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应急计划
XX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实施办法

XX村镇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村镇银行(以下统称“我行”)对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风险(以下统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识别、评估,优化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资源配置,提高我行反洗钱工作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试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是指我行根据业务发展与反洗钱工作匹配程度,对我行的反洗钱抗风险能力进行的测试评估。
我行应根据营业网点数量、规模、风险分布等因素,合理确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评估对象和评估周期,确保及时、准确掌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机构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特征及变化情况。
第三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应覆盖我行所有经营地域、客户群体、产- 1 -品业务(含服务)、交易或交付渠道,充分考虑各方面风险因素,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部管理环节。
(二)客观性原则。
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收集有关数据和资料,以充分完整的事实为依据,力求全面准确地揭示我行面临的洗钱风险和管理漏洞。
(三)匹配性原则。
洗钱风险自评估的性质与程度应当与我行自身经营的性质和规模相匹配。
(四)灵活性原则。
我行应根据经营管理、外部环境、监管法规、洗钱风险状况等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自评估指标和方法。
对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缩短自评估周期,提高自评估频率。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我行成立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开展我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工作,向我行董事会负责。
金融公司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金融公司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由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引发的风险,最大程度预防和减轻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对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的损害,规范公司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法人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公司及各部门。
第二章工作原则第三条统一领导。
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门要服从公司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配合处置。
第四条预防为主。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把应对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当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制度和流程,增强预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处置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
第五条有效应对。
公司及各部门应依法、科学、合理地预防和处置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六条保守秘密。
参与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处置工作的人员应严守保密规定,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并不得利用这类信息谋取私利。
第三章组织领导及职责第七条公司成立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执行小组(以下简称“执行小组”)。
领导小组作为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的常设机构,在组长的带领下,负责对经营管理过程中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进行预防、监控、处理和管理。
执行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小组:组长:主管反洗钱工作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反洗钱专职、兼职人员第九条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机构工作职责。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配合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履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参照本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应当遵循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方面的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地区)监管机构的工作,同时在驻在国家(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
驻在国家(地区)不允许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额外措施应对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章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识别和评估自身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采取与风险相适应的政策和程序。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要求嵌入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全面覆盖各项产品及服务。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反洗钱应急处置预案

反洗钱应急处置预案篇一: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实施方案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启动和推进反洗钱工作,发动和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从而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一规定两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上级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促进A县的反洗钱工作规范有序、卓有成效地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金融机构处于防范洗钱斗争的第一线,必须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定义务。
由于反洗钱工作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统工程,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县内各金融机构要在本方案的指导下,整体联动,层次推进,预防和克服各自为战的散乱现象。
切实把反洗钱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和推进金融深化的具体举措来抓好抓实,统一思想认识、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内容、统一运作方式,力争尽快在我县建立一个协调高效的反洗钱网络,为实现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下的金融安全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原则目标从金融业的角度来看,洗钱是指犯罪分子以金融机构为媒介,利用金融机构转移、储存、支付犯罪活动资金,以隐瞒或掩盖犯罪资金的来源、流向和违法性质的行为。
典型的洗钱交易过程通常分为三个作业阶段,一是入账处置阶段,即通过存款、电汇或其它途径把不法钱财放入一个金融机构;二是分账清洗阶段,就是通过多层次复杂的快速划拨资金和频繁转账交易,逐步将非法所得与其来源分开,以掩饰犯罪资金的来龙去脉和真实的所有权关系,模糊犯罪资金的查账线索和非法特征;三是归并融合阶段,以一项显然合法的转账交易为掩护,将清洗过的资金转移到与犯罪行为无明显联系的其他账户上,将非法所得最终融合到有合法来源的资金中,使犯罪收益披上合法的外衣。
根据洗钱犯罪的资金运动规律,金融机构作为一个洗钱渠道有着鲜明的非法资金“流入——流转——流出”三步曲,为此,我们应当确立和遵循“进口审核、流程监测、出口控制、登记大额、识别可疑、审慎处置、常抓不懈”的总体原则,督促金融机构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培养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办理每一笔业务时,都应当依法并且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做到不冤枉不放纵,警钟长鸣,疏而无漏。
2024年银行反洗钱工作计划(三篇)

