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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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3篇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3篇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3篇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一:刘永桂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人刘永桂(又名刘永贵、刘十美),男,xx年6月5日出生,汉族,宁乡县电力局花明楼供电所电工,住宁乡县大屯营乡六里村石湖塘组。

复议申请人刘永桂不服宁乡县人民法院(xx)宁法执异字第2号执行裁定,现依法提出复议。

理由如下:(一)、宁乡法院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有意偏袒被执行人。

(1)、没有认定宁乡县电力局的通知在执行中所附条件的事实及该条件的违法性。

宁乡电力局确实通知过刘永桂到白马桥供电所上班,但刘永桂前往供电所报道时得知该通知附了条件:上班前必须与宁乡电力局设立的宁乡县楚沩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刘永桂应通知要求前往报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张请求等均在听证时当庭陈述,电力局也没有否认;在xx年11月12日宁乡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劳服公司”工作人员廖旭辉所作《询问笔录》中亦有记载;听证现场,廖旭辉也没有否认刘永桂所述事实。

该条件是违法的。

理由有如下:(1)电力局设立“劳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7条禁止性规定;(2)、要求刘永桂与“劳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履行义务主体不合生效判决,而且在该合同中宁乡电力局不是合同主体,其根本没有依据判决履行义务;(3)附条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该等情况属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之规定,电力局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2)、宁乡法院裁定书认定事实中,对刘永桂关于《结案通知书》的异议只字未提。

刘永桂始终认为结案是错误的,始终没有同意宁乡法院在宁乡电力局要求刘永桂与“劳服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结案。

(3)、刘永桂未上班,是因为宁乡电力局和“劳服公司”违法设立条件,认为该条件违法,而以实际行动抗争(起诉、仲裁、投诉)并非不愿意上班;刘永桂不同意“就范”的理由有两个:(1)如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的话,其主体应该是刘永桂与宁乡电力局,而不是“劳服公司”;要么不签,直接按原来的情况恢复上班;(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最新 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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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最新五篇#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1#复议申请人:安徽科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桐城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五复议被申请人:李四,男,1963年12月18日生,汉族,住合肥市南一环59号,身份证号码:3401232。

复议请求:依法撤销安徽省__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__执异字第00028号、(20__)__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一、原审法院作出的(20__)__执异字第00028号裁决程序不合法。

申请人于20__年10月19日收到__人民法院(20__)__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书,20__年10月25日申请人向__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并向该院立案庭提交了书面材料。

该院于20__年11月2日向申请人发出立案受理通知书,20__年12月24日组织听证,20__年1月15日作出(20__)__执异字第00028号裁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九条“对执行异议的审查,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第十条“对执行异议的审查需进行听证的,合议庭应当在决定听证后10日内组织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

承办人应当在听证结束后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对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

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

”本案中,___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人异议52日后才组织听证,听证结束21日后才做出裁决,整个执行异议审查历经80多日,期间承办人未提出和办理任何延期申请。

诚然该院无视法律规定自行决定审理期限,其程序违法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原审法院作出的(20__)__执异字第00028号、(20__)__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错误的。

原审法院在(20__)__执字第00134-5号执行裁定书中写到“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在安徽科剑股份有限公司有工程款收入”但申请人自始至终未见任何证据证明其事实,其查明的“有工程款收入”应属主观猜测,毫无事实依据。

执行异议申请书样本(五篇)

执行异议申请书样本(五篇)

执行异议申请书样本异议人(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号____书(裁决书、处罚决定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法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

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立即中止执行,并返还异议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我(单位)是案外人,贵院将我(单位)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

特依《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____人民法院异议人(签名盖章)年月日附:证据份执行异议申请书样本(二)申请人:____请求事项:1、请求贵院依法终止对案外人____的执行,(201____)辰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对案外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事实和理由:天津市____与天津市____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现申请人对该案提出以下异议:1、被执行主体不适格。

