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办法
能源审计的具体流程或程序

能源审计的具体流程或程序一、概述能源审计是指通过对企业或机构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节能措施,从而达到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能源审计的具体流程或程序。
二、前期准备1.确定审计目标:根据企业或机构的实际情况,确定进行能源审计的范围和目标。
2.收集相关资料:收集企业或机构的相关资料,包括能源消耗情况、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运行状态等。
3.组建审计团队:根据需要,组建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审计团队,包括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
4.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审计时间安排、任务分配等。
三、现场调查1.实地勘察:对企业或机构进行实地勘察,了解生产流程和设备运行情况等。
2.测量数据采集:对各个区域和设备进行测量数据采集,并记录下来。
3.现场访谈:与企业或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能源消耗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
四、数据分析1.数据整理:将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类,形成能源消耗情况的统计表格。
2.数据分析:对统计表格中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瓶颈。
3.制定节能措施: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节能措施,并估算实施后能够达到的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
五、报告撰写1.编写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写详细的报告,包括现状分析、问题点评、节能措施建议等内容。
2.报告审核:对编写好的报告进行审核和修改,确保准确无误。
六、汇报与实施1.汇报结果:将审计结果向企业或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汇报,并解释节能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实施方案:根据审计结果和建议,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跟踪监测:对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并及时调整措施。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办法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规范企业能源审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能源审计,是指由企业自己或审计单位依据国家节能法规和相关标准,对企业(包括其他用能单位)使用能源的物理过程及财务过程进行统计、检测、核查、分析和评价,并制定节能整改方案的活动。
国家标准《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 T17166)是进行企业能源审计的技术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用能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用能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负责管理全国的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区内的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第五条企业能源审计应当遵循国家监管能源审计与企业自主能源审计相结合,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企业能源审计的类型第六条企业能源审计类型分为国家监管能源审计和企业自主能源审计。
第七条国家发改委或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企业用能情况进行监管,开展国家监管能源审计;国家发改委或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也可针对用能单位的某种能源或主要用能设备和工艺等进行专项能源审计。
第八条实施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企业名单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统计局公布。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内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实施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第九条企业自愿依据国家节能法规和《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企业自主能源审计。
国家鼓励企业实行自主能源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制定节能规划方案,促进企业合理、节约、安全使用能源。
第三章企业能源审计的实施第十条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以企业自主能源审计为主。
企业能源审计方法及程序

企业能源审计方法及程序1. 概述能源是企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资源之一,也是企业经营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节约能源开支,企业应该进行能源审计。
本文将介绍企业能源审计的方法及程序,以帮助企业实施有效的能源管理。
2. 能源审计的定义和目的能源审计是对企业能源消耗和能源管理的综合分析和评估过程。
其目的是通过全面了解和分析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找出能源浪费和潜在的节能机会,制定合理的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能源审计的方法企业能源审计可以采用多种方法,以下为常见的几种方法:3.1 数据分析法数据分析法是一种基于企业历史能源消耗数据的审计方法。
它通过收集和分析企业的能源消耗数据,计算能源消耗指标,找出能源消耗高和低效的设备或流程,并分析原因,提出节能改造建议。
3.2 现场调研法现场调研法是一种通过对企业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观察的审计方法。
它可以全面了解企业的能源使用情况,发现非正常能源消耗现象和潜在的节能机会。
现场调研法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对企业的设备、工艺过程和能源管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记录。
3.3 设备检测法设备检测法是一种基于设备性能测试和检测的审计方法。
通过对企业设备进行性能和效率测试,发现设备运行中的能源浪费和损失,并评估节能潜力。
设备检测法包括设备运行参数的记录和测量,设备性能和效率的评估以及节能改造建议的提出。
3.4 财务分析法财务分析法是一种基于企业财务数据的审计方法。
它通过分析企业的能源开支和成本结构,找出能源消耗占比较高的项目和能源成本变化的趋势,识别潜在的节能机会和成本节约措施。
4. 能源审计的程序能源审计的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4.1 确定审计目标在进行能源审计前,企业应先确定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审计目标包括节能目标、能源成本控制目标等,审计范围包括审计的时间、地点和对象等。
4.2 数据收集和整理根据审计目标和范围,企业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能源数据。
昆山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实施方案

昆山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实施方案
企业能源审计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能,也是企业加强自身能效管理、评价合理用能的有效办法。
目前我市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有77家,约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66.6%。
为有效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方向,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全面完成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
