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区级骨干教师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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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201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评分实施细则

广西 201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评分实施细则
三类
0.5
3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安全管理、图书管理、校园文化、班级管理、教学常规管理、普实、语言文字、控辍保学等工作先进个人,优秀裁判员(教练员、艺术节编导),创作设计优秀奖
级别界定:原则上以授予机关的级别来界定。根据我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的实际情况,增加一个过渡级别为“市局级”。
类别界定:第一类别主要指通过表彰项目审批的综合性评选表彰项目或重大事件、重要专项工作等评选表彰的项目。第二类别主要指对长期性、经常性并与教育教学关系较密切的工作评选的先进。第三类别则是对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或一般专项工作评选的先进。
广西2019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
一、学历(10分)
各学历层次赋分如下:
学历档次
研究生
本科




分数
有学位
无学位
双学士学位
学士
学位
无学位
学历与专业关系
对口或相近专业
全日制教育
10
9
8
7
6
5
4
函授、自考等
9
8
7
6
5.5
4.5
3
最后学历的专业与申报学科不相符时,至少应在该学科岗位任教一年以上。
3(6)
1.5(4)
三等奖
记分(限分)
4(8)
3(6)
2(5)
1(3)
录像课
一等奖
记分(限分)
5(8)
3(6)
2(5)
1(4)
二等奖
记分(限分)
3(6)
2(5)
1(4)
0.5(3)
三等奖
记分(限分)
2(5)
1(4)

教师骨干系列的等级评分标准

教师骨干系列的等级评分标准

北岭乡中心学校教师骨干系列等级
评分标准
根据《利津县教师骨干系列等级及评定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分标准,作为今后我校评优树先的依据(除学历外,其余均以近三年的为准)。

一、本科学历3分。

二、年度考核:优秀3分/每年。

三、教学成绩县(乡镇)第一名10分,第二名9分,第三名8分,
第四名7分,第五名6分,第六名5分。

四、班主任:每年2分。

五、县教坛新秀或骨干20分。

六、学科竞赛辅导奖:国家级7分,省级6分,市级3分,县级二
等奖以上2分(是奥林匹克竞赛的同等奖加2分)。

七、优质课:省级10分,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
5分(说课优质课按市三等奖),县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

公开课:省级12分,市级8分,县级7分。

八、论文:评奖的:省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市
一等奖3分,市二三等奖2分;县二等奖以上1分。

发表的:
省刊以上4分,市刊3分,其他的不予认定;县级经验交流3
分。

九、荣誉称号:省级6分,市级5分,县级3分,乡级1分。

十、承担学校传帮带工程,效果明显者加2分。

校委会
2006.9。

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b.加分:课题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和成果加1~2分。
(1)=a+b
. 教育(学)课题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课题立项批复、开题报告、年度进展情况、中期评估、结题报告等。
(2)(10分)努力撰写教育(学)论文或专著,并正式发表或得奖。
a.基本分:省级刊物发表9分/篇;市得奖7~9分;省得奖10~12分。
b.加分:撰写论文成果突出的,对超出的部分加2~4分。
(5)(10分)教学有方。所任班级的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满意率高,教学高出5个百分点加1分,95%(含)以上为10分。
(5)=a+b
. 由所在系(部)考核并出具证明材料。
2. 教学能手所任班级学生的满意率要求在85% (含)以上。低于85%的,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但如果低于75%的,则此项栏目得分为0分。
3.学科带头人所任班级学生的满意率要求在90% (含)以上。低于90%的,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但如果低于80%的,则此项栏目得分为0分。
(B)









(20分)
得分(B)
=(1)+(2)
+(3)
(1)(5分)努力开展教育科研,积极参与教育(学)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大进展。
a.基本分:参与校级课题研究3分,校级课题领题人或参与市级课题研究4分,市级课题领题人或参与省级课题研究5分。
(2)=a+b
. 教学能手每年至少完成1篇有较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市级获奖(市级三等奖以上)。
2.学科带头人每年至少完成1篇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或获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
(3)(5分)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成绩突出。

