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
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已成为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要素资源。
在我省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全省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支撑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全省八大水系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及城镇供水水源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在此基础上,2003年7月开始组织编制《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下称《规划》),并通过了省咨询委组织的专家论证。
《规划》按照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根据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三大产业带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各市城市总体规划等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测,在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等相关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中心任务,统筹考虑保护与利用、开源与节流、水质与水量、近期与远期、流域与区域的关系;通过对全省水资源状况和开发利用程度的调查评价,科学规划全省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确定全省水资源保护与配置的总体格局,提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规划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规划期限近期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并以2010年前为规划重点。
《规划》是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内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文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一章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现状一、水资源总量与结构(一)水系浙江省河流众多,自北至南有苕溪、运河、钱塘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水系,其中钱塘江为第一大河,流域面积55558平方公里.上述河流除苕溪注入太湖、京杭运河沟通杭嘉湖平原水网外,其余均为独流入海河流;此外,尚有众多独流入海小河流,另有部分浙、闽、赣边界河流;杭嘉湖和萧绍宁、温黄、温瑞等主要滨海平原,地势平坦,河港交叉,形成平原河网。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标准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标准水利工程是指利用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工程,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水资源工程、水文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水利工程的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工程的规模、影响范围、技术难度等因素进行评定的,不同等级的水利工程具有不同的重要性和作用。
下面将对水利工程的等级划分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水利工程的等级划分主要包括一、二、三级工程。
一级水利工程是指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大型水利工程,如大型水库、引滦工程等;二级水利工程是指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中型水利工程,如中型水库、灌溉工程等;三级水利工程是指对局部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小型水利工程,如小型水库、排灌工程等。
不同等级的水利工程在规模和影响范围上有所差异,但都对当地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起着重要作用。
其次,水利工程的等级划分还与技术难度、投资规模等因素有关。
一级水利工程通常技术难度大、投资规模巨大,需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进行建设和管理,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级水利工程虽然规模和投资较一级水利工程有所降低,但仍然需要高水平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效益。
三级水利工程则更多地依靠当地的资源和技术条件,对当地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水源有着直接的影响。
最后,水利工程的等级划分标准还与工程的功能和效益有关。
一级水利工程的主要功能是调节水资源、防洪抗旱、发电供水等,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二级水利工程主要用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如灌溉、供水、发电等;三级水利工程则更多地用于农田灌溉、生活供水等,对当地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水源有着直接的影响。
总之,水利工程的等级划分标准是根据工程的规模、影响范围、技术难度、投资规模、功能和效益等因素进行评定的。
不同等级的水利工程在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方面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建设水利工程,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专题报告编制指南-gxzf

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篇章编制指南(试行)一、总则(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指导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开展节水评价工作,明确节水评价篇章的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制定本指南。
(二)本指南适用于具有水资源开发利用任务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节水评价篇章的编制。
(三)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要求;坚持以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核心,统筹协调好节流与开源、不同用水对象的用水需求,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严守红线、控制总量,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划中的节水指标要求。
(四)节水评价范围主要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的供水区域。
必要时应结合工程的规划范围适当扩大节水评价范围。
(五)本指南引用的主要标准和文件包括:《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城市节水评价标准》(GB/T5108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429)《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430)(六)节水评价篇章的主要内容包括:1.开展供水区现状供用水节水水平(用水效率)、现状节水潜力等分析评价。
2.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提出切实可行的节水目标和指标。
3.从需水预测合理性、可供水量预测合理性、缺水状况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对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提出的水资源配置方案进行节水符合性分析。
在此基础上,从节水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4.从水源方案、输水环节、工程总体布局等方面,分析建设项目工程节水的符合性,并从节水角度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工程规模的合理性。
