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6年12月17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省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区域开发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建设项目应当全面考虑建设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采用能耗物耗较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采取综合利用等防治污染的措施,保护环境。
排放污染物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第五条禁止新建国家和本省明令禁止的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城内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参与制定或者制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负责核发和审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三)审批建设琐目环境影响报告;(四)参与审查或者审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的篇章;(五)监督、检查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施工情况;(六)组织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竣工验收;(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计划小经贸、建设、规划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预审,监督、检查防治污染设施的施工、运转和使用情况,参加防治污染设施的竣工验收。
第三章项目设立阶段环境保护管理第九条建设项目立项前,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说明,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控内容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控内容“三同时”是什么?这个问题多数人都知道,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环保与节能、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在设计、施工、使用阶段具体现结合我厂填平补齐项目实施的三个阶段还有哪些需要“三同时”?现就个人学习体会分述如下:1 “三同时”在设计阶段的工作1.1 可行性研究报告1.1.1 设计内容1.1.1.1 环保与节能、节水。
1.1.1.2 劳动安全与卫生防疫。
1.1.1.3 消防设计。
1.1.2 投资估算在投资估算表中也详细列明了生产指挥中心及食堂消防喷淋投资111万元;环保项目绿化及景观投资120万元、采用环保材料;劳动安全与卫生防疫设计项目(职工卫生所等)。
上述安全内容作为初步设计指导性原则,对立项的批准与否是至关重要的。
1.2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也叫“扩大初步设计”。
是在立项批准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对设计施工图提出的指导性文件,以文字说明为主,辅助以图纸进行说明。
在初步设计阶段,还要有更为清晰“三同时”设计思路。
在初步设计里面就有:1.2.1 环境保护和节能环境保护准备采取的措施与手段设施的布置与达到的功能;节能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如保温隔热错采用的材料、建筑构配件的使用、达到节能建筑的指标等),使用节能材料的方法和种类;尽量采用自然光线照明、自然通风;噪音的隔绝与降低噪音的手段;无障碍设计应采取的措施;厂区绿化美化等。
1.2.2 劳动安全和卫生防疫包括有害物质的种类、采取的防护措施;通风与采光的方式;电源的接地保护;防雷减灾的措施;采用节能环保建筑材料等;结构抗震应达到的标准;特殊房间需要的荷载;地基能够承载的荷载等。
1.2.3 建筑消防设计需要根据建筑的特性及使用功能界定建筑物的消防等级、防火分区及楼梯的布置;考虑消防的通行车道和登高面的设置;安全疏散应根据人数考虑疏散口的宽度;建筑配件及构造的防火措施;消防给水管道及消防栓等等;为保证“三同时”设计的有效性、科学性,通过第三方评估、初步设计审查的手段,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以保证施工图设计的安全、环保性能、消防能够达标。
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及落实实例

节水“三同时”管理完成情况11.指标标准: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备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和使用节水型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标准5分,自评5分。
11.1考核标准有市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的文件。
11.1.1完成情况2018年4月11日,衡水市水务局、衡水市行政审批局、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水市城乡规划局、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衡水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符合标准,自评得1分。
11.2考核标准有“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程序。
11.2.1完成情况2018年12月7日,衡水市水务局、衡水市行政审批局、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衡水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实施程序》的通知,规定了“三同时”制度中节水设施立项、设计、监督、竣工验收的实施程序;2018年12月28日,衡水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的通知》,对节水设施“三同时”实施程序进一步明确。
符合标准,自评得1分。
11.3考核标准考核年限内,有市有关部门对节水设施项目审核、竣工验收资料,或者有关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环节有城市节水部门出具的“三同时”审核意见。
11.3.1完成情况考核年限内,有市有关部门对节水设施项目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环节有城市节水部门出具的“三同时”审核意见。
符合标准,自评得3分。
目录11.1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的文件11.1.1衡水市水务局、衡水市行政审批局、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水市城乡规划局、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衡水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水〔2018〕70号)11.2“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程序11.2.1衡水市水务局、衡水市行政审批局、衡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衡水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实施程序》的通知(衡水〔2018〕293号)11.2.2衡水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的通知》(衡创水办〔2018〕23号)11.3考核年限内,有市有关部门对节水设施项目审核、竣工验收资料,或者有关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环节有城市节水部门出具的“三同时”审核意见。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3.08.06•【字号】冀建城[2003]381号•【施行日期】2003.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城[2003]381号)各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近年来,全省城市供水、节水和污水处理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大部分指标步入全国先进行列。
但是,有关部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组织手段要求各市改变城市供水、节水和污水处理管理体制,造成了城市水管理体制的混乱,严重影响了城市供水、节水和污水处理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污水处理工作,保证城市人民生活和生产用水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规范和加强我省城市供水、节水和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特做如下通知:一、依法理顺城市水管理体制,保证城市供水、节水和污水处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1998年,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部“三定方案”中明确建设部在水管理方面的职责是:“指导城市供水节水、……市政设施……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2000年,省政府批准建设厅“三定方案”中明确建设厅在水管理方面的职责是:“指导城市供水节水、……市政设施……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审核;编制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和计划。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和省政府已明确了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一步为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第十二条明确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同时,在第十三条也明确了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即:"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建设项目水资源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水资源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
一、背景和目的
为了切实保护水资源,规范建设项目对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行为,特制订本《建设项目水资源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对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活动。
三、定义
1. “三同时”指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营阶段,必须同时具备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必要条件。
2. “建设项目”指经过审批合法获取土地使用权并享有相应权属的项目。
3. “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雨水等。
四、“三同时”管理要求
1. 规划阶段
- 在项目规划中必须充分考虑项目对水资源的需求、利用和保护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资源利用方案。
2. 设计阶段
- 设计方案必须符合水资源保护的原则和要求,合理配置水资源,并确保项目运行期间的水资源供应。
3. 施工阶段
- 施工工地必须合理设置水资源供应设施,确保工地作业和人员生活用水的需要。
- 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水源污染和水土流失等对水资源的不良影响。
4. 生产运营阶段
- 建设项目运行期间,必须正常向生产和人员生活提供足够的水源。
- 在生产过程中,要合理使用水资源,避免浪费和污染。
五、监督和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的建设项目,将依法进行监督检验,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参考法律条文:水法、环评法、环境保护法等。
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规定1. 背景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节约用水的政策,促进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建设项目的节水管理行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浪费,保护水环境,推动绿色建设。
2. 节水“三同时”原则建设项目节水管理应遵循“三同时”原则,即在规划、建设、运营阶段同时进行节水措施的设计、施工、使用,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2.1 同时考虑节水方案设计在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节水方案,采取合理措施降低用水量,例如通过使用节水设备、合理设计水循环系统等方式。
2.2 同时实施节水设施施工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节水设施的安装和施工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节水龙头、节水厕所、节水喷头等设备,优化管道布置,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2.3 同时加强节水管理与监督建设项目在运营阶段,应建立健全的节水管理与监督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设备的维护情况,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加强用水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用水浪费问题。
3. 相关责任与要求为确保建设项目节水管理的有效实施,相关各方需履行相应的责任和要求:3.1 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要求,设计合理的节水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落实相关节水措施。
同时,建设单位应对节水施工进行监督,并定期报送节水工作情况和效果。
3.2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节水设备的安装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
同时,施工单位应培训工人熟练掌握节水施工技术和操作方法。
3.3 运营单位责任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节水管理制度,监测和控制用水量,并及时修复和维护节水设备。
同时,运营单位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节水意识,推动节水工作的深入开展。
4. 监督与处罚为保证建设项目节水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对于违反节水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相关部门将进行严格的监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建设项目等。
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

