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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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一季度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清单

2015年第一季度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清单

HJ 551-2009 HJ 509-2009 HJ 501-2009 HJ 502-2009 HJ 503-2009 HJ 504-2009 HJ 505-2009 HJ 506-2009 HJ 478-2009 HJ 479-2009 HJ 480-2009 HJ 481-2009 HJ 482-2009 HJ 483-2009 HJ 484-2009 HJ 485-2009 HJ 486-2009 HJ 487-2009 HJ 488-2009 HJ 489-2009 HJ 490-2009 HJ 491-2009 HJ 492-2009 HJ 493-2009 HJ 494-2009 HJ 495-2009 HJ 77.1-2008 HJ/T 400-2007 HJ/T 399-2007 HJ/T 398-2007 HJ/T 347-2007 HJ/T 346-2007
HJ 686-2014 HJ 685-2014 HJ 684-2014 HJ 683-2014 HJ 688-2013 HJ 643-2013 HJ 658-2013 HJ679-2013 HJ680-2013 HJ 675-2013 HJ 585-2010 HJ 586-2010 HJ 591-2010 HJ 648-2013 HJ659-2013 HJ666-2013 HJ667-2013 HJ668-2013 HJ 669-2013 HJ670-2013 HJ671-2013 HJ/T 166 -2004 HJ/T 372-2007 GB12999-91 GB12997-91 HJ/T 92—2002 HJ/T 91—2002 HJ646-2013 HJ647-2013 HJ648-2013 HJ649-2013 HJ 650-2013
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环境空气 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水质 钡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水质 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水质 梯恩梯的测定 N-氯代十六烷基吡啶—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 水质 梯恩梯的测定 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 水质 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环境空气和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 黄磷生产废气 气态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 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暂行) 环境空气 五氧化二磷的测定 抗坏血酸还原-钼蓝分光光度法(暂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水质 总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暂行)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重点总结汇总(新版)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重点总结汇总(新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第一章环境标准体系(一)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环境标准体系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环境保护部标准。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由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己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于国家环境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环境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功能区分类:一类区;二类区。

•标准分级;一类区适适一级浓度标准;二类区适用二级浓度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分类和标准值•功能区分类:Ⅰ、Ⅱ、Ⅲ、Ⅳ、Ⅴ类。

•标准分级:五类。

•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值•功能区分类:0—4类。

•标准分级:五类。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科学发展的要求。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是指针导评价一个地区或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问题以及生态环境风险的一项技术规范。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污染和破坏,因此,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非常重要。

首先,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需要制定详细的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技术规范的核心,包括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环境污染程度、生态风险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应该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生态环境的现状和问题,能够对未来的变化进行预测和预警。

其次,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需要确定合适的数据采集和处理方法。

评价过程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包括统计数据、实地调查数据、遥感数据等。

数据采集和处理的方法应该科学可行,并且要求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数据的处理需要运用合适的统计和模型方法,以获取客观、准确的评价结果。

此外,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需要建立适当的评价模型和评价方法。

评价模型和方法应该基于科学理论和实证研究,能够正确、准确地评价生态环境的状况和问题。

评价模型和方法应该能够考虑到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并能够在不同尺度和层次上进行评价。

另外,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需要明确评价结果的报告和使用要求。

评价结果的报告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可读性,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支持信息。

评价结果的使用要求应该明确评价结果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和意义,以及评价结果的可行性和限制性。

同时,评价结果应该定期更新和修订,以及提供相应的监测和评估机制。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工具。

规范制定的关键是建立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确定适当的数据采集和处理方法、建立科学可行的评价模型和方法以及明确评价结果的报告和使用要求。

只有科学规范地进行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才能更好地指导决策和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50号——关于发布《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50号——关于发布《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50号——关于发布《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5.07.28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50号
•【施行日期】2015.07.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50号
关于发布《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的公告
为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现发布《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保护部
2015年7月28日。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区域生态环境的质量评价一般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2种方法。

定性评价一般选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指标进行评价,根据该指标的大小或优劣程度评价生态环境的好坏;而定量评价则采取一定的公式或模型对指标系统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的大小对生态环境进行评价,通常有脆弱度计算法、距离计算法、层次分析法、综合模型法和生态足迹法等。

