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豫南涉外职业教育集团、开封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政法〔2018〕502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各有关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6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民办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的通知》(教政法〔2017〕431号)要求,经过学校申报、第三方评审、专家组实地评估等程序,现确定黄河科技学院药学、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为2018年度河南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并分别给予经费资助。
资助经费已于2018年5月下达到学校所在地省辖市财政局,详见《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教育事业专项经费的通知》(豫财教[2018]23号)。
各品牌专业建设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民办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依照1:1的比例落实建设配套资金。
品牌专业建设经费(包括学校配套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加强监督,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学校项目申报书的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项目管理,按期完成专业建设目标和任务,确保品牌专业建设取得实效,确保该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附件:河南省2018年民办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名单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6月26日——结束——。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教职成〔2024〕258号•【施行日期】2024.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24〕258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37号)要求,经各地各学校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决定将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点等243个专业点立项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并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一、强化领导责任。
各有关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各项目建设学校要建立院系、教学、招生、就业、财务、规划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保证专业质量。
各学校要从课程、教材、师资、实训基地等多个方面进行系统优化,夯实职业教育新基建,重构课程体系、重组教学内容,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更新教育教学组织形式和方法;要动态优化评价机制,以建立常态化的教学评估制度为抓手,打造对接产业吻合度高、资源整合共享度高、人才培养产出度高,面向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服务能力强的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
三、落实考核验收。
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省级示范性专业点立项两年内须申请验收。
省教育厅将分年度开展验收工作,各建设学校自主申请项目验收,考核合格的予以认定并公布名单。
对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管理混乱、违法违规及立项两年内未完成验收的示范性专业点,将取消其建设资格。
附件: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2024年8月2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教育部2014年上半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教育部2014年上半年中外合作
办学项目审批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4.11.04
•【字号】教外〔2014〕919号
•【施行日期】2014.1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教育部2014年上半年中外合作办学项
目审批结果的通知
教外〔2014〕919号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4年上半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结果的通知》(教外办学〔2014〕67号),我省申报的黄淮学院与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合作举办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等4个项目获得批准。
(名单见附件1)按照教育部要求,经批准举办的项目,应严格遵照相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的内容执行。
请各有关高等学校切实加强对本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监管,保证其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办学,加强管理,坚持公益性原则,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能力建设的导向,并切实将该项目纳入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统筹规划,努力促进学校的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
办学过程中有何重大问题,请及时向我厅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1.批准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单(4个)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1623N-1626N)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另发)(略)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4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豫南涉外职业教育集团、开封文化艺术职业教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豫南涉外职业教育集团、开封文化艺
术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教高[2014]202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3.25
【实施日期】2014.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豫南涉外职业教育集团、开封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
(教高〔2014〕202号)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你们关于成立高等职业教育集团的请示收悉。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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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3•【字号】教办职成〔2024〕234号•【施行日期】202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23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14号)要求,现将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压实招生学校主体责任,规范招生行为。
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让合作企业组织招生工作,不得委托个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服务代理,严禁合作企业以分校区名义进行违规招生。
未取得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
本科、高职中专部严禁开展一年制招生。
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承认学历,不享受国家资助和免学费等政策,违规招生行为将记入档案。
在招生、资助管理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连续三次计入省教育厅招生和学生管理警示台帐的学校,按照违规严重程度,对学校招生、注册学籍采取限制或暂停处理。
二、科学执行招生计划。
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要结合学校自身办学能力、师资配备、场地设施等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备案通过招收一年制的学校,每个专业招生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对招收一年制、非全日制学生资格的核查力度,特别是对跨省招收一年制、非全日制学生要严格控制,经过批准可以实施跨省招生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组织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备案,不按有关规定招收、管理学生的,停止学校招收一年制和非全日制学生的资格。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校外教学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校外教学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8.21•【字号】教职成〔2017〕727号•【施行日期】2017.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校外教学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7〕72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7〕54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3〕700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学校中专部,以下简称“学校”,下同)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举办校外教学点(班)的办学行为,推动全省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举办校外教学点(班)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抓紧做好自查和清查工作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以及校外教学点(班)管理是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行为的重要保障,是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各地、各校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开展中职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校外教学点(班)的自查和清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管理,推动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办学、规范管理。
