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
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

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公共文化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推动全民文化素质提升的重要途径。
为了深化文化改革,提高文化服务水平,我国决定在一些地方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
2024年,我国计划在多个地方建设一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文化服务。
本方案旨在明确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建设目标、范围和内容,加强示范区的建设工作,推动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建设目标2024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是:在示范区内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优质、丰富、多样的文化服务,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
三、建设范围示范区的建设范围是: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下,选取一批地方,包括城市和农村地区,建设示范区。
示范区的数量和分布将根据地方文化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和文化服务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四、建设内容示范区的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要建设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馆、文化广场、文化礼堂、文化街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同时,要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共享,促进各级文化设施之间的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
(二)提供优质、丰富的文化活动。
示范区要组织开展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包括艺术展览、演出、文化讲座、文学作品阅读推广、文化节庆活动等。
通过开展这些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升全民的文化素养。
(三)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示范区要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文化企业的创新创业,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链。
通过文化产业的发展,提高文化服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加强文化人才培养。
示范区要加强文化人才培养,通过开展培训、组织交流等措施,提高文化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培养一批高水平的文化工作者和管理人员,为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人才支持。
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根据示范区创建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开展简报、新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人们对于示范区创建重要性的认识,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内容重点宣传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
包括文化场馆服务、民间文艺团队发展、公共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文化品牌打造、文化进基层、特殊群体文化权益保障、文化人才培养以及公共文化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内容。
三、宣传形式1、信息简报。
发送至文化部、省文化厅、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媒体宣传:在市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刊播新闻稿件。
3、对上宣传:向《中国文化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中央级媒体发稿。
4、公益广告宣传。
包括户外广告、看板以及媒体公益广告宣传。
四、任务分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覆盖广、内容多、要求高。
做好宣传工作,既是推动创建工作的需要,也是文化部“信息报送及宣传评分制度”的要求,市文广新系统各科室、各单位都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及时报送简报信息,积极在市级媒体和中央级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刊播稿件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局示范区创建宣传策划组)。
具体任务指标是,各下属单位、管理单位每个月至少要报送___条工作信息,在市级媒体每个月至少要刊播___条新闻稿件。
五、考评办法各单位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情况,市局将每周汇总一次,并在系统内部进行通报。
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二)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在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旨在促进人民群众全面参与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第一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略)中部(略)西部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初步建成固定设施、流动设施与数字文化阵地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初步形成。
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1、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并建成与当地人口分布和地域条件相适应的流动文化设施网络,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都具备流动文化服务能力,广大群众能够就近方便的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2、图书馆建设。
市、县两级图书馆80%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0.4册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5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2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2次以上。
3、群艺馆、文化馆建设。
市辖两级群艺馆、文化馆80%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县文化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
80%的乡镇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5、公共电子阅览室(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建设。
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市及所辖县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6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6、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
积极组织城市文化部门和单位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
农村和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3小时。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不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逐渐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为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和幸福感,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为目标,整合各类文化资源,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的一种制度创新。
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具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意义:1. 推动文化服务均等化:通过示范区建设,将文化资源覆盖面扩大到不同地域和人群,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文化服务的均等化。
2. 提升文化服务质量:示范区通过整合各类文化资源,优化运营机制,提高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元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3.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还可以刺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激发文化创新活力,推动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
二、建设目标和任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是通过合理布局、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打造出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推动全国范围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改进。
具体建设任务包括:1. 整合文化资源:通过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包括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中心等,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供多元化的文化服务和活动。
2. 完善服务网络: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供线上线下结合的便捷服务,让公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文化服务。
3. 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文化机构的管理和运营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朝着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4. 培育文化消费市场:通过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和展览,激发公众的文化消费需求,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5. 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建立文化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合作机制,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教育、科技等产业的协同发展,形成产业集群和产业链。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方案

附件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0年文化工作要点》提出的“建立若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分类指导东、中、西部和城乡基层文化建设”的要求,努力探索“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的工作方式,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文化部、财政部拟将共同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国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充分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调动各地政府的积极性,集成、整合、提升“十一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二、基本做法(一)按照创建标准要求,确定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性意义的地区和项目,着力解决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以及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模式。
(二)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相结合,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我国区域差异、城乡差异的具体实际,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设工作,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形成一系列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手段和措施,努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方案

