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计算机等7个职业教育集团和河南省智能建造技术等4个产教融合专业联盟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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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0.10.22
•【字号】教电教〔2020〕416号
•【施行日期】2020.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
区、实验校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通知》(教电教〔2019〕819号)精神,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遴选、推荐,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估、审议,省教育厅审核,决定授予新乡市等14个区域为“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授予郑州市第二中学等200所学校为“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教育局应切实承担起本地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建设与发展的任务,加大投入、加强规划、统筹、指导与监管。

各实验区、校应珍惜荣誉,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充分发挥实验区、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保障实验区、校建设科学、健康、专业化与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校建设工作将引入动态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以每半年为一个周期随机抽查并持续监管。

联系人:马丽娟张瑜
电话:*************
邮箱:***************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名单
2020年10月22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19•【字号】教办科技〔2024〕231号•【施行日期】2024.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231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20〕203号)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和领域1.申请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团队成员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

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申请的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请的团队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高级(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4.现任校级领导干部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承担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未结项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建设期内的团队骨干成员(团队成员排名前5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和研究骨干申报。

5.申请团队原则上应是学校校级创新团队且学校能够支持建设经费,并注重与团队所在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相结合。

6. 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本计划优先支持依托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的科研团队。

7.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培育的“7+28+N”产业链群,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生命健康、量子信息、未来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相关领域。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11.08•【字号】教职成〔2017〕950号•【施行日期】2017.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7〕95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推进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现就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7〕110号),深入开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素质能力比赛、信息化教学大赛、“文明风采”竞赛,积极引导职业院校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

分批重点支持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协办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相关单位,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基地及相关专业基础条件建设,提升软硬件水平,更好地服务竞赛项目的教学训练,提升参赛水平和承办协办比赛的条件。

二、工作要求各项目学校要按照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承办协办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切实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和相关专业建设实际,做好技能大赛条件建设。

(一)提升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质量。

切实加强技能大赛场地建设,参照《关于举办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2017〕34号)中关于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场地要求,强化比赛场地硬件、软件等多方面的建设。

(二)促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公平公正。

第一批项目学校(见附件)要加强技能大赛场地的远程监控设备条件建设,可以达到在比赛现场之外能够全程观测到比赛现场的全景,方便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参观比赛过程,监督比赛的公平公正。

三、建设保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通知》(豫财教〔2017〕94号)要求,省财政按照因素分配法对第一批项目学校拨付了建设启动资金,学校主管部门应给予学校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学校要通过自筹、校企合作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原则上均不得少于省财政启动资金。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4.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3〕30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学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等35个学校为河南省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培育建设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3〕309号)有关要求,以2年为建设周期,完善建设方案,于5月25日前将确定后的建设方案(格式无统一要求,标注联系人和电话)发至邮箱******************。

建设周期内,各培育建设单位要完成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推进协同育人改革、加快制度机制创新、校企合作培养师资、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开展产业学院建设等各项建设任务。

建设期满,由培育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按照培育单位的建设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纳入河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名录;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河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的资格。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单位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5月6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1.21•【字号】教职成〔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化我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校企“双元”育人,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职业院校中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评选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选原则(一)示范性原则。

项目应致力于探索、创新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合作模式等,取得显著成效,对全省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能够起到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推广性原则。

项目应具有可推广性,成果可为省内其他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提供学习和借鉴,并可成功复制。

二、项目评选数量2020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拟评选25个。

高职院校项目15个、中职学校项目10个。

其中,现代农业领域4个、先进制造业领域9个、现代服务业领域8个、我省技能人才紧缺领域4个。

三、项目申报条件(一)项目所属领域。

项目属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我省技能人才紧缺领域。

(二)项目双方资质。

1.项目学校方资质。

项目中学校,须为独立设置并具有招生资质5年以上的职业院校,近3年高职院校年招生数量在3000人以上且目前在校生数量不低于10000人、中职学校年招生数量在1000人以上且目前在校生数量不低于3000人,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教职成〔2024〕258号•【施行日期】2024.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教职成〔2024〕258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37号)要求,经各地各学校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决定将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点等243个专业点立项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并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一、强化领导责任。

各有关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加强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各项目建设学校要建立院系、教学、招生、就业、财务、规划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保证专业质量。