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主持人得4分,非课题主持人得2分
市(县)
结题
6
主持人得6分,非课题主持人得3分
开题
3
主持人得3分,非课题主持人得1.5分
发表论文、获奖
(10分)
论文
5
核心期刊得5分、一级期刊得4分、其他有刊号期刊得3分
获奖
5
省及以上、市、市局、学区、校级得5、4、3、2、1分
教学设计(5分)
5
省及以上、市、市局、学区、校级得5、4、3、2、1分
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标准
自评分
单位评分
职业
道德
(15分)
师德考核等次
5
优、合格、不合格分别得5、4、0分
年度内获表彰
10
省及以上、市、市局、学区、校级综合奖每次分别得10、8、6、4、2分;省及以上、市、市局、学区、校级单项奖每次分别得5、4、3、2、1分
教育
管理
(10分)
省及以上、市、市局、学区、校级分别得10、8、6、4、2分
指导学生竞赛获奖
5
省及以上、市、市局、学区、校级得5、4、3、2、1分
教研
科研
(35分)
课题
研究
(10分)
省级及以上
结题
10
主持人得10分,非课题主持人得5分
开题
5
主持人得5分,非课题主持人得3分

结题
8
主持人得8分,非课题主持人得4分
开题
4
担任班主任等
10
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得10分;其他管理岗位8分;不担任班主任和其他管理职位5分
教学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一、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最多500分)1.教学成绩(最多300分)(1)评价指标:学生满意度、成绩质量、教学效果等;(2)评价方式:学生问卷调查、教学评估、期末成绩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300分。

2.教学管理能力(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教案设计的完整性、课堂管理能力等;(2)评价方式:教学观察、教改项目参与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3.教学创新能力(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课程设计等;(2)评价方式: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二、科研成果评价(最多300分)1.科研项目(最多150分)(1)评价指标:科研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等;(2)评价方式:科研项目获批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50分。

2.科研论文(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SCI收录论文、核心期刊论文等;(2)评价方式:发表论文的数量、质量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3.科研奖励(最多50分)(1)评价指标:省级以上科研奖励、国家级科研奖励等;(2)评价方式:科研项目的奖励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50分。

三、师德师风评价(最多200分)1.师德师风培养(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师德教育培训完成情况等;(2)评价方式:师德培训考核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2.教师社会评价(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社会评价等;(2)评价方式:学生问卷调查、家长意见反馈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四、绩效考核(最多200分)1.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教师在岗位职责履行上的表现;(2)评价方式:工作汇报、班主任工作、学校活动组织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XX学校级骨干教师考核方案一、考核内容及考评细则(一)师德表现师德表现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个等级。

骨干教师本人热爱教育,忠于职守,乐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师表风范,无任何违反师德师风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

本学期内教师本人有违法乱纪、从事家教家养、不爱岗敬业以及其他有损于教师形象、违反师德师师风的行为或教师岗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师德考核不合格,则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二)岗位履职(30分)岗位履职考核内容包括骨干教师本人承担的教育教学教研效果、本年度获奖情况和教师个人岗位年度考核结果,本项满分30分。

本年度承担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其中担任相应学科教学周课时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成绩突出计10分;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业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获国家、省、市和区、校级一等奖分别按10、8、6、4、2计分,二、三等奖分别按其对应项的0.8、0.5折合计分,同一项目同内容获按最高级别最高奖次计分,不重复;获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岗位年度考核优秀计10分,获区级及以上单项优秀或年度考核合格计6分。

以上三个方面分值分别为10分,从三个方面分别计分,不交叉。

(三)示范引领(20分)示范引领考核内容包括承担学校教学示范课、观摩课和指导学生参赛等情况,本项满分20分,从两方面分别记分。

校级示范课或观摩课(公开课)每节5分,区级及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公开课)每节10分。

指导学生参加区级含区级以上竞赛,或发表作品,每次按获奖级别给予5、4、3、2分标准记分。

在校内策划组织一次有质量、有影响的学科活动或辅导的学生及作品在重大开放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每次记1分。

(四)带动辐射(20分)带动辐射考核内容包括承担带徒、支教、培训讲学等工作任务情况,本项满分30分。

指导帮带本校青年教师1-2名,指导青年教师成绩突出,能在校级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不记分。

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任务,区级以上每次记10分,校级每次记5分。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一、评选目的骨干教师评选是学校根据年度骨干教师评选计划,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和专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激励优秀教师,推动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全校中小学教师,涉及各学科和年级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1.教育教学能力:评选对象应具备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