二、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审批和备案工作自2017年起,对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举办校外教学点(班)的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年审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举办校外教学点(班)学校的审批、备案和管理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8.13•【字号】教基一〔2018〕670号•【施行日期】2018.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情况的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及《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8〕327号)有关精神和要求,各地均已出台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摸排核查,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第一批),工作进展整体较好,取得阶段性成效。
现将各地建立黑白名单(第一批)情况通报如下:一、建立白名单情况把“证照齐全”和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列为白名单,引导家长正确选择。
(一)省辖市建立白名单情况郑州市783个、开封市6个、洛阳市116个、平顶山市151个、安阳市147个、鹤壁市59个、新乡市148个、焦作市183个、濮阳市37个、许昌市223个、漯河市64个、三门峡市29个、南阳市326个、商丘市0个、信阳市71个、周口市2个、驻马店市0个、济源市73个。
(二)省直管县(市)建立白名单情况巩义市36个、兰考县0个、汝州市36个、滑县3个、长垣县11个、邓州市:0个、永城市21个、固始县1个、鹿邑县1个、新蔡县0个。
全省共计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2517个。
二、建立黑名单情况把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列为黑名单,防止误导家长,引导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在提高教学质量上下功夫。
(一)省辖市建立黑名单情况郑州市854个、开封市15个、洛阳市295个、平顶山市569个、安阳市784个、鹤壁市115个、新乡市694个、焦作市320个、濮阳市65个、许昌市120个、漯河市78个、三门峡市436个、南阳市375个、商丘市423个、信阳市342个、周口市178个、驻马店市999个、济源市176个。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2.29•【字号】教职成〔2016〕1071号•【施行日期】2016.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16〕107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评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6〕88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创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的通知》(教职成〔2016〕825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分别对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申报单位进行了集中评审和实地考察。
经研究决定,评选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等25所学校为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评选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等25所学校为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现将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评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全省职业院校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希望各地、各单位以管理强校评选工作和校园文化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为契机,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育人工作,积极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增强办学活力,提升办学质量,推动我省职业教育上水平、上台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名单2.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名单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12月29日附件1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强校名单1.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2.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3.郑州工业贸易学校4.河南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5.郑州测绘学校6.河南省水利水电学校7.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8.河南省工业学校9.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10.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11.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学校12.郑州市国防科技学校13.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14.巩义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15.周口海燕职业中等专业学校16.睢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17.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18.泌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9.河南省驻马店农业学校20.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21.鹤壁工业中专22.濮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3.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24.济源职业技术学校25.镇平县工艺美术中等职业学校附件2首批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名单(共25个)1.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2.河南省工业设计学校3.河南省工艺美术学校4.郑州工业贸易学校5.河南省经济技术中等职业学校6.禹州市中等专业学校7.河南省信息工程学校8.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9.河南省工业学校10.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11.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12.河南省外贸学校13.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14.开封市文化旅游学校15.周口幼儿师范学校16.平顶山市财经学校17.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18.河南省汝南幼儿师范学校19.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21.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22.灵宝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3.河南省信阳航空服务学校24.罗山县中等职业学校25.固始县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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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豫南涉外职业教育集团、开封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4.03.25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豫南涉外职业教育集团、开封文化艺
术职业教育集团的批复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你们关于成立高等职业教育集团的请示收悉。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2〕48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依托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成立豫南涉外职业教育集团,依托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立开封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集团。
二、上述两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集团是以依托学校为龙头,联合相关中高职学校、企业、行业协(学)会,按照平等、互利、自愿原则组成的产教联合体,是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中初级专门人才和高端技能型人才、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
发展的为目标的社会组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各成员单位原有的性质、管理体制、隶属关系、人事关系等不变。
三、两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集团要在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集团组合效益和规模效应,加强产教、校企、校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探索构建以高职为龙头、中高职良性衔接的现代职教体系,促进行业产业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实现集团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建一流的职业教育集团,打造河南职业教育品牌,为实现中原崛起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此复。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