天津市____与天津市____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的主体是天津市____而不是案外人____, ,然而贵院在没有任何针对案外人____生效判决文书的基础上而对案外人强制执行”,显然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201____)辰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针对的是天津市____,而不是案外人对案外人没有法律约束力.虽然(201____)辰民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已生效并申请执行,但在该判决中明确被告只有一个即是天津市____,并没有案外第三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及判决可以证实被执行的主体为天津市____,执行案外人____明显与判决不符与事实相悖。

理应终结对案外人的强制执行。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维护申请人合法的权益,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生存的权利。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的复议申请书范文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的复议申请书范文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的复议申请书范文#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男/女,[出生年月日]日生,[民族]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被申请人姓名],男/女,[出生年月日]日生,[民族]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执行人):[被申请人姓名],男/女,[出生年月日]日生,[民族]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详细住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作出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的法院名称]作出的[执行异议裁定书编号]执行裁定书,并支持申请人在执行异议中提出的请求。

事实和理由:尊敬的复议机关法官大人,我得先跟您吐吐槽。

我之前提出执行异议就像一个老实人在大声说“这里有误会啊”,结果呢,就被简单粗暴地驳回了,这感觉就像是我在好好讲道理,却被人捂住了嘴。

我提出执行异议是有充足理由的。

就拿[具体说明与执行标的相关的情况,例如这个房子虽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上我才是真正的权利人。

我和被执行人早就有约定,这房子是我花钱买的,只是因为[具体原因,如当时政策限制不能过户之类的]才没办理过户手续。

我在这个房子里住了好久了,周围邻居都能给我作证。

我把这里当成我的家,精心布置,就像对待自己的宝贝一样。

可现在突然要被执行,这就好比是有人要抢走我最心爱的玩具一样,太不合理了。

]再说说裁定驳回我的理由,我觉得那简直就是没好好看我的证据和情况说明。

就像一个人看东西只看表面,不看内在。

他们说[具体阐述驳回裁定中的理由,并逐一反驳],这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比如说他们认为我的证据不足,可我明明提交了[列举自己提交的证据]这些证据,这些证据就像拼图的碎片一样,拼在一起就能清楚地显示出事情的真相。

只是他们可能没有耐心或者没有用心去拼凑这个真相的拼图罢了。

而且这个执行对我来说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对执行裁定有异议复议申请书

对执行裁定有异议复议申请书

对执行裁定有异议复议申请书一、申请人情况。

我叫[申请人名字],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现在正面临着一个让我超级头疼的事情,就是关于那个执行裁定。

我感觉这个裁定对我来说特别不公平,就像突然被天上掉下来的一个大石头砸到了一样,整个人都懵了。

我在学校里呢,每天就是上课、参加社团活动,偶尔还和室友一起打打闹闹。

我一直都觉得这个世界是讲道理的,可是这个执行裁定就像是打破了我这个美好的小世界。

我没有什么坏心眼,也没做过什么坏事,怎么就突然被这样对待了呢?二、执行裁定的情况。

那个执行裁定啊,就这么突然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我当时看到的时候,眼睛都瞪大了,心里想这是怎么回事啊?它就像是一个不讲道理的大怪兽,把我原本平静的生活搅得乱七八糟。

我仔细看了这个裁定的内容,发现里面好多地方我都不能理解。

比如说,它对某些事实的认定,感觉就像是在瞎猜一样。

我有证据可以证明事情不是它说的那样,可是这个裁定就好像根本没有看到我的证据,直接就下了结论。

这让我特别委屈,就像我辛辛苦苦做了一个很棒的手工,结果别人看都不看就说不好一样。

三、我的异议。

1. 事实认定错误。

我觉得这个裁定在事实方面真的是大错特错。

我有好多实实在在的证据可以证明。

比如说,我和[相关方]之间的沟通记录,那些聊天记录里明明白白地写着事情的真相。

可是这个裁定就像是故意忽略了这些,自己编造了一个版本。

这就好比是我告诉老师我作业做了,我还有写作业的本子可以证明,但是老师却不听我的,非说我没做。

这多冤枉啊!2. 程序不合理。

这个执行裁定的程序也有很大的问题。

在整个过程中,我感觉自己就像是被蒙在鼓里一样。

没有给我足够的机会去解释我的情况,也没有按照正常的程序来进行调查。

就像玩游戏的时候,突然有人改了规则,还不告诉我,然后就判定我输了,这怎么能行呢?四、我为什么要复议。

我复议可不是为了捣乱或者找麻烦,我是真的觉得这个裁定不公平。

我在学校里学到的就是要追求公平正义,我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接受这个错误的裁定。