各学校要从课程、教材、师资、实训基地等多个方面进行系统优化,夯实职业教育新基建,重构课程体系、重组教学内容,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更新教育教学组织形式和方法;要动态优化评价机制,以建立常态化的教学评估制度为抓手,打造对接产业吻合度高、资源整合共享度高、人才培养产出度高,面向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服务能力强的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

三、落实考核验收。

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省级示范性专业点立项两年内须申请验收。

省教育厅将分年度开展验收工作,各建设学校自主申请项目验收,考核合格的予以认定并公布名单。

对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管理混乱、违法违规及立项两年内未完成验收的示范性专业点,将取消其建设资格。

附件: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立项建设项目名单2024年8月2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0•【字号】教职成函〔2023〕694号•【施行日期】2023.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69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辖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和河南省《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进虚拟现实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赋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全省示范、全国一流的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以下简称“示范性基地”)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主动适应我省“十大战略”和职业教育数字化战略要求,紧盯产业转型升级,针对职业教育实训中高投入、高损耗、高风险及难实施、难观摩、难再现的“三高三难”痛点和难点,以新思路、新机制、新模式建设一批院校主导、企业协同、各具特色的示范性基地,将示范性基地打造成集教学、实训、培训、科研、竞赛、科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实训基地、虚拟仿真实训教学资源校企协同开发平台和虚拟仿真实训技术成果展示与应用推广平台;通过示范引领,改革传统教学育人手段,深化“三教”改革,强化教、学、做融合,搭建校企合作桥梁,建立河南省职业教育虚拟仿真资源共享库,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023年遴选建设30个左右示范性基地。

二、申报对象示范性基地的申报对象是全省职业院校。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限报2个,其他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地教育局限报1个。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3•【字号】教办职成〔2024〕234号•【施行日期】202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23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14号)要求,现将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压实招生学校主体责任,规范招生行为。

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让合作企业组织招生工作,不得委托个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服务代理,严禁合作企业以分校区名义进行违规招生。

未取得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

本科、高职中专部严禁开展一年制招生。

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承认学历,不享受国家资助和免学费等政策,违规招生行为将记入档案。

在招生、资助管理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连续三次计入省教育厅招生和学生管理警示台帐的学校,按照违规严重程度,对学校招生、注册学籍采取限制或暂停处理。

二、科学执行招生计划。

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要结合学校自身办学能力、师资配备、场地设施等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备案通过招收一年制的学校,每个专业招生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对招收一年制、非全日制学生资格的核查力度,特别是对跨省招收一年制、非全日制学生要严格控制,经过批准可以实施跨省招生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组织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备案,不按有关规定招收、管理学生的,停止学校招收一年制和非全日制学生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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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计算机等7个职业教育集团和河南省智能建造技术等4个产教融合专业联盟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9.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河南省计算机等7个职业教育集团和河南省智能建造技术等4个产教融合专业联盟的批复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你们关于成立职业教育集团或产教融合专业联盟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职成〔201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1〕98号)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以下省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
1.依托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河南省计算机职业教育集团;
2.依托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成立河南省文化创意职业教育集团;
3.依托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成立河南省水利环境职业教育集团;
4.依托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成立河南省外经贸职业教育集团;
5.依托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成立河南省林业职业教育集团;
6.依托河南省服装行业协会、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河南省服装职业教育集团;
7.依托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河南省老年健康职业教育集团;
8.依托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河南省智能建造技术产教融合专业联盟;
9.依托河南省医药行业协会、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河南省中医学产教融合专业联盟;
10.依托河南省电子商务协会、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河南省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产教融合专业联盟;
11.依托河南省电力企业协会、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河南省供用电技术产教融合专业联盟。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发展定位。

省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是以依托学校为龙头,以骨干特色专业为纽带,各相关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自愿参加的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协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原有的性质、管理体制、隶属关系等不变。

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的成员单位要遵守本集团或本联盟章程,共同推进集团(联盟)健康发展。

(二)创新发展模式。

省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要在省教育厅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职教集团(联盟)成立为契机,坚持供需对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互利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院校治理结构,积极创新集团(联盟)运行模式和机制,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联盟)办学的活力,提
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积极探索新时代职教集团(联盟)发展新路径。

(三)加强日常管理。

省级职业教育集团、产教融合专业联盟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运行,及时填报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年度数据(网址:)。

职教集团(联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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