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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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要求规范(试行)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要求规范(试行)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 适用范围1.2.1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一、医疗废物的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的废物。

依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规定,医疗废物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

二、医疗废物的治理制度:1、应当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催促、降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治理工作。

2、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临时储存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

3、制定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采取的应急方案。

4、举行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的培训。

5、建立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报告制度。

三、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方法:1、医疗废物的收集1)、依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封口应紧实、严密。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确保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无损伤、渗漏和其他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化学性药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惊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举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2、医疗废物的转运1)、运送前后检查包装物和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保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废物,包括废弃的医疗设备、药品、血液、体液、病理切片、培养基、医疗包装材料等。

医疗废物的处理不当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监管等方面,探讨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废物分为五大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

每类废物都有其特定的处理方法和处置要求,因此,对医疗废物的准确分类是确保其得到妥善处理的前提。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如感染性废物专用桶、损伤性废物专用桶等。

同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监管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规范收集。

三、医疗废物的运输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对医疗废物进行密闭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遗撒措施,确保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医疗废物的储存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储存。

储存过程中,应确保医疗废物不与非医疗废物混合,不与生活垃圾混合,不与危险废物混合。

同时,应定期对暂存间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的安全。

五、医疗废物的处理医疗废物的处理应根据其分类和特性,选择适宜的处理方法。

如感染性废物应采用高温灭菌或焚烧的方法进行处理;损伤性废物应采用破碎或填埋的方法进行处理;化学性废物应采用化学中和或焚烧的方法进行处理;放射性废物应采用屏蔽和放射性废物专用处置场进行处理;药物性废物应采用焚烧或化学降解的方法进行处理。

六、医疗废物的监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监管制度,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理。

同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HJ 177 2023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HJ 177 2023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可作为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参考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协同处置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置工程以及不发生燃烧反应的医疗废物热裂解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6719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6157固体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T18773医疗废物焚烧环境卫生标准GB/T1992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28056烟道式余热锅炉通用技术条件GB/T29328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39707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9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50051烟囱工程技术标准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GB/T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9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T50483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HJ/T176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365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二噁英排放监测技术规范HJ/T386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J/T38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收净化装置HJ421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561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HJ2015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9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G/T20566化工回转窑设计规定HG/T20683化学工业炉耐火、隔热材料设计选用规定JB/T10192小型焚烧炉技术条件NB/T47007空冷式热交换器SH/T350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SG G0001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范WS62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卫医函〔2021〕23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腐蚀性、化学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的处理对于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医疗废物主要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毒性废物、腐蚀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1.感染性废物:包括破损的医用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等。

2.毒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废荧光灯管、废汞温度计等。

3.腐蚀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酸、废碱等。

4.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废荧光灯管等。

5.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诊断和治疗用品、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废弃物等。

二、医疗废物的处理原则医疗废物的处理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和安全化的原则。

1.无害化: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破坏医疗废物的有害特性,使其对环境和人体不再构成危害。

2.减量化:通过优化医疗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措施,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

3.资源化:回收和利用医疗废物中的可资源化物质,降低资源浪费。

4.安全化:确保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三、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包括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和处置五个环节。

1.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2.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确保同类废物集中处理。

3.运输:医疗废物运输应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避免交叉污染。

4.处理: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5.处置:对经过处理的医疗废物进行最终处置,如填埋、焚烧等。

四、医疗废物处理的技术方法1.高温焚烧:通过高温焚烧,破坏医疗废物的有害特性,实现无害化处理。

2.化学消毒:利用化学消毒剂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降低感染性废物中的病原体活性。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一、概述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含有病原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的不当处置对人类和环境都产生着极其严重的危害。

为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医疗废物应集中处置,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

本文档旨在规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并防止医疗废物的逃逸和二次污染。

二、术语与定义1.医疗废物:指在医疗、动物繁殖和实验活动中产生、含有病原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各类废弃物,包括临床废物、家庭医疗废物等;2.集中处置:指将区域内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转运到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3.废物分类:指根据废物的不同特性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4.接收站:指接收医疗废物的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5.辅助设施:指包括进出设施、卸车区、等待处理区等,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建筑和设施。

三、操作规范3.1 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应根据不同特性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

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1.感染性医疗废物:包括已知或可能含有病原体的供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产生的废物,如手术废物、分泌物、各种医疗器械等;2.化学性医疗废物:包括含有化学药品、放射性药品、废弃药品等的废物;3.锐器:如利器、针头、注射器等;4.其他危险性废物:指不属于以上三种废物的其他危险性废物,如病理废物、药瓶与包装物等。

3.2 废物包装和标记1.严格按照分类要求分别打包密封,并打上分类标签;2.打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布满液体、可渗透、易漏的袋子应加鸳鸯贴;3.锐器应专用容器进行包装,细长的像铅笔一样的锐器应单独使用保护套包装;4.包装容器应刚性,容易密封;5.所有包装物都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3.3 运输与接收1.按照集中转运的方式运输医疗废物,并确保不泄漏、不外露;2.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废物分类要求,并保证包装的严密性;3.运输车辆应密封性好,清洁度高,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接收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确保接收、验收废物和运输差错最小;5.废物进入集中处置单位门口后,必须刻不容缓及时运入集中处理区。

HJ-T 177-2005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HJ-T 177-2005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1 工程施工及验 收・・・・・ 0 ・・・・・ ・・・・・・・・・・・ ‘・‘ ‘ ・ ・ ‘ 1 运 营管理基本要求 1
1. 1 运 营 管 理 总 则 1

