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检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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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高质量安全系统检查指南设计(2016173号文)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高质量安全系统检查指南设计(2016173号文)

附表1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出现黑体字标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69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69分时取实际得分);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附表2 勘察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69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69分时取实际得分);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附表3 设计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69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69分时取实际得分);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附表4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容与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1 资质资格及管理制度超出单位资质等级许可围承揽业务,扣5分存在转让业务行为,扣5分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或利害关系,扣5分未按合同约定建立项目监理机构,扣3~5分总监理工程师未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扣5分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扣3分未按规定配备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扣2~5分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兼任,扣5分其他监理人员的任命、聘用(调换)手续不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扣2~5分未组织开展监理人员年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交底,扣2分未建立安全质量监理制度或监理责任制,扣3~5分法律、法规、规章、规性文件规定的监理单位安全质量责任未在责任制中落实,扣4分岗位职责不明确或人员不清楚自己职责,扣2~3分法定代表人未签署授权书或项目负责人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扣3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扣5分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岗履职,扣2~5分52 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未按规定编制、审批监理规划或专业性较强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四新”工程的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扣4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或未根据工程、法规标准的变化及时修订,扣2分实施细则的安全、质量风险控制容不全,或实施细则审批后未对监理人员进行交底,扣2~3分监理实施细则未明确主要危险源、重要(关键)部位/环节及其控制措施,扣3分未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或旁站项目不全面,扣3分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存在违反规标准或其他明显错误,扣1~2分4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69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69分时取实际得分);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5、“监理效果”反映的是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绩效,按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检查合计得分的一半以20%的比例计入监理检查得分的总分数中。

交通安全设施检测指南

交通安全设施检测指南

交通安全设施试验检测指南(线)1、交通标志检测道路交通标志产品检验规则包括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抽样方法、判定规则四部分内容,检验方法依据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和支撑件》GB/T23827-2009,具体检测项目如下:1)钢构件防腐层质量,满足《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00)2)材料力学性能:铝合金板材力学性能满足《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2部:力学性能》(GB/T388.2—2012)的规定,高速公路宜采用牌号3003的铝合金板材,多风地段采用牌号3004的铝合金板材;标志底板碳素结构钢满足《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T11253—2007)或《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2008)的有关标准;合成树脂类板材用于底板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立柱、横梁、法兰盘、抱箍、紧固件等支撑件满足《结构无缝钢管》(GB/T8162—2008)/《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2-2008)/《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及有关设计要求3)标志板面色度性能:非反光型标志板面普通材料色应满足《安全色》(GB2893-2008)的要求;反光型标志板面的逆反射材料色应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中表面色和逆反射色的要求;4)反光型标志面板的光度性能,标志板面为反光膜时,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的相关规定;5)标志板抗冲击性能,抗冲击试验后,标志板在冲击点外,不应出现裂缝、层间脱落或其他损坏;6)耐盐雾腐蚀性能,试验后,标志板及支撑构件不应有变色或被侵蚀等破坏痕迹;7)标志板耐高低温性能,试验后,不出现裂缝、软化、剥落、皱纹、起泡、翘曲或外观不均匀等痕迹;8)标志板耐候性,试验后标志板应无裂隙、刻痕、凹陷、汽包、侵蚀、剥离、粉化、变形等破坏,任何一边不应出现超过0.8mm的收缩,也不应出现反光膜从标志底板边缘翘曲或脱离的现象;标志板各种颜色的色品坐标及亮度因数满足《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的规定,标志板面为反光膜时,在观测角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新版本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新版本