指数评价法指数评价法从监测点的原始监测数据统计值与评价标准之比作为分指数,然后通过数学综合作为环境质量评定尺度。

近几十年来,这一方法在环境质量评价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有了很大的发展。

早期国外应用的指数法有美国的NWF环境质量指数和加拿大的“总环境质量指数”(EQI) 等,目前最常用的是综合指数法,应用此法,可以体现生态环境评价的综合性、整体性和层次性。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行业标准,2006年5月1日起试行。

技术规范规定: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是反映被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数值范围0~100。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cological Index,EI)EI=0.25×生物丰度指数+0.2×植被覆盖指数+0.2×水网密度指数+0.2×土地退化指数+0.15×环境质量指数2015年国家环保部对《生态环境状况评价规范》行业标准做出修改,重新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的计算方法修改为EI=0.35×生物丰度指数+0.25×植被覆盖指数+0.15×水网密度指数+0.15×(100-土地退化指数)+0.10×(100-污染负荷指数)+环境限制指数生态环境评价模型综合评价法是进行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中运用较多的一种方法,此法的具体应用是层次分析法(AHP 法)。

它是模拟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分析与综合过程,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系统分析方法。

层次分析法的应用研究很多,姚建、朱晓华等将层次分析法运用于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中。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浙江哪里最养人?丽水第一、杭州第二……近期,这则消息被广泛热议,其依据是省生态办发布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那事实果真如此吗?浙江在线记者专访了负责指数评价的省环境监测中心高级工程师胡尊英,她介绍现行指数反映的区域环境状况,仅考虑了部分人类活动,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宜居。

而就在3月中旬,环保部发布了新的评价规范,纳入了空气质量等更多指标,今后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或将更贴近实际。

评价数据都从哪里来?卫星遥感混搭统计年鉴现行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cological Index简称EI)具体包括了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退化指数、环境质量指数5大指标,并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划分为优、良、一般、较差、差五级。

被热炒的榜单中,11个设区市排名依次是丽水、杭州、温州、台州、衢州、舟山、金华、绍兴、宁波、湖州、嘉兴。

除嘉兴为良外,其余都属于优,生态环境指数为优的区域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6.2%。

这其实是2013年度的评价结果。

胡尊英说,浙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每年发布一次,上年数据通常在次年年底发布,2014年的数据源正在筛选中。

她介绍,指数评价时采用的数据主要依靠卫星遥感和统计年鉴:“评价规范都是非常明确的,像水田、湿地、植被覆盖率都来自遥感更新,COD、二氧化硫排放量来自环境统计年报。

”除了环保系统的统计,不少还源自省统计局、省水利厅、省测绘局等统计年鉴或普查结果。

2006年版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中,对林地、河流、建设用地、水资源量等37项数据来源都有规定,计算方法也很严格。

从分指数的变化来看,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土地退化指数都比较稳定,环境质量指数略有变化,水网密度指数变数最大。

胡尊英介绍,这主要是受年降雨量影响:“像苍南这样的地方台风连续来几次,这个数据就会有明显变化。

”指数为何不意味着宜居?现行评价方法更利于山区城市在2013年的指数评价看,同处浙北地区,杭州高居第二,湖州、嘉兴却排名垫底。

20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按新大纲知识点汇总)

20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按新大纲知识点汇总)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一、环境标准管理办法(一)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1.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含义;环境标准定义:环境标准是评价环境质量、进行环境监测、环境污染治理、实施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是环境保护领域中政策法规的体现。

环境标准是为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环境融合,按照法律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我国环境标准体系可分为三级六类标准。

三级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六类标准是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以及环保仪器、设备标准。

2.掌握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地方环境标准严于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

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是为了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

是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釆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做的统一规定(指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试验方法、检验方法、生产方法、操作方法等所做的统一规定)。

环境监测中最常见的是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釆样方法。

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而制定的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在环境管理中起着特别的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灵敏度;评价分析者的技术,使操作技术规范化。

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对环境标准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做的统一规定。