5.从建设项目节水措施三同时要求、监控计量设施方案设计、水价形成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设项目的节水保障措施。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17修改)第一条为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三条建设项目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业主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自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
第六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取水水源论证;(三)用水合理性论证;(四)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五)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六)其他事项。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见附件。
第七条业主单位在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交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时,应当一并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
未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且经一次告知仍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取水许可申请。
第八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取水的急需程度适时提出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和审定后的报告书是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对以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一)水利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建设项目;(二)兴建大型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日取水量5万吨以上)的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分级审查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1)

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1)“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部署,科技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海洋局共同制定了《国家水安全创新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统筹部署水安全科技创新工作。
根据国家水安全创新工程总体安排,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实施方案。
本专项紧密围绕水资源安全供给的科技需求,重点开展综合节水、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江河治理与水沙调控、水资源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应用,培育和发展水安全产业,形成重点区域水资源安全供给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及配套技术装备,形成50亿立方米的水资源当量效益,远景支撑正常年份缺水率降至3%以下。
根据重点专项总体安排,基于“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本专项2018年度指南主要支持实施方案提出但在2016年和2017年指南未覆盖的任务,持续围绕综合节水、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江河治理与水沙调控、水资源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开展科研部署。
本专项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年。
2018年拟支持不超过20个项目,国拨经费约3.2亿元。
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对于企业牵头的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如指南未明确支持项目数,对于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术路线的项目,可以择优同时支持1-2项。
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
每个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不超过6个,项目参与单位不超过10个。
论大中型水闸工程精细化管理

论大中型水闸工程精细化管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大中型水闸工程是保障水资源利用和调控的重要基础设施,对其精细化管理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本文将就大中型水闸工程精细化管理进行探讨。
一、精细化管理的背景和意义1. 背景大中型水闸工程是指用于水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水利工程,其规模庞大,设计复杂,施工周期长,涉及面广。
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效益,需要对其进行精细化管理。
2. 意义精细化管理可以对水闸工程的工作流程进行精细化分解和优化,提高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和效率,保障水闸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水资源利用效益。
二、精细化管理的内涵和要点1. 内涵精细化管理是指在水闸工程建设、维护和运营过程中,通过对各项工作进行精细化规划、组织、执行和监督,实现对工程的全面管理和精细控制,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效益。
2. 要点(1)规划对水闸工程进行全面规划,明确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确定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责任部门。
(2)组织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工作流程和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执行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计划和规定,保证工程建设、维护和运营的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4)监督建立科学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工程施工、维护和运营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效益。
三、精细化管理的实施策略1. 技术手段大中型水闸工程的精细化管理需要借助现代化的管理技术手段,如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等,对工程的各项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和处理,提高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2. 人才队伍建立专业化的管理和技术服务队伍,培养和引进技术人才,构建适应精细化管理的人才队伍,提高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能力。
3. 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标准和流程,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4. 安全管理加强对水闸工程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
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