・ ・ ・ ・ ・・・・・・・・・・・・・・・・・.・・・・..二 ・・・ ・・・・・・・・・・・・・・.・・..・・.・.
HJ T 7一 2 0 / 1 7 05 1. 焚烧处置厂运行条件 ・・・・・・・・・ 12 ・・・・・・・・…… ・・・・・・・・ 1. 机构设置与劳动定岗 、定员 ・・・・・・ 13 ・・・・・…… ・・・・・ 1. 人员培训 ・・・・・・・・・・・・・ …… 14 ・・・・・・・・・・・・ ・・・・・・・・・・・・ 1. 医疗废物接收交接制度 ・・・・・・・・ 15 ・・・・・・・…… ・・・・・・・ 1. 焚烧厂运行记录制度 ・・・・・・・・・ 16 ・・・・・・・・…… ・・・・・・・・ 1. 交接班制度 ・・・・・・・・・・・・, 17 ・・・・・・・・・・・・…… ・・・・・・・・・・・・ 1.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 18 ・・・・・・・・…… ・・・・・・・・ 1. 定期检测 、评价及评估制度 ・・・・・・ 19 ・・・・・…… ・・・・・ 附录 本 技 术 规 范 用 词 说 明 ・・・・・・・・ ・・・・・・・…… ・・・・・・・
81 电气系统 ・・・・・・・・ ・・・・・・ ‘・・・・・・…… . ・・・・・・・・ ・・・・・・ ・・・・・・・ ・・・・・・・・ ・ ・・・・・・・ 82 给水 、排水和消防 ・・・・ ‘・・・・・・・・・・・・・ . ・・・ ・・・・・・・・・・・・・・・ ・・・ ・・・・・・・・・・・…… 83 采暖通风与空调 ・・・・ ・ ・・・・・・・・・・・・・・ . ・・・ ・・ ・‘・ ・・・・・・・・・・・ ・・ ・・・・・・・・・・…… 84 建筑与结构 ・ ・・・・・・・・・・・・・・・ ・・・・ 一 . ・ ・・・・・・・・・・・・・ ・・ ・・・・ ・ ・・・・・・・・・・・・・ 85 其他辅助设施 ・・ ・ . ・・ ・・ ・ ・・ ・・・・・・・・・・・・ ・ ・ ‘・・・・・・・・・・ ・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目的和原则为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得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临时储存、运送和处理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备疾病流传,保护人体健康,拟订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应依据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合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过程的临时储存、运送、处理的技术要求,规定了有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备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举措、重要疫情时期医疗废物管理的特别要求。

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履行本规范确立的“燃烧炉温度”和“逗留时间”指标;关于医疗废物分别办理,履行《危险废物燃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 2 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燃烧炉温度”和“烟气逗留时间”指标;关于同时处理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履行《危险废物燃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表 2 中“危险废物”的“燃烧炉温度”和“烟气逗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余要求按《危险废物燃烧污染控制标准》履行。

医疗卫活力构荒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有关废物的临时储存、运送不合用本规范,应恪守国家有关规定。

荒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履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采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告表记的规定另行公布。

本规范合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课、尸体检查和其余有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理者(包含运送者)。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则,经过本规范引用而组成本规范的条则。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识标准浸出毒性鉴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记- 固体废物储存(处理)场GB18484 危险废物燃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订正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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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随着医疗事业的日益进展,医疗废物日益增多,如何安全、高
效地处理医疗废物已成为一个紧要的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医疗废物
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方法》,医疗废物可分为四类:
1. 感染性医疗废物:产生自医疗机构和体检所等保健单位中的
含病原体的生活垃圾和废物,如病理性废物、注射器、输液器、血
液制品、人体组织和器官。

2. 化学性医疗废物:包括药剂及其包装容器等有毒化学品、废
电池、废灯管、废护壳等。

3. 放射性医疗废物:含放射源的医疗废物,如被放射源污染的
用过的设备、器具、手套、衣物、废液体等。

4. 一般性医疗废物:产生自医疗机构和体检所等保健单位中的
生活垃圾和其他废物,如敷料、流体袋、纱布、废土耳其巾等。

二、医疗废物处理的技术选择
医疗废物处理的技术选择应依据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进行选择。

依据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方法》,我国现行的医疗废物处理包括焚烧、化学处理、微生物处理和填埋四种方式。

1. 焚烧:是一种重要针对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的技术,通过高
温处理可有效消除含病原体的医疗废物。

实行先分类、再焚烧的处
理方式,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废物资源化。

2. 化学处理:针对化学性和放射性医疗废物,常采纳酸碱中和
法和氧化还原法等处理方式,将废物转化为无毒、无害化学物质。

3. 微生物处理:重要用于有机质含量高的医疗废物的处理,通
过微生物的活性作用进行处理。

具有环保、低成本的优点。

4. 填埋:重要用于一般性医疗废物的处理。

填埋处理过程中,
需要进行分类、聚积、密封等操作,以免产生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
污染。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
1. 分类收集:应依据医疗废物的类型进行分类收集。

在医疗机
构内部将医疗废物分类后,需实行密闭、封装的方式进行储存。

2. 安全运输: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选择符合条
件的专业公司进行运输,确保医疗废物不被泄露或暴露到空气中。

3. 对不安全化学品进行标识:不安全化学品应在包装物表面张
贴标识,便于管理人员辨认和处理。

4. 完善的处理设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备应依照标准建筑,
且设备需要定期检修,并适时更新升级。

5. 保证安全生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生产,加强员工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恐怖攻击等各项防范措施。

6. 削减废物产生量:削减医疗废物的产生可以从源头进行掌控,如加强药物剂量管理、实行干净手术和使用可循环的手术包等。


些措施可以有效削减医疗废物的产生量。

综上所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是一个多而杂而又关键的环节。

只有在严格遵守技术规范的情况下,才能够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有效
的处理,同时也保证了人类生活与环境的健康。

医疗机构应当重视
处理医疗废物的问题,全面推动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保障人类的生命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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