二、能源审计组织和技术保障
市经贸委负责能源审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委托苏州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实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
三、能源审计对象
我市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的77家重点用能单位。
四、能源审计内容
审计期内企业的能源管理状况、企业的能源审计量及统计状况;企业的用能概况;产品综合能耗和产值能耗指标计算分析;能源成本指标计算、节能量计算等。
五、能源审计方法
企业能源审计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主要是运用现场检查、数据审核、案例调查以及盘存查帐等手段,必要时辅助以现场测试。
六、能源审计经费
能源审计经费原则上由企业承担,与审计实施单位以委托合同方式约定,市节能专项资金也给予一定补贴。
七、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年耗能2~6万吨标煤以上的18家企业在2008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年耗能1~2万吨标煤以上的24家企业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年耗能0.5~1万吨标煤以上的33家企业在2009年10月底前完成。
附件:1、昆山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一览表
2、昆山市重点耗能企业情况表
昆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昆山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一览表。
能源审计实施方案

能源审计实施方案一、前言能源审计是指对企业、机构或建筑物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和评价,以确定能源使用效率和节能潜力,并提出节能改进措施的一项工作。
能源审计实施方案是指在进行能源审计时所采取的具体步骤和方法,为了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实施方案。
二、能源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1. 确定审计范围首先需要明确本次能源审计的范围,包括审计的对象、时间范围、能源种类等。
明确审计范围有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收集能源数据收集能源数据是能源审计的基础工作,需要收集企业、机构或建筑物的能源使用情况、能源消耗数据等相关信息,包括用电量、用水量、用气量等。
3. 进行能源分析在收集能源数据的基础上,进行能源分析工作,包括能源使用效率分析、能源消耗结构分析、能源消耗趋势分析等,以确定能源使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4. 识别节能潜力通过能源分析,识别出企业、机构或建筑物存在的节能潜力,包括技术改进、设备更新、管理优化等方面的潜力。
5. 制定节能改进措施根据识别出的节能潜力,制定相应的节能改进措施,包括技术改进方案、设备更新方案、管理优化方案等,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6. 编制能源审计报告在完成能源审计工作后,编制能源审计报告,对能源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节能潜力和改进措施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和措施。
三、实施方案的具体操作步骤1. 制定能源审计计划在开始能源审计工作前,制定能源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的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工作任务等,确保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2. 采集能源数据根据能源审计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机构或建筑物的能源数据进行采集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进行能源分析利用专业的能源分析软件和工具,对采集到的能源数据进行分析,确定能源使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4. 识别节能潜力在能源分析的基础上,识别出企业、机构或建筑物存在的节能潜力,确定节能改进的重点和方向。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制度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制度一、引言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制度是一项旨在提升企业能源使用效率、减轻环境污染压力、降低能源使用成本的重要制度。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制度针对企业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分析与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的节能措施,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二、企业能源审计的概念与意义企业能源审计是一项专业的技术服务,针对企业的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与分析,旨在发现企业能源使用的问题和潜在的节能机会,提出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并增加企业竞争优势。
能源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的重要要素,能源消耗的数量和效率都与企业的经济成本和社会环保息息相关。
通过企业能源审计,可以帮助企业全面了解能源的使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或隐患,提出相应的节能措施,使企业能够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资源,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企业能源审计的实施原则1. 安全性原则:在审计过程中,要注意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公正性原则:审计过程要公正,数据真实,不得作假。
3. 专业性原则:审计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以确保审计结果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4. 保密性原则:所有审计资料和结果都应该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只能向企业内部人员提供。
四、企业能源审计实施步骤1. 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企业能源审计前,需要明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和审计的重点。
审计目标和范围的明确是审计结果准确性和有效性的基础。
2. 收集数据:企业能源审计的基础是数据的收集,收集的数据包括能源消耗量、设备运行状况、生产过程和能源使用方式、能源成本等。
3. 分析数据:在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确定影响能源使用的因素,比如能源消耗比、能源利用率、能源浪费等等。
4. 发现问题:根据数据分析,发现能源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待改进的措施。
5. 提出节能方案:根据问题的发现,提出具体的节能方案,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措施。
6. 审计报告和评估:企业能源审计最终目的是形成审计报告,对企业的能源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的节能方案进行评估,为企业实现节能减排提供参考和指导。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能源审计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能源审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节能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能源审计,是指由审计机构或企业依据国家节能法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审核指南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6〕2816号),以及《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1997)等相关标准,对企业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测试、核查和分析评价。