执行异议复议书面申请书范本

执行异议复议书面申请书范本

执行异议复议书面申请书范本尊敬的法院:我,XXX,住所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现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申请。

一、案情概述我与被执行人间存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件在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案号:(20XX)XX民初XX号)。

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向我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XX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我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执行异议情况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提出书面异议,主张其名下的房产已用于抵押贷款,且贷款尚未还清,故该房产不应被予以执行。

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20XX)XX执异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了我的执行异议。

三、复议请求鉴于上述情况,我现向贵院提出复议申请,请求贵院依法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XX执异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并恢复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的执行。

四、复议理由1. 被执行人提出的抵押贷款主张,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应当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以抵押贷款为由主张不应被执行,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然而,被执行人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故其主张不应被支持。

2. 即便被执行人的房产已用于抵押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抵押权人对于抵押物的执行,不影响债权人的债权行使。

因此,我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也有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执行。

3. 执行异议的处理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然而,在本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异议并未经过合法程序,且法院在裁定书中并未对被执行人的异议进行充分审查,即作出了驳回决定。

五、结论综上所述,我请求贵院依法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20XX)XX执异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并恢复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的执行。

执行异议申请书(精选11篇)

执行异议申请书(精选11篇)

执行异议申请书(精选11篇)执行异议申请书(篇1)申请人:____,姓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________人,务农,家住:____________。

__县人民法院于____年6月25日作出了(____)玉执字第114号执行裁定书,将位于徐__名下的__县东门花园农民安置地基陆直予以查封,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对查封该处陆直地基中的两直地基执行裁定提出异议。

申请人与徐__于____年9月30日就位于__省__县三清东路农民安置区第十一栋从东到西第3、4直达成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徐__名下的该处两直安置地基的使用权已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于____年9月30日签订本协议的,当天支付了全部的使用权转让款,该处安置地基使用权系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也已在该处安置地基上建造了两直四层的房屋。

故贵院对该处地基进行查封,已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申请人恳请贵院在查清事实后,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此致__县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执行异议申请书(篇2)申请人:请求事项:申请人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

讼争标的______,系______,人民法院判决______,剥夺了我的_______权利,特提出异议。

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案件的经过、事情起因、争讼标的及法院判决的结果等)此致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执行异议申请书(篇3)申请人:(__市丰天宇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东)、女、1972年生、汉族,住__市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5栋102室。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尊敬的XXX法院:您好!我单位(个人)因对贵院作出的(以下简称“原判决”)执行异议复议决定不服,特此向贵院提出执行异议复议申请,恳请贵院依法予以审查。

一、申请执行异议复议的事实和理由1. 案件基本情况(1)原判决涉及的案件编号为(XXXX)执异字第XX号,申请人为我单位(个人),被申请人为XXX公司(个人)。

(2)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相关证据,贵院认定被申请人应向我单位(个人)支付合同款项XX万元。

2. 异议事项及申请复议的请求(1)我单位(个人)在原判决执行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名下有足以清偿债务的财产,并向贵院提出书面异议。

贵院在审查过程中,未充分考虑被申请人财产状况,错误地作出了(XXXX)执异字第XX号的执行异议决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然而,贵院在审理本案时,未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程序违法。

3. 申请复议的理由(1)贵院作出的执行异议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却未予以执行。

而我单位(个人)合法权益却未能得到保障。

(2)贵院在审查过程中,程序违法,未按照法定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执行异议复议申请应当在本规定时间内提出。

我单位(个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执行异议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二、申请执行异议复议的证据1. 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的查询证明,证明被申请人名下有足以清偿债务的财产。

2. 我单位(个人)向贵院提交的书面异议及相关法律文书,证明我单位(个人)已依法行使异议权利。

3. 贵院作出的(XXXX)执异字第XX号执行异议决定书,证明贵院在审查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情况。