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前言 (1)一、中型水库建设概况与面临的形势 (2)(一)中型水库建设现状 (2)(二)中型水库的作用 (2)(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3)(四)面临的形势 (5)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6)(一)指导思想 (6)(二)基本原则 (6)(三)规划范围 (8)(四)规划任务 (8)三、流域水资源条件及规划布局 (9)(一)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 (9)(二)黄河流域及西北诸河 (11)(三)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 (14)(四)海河流域 (16)(五)松辽流域 (18)(六)珠江流域 (20)(七)太湖流域及东南诸河 (21)四、建设重点和总体安排 (23)(一)项目筛选条件 (23)(二)在建中型水库情况 (24)(三)规划项目 (25)五、资金筹措与实施效果初步评价 (27)(一)资金筹措 (27)(二)实施效果评价 (28)六、环境影响初步评价 (29)(一)主要环境影响 (29)(二)综合评价与对策措施 (29)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0)(一)加强前期工作,提高勘测设计水平 (30)(二)妥善安臵水库移民,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1)(三)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降低不利影响 (32)(四)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体系 (32)(五)深化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建设 (32)(六)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建设、运行和管理水平 (33)附表:1、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在建项目表2、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拟建项目表前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对水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4]1644号)以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一五”中型水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06]212号)的有关要求,依据已批准或编制的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十一五”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以及流域或区域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规划等水利规划成果和《中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力资源复查成果(2003年)》、《2006水利统计年鉴》等刊印资料,水利部在各流域中型水库规划编制成果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简称《规划》)。
水利工程大中小型工程划分标准

水利工程大中小型工程划分标准
水利工程的划分标准,在我国一般是按照专业规模和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来划分的。
根据相关文献,水利工程一般可分为大中小三类:
一、大型水利工程
1、定义
大型水利工程是指规模较大的、投资规模较大的、综合效益较显著的水利工程。
大型
水利工程的结构复杂,科技含量高,技术难度大,投资相对较大,它能给改善水资源利用
状况带来显著效益,这种效益有时不仅是水力效益,还可能有生态、环境、旅游、能源等
方面的多重效益,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发展。
2、投资规模标准
一般情况下,大型水利工程投资总额较高,可分为水利总投资和水利专项投资,需满
足以下条件之一:
(1)水利总投资超过50亿元;
(3)水利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并且水利专项投资不低于10亿元;
1、定义
中型水利工程是指规模中等的、投资规模中等的水利工程。
它受地质条件的影响最大,但由于投资规模中等,一般不需太复杂的结构和技术,还有可能能引起水资源利用状况的
一定的改变,提高社会经济的综合效益。
1、定义
小型水利工程是指规模小的、投资规模小的水利工程。
由于投资规模小,大多数只涉
及局部的水资源改造和开发,能够起到一定的分散作用。
关于水利工程的划分,不仅要看投资规模,还要考虑实施水利工程的目的和内容,还
要考虑技术复杂度,投资风险等方面的因素,以便更好地实施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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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篇章编制指南(试行)一、总则(一)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指导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开展节水评价工作,明确节水评价篇章的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制定本指南。
(二)本指南适用于具有水资源开发利用任务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节水评价篇章的编制。
(三)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要求;坚持以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核心,统筹协调好节流与开源、不同用水对象的用水需求,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严守红线、控制总量,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划中的节水指标要求。
(四)节水评价范围主要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的供水区域。
必要时应结合工程的规划范围适当扩大节水评价范围。
(五)本指南引用的主要标准和文件包括:《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水资源规划规范》(GB/T5105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城市节水评价标准》(GB/T5108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技术规范》(SL429)《调水工程设计导则》(SL430)(六)节水评价篇章的主要内容包括:1.开展供水区现状供用水节水水平(用水效率)、现状节水潜力等分析评价。
2.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提出切实可行的节水目标和指标。
3.从需水预测合理性、可供水量预测合理性、缺水状况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对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提出的水资源配置方案进行节水符合性分析。
在此基础上,从节水角度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4.从水源方案、输水环节、工程总体布局等方面,分析建设项目工程节水的符合性,并从节水角度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工程规模的合理性。
5.从建设项目节水措施三同时要求、监控计量设施方案设计、水价形成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设项目的节水保障措施。
6.进行节水效果评价,提出主要评价结论与建议。
图1 大中型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基本流程二、现状供用水节水水平评价(一)基准年基础资料选取。
以建设项目现状基准年的实际供用水资料作为现状供用水水平分析的基础,必要时可采用近三年的平均值。
(二)现状用水水平分析。
说明评价范围内现状不同用水对象的实际用水情况,包括用水量、用水过程等,分析评价各用水对象现状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
农业用水户应在对现状灌溉面积、节水灌溉面积等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农业灌溉实际用水量和现状作物种植结构,分析农业综合毛(净)灌水定额、灌溉水利用系数、渠系水利用系数等。
对近期年份尤其是来水频率与灌溉设计保证率接近的典型年份实际灌溉用水进行分析,评价农业灌溉现状满足程度。
对于实际灌溉保证率偏低,但近期农业产量无明显减产的地区,宜重点分析亩均实际用水量。
非农业用水户应结合水资源公报数据,对城镇自来水厂、重要工业企业自备水源等可计量的重要用户实际用水量进行调查,对城乡生活、工业、第三产业的用水定额及用水效率指标进行分析评价,用水效率主要包括供水管网漏损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率等指标。
对于高耗水产业结构比重较大的地区,宜对典型高耗水企业用水情况重点进行调查,与有关部门发布的行业用水定额进行比较,分析现状节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三)现状供水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说明评价范围内已建供水工程总体布局、供水水源工程(蓄、引、提水工程,地下水,非常规水源等)、输水工程基本情况,以及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规模、实际供水能力等。
对评价范围的非常规水利用情况进行说明。
调查现有供水工程在输水系统各级渠系(管道)中的水量损失情况,分析现状供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四)供用水水平对比分析。
分析建设项目供水区用水总量是否超过分配给该区域的用水总量分解指标,分析城乡生活、工业、农业灌溉等用水户现状实际用水定额与国家相关标准及各省份发布的用水效率红线的符合性。
与建设项目供水区所在流域(或区域)其他类似工程进行对比分析,并进行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间的比较,评价供水区各主要供水对象的供用水效率、供用水水平。