银行反洗钱工作计划____年反洗钱工作计划1、加强反洗钱的学习教育。
一是要求以网点为单位,建立反洗钱学习制度。
各网点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从OA、邮箱下载并收集上级行下发的反洗钱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通知,建立反洗钱规章制度电子文件夹,利用晨会时间以及每周四学习时间组织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二是开展反洗钱知识学习活动。
分行将对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打包下发各单位组织学习,同时拟为检验学习效果,____月份,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一次反洗钱知识学习测试活动。
三是开展反洗钱警示教育,拟____月上旬,传达省人行吴成居副行长在打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精神,组织全辖反洗钱人员观看人行反洗钱警示教育片。
2、开展反洗钱业务培训。
拟____月份,举办一期反洗钱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邀请人行相关人员进行授课或座谈。
____月份,举办一期由企业单位经理、财务人员参加培训班,学习相关反洗钱规定。
3、加大反洗钱宣传。
宣传工作做的越好,就越能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
拟于____月份、____月份,举办两次大型的反洗钱宣传活动,继续沿着反洗钱宣传进闹市、进高校、进社区的特点进行。
活动期间,要求每个营业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活动标语、开展上街咨询活动、营业大厅滚动播放反洗钱视频录像等。
4、加强反洗钱的检查和指导。
一是日常检查,依托业务部门,充分利用专业检查队伍,在进行业务检查中,把反洗钱的三大义务(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列入检查范畴,进行检查,二是拟在____月份,在全辖范围内开展反洗钱自查、互查。
自查由支行自行组织检查。
互查由分行安排,部分支行交叉检查。
三是____月份,组织反洗钱重点检查,对日常工作比较不到位的支行进行检查。
5、继续做好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系统运行工作银行反洗钱工作计划(二)____年,我行对反洗钱工作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反洗钱知识的培训工作,不提升员工的反洗钱识别能力和处理能力;(2)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内控制度建设,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3)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杜绝洗钱活动的发生;(4)不断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不断查找缺陷和漏洞,确保反洗钱工作无死角;(5)继续加强对大额资金进口的监测,并做好有关分析工作,防范非法洗钱活动;(6)继续做好反洗钱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提高自身保护意识以及揭发意识,共同维护金融安全。
金融案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金融案件,保障金融秩序稳定,维护金融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降低金融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金融案件,包括但不限于诈骗、洗钱、非法集资、逃废债等。
三、组织机构1.成立金融案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金融案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落实和协调。
3.各金融机构应设立案件应急小组,负责本机构的案件应急工作。
四、应急响应流程1.发现金融案件(1)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防范,建立健全案件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金融案件。
(2)一旦发现金融案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响应(1)领导小组接到案件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案件情况,组织相关机构开展案件调查和处置。
3.案件调查(1)案件应急小组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2)调查过程中,应依法保护涉案人员合法权益,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4.案件处置(1)根据案件调查结果,采取以下措施:①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②对涉嫌违规操作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③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进行追责。
(2)对涉案资金,应依法进行冻结、扣押、追缴等处置措施。
5.善后处理(1)对已处置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对涉案人员进行教育、警示,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五、应急保障措施1.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完善技术手段,提高案件防范和侦破能力。
3.加强与司法机关、监管部门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4.建立金融案件应急基金,为案件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六、附则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各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备案。
4.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反洗钱安全应急预案

一、背景为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我国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反洗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反洗钱安全应急工作。
2. 设立反洗钱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反洗钱安全应急措施。
3. 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反洗钱安全应急工作。
三、应急响应级别1. 一级响应:当发生重大洗钱犯罪案件或紧急事件,可能对我单位及社会造成严重影响时,启动一级响应。
2. 二级响应:当发生较大洗钱犯罪案件或紧急事件,可能对我单位及社会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二级响应。
3. 三级响应:当发生一般洗钱犯罪案件或紧急事件,可能对我单位及社会造成轻微影响时,启动三级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1. 一级响应(1)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4)对涉案账户进行紧急冻结,防止资金转移。
(5)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2. 二级响应(1)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4)对涉案账户进行限制,防止资金转移。
(5)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3. 三级响应(1)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4)对涉案账户进行关注,防止资金转移。
(5)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五、应急恢复与总结1. 应急处置结束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灾后恢复工作。
2. 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3. 对应急响应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反洗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反洗钱风险应急预案银行