附表5.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1 单位资质与人员资格资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项目经理未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扣5分违反规定调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兼任,扣5分项目部未按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安全专职管理机构,扣10分未明确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自评部门,扣5分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配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扣10分安全管理人员未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扣5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或未现场带班,扣3~8分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扣3~6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10分监测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扣5分盾构机司机上岗前未经(施工单位)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扣2~5分102 责任制度与目标管理未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或考核奖罚制度,扣5分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其考核制度,扣4分目标未分解或未量化,扣3分考核制度未有效落实,扣3~5分53 施工组织设计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扣10分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未落实保障施工安全的设计措施,扣10分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扣10分施工进度计划不合理,存在盲目压缩工期,扣5分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5~8分工程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指导施工时,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扣5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产品,扣10分未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步编制标准化实施方案,扣5分对拟采用的无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未进行技术论证,扣5分10号项目分数分数分数4 安全技术交底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2分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未挂设在作业场所显著位置,扣2~3分项目技术人员(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未就有关施工安全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交底,扣3分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不全面,扣2分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双方未签字,扣3分55 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动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扣5分未对进入新岗位或者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含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扣10分未对作业人员普及触电、高处坠落或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扣3~5分安全教育档案不全,扣2~3分未进行年度安全教育或教育培训学时达不到要求,扣3~5分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3分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扣2分未进行主要风险公示,扣3分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场所未设置明显标识、警戒围栏或安全引导语等安全警示标志,扣5分进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设备调试等危险作业时,未设明显标识、正确显示工作状态,扣5分在隐患没能及时整改的场所未设置隐患告知牌,扣3分106 作业管理未建立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包括进入有限空间、压力/高压设备调试区域的安全许可),扣5分未按规定对工程重要部位或环节进行安全条件验收,扣5~10分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安全防护、消防设施验收,扣4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扣5分存在违规作业或违章指挥现象,扣5~10分工程(临时)停工前未进行风险评估并落实相应措施,或复工前未进行安全检查,扣5分10号项目分数分数分数7 安全检查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扣5~10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带班检查(生产),扣5~8分未有效开展日常、定期、季节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或安全专项整治,扣2~5分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自评,扣3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按(责任、时限、措施、资金、预案)“五到位”原则落实整改,每项扣2~5分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扣5分108 工程周边环境保护施工前未核查工程周边环境,扣5~10分核查结果与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符时未反馈给建设单位,扣3分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构)筑物、管线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扣10分未按规定与受施工影响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管线保护协议,扣10分未在现场标识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并竖立警示标志,扣2分在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前未核查开工条件,扣5分109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未建立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扣3分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或职业卫生用品,扣5分未建立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档案,扣3分510 分包管理与协调管理未按规定进行专业分包,或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扣10分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扣5分与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规定产品技术性能与质量安全要求,扣5分专业分包合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扣5分分包合同未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扣2分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扣5分分包单位“三类”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扣2~3分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扣5分总包单位未按要求对分包队伍开展安全教育,或未对劳务作业进行安全管理,扣3~5分未与在同一场所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10号项目分数分数分数或未明确双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5分11 费用管理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扣2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未建立费用登记台账,扣5分512 应急管理未按规定编制、评审、备案、发布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各扣5~7分预案、方案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3~5分未组织预案演练,扣5~8分演练流于形式或演练频次不足,扣3分未对预案进行定期评估,或出现规定情形时未对预案进行修订,扣3分未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扣3分未建立或未及时更新应急物资、集结路线图,扣3分未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等资源,或未及时更换(置换)已失效的应急资源,每项扣2分未设置应急逃生通道或通道被堵塞,扣5~7分事故、险情发生后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扣7分713 事故管理未建立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扣3分事故、险情发生后未按规定报告,扣3分未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扣3分未建立事故管理档案,扣2分3合计分数100评价意见:检查人员:检查日期: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69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69分时取实际得分);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一.为有效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科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推动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指南。

二、本指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规范制定。

三、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各方主体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工作,也可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对和参建单位实施履约管理及评价等工作,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四、本指南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8个主体的检查评分表组成,详见附表1~10。

五、检查评分表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主、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合计分数、评价意见等内容。

六、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检查评分表满为100分,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二)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不出现负值,各检查项目扣减分数不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三)如遇有缺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遇有缺项时实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100检查表重分实查项目标准分数之和(四)多人对同一工程项目检查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