第三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经委)负责管理全区工业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各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
第四条企业能源审计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主能源审计与行政部门监管能源审计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五条自治区经委和市经委考核的重点耗能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能源审计。
第二章企业能源审计的类型第六条企业能源审计类型分为企业自主能源审计和行政部门监管能源审计。
第七条自治区经委、市经委分别制定本级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实施计划,对重点耗能企业用能情况定期进行监管,称为行政部门监管能源审计。
自治区经委或市经委,也可针对企业的某种能源利用状况或某种工艺、设备等,委托能源审计机构进行专项能源审计。
第八条全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的名单由自治区经委会同自治区统计局定期公布。
市经委会同市统计局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名单,并报自治区经委备案。
第九条企业自愿依据国家节能法规和相关标准开展的能源审计,称为自主能源审计。
自治区鼓励企业开展自主能源审计,制订定期审计计划,并按照审计结果,制定节能规划方案,促进企业合理、安全使用能源。
第三章能源审计内容第十条能源审计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概况(含能源管理概况、用能管理概况及能源流程);(二)企业的能源计量及统计状况;(三)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效率监测分析;(四)企业能源消耗指标计算分析;(五)重点工艺能耗指标与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分析;(六)产值能耗指标与能源成本指标计算分析;(七)节能效果与考核指标计算分析;(八)影响能源消耗变化因素的分析;(九)节能技术改进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十)企业合理用能的建议与意见。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制度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制度企业能源审计是指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节能措施的一种评估工具。
为了促进能源管理,许多政府机构都建立了相应的能源审计实施制度。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制度是管理和控制企业能源消费的重要措施,为企业实现节能减排、提高效率和竞争力提供支持。
制定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制度需要进行以下步骤:(一)确定能源审计的类型企业能源审计包括常规审计和深度审计两种类型。
常规审计是对企业能源管理情况的常规检查,目的在于发现企业存在的节能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改善措施,因此常规审计对能源消费情况的详细记录要求相对较低。
而深度审计则是对企业能源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深度获取并分析能源数据,调查企业的生产流程及能源利用情况以诊断能源隐患,然后提出全面的能源管理方案。
因此,深度审计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的详细记录要求相对较高。
(二)确定企业能源审计标准企业能源审计标准往往由当地政府制定,并根据行业、能源消耗量等因素进行调整。
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能源审计标准及实施周期。
(三)确定能源审计的流程企业能源审计一般包括启动、数据收集与分析、评估、报告编制与呈报、改善实施五个阶段。
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能源审计流程的具体实现可能有所不同。
(四)确定能源审计的实施人员及机构能源审计的实施人员及机构应考虑到专业性、信誉性、成本和跟踪服务等问题,应为能源审计机构授权专业机构,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能源管理的主体。
同时,还需要根据不同阶段维持审计人员的不同资质和技能。
(五)效果评估能源审计结果的有效性能否得到证实也十分重要。
因此,在报告编制前需要建立适当的评估方法,如效益评估等,以评价审计是否能够提高能源利用率及降低能源消耗量。
总之,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制度是促进企业节能减排、提高效率和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当企业体检检查发现自身节能措施有所欠缺时,应及时引入如上述步骤,制定有计划、有顺序的节能计划,以提高企业的效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为促进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规范企业能源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能源审计,是指由审计单位或企业自己依据国家节能法规和《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等相关标准,对企业(包括其他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及财务过程进行检验测试、核查和分析评价。
第3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用能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用能部门。
第4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负责管理全国的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内的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第5条企业能源审计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国家监管能源审计与企业自主能源审计相结合,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2章企业能源审计的类型第6条企业能源审计类型分为国家监管能源审计和企业自主能源审计。
第7国家发改委或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对重点耗能企业用能情况定期进行监管,为国家监管能源审计;国家发改委或地方条节能主管部门,也可针对用能单位的某种能源或某种设备、工艺等进行专项能源审计。
第8条重点耗能企业名单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统计局定期公布。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内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第9条企业自愿依据国家节能法规和《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的能源审计,为自主能源审计。
国家鼓励企业实行自主能源审计,制订定期审计计划,并按照审计结果,制定节能规划方案,促进企业合理、节能、安全使用能源。
第3章企业能源审计的实施第10条当前企业能源审计以自主能源审计为主。
必要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地方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监管能源审计,并将计划下达给被审计企业。
第11条被审计企业根据国家或自身需要自行编制能源审计计划和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能源审计的目的、要求、内容、方式、时间以及人员安排。
第12条企业自主能源审计工作由企业经过能源审计培训的人员实施,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能源审计资质的人员实施。
第13条审计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实施自主能源审计并编制能源审计报告,并上报给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14审计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能源审计单位进行能源审计。