4. 其他支持我单位(个人)异议主张的证据。

三、申请执行异议复议的结果预测1. 贵院依法撤销(XXXX)执异字第XX号执行异议决定,并重新作出执行异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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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一:刘永桂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复议申请人刘永桂(又名刘永贵、刘十美),男,20XX年6月5日出生,汉族,宁乡县电力局花明楼供电所电工,住宁乡县大屯营乡六里村石湖塘组。

复议申请人刘永桂不服宁乡县人民法院(20XX)宁法执异字第2号执行裁定,现依法提出复议。

理由如下:一、宁乡法院执行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有意偏袒被执行人。

1、没有认定宁乡县电力局的通知在执行中所附条件的事实及该条件的违法性。

宁乡电力局确实通知过刘永桂到白马桥供电所上班,但刘永桂前往供电所报道时得知该通知附了条件:上班前必须与宁乡电力局设立的宁乡县楚沩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刘永桂应通知要求前往报到、被拒、被拒理由、主张请求等均在听证时当庭陈述,电力局也没有否认;在20XX年11月12日宁乡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劳服公司”工作人员廖旭辉所作《询问笔录》中亦有记载;听证现场,廖旭辉也没有否认刘永桂所述事实。

该条件是违法的。

理由有如下:(1)电力局设立“劳服公司”向自己派遣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7条禁止性规定;(2)、要求刘永桂与“劳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履行义务主体不合生效判决,而且在该合同中宁乡电力局不是合同主体,其根本没有依据判决履行义务;(3)附条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该等情况属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之规定,电力局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2、宁乡法院裁定书认定事实中,对刘永桂关于《结案通知书》的异议只字未提。

刘永桂始终认为结案是错误的,始终没有同意宁乡法院在宁乡电力局要求刘永桂与“劳服公司”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结案。

3、刘永桂未上班,是因为宁乡电力局和“劳服公司”违法设立条件,认为该条件违法,而以实际行动抗争(起诉、仲裁、投诉)并非不愿意上班;刘永桂不同意“就范”的理由有两个:(1)如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的话,其主体应该是刘永桂与宁乡电力局,而不是“劳服公司”;要么不签,直接按原来的情况恢复上班;(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宁乡法院在裁定中,故意遗漏刘永桂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

二、本案程序严重违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之规定,执行异议裁定书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15日内审查并作出裁定。

复议申请人刘永桂于20XX年12月29日向宁乡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执行局工作人员不同意向刘永桂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后以种种理由搪塞复议申请人,一直拖延不作处理。

最终在贵院监督下安排听证,听证记录却不做认定事实的依据。

本案《执行裁定书》向复议申请人送达时间是20XX年7月17日,审查时间近7个月之久,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复议申请人完全有理由怀疑:宁乡法院或与宁乡电力局有不正当交往,足以影响本案正常听证和依法裁定。

三、适用法律错误本案执行中,宁乡法院枉纵宁乡电力局违法设立执行条件、强制拒绝复议申请人的合法理由,应当认定执行错误,宁乡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撤销该结案通知,并自行纠正错误执行行为,继续执行,以切实维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本案之所以听证,是因为得到了贵院的监督。

复议申请人请求贵院查明事实,纠正宁乡法院的错误裁定。

如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复议申请人将誓死抗争、不断上访并将有关法律文书通报省内外媒体。

此致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复议申请人:年月日>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二: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2446字)复议申请人(原审异议人):张付云,女,20XX年8月16日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东段新鑫花园6号楼4层F座。

系复议被申请人(原审被执行人)郑用法之妻。

复议被申请人(原审申请执行人):宋书林,男,20XX年2月11日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杜岭街1号院4号楼19号。

复议被申请人(原审被执行人):王相德,男,20XX年2月16日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西陈庄前街8号楼5单元8号,现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天明路26号院4号楼1单元301号。

复议被申请人(原审被执行人):董卫吉,男,20XX年8月9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林州市横水镇翟曲村。

复议被申请人(原审被执行人):郑用法,男,20XX年8月2日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东段新鑫花园6号楼4层F座。