地方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2015版环境手册

2015版环境手册

兰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管理手册版本:A修订次:0状态:受控文件发文号:DCC20160101001制定:审核:批准:2015年12月25日发布2016年1月01日实施0.1目录0.2手册修改记录0.3颁布令 (3)0.4 任命书 (5)0.5公司简介 (5)1.目的和适用范围 (6)2.引用标准 (7)3.术语和定义 (7)4 •公司所处的环境 (7)5.领导作用 (8)5 • 1领导作用和承诺 (8)5.2环境方针 (8)5.3岗位、职责和权限 (9)6策划 (9)6.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9)6.1.1 总贝U (9)6.1.2环境因素 (10)6.1.3合规义务 (11)6.1.4措施的策划 (11)6.2环境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11)7.支持 (12)7.1资源 (12)7.2能力和意识 (13)7.3信息交流 (13)7.4文件化信息 (14)8.运行 (15)8.1运行策划和控制.........8.2应急准备和响应.........9.绩效评价................9.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9.2内部审核...............9.3管理评审...............10、改进.................. 附录1:环境管理体系流程图附录2:公司组织机构图....... 附录3:公司各部门职责与权限附录4:环境职能分配表...... 附录5:环境方针............ 附录6:环境管理程序文件目录 (15) (16)17 (17) (18) (19)2021222326290.2手册修改记录0.3颁布令根据“环保健康,污染预防”的生产经营理念,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的承诺,为不断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环境意识,管理和操作技能,建立并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公司组织编写了符合IS014001: 2015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环境手册》。

这是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全方位对环境实施有效控制的指令性文件,是环境管理的基本准则和全体员工必须长期遵循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本公司改进环境表现的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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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192-2015代替HJ/T 192—2006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Technical Criterion for Ecosystem Status Evaluation(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

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5-03-13发布2015-03-13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流程图 (3)5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 (3)6 专题生态区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7)附录A(资料性附录)指标含义及数据来源 (19)附录B(规范性附录)二级指标计算方法 (24)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县域、省域和生态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生态区包括生态功能区、城市/城市群和自然保护区。

本标准于200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优化生态环境状况和各分指数的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新增生态功能区、城市/城市群和自然保护区等专题生态区生态环境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 192—2006)废止。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修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3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3月13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指标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我国县域、省域和生态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

其中,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方法适用于县级(含)以上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评价方法适用于各类型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方法适用于地级(含)以上城市辖区及城市群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状况评价方法适用于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及变化趋势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4255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HJ 623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SL 19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3 术语和定义3.1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cological index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即EI,数值范围0~100。

3.2生物丰度指数biological richness index评价区域内生物的丰贫程度,利用生物栖息地质量和生物多样性综合表示。

3.3植被覆盖指数vegetation coverage index评价区域植被覆盖的程度,利用评价区域单位面积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表示。

3.4水网密度指数water network denseness index评价区域内水的丰富程度,利用评价区域内单位面积河流总长度、水域面积和水资源量表示。

当水网密度指数大于100时,则取100。

3.5土地胁迫指数land stress index评价区域内土地质量遭受胁迫的程度,利用评价区域内单位面积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土地开发等胁迫类型面积表示。

当土地胁迫指数大于100时,则取100。

3.6污染负荷指数pollution load index评价区域内所受纳的环境污染压力,利用评价区域单位面积所受纳的污染负荷表示。

当污染负荷指数小于0时,则取0。

3.7环境限制指数environmental restriction index是约束性指标,指根据区域内出现的严重影响人居生产生活安全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项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限制。

3.8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状况指数ecological index in ecological function area评价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等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状况,即FEI,数值范围0~100。

3.9环境质量指数environmental quality index评价区域内环境质量状况,根据评价主体对象特征选择评价指标。

生态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指数主要从地表水质量、空气质量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质量等方面表示;城市环境质量主要从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方面表示。

3.10城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city ecological index评价城市或城市群的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即CEI,数值范围0~100。

3.11生态建设指数rehabilitation index评价城市的生态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主要从生态用地比例、绿地覆盖率、环保投资占GDP比例等方面表示。

3.12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指数ecological protect index in nature reserve评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状况,即NEI,数值范围0~100。

3.13面积适宜指数area suitability index评价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面积等功能区划的合理程度,利用核心区面积百分比表示。