条第15条受委托的专业能源审计单位根据委托方要求编制具体的能源审计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能源审计的目的、要求、内容、方式、时间、资金预算与支付方式以及人员安排。
第16条能源审计工作结束后,受委托的能源审计单位按照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向委托方提交能源审计报告。
由被审核企业上报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17条经审核合格的企业能源审计报告由地方节能主管部门按照表1《省市区企业能源审计数据汇总表》(附件1)汇总本地区数据后上报国家发改委。
经审核不合格的,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对能源审计报告进行修改或补充,并重新提交审计报告,必要时重新进行能源审计。
第18条能源审计报告的审核人员不得是直接参加过被审核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人员或是对被审核企业提供咨询的人员,也不得是受被审核企业委托的审计单位的人员。
第19条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上一级节能主管部门申诉。
第20条能源审计工作内容:(一)企业用能量(物理)平衡,主要包括:能源统计(台帐与报表,企业能量平衡表,企业能源网络图等;(二)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效率、能源计量、监测及用能统计;(三)计算企业综合能耗、单耗、节能量、能源成本等;(四)提出企业的节能规划;(五)节能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价;(六)节能项目的环境效益。
第21条能源审计程序原则上包括准备工作、现场勘察、采集数据和测试、能量平衡分析、指标计算、分析评价、编写能源审计报告等。
(一)准备工作。
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概况,如企业规模、性质、在地区或行业中的地位、企业的发展历史和归属;了解企业的能源供销情况,能否满足当前生产和发展的要求;已实施过的节能活动及项目,技术培训及有关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等;(二)现场勘察。
如工艺设备系统调查,辅助生产系统、生产服务用能系统调查等,进行能源购销系统和转换系统的调查,如煤场、锅炉房、管网系统,又如配电站及各种电压等级的输配电线路,燃料油系统、供水系统、煤气系统等。
(三)采集数据和测试。
按照能源审计要求,采集有关经济活动和产品生产的有关综合数据,采集能源供销及分配数据,有关能源费用与价格方面的数据。
对局部工艺设备进行必要的测试。
(四)能量平衡分析。
进行能源销售台帐的校核、审查,进行数据的加工处理。
(五)指标计算。
按照能源审计目标的要求,计算综合能耗等有关指标,输出能源管理所需的报表。
(六)分析评价。
进行能源使用现状的分析评价,提出降低能源损耗、提高使用效率、挖掘节能潜力,减少能源费用、提高用能经济效益,依靠节能发展生产等方面的分析;提出改善运行、维护、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意见。
必要时对拟采用的节能措施进行综合经济效益的评价。
(七)编写能源审计报告。
能源审计报告分正文和摘要两部分,摘要放在正文前面,字数应在2000字以内,同时填写表2《企业能源审计数据简表》(附件2)、表3《企业节能技改规划项目》(附件3)。
能源审计报告中的摘要应包括以下一些内容:(1)企业概况(主要产品与生产工艺、企业用能状况等);(2)企业能源消费结构(审计期内);(3)各种能源消耗指标;(4)能源成本,能源占企业成本的比例以及能源利用效果评价;(5)节能技改项目的财务分析与经济评价。
必要时对拟采用的节能措施的节能与环境效益评估;(6)规划实施计划表(进度表);(7)存在的问题;(8)审计结论。
能源审计报告中的正文应详细编写,报告中应包括摘要所列各项内容的详细说明,此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包括企业的主要工艺特点、企业在国内及同行业中的地位);(2)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3)企业用能分析(能源流程、能源实物量平衡、能源统计和计量情况、能源价格等);(4)企业节能技改方案与实施计划。
第4章企业能源审计的组织和管理第22条企业能源审计工作以自主能源审计为主。
国家鼓励在政府的节能项目、节能工程、节能援助计划、节能优惠政策等实施过程中对参与企业进行能源审计评价。
第23条能源审计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必须具有节能检验测试技术条件并通过质检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经过上级节能主管部门能源审计职能认定,取得认定证书。
(三)具备为企业能源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服务的制度措施。
第24条从事能源审计服务和咨询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专门的能源审计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第25条各级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能源审计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方案,编写节能规划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26条各级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以及专业能源审计单位应当为实施能源审计的企业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27条国家发改委发布重点耗能企业监管能源审计目录,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培训,为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能源审计培训,为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其费用列入政府开支。
第5章奖励和处罚第28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进步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重点用能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29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企业内部节约能源表彰奖惩制度,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革新等工作中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人员,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范畴,严格考核,节奖超罚。
第30重点用能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拒绝接受进行能源审计的,由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改正。
条逾期未改正的,对其及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第31条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的费用,允许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者相关费用科目。
第32条受委托的专业能源审计单位不按照规定内容、程序进行能源审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审核报告的,视情节严重,由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分别处以责令改正、公布名单、经济赔偿等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能源审计资格证书,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33条国家发改委或地方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泄漏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6章费用第34条实施自主能源审计的企业,在专业能源审计单位的指导与协助下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应向指导单位交纳一定的咨询费用。
第35条企业或其他单位委托专业能源审计单位进行的能源审计,应按双方协议由委托方向被委托方支付能源审计咨询服务费。
第7章附则第36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37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军工企业能源审计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38条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3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