为加强银行反洗钱工作,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和银行自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行所有员工、客户以及与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各方。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反洗钱风险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反洗钱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2. 设立反洗钱风险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反洗钱风险应急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风险预警1. 加强对客户身份信息的审核,对可疑交易进行预警。
2. 定期对业务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 关注国内外反洗钱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反洗钱策略。
五、应急处置措施1. 发现可疑交易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反洗钱风险应急领导小组。
2. 对可疑交易进行初步调查,核实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
3. 如确认涉嫌洗钱犯罪,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
4. 采取冻结、止付等必要措施,防止洗钱资金进一步流动。
5. 加强与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打击洗钱犯罪。
六、后续处理1. 对涉嫌洗钱犯罪的行为进行追责,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对反洗钱风险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3. 加强员工反洗钱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
1. 本预案由反洗钱风险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反洗钱风险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3. 如遇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实际情况变化,本预案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八、应急预案的宣传与培训1. 通过内部培训、会议、宣传栏等形式,向员工宣传本预案,提高员工对反洗钱风险的认识。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反洗钱工作,共同维护银行反洗钱安全。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银行在面临反洗钱风险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降低洗钱风险,保障客户和银行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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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应急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工作有效性,及时应对和处理洗钱和恐怖融资紧急、危机情况,根据《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计划。
第二条我行制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应急计划,确保能够及时处理重大洗钱风险事件、洗钱案件、有关反洗钱监管措施、重大洗钱负面舆情等,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损失和不良影响。
第三条本应急计划适用于我行及辖属的各级分支机构。
第二章应急管理体系
第四条分支行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洗钱风险应急管理工作,了解事件情况,评估风险程度,审定处理方案,启动应急流程,监督处置过程,听取结果报告,后续还应跟踪问责责任人员、弥补薄弱环节、完善内控制度等工作情况。
反洗钱工作小组根据反洗钱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导负责洗钱风险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我行内控合规部是我行洗钱风险应急管理工
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在接收到事件发生单位的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事件发生单位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建议,上报我行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并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启动应急流程、落实处理方案,结束后向我行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处理结果和后续措施。
第六条事件发生单位是洗钱风险应急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我行反洗钱牵头部门报告,参与研究处理方案建议;根据本级行反洗钱领导小组的决策指示实施处理方案、妥善解决事件,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损失和不良影响;事后按照行内相关制度对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等进行问责处理。
第七条我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配合洗钱风险应急牵头管理部门和事件发生单位共同研究处理方案建议,实施涉及本部门的具体处理措施。
第三章应急内容
第八条本应急计划主要应对重大洗钱风险事件、洗钱案件、我行全辖有关反洗钱监管措施、重大洗钱声誉事件及其他重大、紧急、危机情况。
第九条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包括:
(一)本行员工因涉嫌洗钱等犯罪活动离岗、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
(二)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发生异常;
(三)司法机关要求我行协助调查洗钱等犯罪活动;
(四)收到或发现重大洗钱案件线索;
(五)发生外部洗钱案件传染风险;
(六)其他重大洗钱风险或损失的情况。
第十条洗钱案件包括:
(一)本行工作人员独立或共同实施,或与外部人员合伙实施的,以本行或客户的资金、财产为侵犯对象的,涉嫌触犯刑法,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已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涉及洗钱的案件;
(二)本行遭受外部诈骗等侵害,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及洗钱的案件。
第十一条有关反洗钱监管措施包括:
(一)我行及辖属分支机构由于违反属地反洗钱监管法规而被监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二)我行及辖属分支机构由于违反其他国家反洗钱法规而被起诉;
(三)我行及辖属分支机构由于违法相关国际组织或其他国家的反洗钱法规而被实施制裁;
(四)其他对本行影响重大的反洗钱监管措施。
第十二条重大洗钱声誉事件是指由涉及反洗钱方面的危害及负面舆情引发的声誉风险事件,包括:
(一)本行重大反洗钱问题危及本行稳定;
(二)传播持续广泛的反洗钱负面舆情;
(三)事件给本行或整个银行业造成重大声誉损失;
(四)其他重大洗钱声誉事件。
第十三条除上述情况外,发生其他涉及反洗钱方面的重大、紧急、危机事件,也应纳入洗钱风险应急管理体系。
第四章报告程序
第十四条各分支行发生第三章所述情况,凡是属于《X 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范畴的,应按照报告制度要求及时向上级行报告。
(一)洗钱风险重大事项发生后一小时内,事发机构应填写《X银行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单》,加盖报告单位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以传真或邮件方式报送,并确认对方已收妥。
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通过电话等方式报送,再进行报告单补报。
(二)事发机构报告单应同时报送至我行综合管理部门和内控合规部。
(三)分支机构向属地监管部门报送洗钱风险重大事项,应征得我行的同意。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必须报送的,在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同时应报备我行。
(四)我行内控合规部收到分支行报来洗钱风险重大事项后,应按照《X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应急计划》及时
通过邮件方式向总行内控合规部报告。
从洗钱风险重大事项发生到上报总行,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
第十五条各单位发生其他洗钱风险重大事项,应按照总我行反洗钱报告要求,在发生一小时内,通过邮件方式报送至我行内控合规部,我行内控合规部在收到相关邮件后,立即以邮件形式报送至总行内控合规部。
在以邮件方式报送外,还可采取电话等方式及时报告,确保其他洗钱风险重大事项报送至总行的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
第十六条首次报告内容应包含事发机构名称、时间、地点、原因、联系人等情况。
首次报告后,应及时续报事态发展趋势、影响程度和范围、预估损失及拟采取措施等内容,直至恢复常态。
第十七条各级机构及相关部门未经授权,不得接受采访或者对外发布信息。
第五章应急处置
第十八条我行内控合规部作为洗钱风险应急处置的牵头管理部门,在收到事发机构报告后,应立即向我行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第十九条内控合规部牵头组织我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置方案,并将方案报告我行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
我行制定的处置方案应同时报告总行内控合规部及总行其他对
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我行内控合规部视具体情况及严重程度,可组织我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我行应急处置方案,对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跟踪。
第二十一条内控合规部组织我行相关部门和事发机构落实处置方案,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调整方案,及时报告我行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和上级行相关部门。
第六章后续处理
第二十二条事发机构及相关部门应做好后续工作,包括客户处理、舆情监测等,避免引发其他风险。
第二十三条对于因违规失职等原因发生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分支行,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第二十四条对于我行员工发生违规行为或参与事件之中的,根据行内相关制度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我行相关部门应于应急处置完成后认真总结,对相关业务产品、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职责等进行改进和完善,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应急计划由我行内控合规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应急计划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