七、检查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合计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为优良;(二)合计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80分,评定为合格;(三)合计得分不足70分,评定为不合格。

八、受检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资质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九、检查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时,受检(自检)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为合格。

车辆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制度范本

车辆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制度范本

车辆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制度范本1. 引言车辆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是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措施。

为了保证车辆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制定本制度范本,规范车辆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车辆安全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达到标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拥有的车辆,并应用于该公司的所有驾驶人员和维修人员。

3. 定期检查3.1 检查内容定期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刹车系统:检查刹车片、刹车盘、刹车液等刹车系统的磨损情况和工作性能。

- 轮胎系统:检查轮胎的磨损程度、气压是否正常等。

- 灯光系统:检查车辆的前后灯、转向灯、刹车灯等灯光是否正常工作。

- 安全带系统:检查安全带的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锁定。

- 车身外观:检查车身外观是否有明显的损坏或腐蚀等问题。

3.2 检查周期根据车辆的使用频率和行驶里程,制定不同的检查周期。

一般建议对于经常使用和高里程车辆,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对于较少使用和低里程车辆,每年进行一次检查。

4. 维护措施4.1 制定维护计划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和定期检查结果,制定维护计划。

维护计划应包括维护项目、维护频率和负责人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更新和调整。

4.2 维护内容维护内容应根据车辆的实际需要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刹车系统:更换磨损严重的刹车片、刹车盘,检查并更换刹车液。

- 轮胎系统:定期检查轮胎的磨损程度,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轮胎,保持合适的气压。

- 灯光系统:定期检查车辆的灯光是否正常工作,更换损坏的灯泡。

- 安全带系统:检查安全带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安全带。

- 车身外观:定期检查车身外观是否有损坏或腐蚀等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保养。

4.3 维护记录对于每次维护,应制作详细的维护记录,并保存至少两年。

维护记录应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负责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和统计。

5. 质量监控为了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应进行定期的质量监控。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二○一二年七月目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 (3)附表1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6)附表2 勘察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2)附表3 设计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8)附表4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22)附表5 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27)附表5.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29)附表5.2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33)附表5.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38)附表5.4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41)附表5.5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44)附表5.6 满堂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47)附表5.7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49)附表5.8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52)附表5.9 盾构法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55)附表5.10 矿山法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60)附表5.11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 (65)附表5.12 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69)附表5.13 塔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72)附表5.14 龙门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75)附表5.15 物料提升机安全检查评分表 (78)附表5.16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 (81)附表5.17 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评分表 (84)附表5.18 轨行区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88)附表5.19 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92)附表6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评分汇总表 (95)附表6.1 质量管理检查评分表 (97)附表6.2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100)附表6.3 明挖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105)附表6.4 矿山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106)附表6.5 盾构法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110)附表6.6 路基与高架桥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 (113)附表6.7 装饰装修质量检查评分表 (114)附表6.8 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评分表 (119)附表6.9 轨道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121)附表7 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23)附表8 质量检测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26)附表9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29)(详细勘察文件) (129)附表10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32)(施工图设计文件) (13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 行)一、为有效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科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推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指南。

