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银行重大洗钱风险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银行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大洗钱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维护金融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银行所有分支机构及总部各部门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洗钱风险事件。
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日常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预防洗钱风险。
(2)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对重大洗钱风险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蔓延。
(3)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对重大洗钱风险事件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洗钱风险应急领导小组(1)组长:行长(2)副组长:分管副行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2. 小组职责(1)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洗钱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制定、修订和完善重大洗钱风险应急预案。
(3)监督、检查重大洗钱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风险监测与预警1. 风险监测(1)建立健全洗钱风险监测体系,对可疑交易进行实时监测。
(2)定期对客户身份信息、交易记录、账户信息等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 风险预警(1)根据风险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2)对重点风险客户、重点业务、重点地区进行重点关注。
四、应急处置1. 事件报告(1)发现重大洗钱风险事件,立即向洗钱风险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金额、可疑交易特征等。
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对可疑交易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交易目的和资金来源。
(3)对涉及人员、账户、交易等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风险蔓延。
3. 情报共享(1)与公安机关、反洗钱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情报共享机制。
(2)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嫌洗钱的风险信息。
五、善后处理1. 事件调查(1)对重大洗钱风险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责任。
(2)对涉及人员、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金融机构防范洗钱风险应急预案

一、总则1.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保障金融机构资产安全,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本预案适用于我行在开展各项业务过程中,针对可能出现的洗钱风险,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洗钱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组织架构1. 成立洗钱风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全行洗钱风险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洗钱风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组:(1)调查组:负责对涉嫌洗钱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2)处置组:负责对涉嫌洗钱案件进行处置,包括资产冻结、账户封停等。
(3)协调组: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共同应对洗钱风险。
(4)宣传组:负责对全行员工进行洗钱风险宣传教育。
三、洗钱风险应急措施1. 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1)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对疑似洗钱客户进行重点监控。
(2)对客户交易进行尽职调查,核实资金来源和用途。
2. 风险预警与报告(1)建立洗钱风险预警机制,对异常交易进行实时监测。
(2)发现疑似洗钱案件,及时上报洗钱风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 资产冻结与账户封停(1)对涉嫌洗钱客户的资产进行冻结。
(2)对涉嫌洗钱客户的账户进行封停。
4. 证据收集与案件调查(1)收集涉嫌洗钱案件的相关证据。
(2)对涉嫌洗钱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查明案件真相。
5. 法律诉讼与追责(1)对涉嫌洗钱案件,依法提起诉讼。
(2)对涉嫌洗钱责任人进行追责。
四、应急响应程序1. 发现疑似洗钱案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 调查组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确定案件性质。
3. 洗钱风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案件性质,决定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4. 处置组对涉嫌洗钱客户的资产进行冻结,对账户进行封停。
5. 宣传组对全行员工进行洗钱风险宣传教育。
6. 协调组与相关部门协调,共同应对洗钱风险。
五、总结与评估1. 洗钱风险应急处理结束后,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2. 根据总结评估结果,完善洗钱风险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反洗钱安全应急预案

一、背景为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我国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反洗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反洗钱安全应急工作。
2. 设立反洗钱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反洗钱安全应急措施。
3. 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反洗钱安全应急工作。
三、应急响应级别1. 一级响应:当发生重大洗钱犯罪案件或紧急事件,可能对我单位及社会造成严重影响时,启动一级响应。
2. 二级响应:当发生较大洗钱犯罪案件或紧急事件,可能对我单位及社会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二级响应。
3. 三级响应:当发生一般洗钱犯罪案件或紧急事件,可能对我单位及社会造成轻微影响时,启动三级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1. 一级响应(1)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4)对涉案账户进行紧急冻结,防止资金转移。
(5)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2. 二级响应(1)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4)对涉案账户进行限制,防止资金转移。
(5)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3. 三级响应(1)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4)对涉案账户进行关注,防止资金转移。
(5)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五、应急恢复与总结1. 应急处置结束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灾后恢复工作。
2. 对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3. 对应急响应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反洗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反洗钱紧急预案

一、总则1. 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
3.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范结合;- 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保密原则,确保信息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 副组长:由金融机构分管反洗钱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反洗钱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全行反洗钱工作;- 制定反洗钱政策和制度;- 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 收集、分析和报告可疑交易信息。
3.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落实反洗钱工作;- 发现可疑交易,应及时报告反洗钱工作办公室;- 配合反洗钱工作办公室开展调查和处置。
三、风险识别与评估1. 风险识别:- 识别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包括客户身份识别风险、交易监测风险、内部管理风险等;- 识别特定业务、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的洗钱风险。
2. 风险评估:- 评估洗钱风险的程度和可能性;-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客户身份识别1. 客户身份信息收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收集客户的身份信息;- 客户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联系方式等。
2. 客户身份核实:- 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高风险客户,应采取更为严格的身份核实措施。
五、交易监测1. 交易监测标准:- 制定交易监测标准,包括交易金额、交易频率、交易对手等;- 对异常交易进行重点关注。
2. 可疑交易报告:- 发现可疑交易,应及时报告反洗钱工作办公室;- 报告内容包括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对手、交易内容等。