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办法引言在全球水资源日益紧缺的背景下,节约用水成为了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了推动节约用水的工作落地,提高用水效率,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种常用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三同时”管理办法,旨在帮助各地更好地进行节约用水工作。
什么是“三同时”管理办法“三同时”即指水量、设备和人员三个方面在同一时期进行管控和管理,以达到最佳的用水效果。
具体包括水量合理、设备高效和人员合理三个方面。
水量合理合理控制用水总量是保障节约用水的首要条件。
在实施“三同时”管理办法时,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用水计划,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制定用水指标,合理分配用水资源。
此外,还要注意定期进行用水监测和巡查,确保用水量在规定范围内稳定控制。
设备高效采用高效节水设备是实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的重要环节。
通过引进节水设备,可以有效减少用水量,并提高用水效率。
在选择设备时,应注意设备的节水性能,以及设备的适用范围和使用寿命。
同时,还需要进行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高效节水。
人员合理科学合理地配置和管理人员是保障节约用水的重要环节。
在实施“三同时”管理办法时,需要根据用水规模和用水需求合理配置工作人员,确保用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同时,还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工作人员的节水意识和用水管理水平。
“三同时”管理办法的优势通过实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可以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系统性高“三同时”管理办法将水量、设备和人员三个方面的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通过系统性的管理,可以实现用水管理的全面性和连续性,提高管理效果。
效果显著“三同时”管理办法旨在合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设备的效率,加强人员的管理。
通过科学合理地进行管理,可以实现用水量的减少,设备效率的提高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进而显著提升用水效果。
适用性广“三同时”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不同规模和性质的用水单位。
不论是企事业单位、居民楼宇还是公共机构,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并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
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范本

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节约用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节水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节水三同时项目的主体工程与节水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 同时设计: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节水设计方案,明确节水设施的类型、规模、布局和投资等内容。
2. 同时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节水设计方案同步建设节水设施,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
3. 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投产后,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单位应当制定节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保证节水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条节水四到位取水用水单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1. 用水计划到位:取水用水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明确用水指标,确保用水需求得到满足。
2. 节水目标到位:取水用水单位应当设定节水目标,明确节水指标,积极开展节水工作。
3. 节水措施到位:取水用水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包括采用节水型设备、改进生产工艺、加强用水管理等方面。
4. 管水制度到位:取水用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用水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节水措施的落实。
第五条监督管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项目单位应当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查处违法行为。
第六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市以前发布的有关节约用水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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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
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提升雄安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促进建设项目合理用水、节约用水,12月19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印发《河北雄安新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雄安新区建设项目的节水工作将有据可依,为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城市标杆迈出了坚实一步。
《管理办法》共3章18条,结合雄安新区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明确雄安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明确新区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片区指挥部在项目立项、设计、建设等环节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工作;明确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应当将项目节水设施建设相关审批信息推送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咨询、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活动时,应当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要求,节水工程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已建成的节水设施不得擅自停用等规定。
此外,对节水设施“三同时”定义、适用范围、管理职责、设计管理、审核与监管验收管理、处罚措施等作了明确。
《管理办法》覆盖范围广,可操作性强,有利于将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下一步,雄安新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结合雄安新区功能定位,对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对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的监
督,确保节水设施“三同时”落到实处,全面打造雄安新区节水样板,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