交通安全设施所涉及的规范、标准

交通安全设施所涉及的规范、标准

交通安全设施所涉及的规范、标准一、基础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抽样及判定》(JT/T495-2004)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 TGB01—2003)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 TGD20—2006)二、交通标志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 18833—2002)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JTGA03-2007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7年第30号公告.《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及1号修改单三、交通标线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道路预成形标带》(JT/T493—2003)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路面标线用玻璃珠》(JT/T446—20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路面防滑涂料》(JT/T712—2008)四、护栏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推荐性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 T/T281-2007)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2007)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推荐性标准.《高速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T F83—01—2004)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00)五、隔离设施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隔离栅技术条件》(JT/T374—1998)六、防眩设施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塑料防眩板》(JT/T598—2004)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333—1997)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沿线设施塑料制品耐候性指标及测试方法》(JT/T593—2004)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4部分:防眩板》(JT/T599.4—2004)七、视线诱导设施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轮廓标技术条件》(JT/T388—1999)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突起路标》(JT/T390—1999)八、通信管道部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地下通信管道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JT/T496—2004)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1部分:通则》(JT/T599.1—2004)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2部分:管箱》(JT/T599.2—2004)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3部分:管道》(JT/T599.3—2004)九、其它安全设施: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锥形交通路标》(JT/T595—2004)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防撞桶》(JT/T596—2004)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路面橡胶减速带》(JT/T713—2008)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第1部分:通则》(JT/T600.1—2004)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第2部分:热塑性聚乙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2—2004)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第2部分:热塑性聚氯乙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3—2004)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第2部分:热固性聚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4—2004)。

客运车辆途中安全检查点操作规程

客运车辆途中安全检查点操作规程

客运车辆途中安全检查点操作规程一、检查点布置与设备运行保障1.安全检查点的选择与布置安全检查点应明确设置在交通流量较大、道路条件较为平缓的区域,以确保检查车辆能够平稳停靠。

具体选择安全检查点的时候,应考虑交通流量、道路宽度、能见度、周边环境等因素。

2.设备运行保障为确保安全检查点的正常运行,必须保障设备的可靠运行。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固定牢固,并保证设备的供电稳定。

二、安全检查操作流程1.车辆驶入安全检查点当客运车辆到达安全检查点之后,应有专人引导车辆进入检查点,并保持车辆稳定驶入。

同时,要确保车辆停靠在安全区域内,避免影响正常通行。

2.车辆停稳后的操作在车辆停稳之后,安检人员应迅速上车进行检查。

首先,检查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明显擦伤、破损和凹陷等情况。

接着,检查车辆悬挂系统和轮胎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异常磨损和漏气等情况。

然后,检查车辆的制动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制动液是否充足,并对车辆的照明和信号灯进行检查。

最后,对车辆的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配备进行检查。

3.检查结果记录与通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结果及时记录,并通过无线对讲等方式通报给其他相关人员。

记录内容应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检查点名称、检查时间以及发现的问题等。

通报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车辆的通过与不通过情况,以及需要修理的问题等。

4.问题处理及车辆放行若车辆未发现任何问题,安检人员应及时通知车辆驾驶员,允许车辆继续行驶。

如果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向车辆驾驶员说明具体问题,并告知解决办法。

如果问题无法解决,安检人员可以要求车辆驾驶员将车辆暂时停放在安全地点,等待维修人员到达。

三、安全检查人员的职责与要求1.检查人员的职责安全检查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

具体职责包括:引导车辆驶入检查点、进行车辆外观、悬挂系统、轮胎、制动系统、照明和信号灯等方面的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及时通报、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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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设施试验检测指南(线)1、交通标志检测道路交通标志产品检验规则包括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抽样方法、判定规则四部分内容,检验方法依据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和支撑件》GB/T23827-2009,具体检测项目如下:1)钢构件防腐层质量,满足《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00)2)材料力学性能:铝合金板材力学性能满足《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2部:力学性能》(GB/T388.2-2012)的规定,高速公路宜采用牌号3003的铝合金板材,多风地段采用牌号3004的铝合金板材;标志底板碳素结构钢满足《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T11253-2007)或《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2008)的有关标准;合成树脂类板材用于底板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立柱、横梁、法兰盘、抱箍、紧固件等支撑件满足《结构无缝钢管》(GB/T8162-2008)/《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2-2008)/《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及有关设计要求3)标志板面色度性能:非反光型标志板面普通材料色应满足《安全色》(GB2893-2008)的要求;反光型标志板面的逆反射材料色应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中表面色和逆反射色的要求;4)反光型标志面板的光度性能,标志板面为反光膜时,逆反射系数值不应低于《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的相关规定;5)标志板抗冲击性能,抗冲击试验后,标志板在冲击点外,不应出现裂缝、层间脱落或其他损坏;6)耐盐雾腐蚀性能,试验后,标志板及支撑构件不应有变色或被侵蚀等破坏痕迹;7)标志板耐高低温性能,试验后,不出现裂缝、软化、剥落、皱纹、起泡、翘曲或外观不均匀等痕迹;8)标志板耐候性,试验后标志板应无裂隙、刻痕、凹陷、汽包、侵蚀、剥离、粉化、变形等破坏,任何一边不应出现超过0.8mm的收缩,也不应出现反光膜从标志底板边缘翘曲或脱离的现象;标志板各种颜色的色品坐标及亮度因数满足《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的规定,标志板面为反光膜时,在观测角0.2°、入射角-4°的条件下,其逆反射系数值应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的规定。