六、内部管理1. 制度建设:- 制定完善的反洗钱政策和制度,包括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内部管理等;- 定期评估和修订反洗钱政策和制度。
反洗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反洗钱工作日益重要。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反洗钱安全事件,保障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客户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报告、调查和处置反洗钱安全事件;2. 最大程度地降低反洗钱安全事件对金融机构和客户的影响;3. 提高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预案组织架构1. 成立反洗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反洗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2. 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工作;3.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反洗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四、应急响应流程1. 事件报告:发生反洗钱安全事件后,相关岗位人员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办公室负责将事件报告应急指挥部。
2. 初步评估:应急办公室对事件进行初步评估,判断事件等级和影响范围。
3. 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件等级和影响范围,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4. 应急处置: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包括:a. 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事件扩大;b. 保护客户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c. 指导员工妥善处理客户咨询和投诉;d. 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e. 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取证。
5. 恢复运营:在确保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逐步恢复正常运营。
6. 总结评估: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确保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和相关岗位人员到位,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2.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用于支付应急处置费用。
3. 技术保障: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保障应急通讯畅通。
4. 设施保障:确保应急场所、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充足。
六、预案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七、附则1.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金融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金融突发事件,保障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客户利益,降低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金融突发事件:1. 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发生的重大业务中断、系统故障、数据泄露等事件;2. 金融欺诈、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3. 金融市场波动、恐慌性交易等市场异常情况;4.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或客户突发疾病、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5. 其他可能影响金融稳定的事件。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金融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处置。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修订、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
3. 应急救援小组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类型,设立相应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具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1. 预警与报告(1)各金融机构应建立金融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评估金融风险,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2)一旦发生金融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处置(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明确职责分工;(2)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范围,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如:隔离风险、恢复业务、追查违法犯罪线索等;(3)加强与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3. 恢复与重建(1)根据事件情况,制定恢复与重建方案,明确恢复时间表;(2)加强对受影响客户的服务,保障客户权益;(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小组等机构应配备充足的人员,确保应急工作高效运转。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等。
3.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洗钱风险_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洗钱风险管理,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洗钱风险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洗钱风险对本单位的影响,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声誉,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各部门、分支机构以及所有员工,涉及洗钱风险事件的信息收集、评估、报告、处理和应对等方面。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洗钱风险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洗钱风险应急管理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预案,包括信息收集、评估、报告、处理和应对等工作。
3. 各部门、分支机构应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本部门、分支机构的洗钱风险管理工作。
四、洗钱风险事件分类1. 轻微洗钱风险事件:指可能存在洗钱行为的,但不足以构成犯罪的事件。
2. 重大洗钱风险事件:指涉嫌洗钱犯罪的事件。
五、洗钱风险事件处理流程1. 信息收集: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密切关注洗钱风险信息,发现可疑交易或洗钱线索,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2. 评估:领导小组对收集到的洗钱风险信息进行评估,确定事件性质、影响范围等。
3. 报告:领导小组将评估结果报告单位高层,并根据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告。
4. 处理:针对不同类型的洗钱风险事件,采取以下措施:(1)轻微洗钱风险事件:采取加强内部控制、完善业务流程等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重大洗钱风险事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①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②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③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调查;④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5. 应急处置: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迅速响应,确保事件得到有效控制;(2)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3)加强沟通,确保各部门、分支机构协同配合。
六、应急响应1. 发现洗钱风险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2. 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3. 各部门、分支机构应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反洗钱应急处置预案

反洗钱应急处置预案篇一: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实施方案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启动和推进反洗钱工作,发动和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从而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一规定两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上级行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促进A县的反洗钱工作规范有序、卓有成效地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金融机构处于防范洗钱斗争的第一线,必须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定义务。
由于反洗钱工作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统工程,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县内各金融机构要在本方案的指导下,整体联动,层次推进,预防和克服各自为战的散乱现象。