3.14外来物种入侵指数alien species invasion index评价自然保护区受到外来入侵物种干扰的程度,利用外来入侵物种数表示。

3.15生境质量指数habitat quality index评价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生境质量的适宜性,利用主要保护对象的栖息地质量表示。

3.16开发干扰指数development disturbance index评价人类生产生活对自然保护区的干扰程度,利用与开发活动有关的用地类型表示。

3.17归一化系数normalization coefficients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的系数,取一系列数据中最大值的倒数的100倍,即:归一化系数=100/A最大值。

式中:A最大值——某指数归一化处理前的最大值。

4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流程图图1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工作流程图5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5.1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利用一个综合指数(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反映区域生态环境的整体状态,指标体系包括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污染负荷指数五个分指数和一个环境限制指数。

五个分指数分别反映被评价区域内生物的丰贫,植被覆盖的高低,水的丰富程度,遭受的胁迫强度,承载的污染物压力;环境限制指数是约束性指标,指根据区域内出现的严重影响人居生产生活安全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项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限制和调节。

5.2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方法5.2.1 权重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见表1。

表1 各项评价指标权重指标 生物丰度指数 植被覆盖指数 水网密度指数 土地胁迫指数 污染负荷指数 环境限制指数 权重 0.350.250.150.150.10约束性指标5.2.2 生态环境状况计算方法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0.35×生物丰度指数+0.25×植被覆盖指数+0.15×水网密度指数+0.15×(100-土地胁迫指数)+0.10×(100-污染负荷指数)+环境限制指数5.3 生物丰度指数计算方法 5.3.1 计算方法生物丰度指数=(BI +HQ )/2式中:BI 为生物多样性指数,评价方法执行HJ 623;HQ 为生境质量指数;当生物多样性指数没有动态更新数据时,生物丰度指数变化等于生境质量指数的变化。

5.3.2 生境质量指数计算方法生境质量指数中各生境类型的分权重见表2。

表2 生境质量指数各生境类型分权重权重 结构类型 分权重 林地0.35有林地 0.6 灌木林地0.25 疏林地和其它林地 0.15 草地 0.21高覆盖度草地 0.6 中覆盖度草地 0.3 低覆盖度草地 0.1 水域湿地 0.28河流(渠) 0.1 湖泊(库) 0.3 滩涂湿地0.5 永久性冰川雪地 0.1 耕地 0.11 水田 0.6 旱地0.4 建设用地0.04城镇建设用地 0.3 农村居民点 0.4 其它建设用地 0.3 未利用地 0.01沙地 0.2 盐碱地 0.3 裸土地 0.2 裸岩石砾 0.2 其它未利用地0.1生境质量指数= A bio ×(0.35×林地+0.21×草地+0.28×水域湿地+0.11×耕地+0.04×建设用地+0.01×未利用地)/区域面积式中:A bio ——生境质量指数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511.2642131067。

5.4 植被覆盖指数计算方法⎪⎪⎭⎫ ⎝⎛⨯=∑=n P A NDVI n i i1veg =区域均值植被覆盖指数 式中:P i ——5-9月象元NDVI 月最大值的均值,建议采用MOD13的NDVI 数据,空间分辨率250 m ,或者分辨率和光谱特征类似的遥感影像产品; n ——区域象元数;A veg ——植被覆盖指数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0.0121165124。

5.5 水网密度指数计算方法5.5.1 计算方法水网密度指数=(A riv ×河流长度/区域面积+A lak ×水域面积(湖泊、水库、河渠和近海)/区域面积+A res ×水资源量*/区域面积)/3式中:A riv ——河流长度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84.3704083981; A lak ——水域面积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591.7908642005; A res ——水资源量的归一化系数,参考值为86.3869548281。

5.5.2 水资源量计算方法⎪⎪⎪⎪⎩⎪⎪⎪⎪⎨⎧≤⎪⎪⎭⎫ ⎝⎛⨯≤2.4> 0 2.4<1.4 2.4 1.4 =*年平均值年平均值年平均值年平均值水资源量水资源量水资源量水资源量水资源量水资源量水资源量水资源量年平均值水资源量水资源量水资源量-5.6 土地胁迫指数计算方法5.6.1 权重土地胁迫指数分权重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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