序提出申请;其二是要求治安管理主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条件个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作出是否同意许可的决定2、治安行政确认。
治安行政确认是指治安管理主体依法对治安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一种治安管理手段。
治安行政确认的特征:(1)、治安行政确认是要式的治安管理手段。
由于治安行政确认的直接表现形式是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甄别和宣告,所以,治安管理主体在作出确认行为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并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要求作出。
其中,参加确认的有关人员还应该签署自己的姓名并由进行确认的治安管理主体加盖印鉴。
(2)、治安行政确认的内容是确定或否定相对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治安行政确认的直接对象是与这些权利义务,法律地位紧密相关的特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
治安管理主体通过确定特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来达到缺点或否定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的目的。
(3)、治安行政确认是羁束的治安管理手段。
治安行政确认的目的是确定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是严肃的法律行为,具有严格的规范性。
而且治安行政确认多宣告是否存在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也是由客观事实和法律规范决定的,并受到各种技术性规范的制约。
治安管理主体在确认时,只能严格地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尊重客观存在的事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进行自由裁量。
(4)、治安行政确认往往以技术鉴定书等形式出现。
治安行政确认的外在表现形式,往往以技术鉴定书等形式出现,在较大程度上受到技术规范的制约,并由此决定治安管理想对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