切实把反洗钱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和推进金融深化的具体举措来抓好抓实,统一思想认识、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内容、统一运作方式,力争尽快在我县建立一个协调高效的反洗钱网络,为实现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下的金融安全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原则目标从金融业的角度来看,洗钱是指犯罪分子以金融机构为媒介,利用金融机构转移、储存、支付犯罪活动资金,以隐瞒或掩盖犯罪资金的来源、流向和违法性质的行为。
典型的洗钱交易过程通常分为三个作业阶段,一是入账处置阶段,即通过存款、电汇或其它途径把不法钱财放入一个金融机构;二是分账清洗阶段,就是通过多层次复杂的快速划拨资金和频繁转账交易,逐步将非法所得与其来源分开,以掩饰犯罪资金的来龙去脉和真实的所有权关系,模糊犯罪资金的查账线索和非法特征;三是归并融合阶段,以一项显然合法的转账交易为掩护,将清洗过的资金转移到与犯罪行为无明显联系的其他账户上,将非法所得最终融合到有合法来源的资金中,使犯罪收益披上合法的外衣。
根据洗钱犯罪的资金运动规律,金融机构作为一个洗钱渠道有着鲜明的非法资金“流入——流转——流出”三步曲,为此,我们应当确立和遵循“进口审核、流程监测、出口控制、登记大额、识别可疑、审慎处置、常抓不懈”的总体原则,督促金融机构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培养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办理每一笔业务时,都应当依法并且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做到不冤枉不放纵,警钟长鸣,疏而无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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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由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引发的风险,最大程度预防和减轻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对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的损害,规范公司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法人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公司及各部门。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三条统一领导。
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门要服从公司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配合处置。
第四条预防为主。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把应对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当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制度和流程,增强预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处置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
第五条有效应对。
公司及各部门应依法、科学、合理地预防和处置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六条保守秘密。
参与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处置
工作的人员应严守保密规定,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并不得利用这类信息谋取私利。
第三章组织领导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成立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执行小组(以下简称“执行小组”)。
领导小组作为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的常设机构,在组长的带领下,负责对经营管理过程中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进行预防、监控、处理和管理。
执行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执行小组:
组长:主管反洗钱工作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反洗钱专职、兼职人员
第九条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机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发生后,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具体处置方案;
(二)领导、指挥、协调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调配资源;
(三)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
执行小组工作职责:
(一)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判断事态变化情况,拟定具体处置方案;
(三)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四章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的类型第十条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的类型包括:
(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重点侦办的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
(二)根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的要求,协助进行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调查的案件;
(三)由联合国安理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布的及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关注的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
(四)识别和报送的可疑交易,经监管部门认定与洗钱和恐怖融资名单有关的案件;
(五)其他被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公安机关和司法机
关等国家机关认定为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案件。
第五章应急处理、报告和终止
第十一条应急处理
(一)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在2小时内,立即启动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执行小组紧急召开会议,对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措施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报告
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发生后,公司及领导小组应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报告采用书面形式,分为初报、续报和结案报告。
(一)初报
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发生后,公司及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二)续报
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发生后72小时内,公司及领导小组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发展及处置情况。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的种类、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涉案金额、涉案人员和简要经过;
2.当前情况及已造成的后果和影响;
3.公司已经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应对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处理的相关事项;
5.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电话。
(报告模板附表1)
(三)结案报告
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终止的,应将相关工作情况整理归档,形成结案报告,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结案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整体情况;
2.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
3.应对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存在问题;
4.下一步预防和完善措施等。
第十三条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终止
(一)执行小组对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进行评估,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应急处置的建议,经批准后终止;
(二)经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终止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十四条在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期间,公司应合理调配人力、设备和物资资源,确保应急处置有序开展。
1.保证有关人员在岗并能够完成应急处置工作;
2.信息技术人员做好数据信息的备份工作,保障信息系
统、数据电文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3.保证公文收发、流转和传递畅通。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对在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突出贡献或收到监管部门表扬的,公司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十六条对下列人员,应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1.在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中工作懈怠,延误时机的;
2.在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中拒不服从公司安排和指挥的;
3.在重大洗钱和恐怖融资案件应急处置中违反保密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预案由反洗钱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