在与其他地区分析比较时,宜选择产业结构、气象水文条件、土壤和作物种植结构类似的地区。
(五)现状节水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用水定额、灌溉制度、用水过程、输配水损失等方面对评价范围的现状节水水平进行分析,并从政府、社会、公众、水价等方面对现状节水管理体制、机制进行评价。
三、现状节水潜力分析(一)用户端节水可能性分析。
针对供水区用户端实际的城乡生活、工业、第三产业用水净定额和农业净灌水定额等指标,综合考虑国家相关节水标准和各省份发布的用水效率红线,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布局、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节水成本和用水习惯等,对供水区现状用水户的节水可能性进行分析。
(二)供水端节水可能性分析。
参照国家相关节水标准及各省份发布的用水效率红线,结合供水区实际情况和供水环节水源工程的蒸发渗漏损失、供水管网漏损率、灌溉水利用系数、渠系水利用系数等节水指标,对其节水可能性进行分析。
梳理供水区其他非常规水源,考虑水质、水量、保证率等情况,挖掘非常规水源的供水能力。
(三)现状节水潜力分析。
以现状用水水平、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综合分析为基础,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同用水对象可能达到的相关用水效率指标,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方式,分析评价供水区节水潜力,并在现状用水量基础上估算存量节水量。
四、节水目标与指标(一)提出节水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特点,综合考虑评价范围内的水资源禀赋条件、用水习惯,调查邻近地区、条件相似地区的用水水平,结合区域用水总量控制与用水效率控制目标要求,并与流域综合规划、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提出切实可行的不同水平年节水目标。
主要节水目标应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已有规划确定的节水目标要求。
在拟定不同水平年节水目标时,应充分考虑节水目标的社会、环境可接受程度,处理好适度节水与地下水补给、区域水资源循环系统和生态环境的关系。
(二)制定节水指标。
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文件和规划,兼顾现实与可行,制定不同水平年分项节水指标值。
本指南初步推荐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含供水管网漏损率、节水器具普及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系数、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率、人均生活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灌溉定额、渠系水利用系数、灌溉水利用系数等)、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再生水回用率等节水指标。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筛选或增加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节水指标。
五、水资源配置方案节水符合性分析(一)需水预测成果节水符合性分析。
包括对设计水平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用水定额和用水效率、需水预测成果的节水符合性分析。
分析评价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指标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当地发展定位的符合性,重点分析工业园区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符合性及与区域资源环境的协调性。
分析评价城镇生活、工业需水采用的需水定额及用水效率指标是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及规划指标要求。
必要时采用近五至十年以来的实际用水资料进行年用水量和节水量变化趋势分析;对高耗水用户的节水可能性要单独进行重点预测分析。
农业灌溉需水量评价应重视基础资料的一致性分析,考虑灌溉需水量与降水补给的关系;评价说明采用节水(或非充分)灌溉制度的可能性,分析节水量与作物产量之间的关系,提出经济灌溉定额;评价农业作物种植结构和节水灌溉制度与当地水土资源条件的适应性,结合节水资金筹措难易程度,挖掘农业灌溉需水预测成果进一步节水的可能性。
(二)可供水量预测成果节水符合性分析。
调查评价供水区现有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状况,梳理其他非常规水源利用情况,从工程提升挖潜、合理配置、运行调度管理等方面,考虑水质、水量、保证率等情况,分析评价设计水平年已有供水工程是否具有进一步提高可供水量的可能性,分析供水区可供水量预测成果的合理性。
(三)缺水状况综合评价。
对建设项目实施前的水资源供需分析成果的节水符合性进行分析评价,在缺水主要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供水区缺水的特点,重点说明主要缺水对象、缺水量及缺水过程。
(四)水资源配置方案节水符合性分析。
应以评价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分析成果为基础,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对推荐的水资源配置方案成果进行节水符合性分析。
综合评价水资源配置方案中是否进一步强化了输水效率和非常规水源的利用;评价新增供水能力的合理性;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与用水总量控制分解指标、相关水量分配方案的符合性。
(五)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节水分析。
在供水区节水潜力分析、需水预测成果、可供水量预测成果、缺水状况、水资源配置方案节水符合性评价的基础上,从节水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对于涉及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扶贫开发或具有其他综合功能的水利工程,应结合其他综合利用任务要求,统筹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六、建设项目工程节水符合性评价(一)工程总体布局的节水符合性评价。
从区域宏观角度评价供水区水源方案是否按照节水的要求进行布局,是否合理利用了非常规水源,是否具备分质供水的可能性。
在工程输水环节(水源—用户)是否采取了节水措施,输水工程效率、渠系水利用系数是否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
(二)工程规模节水合理性评价。
应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的约束作用。
在供水区水资源配置方案节水符合性及工程布局节水合理性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工程建设条件、环境影响与制约、社会可接受程度等条件,按照“以供定需”的要求,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工程规模的合理性。
(三)节水投资匡算。
匡算建设项目中直接相关的节水工程投资(如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增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提高再生水回用率等方面的直接投资)。
对于因调整用水结构(包括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等)、应用新技术(提高工业生产工艺的节水水平、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率等)和调整水价等节水非工程措施的投资可不计列。
七、节水保障措施(一)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相关节水措施应尽可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应结合信息化管理的相关要求,提出主要供水区水量监测、监控建设方案以及建设项目输水环节计量设施方案,建设项目输水环节计量设施投资应计入项目工程概算。
(三)宜研究工程水价与节水措施方案的内在定量关系,提出满足节水要求的水价建议。
同时,分析用户对水费增加的承受能力,以保证节水的可持续性,使水价真正成为调节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节约用水的重要经济手段。
八、主要评价结论及建议(一)评价结论应主要包括:评价范围现状节水水平和节水潜力;主要节水目标和节水指标的可行性;水资源配置方案的合理性以及与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分解指标和用水效率指标、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符合性;评价范围当地已有水利设施布局及新建工程布局进一步节水挖潜的可能性,从节水角度评价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和工程规模的确定是否优先考虑了设计水平年的节水要求;建设项目在节水增粮、节水减污、节水压采、生态保护与修复、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