复议被申请人(原审被执行人):蔡俊周,男,20XX年12月7日生,汉族,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8号院8号楼26号。

复议被申请人(原审被执行人):郭加喜,男,20XX年1月12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林州市采桑镇北采桑村207号。

复议被申请人(原审被执行人):徐明生,男,20XX年10月27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林州市茶店乡辛店村治沟村。

复议被申请人(原审被执行人):常周生,男,20XX年1月19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林州市采桑镇涧东村64号。

复议被申请人(原审被执行人):秦相林,男,20XX年1月7日生,汉族,住河南省林州市茶店乡路家庄村侯家庵村。

复议申请人与九被申请人执行行为异议一案,复议申请人不服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沁执异字第17-6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沁执异字第17-6号《执行裁定书》;2、依法对复议申请人个人所有的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东段新鑫花园6号楼4层F座房产停止拍卖并予以解封。

复议事实与理由:一、原审裁定认定只登记在复议申请人一人名下的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东段新鑫花园6号楼4层F座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错误的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23日查封的登记在复议申请人一人名下的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东段新鑫花园6号楼4层F座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郑房权证字第1001049299号)是我娘家亲戚全额出资购买,产权人是复议申请人一人,与被执行人郑用法无关。

当初,被执行人郑用法因20XX年在沁阳项目部施工,垫资借款无力偿还,拖欠打工者工资兑现不及时,老家林州市桂林镇雷街村的房产于20XX年5月份被抵债卖去,致使复议申请人和四个子女无处居住。

在此情况下,我娘家亲戚看我们可怜,凑钱于20XX年5月27日购买了坐落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东段新鑫花园6号楼4层F座的房产并登记在复议申请人一人名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之规定,上述房产依法应属于复议申请人的个人财产。

况且,退一步说,即使上述房产属于复议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郑用法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之规定,该房屋是复议申请人和四个子女唯一的生活来源和生活住房,依法不得拍卖。

至于原审人民法院认为“异议人提供的林州市桂林镇雷街村村民委员会证明与郑用法称其住所地在林州市桂林镇雷街村137号相矛盾”的问题,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因此,在被执行人郑用法的户籍尚未迁出的情况下,其称其住所地还在林州市桂林镇雷街村137号并无不妥,但这并不代表位于林州市桂林镇雷街村137号的房产还归被执行人郑用法所有。

二、原审裁定认定被执行人郑用法的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对该债务,复议申请人与郑用法应付连带清偿义务显属曲解法律,导致作出违法错误裁定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并不是所有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债务都系夫妻共同债务,还要具体看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共同开支,原裁定在未查清该债务实际用途的情况下,就将该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实属违背客观事实。

况且,在申请执行人宋书林诉被执行人王相德、董卫吉、蔡俊周、郑用法、郭加喜、徐明生、常周生和秦相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作出(20XX)沁民初字第123号《民事判决书》、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焦民终字第1059号《民事判决书》,该生效判决均已明确认定此债务系被执行人王相德、董卫吉、蔡俊周、郑用法、郭加喜、徐明生、常周生和秦相林的个人债务(注:案件证据中的《财产处理决定书》明确记载:对于宋书林遗留工地的财产,予以变卖处理,以应付工地工作队开支及必要的法律诉讼之需)。

而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却无视该生效判决,依然错误的将此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同时,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在对案件事实中的债务性质未依法查明和尚未裁定追加复议申请人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就以执代审,直接认定被执行人郑用法的个人债务为与复议申请人的夫妻共同债务,这明显侵犯异议申请人的实体权利,剥夺了复议申请人的诉权,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原审裁定置法院生效判决于不顾,违背客观事实,对复议申请人的异议申请及事实理由于不顾,无视自身的错误执行行为,作出错误裁定,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其裁定,并纠正其违法的执行行为。

此致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复议申请人:张付云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三: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1681字)复议申请人:明天,男,复议被申请人:王大夏,男,复议被申请人:何为,男,复议被申请人:苹果,女,复议被申请人:鸭梨,女,复议请求:依法撤销江西省某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字第21号、第22号执行裁定书。

复议理由:一、原审法院作出裁定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2条是错误的,应该适用第204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

而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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