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19
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2019(修订稿)

第1章总则1、0、1为实现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城市得目标,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得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推进建筑设计得标准化与规范化,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以国家与广东省、深圳市得有关标准及规范为基础依据,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规定,结合深圳得城市发展目标要求与实际情况制定。
1、0、3 建筑设计应根据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得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相关得各层次规划、城市设计等)进行,并遵循适用、经济、美观得原则,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做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与扩建项目得建筑设计工作,适用本规则。
1、0、4第2章名词解释2、1建筑分类名词2、1、1 民用建筑供人们居住与进行各种公共活动得建筑得总称。
2、1、2 居住建筑以提供日常生活居住场所及配套设施为主要目得,供人们居住使用得建筑。
2、1、3 住宅建筑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布局完整,建筑按套型设计,独门独户并设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空间供家庭居住使用得建筑。
2、1、4 宿舍建筑为相应功能区配套建设,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得居住建筑。
2、1、5 公共建筑以为公众提供公共活动场所为主要目得,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得建筑。
2、1、6公共配套设施与区域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得,各类非独立选址得小型或辅助型公共设施、交通设施与市政设施等。
2、1、7 办公建筑供机关、团体与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与从事各类业务活动得建筑。
2、1、8 公寓式办公建筑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得办公建筑,也称为商务公寓。
2、1、9 商业建筑供人们进行商业活动得建筑。
2、1、10 教育建筑供人们开展教学活动所使用得建筑.2、1、11 城市综合体将城市中得商业、办公、居住、旅馆(酒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与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中得多项进行组合,总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助益得能动关系,从而形成得一个多功能、高效率得综合建筑体。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19(完整pdf版)

1 总则 1.0.1 为保证办公建筑的设计质量,使其符合安全、卫生、适用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的设计。
1.0.3 办公建筑设计应依据使用要求分类,并应符合表 1.0.3的规定: 表1.0.3 办公建筑分类类别示例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一类特别重要的办公建筑 100年或50年 一级二类重要办公建筑50年不低于二级三类 普通办公建筑25年或50年不低于二级1.0.4 办公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办公建筑 office building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2.0.2 公寓式办公楼 apartment-office building由统一物业管理,根据使用要求,可由一种或数种平面单元组成。
单元内设有办公、会客空间和卧室、厨房和厕所等房间的办公楼。
2.0.3 酒店式办公楼 hoteL-office building提供酒店式服务和管理的办公楼。
2.0.4 综合楼 multiple-use building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2.0.5 商务写字楼 business office budilding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单元办公平面组成的租赁办公建筑。
2.0.6 开放式办公室 open office space灵活隔断的大空间办公空间形式。
2.0.7 半开放式办公室 semi-open office space由开放式办公室和单间办公室组合而成的办公空间形式。
2.0.8 单元式办公室 unit-typed office space由接待空间、办公空间、专用卫生间以及服务空间等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办公空间形式。
2.0.9 单间式办公 office space in single moclule一个开间(亦可以几个开间)和以一个进深为尺度而隔成的独立办公空间形式。
机电专业需要了解的规范净高要求

01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2019地下室、走道:6.3.3建筑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净高不应小于2.0m。
避难层、设备用房:6.5.2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避难层在满足避难面积的情况下,避难区外的其他区域可兼作设备用房等空间,但各功能区应相对独立,并应满足防火、隔振、隔声等的要求。
6.5.3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架空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0m。
02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194.1.11办公建筑的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集中空调设施并有吊顶的单间和单元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2.5m。
(2)无集中空调设施的单间式和单元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2.7m。
(3)有集中空调设施并有吊顶的开放式和半开放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2.7m。
(4)无集中空调设施的开放式和半开放式办公室净高不应低于2.9m。
(5)走道净高不应低于2.2m,储藏间净高不宜低于2.0m。
03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5.1.9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要求:(1)诊查室不宜低于2.6m。
(2)病房不宜低于2.8m。
(3)公共走廊不宜低于2.3m。
(4)医技科室宜根据需要确定。
04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厨房卫生间:5.5.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宜低于2.2m。
5.5.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得低于1.9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走廊:6.5.1住宅中作为主要通道的外廊宜作封闭外廊,并应设置可开启的窗扇。
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m。