9)标志板面与标志底板的附着性能,规定反光膜及黑膜在5min后的剥离长度不应大于20mm,附着性能达到《漆膜附着力测定方法》(GB/T1720)中三级以上要求。

10)标志板面油墨与反光膜的附着性能,附着牢度检验,其值应大于或等于95%;11)结构尺寸12)外观质量反光膜产品质量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进行。

交通标志反光膜性能要求包括:一般要求、外观质量、光度性能、色度性能、抗冲击性能、耐弯曲性能、附着性能、收缩性能、防粘纸可剥离性能、抗拉荷载、耐溶剂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耐高低温性能、耐候性能等,随机抽整卷为产品试样,整卷中随机截取相应尺寸作为试样。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规定如下检测项目:1)标志板外形尺寸,允许偏差±5mm,当边长尺寸大于1.2m时允许偏差为边长的±0.5%,三角形内角应为60°±5°,监理100%检测,中心试验室抽检20%;2)标志板厚度,不少于设计值,监理100%检测,中心试验室抽检20%;3)标志板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cd·xl-1·m-2),等级符合设计要求,逆反射系数数值不低于《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的规定,采用便携式测定仪检测,监理100%检测,中心试验室抽检20%;4)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高度及内缘至路边缘距离,允许偏差+100mm,监理100%检测,中心试验室20%;5)立柱竖直度,允许偏差±3mm/m,监理100%检测,中心试验室抽检20%;6)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厚度,标志柱、横梁≥78μm,紧固件≥50μm,采用测厚仪检测,监理100%检测,中心试验室抽检20%;7)标志基础尺寸,允许偏差-50mm,+100mm,监理100%检测,中心试验室抽检20%;8)基础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施工时,每处制作1组试件,监理100%抽检,中心试验室抽检20%;9)标志板粘底模时,横向不宜有拼接,竖向拼接时,上膜须压接下膜,压接宽度不应小于5mm,采用平接时,其间隙不超过1mm,距离标志板边缘50mm内不得有接缝;10)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允许有流挂、滴瘤或多余结块,镀件表面应无漏镀、露铁等缺陷。

2、道路交通标线质量检测对于道路交通标线相关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8-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制定了包括基本要求、外观质量、外形尺寸、标线厚度、色度性能、光度性能和抗滑性能七项质量要求,具体如下:1)基本要求标线材料符合《道路预成形标线带》(GB/T24717-2009)、《路面标线涂料》(JT/T20-2004)、《路面防滑涂料》(JT/T712-2008)等相关标准的要求2)外观质量(1)颜色均匀、边缘整齐、线形规则、线条流畅;(2)厚度均匀,无明显气泡、皱纹、斑点、开裂、发黏、脱落、泛花等缺陷;(3)反光标线的面撒玻璃珠应均匀,其性能和粒径分布符合《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09)的要求;3)外形尺寸(1)实际位置与设计位置横向允许误差为±30mm;(2)宽度允许误差为0-5mm;(3)标线长度以及间断线纵向间距的允许误差如表2-4-2;4)标线厚度厚度范围见表2-4-4,突起振动标线突起部分高度为3-7mm,若有基线,厚度为1-2mm。