2.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对象应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如学生成绩、竞赛成绩、论文发表、教研成果等。

3.专业发展:评选对象应具备持续的专业学习和发展能力,如参与教育研究、教材编写、科研项目等。

四、评选方法评选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

1.初评环节初评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由学校教务处、学科带头人和年级组长组成。

评审小组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和专业发展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教师的课堂教学观摩、教学设计和教学记录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2)教育教学成果:根据教师的学生成绩、竞赛成绩、论文发表和教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3)专业发展:根据教师的专业学习和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2.复评环节复评由学校校级领导小组进行,校级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务处主任、学科带头人和年级组长组成。

校级领导小组对初评环节中评选出的骨干教师进行再评审和综合评价。

评分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根据评审小组评价情况进行再评价和讨论,满分为20分。

(2)教育教学成果:根据评审小组评价情况进行再评价和讨论,满分为20分。

(3)专业发展:根据评审小组评价情况进行再评价和讨论,满分为20分。

五、评选结果根据初评和复评环节的评分情况,综合计算每位教师的总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名,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评选结果将以公示的方式公布,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被评选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如奖金、教学评优称号、学校干部任职机会等。

骨干教师考核方案和量化积分表

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为尽快建设一支全面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以培养一大批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骨干教师作为中坚力量,通过发挥骨干教师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二、具体目标1、在“十一五”期间,我校要逐步形成一支由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组成的教学科研骨干队伍。

2、教学科研骨干教师队伍要求有较合理的学科分布,各学科都要逐步做到有一定数量和层次的骨干教师。

三、评比条件1、基本条件凡参加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比的教师首先必须达到如下四项基本条件,并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方可申报参评。

(1)无教学责任事故,无违反党纪,政纪和计划生育法规。

(2)教学业务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

学科带头人在全县有一定的知名度,骨干教师在校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所教班级参加县以上组织的学科检测,要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其成绩在校内同级同类平行班中保持领先地位或超过县平均水平;②或在高考、中考中所任教班级学科成绩平均分、优良率、尖子生远领先于同级同类平行班;③或中考成绩在学校进步幅度最大,超额完成任务。

(3)班级管理能力强,教育效果显著。

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都比本校同类班级好,得到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认可,满意率达90%以上。

(4)教师每年都能做相应的中考题,考试成绩优良,且做好试卷分析和编写试题。

2、相关条件详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比量化表》(附表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聘为县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歧视后进生,并因教育教学失当造成学生流失;(3)有其他师德师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四、评比程序1、成立领导小组(1)学校成立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具体实施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定、考核和管理工作。

组长:副组长:组员:(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担任办公室主任。

2、规范评比过程(1)学校经过初评,凡符合“评比条件”并经核实量化评价总得分达到70分以上的对象均可参加县级评比,但必须对推荐参加县评比的对象进行公示,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反响。

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考核办法(一)年度考核教学成绩。

50分按年度考核上的教学成绩按50分折算。

(年度考核上教学成绩除以当年教学成绩占权重分,再乘以50)(二)加分情况(50+≤10分)。

1、每学年初进行结对,学年末对该被结对教师进行教学业绩考核(30分):达到要求计30分,如有超出,则按以下要求进行加分。

被结对教师教学成绩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生率相对提高值在6个百分点及以上为达标,该结对骨干教师计30分,凡超出5个百分点加1分。

最多可以加10分。

2、过程资料完成情况。

(20分+≤10分-≤20分)按实际完成情况(资料和实际完成结对情况加减分一致),听课、结对交流就达到规定量就得20分。

如超出一次加1分,超额完成任务最多加分可多达10分;如果未按规定量完成任务,则按1分/次进行扣分,20分扣完为止。

(三)各项加分:1、年度考核分: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优秀加5分,称职加2分。