地下室:6.9.3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做自行车库和设备用房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0m。
6.9.4当住宅的地上架空层及半地下室做机动车停车位时,其净高不应低于2.0m。
2019年新版GBT50502《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019年新版GB T50502《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目录1 总则 (2)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施工组织总设计 (4)4.1 工程概况 (4)4.2 总体施工部署 (5)4.3 施工总进度计划 (5)4.4 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5)4.5 主要施工方法 (6)4.6 施工总平面布置 (6)5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6)5.1 工程概况 (6)5.2 施工部署 (7)5.3 施工进度计划 (7)5.4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8)5.5 主要施工方案 (8)5.6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8)6 施工方案 (9)6.1 工程概况 (9)6.2 施工安排 (9)6.3 施工进度计划 (9)6.4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9)6.5 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10)7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10)7.1 一般规定 (10)7.2 进度管理计划 (10)7.3 质量管理计划 (10)7.4 安全管理计划 (11)7.5 环境管理计划 (11)7.6 成本管理计划 (11)7.7 其它管理计划 (12)1 总则1.0.1为规范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
1.0.3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地区条件和工程特点进行编制。
1.0.4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施工组织设计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2.0.2施工组织总设计general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 plan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19

建筑设计4.1 一般规定4.1 一般规定4.1.1 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合理配置各类用房。
办公建筑由办公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等组成。
▼展开条文说明4.1.2 办公建筑空间布局应做到功能分区合理、内外交通联系方便、各种流线组织良好,保证办公用房、公共用房和服务用房有良好的办公和活动环境。
▼展开条文说明4.1.3 办公建筑应进行节能设计,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有关规定。
办公建筑在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应编制绿色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注明对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施工与建筑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展开条文说明4.1.4 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用地条件、结构选型等情况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提高使用面积系数。
▼展开条文说明4.1.5 办公建筑的电梯及电梯厅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四层及四层以上或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2m的办公建筑应设电梯。
2 乘客电梯的数量、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应通过设计和计算确定。
3 乘客电梯位置应有明确的导向标识,并应能便捷到达。
4 消防电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进行设置,可兼作服务电梯使用。
5 电梯厅的深度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6 3台及以上的客梯集中布置时,客梯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
4.1.5.jpg注:B为轿厢深度,B'为并列布置的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
7超高层办公建筑的乘客电梯应分层分区停靠。
▼展开条文说明4.1.6 办公建筑的窗应符合下列规定:1底层及半地下室外窗宜采取安全防范措施;2当高层及超高层办公建筑采用玻璃幕墙时应设置清洗设施,并应设有可开启窗或通风换气装置;3外窗可开启面积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执行;外窗应有良好的气密性、水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满足节能要求;4不利朝向的外窗应采取合理的建筑遮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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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 2.1.13 2.1.14 2.1.15 2.1.16 2.1.17
2.2
2.2.1
2.2.2 2.2.3 2.2.4
功能、高效率的综合建筑体。 附设式停车库 与主体建筑相连、设置在地上或地下的停车设施。 工业建筑 供人们从事各类工业生产活动的建筑。 厂房 供人们进行各类工业化生产的建筑。 新型产业建筑 区别于传统产业建筑,供人们从事各类新型产业的研发、设计及推广、应用 等的建筑,也称为研发用房或新型产业用房。 仓库 以货物储存为主的库房建筑。 物流建筑 用于进行物品储存、运输、配送、物流加工、物流管理及展销等综合功能的 建筑。
2.1.4 宿舍建筑
为相应功能区配套建设,有集中管理且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
2.1.5 公共建筑
以为公众提供公共活动场所为主要目的,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1.6 公共配套设施
与区域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各类非独立选址的小型或辅助型公共设施、 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等。
2.1.7 办公建筑
2.4.9
2.4.10 2.4.11 2.4.12 2.4.13
户内建筑面积 也称为套内建筑面积,是指建筑户门范围内由产权人独立占有和使用的建筑 面积,包括户内使用面积、户内墙体面积和户内阳台面积。 建筑层高 建筑物相邻楼层的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楼面的结构面层之间的垂直距离。 建筑高度比 指用地内最高建筑与最低建筑的建筑高度(不含女儿墙)比值。 梁底净高 从地面或楼面面层(完成面)至上方最大结构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地下室顶板埋深 地下室结构顶板面到室外地面最低点的垂直高度。
3.1.2.2 架空公共空间