5)涂层的色度性能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在标2-4-7和图2-4-2的范围内,反光标线各种颜色的逆反射色,其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在标2-4-8和图2-4-3的范围内。

6)光度性能正常使用期间,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应满足夜间视认要求,白色不低于80 mcd·xl-1·m-2,黄色不低于50 mcd·xl-1·m-2 ;新划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符合《新划路面标线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及测试方法》(GB/T21383-2008)的规定,白色不低于150 mcd·xl-1·m-2,黄色不低于100mcd·xl-1·m-2 ;雨夜标线具备湿状态下的逆反射性能,在雨夜具有良好的视认效果。

7)标线抗滑性能防滑标线的抗滑值应不小于45BPN。

检测以上指标需用到的仪器:湿膜厚度梳规、涂层测厚仪、标线厚度测量块、塞规、色彩色差计、5倍放大镜、逆反射标线测量仪、摆式仪。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规定如下,除标线剥落面积检查为总面积的0-3%,其他检测项目抽检10%。

涂料产品检验规则包括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个内容。

路面标线涂料相关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的依据主要包括《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和《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09)两项标准,检测项目为容器中状态、粘度、密度、施工性能和涂膜外观、热稳定性、不粘胎干燥时间、遮盖率、色度性能、耐磨性、耐水性、耐碱性、附着性、柔韧性、固体含量、冻融稳定性、早期耐水性、软化点、热熔状态、抗压强度、玻璃珠含量、流动度、涂层低温抗裂性、涂层耐候性。

对每批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或依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抽样及判定》(JT/T495-2004)进行抽样检测,各项试验抽样三个以上。

《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09)玻璃珠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型式。

3、公路安全护栏《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规定检测项目及频率如下:1)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允许偏差±0.16mm,抽检5%;2)立柱壁厚,4.5±0.25mm,抽检5%;3)镀(涂)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抽检10%4)拼接螺栓(45号钢)抗拉强度,≥600MPa,抽样做拉力试验,每批3组;5)立柱埋入深度,符合设计规定,过程检查,抽检10%;6)立柱外边缘距路肩边线距离±20mm,抽检10%;7)立柱中距±50mm,抽检10%;8)立柱竖直度±10mm/m,抽检10%;9)横梁中心高度±20mm,抽检10%;10)护栏顺直度±5mm,抽检10%;波形梁钢护栏产品符合《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的规定。

波形梁护栏必须具备质量合格证,需方有权进行抽检和验收,波形梁板、立柱等应成批检查,每批应由同一基底材料、同一规格尺寸、同一表面处理的产品组成,3mm厚每批不得超过50t,4mm厚板每批不超过100t,护栏板、立柱、防阻块、连接副件等部件的抽样、判定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抽样及制定》(JT/T495-2004)规定进行。

波形梁护栏产品的检测主要涉及基材的化学成分及机械性能、外形尺寸、外观质量、防腐层质量等四部分内容,具体检测如下:1)基材化学分析及机械性能,原材料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需方有必要时,有权要求对制造本批护栏构件的基材取样进行力学性能和化学分析试验,试验方法按《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1-2010)、《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等相关标准的规定,高强拼接螺栓连接副的试验方法按《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的有关规定执行。

2)外形尺寸,每组至少测量三组数据,分别在两端和中间,取平均值;3)防腐层质量,镀层或涂层外观、厚度、附着量、均匀性、附着性、耐盐雾性。

4、隔离栅质量检测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规定检测项目及频率如下:1)高度,允许偏差±15mm,每100根抽检2根;2)镀(涂)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抽检5%;3)网面平整度,±2mm/m,抽检5%4)立柱埋深,符合设计,抽检10%;5)立柱中距,±30mm,每100根抽检2根;6)混凝土强度,合格标准内,每工作班做1组(3件),抽检10%;7)立柱竖直度,±8,每100根抽2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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