2、年级教研组加分:依上学年教研组年度考核等次加分:一般教研组成员一等加4分,二等加2分。

教研组长按双倍计算加分。

3、课题加分:县级课题:组长加7分;主研人员加5分,从研人员加2分。

(课题过程材料没交或没有不计分)4、获奖加分(限最近一学年获奖,可重复计分,但一次只取最高分)刊物发表或获奖按年度考核时教科室加分2倍进行加分。

5、其它获奖项目加分(可重复计分,但一次参赛只记最高分):学校综合奖参照上面各个级别加分按实际分值加分,辅导奖加分分值折半进行加分。

学校获奖,如辅导集体获奖计双倍加分;辅导单个学生获集体奖按教师本人获单项奖进行加分。

以上4、5两条中分原则均按教科室加分标准双倍进行加分。

6、主动读2本以上教育教学专著(见书和笔记),按1分/本加分。

7、撰写随笔或心得体会4篇以上,按1分/篇加分。

(四)考核等次要求:1、骨干教师必须处处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学校每学年末将对每一位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凡学年末考核分一、二、三等。

2、校级骨干教师每学年考核前30%一等,中间40%为二等;其他30%为三等。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

附件1: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1、综合表彰(可累计积分,同类取高限,最高限积20分)。

(1)劳模、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等综合表彰或荣誉称号。

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省级及省级以上12分,市级10分,区级6分;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及省级以上10分,市级8分,区级4分。

(2)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团干。

省级及省级以上10分,市级8分,区级4分。

(3)其它单项表彰省级及省级以上5分,市级3分,区级1分。

(4)近3年年度考核(最高限积4分):优秀2分/次。

2、区级及区级以上教研室组织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优课评比(同题同级取一项,同题不同级取高项,不同课题可累计,最高限积25分)。

省级及省级以上:一等奖20分,二等奖16分,三等奖12分;市级:一等奖16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8分;区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4分。

3、教研室组织的教学设计、课件制作以及其它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课评比、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等各种教学竞赛与评比(同题同级取一项,同题不同级取高项,不同课题可累计,最高限积16分)。

省级及省级以上:一等奖14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市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4分区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4、课题研究结题(10分,取最高项计分)。

市级及市级以上:主持人10分,参与2分;区级:主持人5分,参与者(排名前五)1分。

5.论文获奖(最高限积16分)此类获奖是指教育部门(含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学科教学论文评比(第一作者),(同题同级取一项,同题不同级取高项,不同内容可累计)。

省级及省级以上: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区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6、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1篇以上。

或参与市级及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千字以上(最高限积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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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丰润区2019年评选区级骨干教师考核评分细则
一、行政奖励(20分):
(一)年度业绩考核(10分):
(二)其它行政奖励(10分):由区政府及以上机关颁发,区劳动人事局和其他行政部门及以上机关联合颁发的,同一年度同一项奖励只取一个最高的,不同年度和不同奖项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得突破10分。

二、教育教学工作(35分)
(一)教学工作(20分):近五年教育行政、科研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示范课、优质课、公开课、引路课等,同一年度只取一个最高的,不同年度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得突破20分。

(二)业务奖励(15分):近五年由教育行政、科研部门颁
发的先进教学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班主任素质大赛(第1、2名按市级一等对待,第3、4名按市级二等对待,第5、6名按市级三等对待)、教学能手、优秀教案、教学标兵、学科状元、说课等获得区级三等奖以上的;在国培、省培培训中获优秀学员称号的,在同一年度同一项奖励只取一个最高的,不同年度和不同奖项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得突破15分,无等级的视为二等奖。

三、教科研成果(20分):
(一)教育行政、科研部门组织评选的论文(5分):只取一个最高的,近五年区级三等奖以上的论文,教育行政、科研部门组织学术会议交流论文。

(二)公开发表论文论著(5分):公开发表的论文按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赋分,不同级别的论文分值可累加,但最高不超过5分。

论著主编或者独著按国家级5分,副主编、编委、作者按市级赋分。

(三)课题研究(5分):区级以上教育行政、科研部门立项课题
(四)科研成果(
5分):近五年所获的科研成果奖按级别赋分,不同年份不同级别不同等次可以累加,但最高不超过5分。

四、说课(25分)
教育局组成评审组,对参评人员的申报学科说课情况进行现场赋分,参评人员从本学科本学期教材中确定说课内容,每人说课不超过10分钟。

五、个人成绩以上述各项得分累计计算,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如遇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
1、年度考核获“优秀”次数多者;
2、业务奖励高层次奖项数量多者;
3、科研成果高层次奖项数量多者;
4、城镇教师具有在农村工作或支教一年以上且数量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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