建筑首层架空或其他楼层与城市公共通道连通的部分架空,作为 24 小时免费 向所有市民开放的公共空间,梁底净高不小于 3.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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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design of office buildingJGJ/T 67-2019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2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9年第28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办公建筑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T 67-2019,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原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11月8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对引用的其他部分标准中已作改变的内容作相应调整;2.增加了办公建筑的绿色设计方面的要求;3.对办公建筑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配建泊位的要求作了规定;4.在公共用房和服务用房中增加了部分场所的要求;5.其他为适应办公建筑使用、管理、技术方面发展的需要而对相关条文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办公建筑设计标准》编制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政编码:310006)。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恒尊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许世文方子晋李靖殷农彭六保林蔚然姚国梁杨彤何江吴军周平槐毛海鸣朱鸿寅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赵元超徐锋刘恩芳桂学文江刚陈众励蔡昭昀张三明李光华庄新南王宗存1 总则1.0.1 为在办公建筑设计中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规范办公建筑的设计,保障办公建筑安全、卫生、适用、高效,制定本标准。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 民用建筑分类3.2 设计使用年限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3.4 建筑与环境3.5 建筑模数3.6 防灾避难4规划控制3.6 防灾避难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4.2 建筑基地4.3 建筑突出物4.4 建筑连接体4.5 建筑高度5场地设计5.2 道路与停车场5.3 竖向5.4 绿化5.5 工程管线布置6建筑物设计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6.2 平面布置6.3 层高和室内净高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6.8 楼梯6.8 楼梯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6.10 墙身和变形缝6.11 门窗6.13 楼地面6.14 屋面6.15 吊顶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6.17 室内外装修7.4 声环境7室内环境7.1 光环境7.2 通风7.3 热湿环境7.4 声环境8建筑设备8.1 给水排水8.2 暖通空调8.3 建筑电气8.4 燃气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1总则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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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建筑设计规范2019
1 总则
1.0.1 为在办公建筑设计中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规范办公建筑的设计,保证办公建筑安全、卫生、适用、高效,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办公建筑设计。
1.0.3 办公建筑设计应依据使用要求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3.jpg
1.0.4办公建筑设计应遵循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1.0.5办公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
1.0.6办公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术语
2.0.1办公建筑office building
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2.0.2办公综合楼multiple-use office building
由办公楼层和其他使用功能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2.0.3商务办公楼business office building
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办公空间组成的办公建筑。
2.0.4开放式办公室open office space
灵活隔断的大空间办公空间形式。
2.0.5半开放式办公室semi-open office space
由开放式办公室和单间办公室组合而成的办公空间形式。
2.0.6单元式办公室unit-typed office space
由接待空间、办公空间、专用卫生间以及服务空间等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办公空间形式。
2.0.7单间式办公室office space in single module
一个开间(或多个开间)和以一个进深为尺度而隔成的独立办公空间形式。
3基地和总平面
3.1 基地
3.1.1办公建筑基地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
3.1.2办公建筑基地宜选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有利、市政设施完善且交通和通信方便的地段。
3.1.3办公建筑基地与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和产生噪声、尘烟、散发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
3.1.4 A类办公建筑应至少有两面直接邻接城市道路或公路;
B类办公建筑应至少有一面直接邻接城市道路或公路,或与城市道路或公路有相连接的通路;
C类办公建筑宜有一面直接邻接城市道路或公路。
3.1.5大型办公建筑群应在基地中设置人员集散空地,作为紧急避难疏散场地。
3.2 总平面
3.2.1 总平面布置应遵循功能组织合理、建筑组合紧凑、服务资源共享的原则,科学合理组织和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并宜留有发展余地3.2.2 总平面应合理组织基地内各种交通流线,妥善布置地上和地下建筑的出入口。
锅炉房、房等后勤用房的燃料、货物及垃圾等物品的运输宜设有单独通道和出入口。
3.2.3 当办公建筑与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内或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满足办公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分区明确,并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3.2.4 总平面应进行环境和绿化设计,合理设置绿化用地,合理选择绿化方式。
宜设置屋顶绿化与室内绿化,营造舒适环境。
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2.5 基地内应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泊位配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当无相关要求时,机动车配置泊位不得少于0.60辆/100m2,非机动车配置泊位不得少于1.2辆/10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