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和意义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推进全民文化素质提升,激发文化创造力,加强县级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意义在于:1. 推进文化事业发展。
通过创建示范区,激发县级文化部门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推动文化事业全面发展,提升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2. 促进文化产业繁荣。
示范区将着力打造文化产业集聚区,引导文化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增加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
3. 提高文化服务水平。
通过创建示范区,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通过完善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等方式来提高公众的文化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创建目标和重点任务1. 创建目标: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县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通过三年努力,实现文化服务全面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兴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的目标。
2. 重点任务:(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
加大对县级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确保设施的基础建设、设备配置和管理维护等方面符合国家标准。
(2)提升文化服务能力。
加强县级文化部门的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推动县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建设,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开展文化创意活动。
鼓励组织丰富多样的文化创意活动,开展文化交流和互动,吸引优秀的文化创意人才和项目落地。
(4)加强文化政策支持。
制定完善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和促进县级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提供优惠政策和专业指导。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1. 制定创建规划: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和时间表。
2.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评估现有设施的状况,拟定改善计划,提出资金保障方案,确保设施的投入和安全使用。
3. 提升文化服务能力: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服务评价体系。
4. 开展文化创意活动:组织文化展览、演出、交流等活动,重点推动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创意项目和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附件2: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示范区创建标准东部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1.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
实现市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
2.图书馆建设。
市、县两级图书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4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
3.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设。
市辖两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县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以上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
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制定的《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
5.村(社区)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建设。
结合村级(社区)行政组织办公场所建设,100%的行政村(社区)建设面积不低于20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每个文化活动室都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6.公共电子阅览室(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建设。
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市及所辖县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10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全覆盖。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7.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及东、中、西部标准

附件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0年文化工作要点》提出的“建立若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分类指导东、中、西部和城乡基层文化建设”的要求,努力探索“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的工作方式,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文化部、财政部拟将共同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国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充分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调动各地政府的积极性,集成、整合、提升“十一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二、基本做法(一)按照创建标准要求,确定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性意义的地区和项目,着力解决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以及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模式。
(二)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相结合,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我国区域差异、城乡差异的具体实际,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设工作,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形成一系列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手段和措施,努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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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0年文化工作要点》提出的“建立若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分类指导东、中、西部和城乡基层文化建设”的要求,努力探索“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的工作方式,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文化部、财政部拟将共同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国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充分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调动各地政府的积极性,集成、整合、提升“十一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二、基本做法(一)按照创建标准要求,确定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性意义的地区和项目,着力解决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以及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和模式。
(二)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相结合,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针对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我国区域差异、城乡差异的具体实际,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设工作,对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形成一系列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手段和措施,努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开展制度设计研究是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设计研究成果是示范区(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
示范区(项目)应承担课题研究任务,成为课题研究的实践基地,深化推动课题研究,使之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课题研究应紧密结合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进行,为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之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
(三)与全国文化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和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评估定级工作相衔接。
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工作内容展开,着重推动突出困难和问题的解决,通过规划管理和创建过程,引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有序推进。
鼓励地方探索经验,形成典型和特色,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与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和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评估定级等工作有机统一、相互衔接。
三、创建原则科学规划、突出重点。
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既有长远的发展目标,又有近期实施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措施,既有整体规划,又有重点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制度建设、机制创新。
结合实践,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充分发挥理论引领和专家的指导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机制。
统筹城乡、突出特色。
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从满足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出发,密切结合当本地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优势,注意城乡统筹城乡,探索各具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保证基本、惠及全民。
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方式、方法,调动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加强合作、共建共享。
按“政府组织,专家指导,公众参与,多方兴办”的工作方式,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作用,共同参与示范区(项目)建设。
四、创建类型和申报基本条件(一)创建类型。
1.、“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在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如何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为构建基本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建设经验。
2.、“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某一方面、某一构成要素进行探索,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组成方面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建设经验。
(二)申报主体。
示范区的申报主体:地级市(区)人民政府(含省直辖的县级人民政府)为主。
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地级市(区)文化管理部门(含省直辖的县级文化管理部门)为主。
(三)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申报基本条件为:文化工作基础较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突出成绩;制度设计研究取得一定成果;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综合示范带动作用。
申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的申报基本条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在某一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对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形成较为成功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五、重点任务和重点创建内容(一)重点任务1.、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具有地区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状况,在分析优势条件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重点,提出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规划和目标,制定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办法,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力争取得有全国示范意义的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建立符合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整体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共建共享。
以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为平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现便民惠民,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3.、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公共文化服务的人、财、物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和供给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估与考核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激励机制等。
4.、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实行“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重,加强以管理和服务为核心的“软件”建设,在“管好”、“用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利用率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二)重点创建内容1.建立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县、乡(镇)和社区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服务人口制定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示范区千人占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置率和覆盖率、公共文化服务的受益率等指标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先进水平。
整合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实现资源共享、联合服务,使公共文化设施整体效益得到发挥。
2.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资金和技术保障体系。
建立公共文化专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聘任制度,公共文化专业人才、志愿者、业余文化骨干三支队伍健全。
加大投入力度,改进投入方式,建立起稳定高效的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设备配置标准(含公共图书馆购书费标准),按照标准落实资金,配备技术设备并培训技术人员。
建立公共文化远程服务网络。
公共文化服务的人、财、物得到基本保障。
3.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体系。
建立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反馈机制,以及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及量化指标,明确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主体、方式、渠道并已经落实。
公共文化机构实行经常性开放和免费服务,有针对性地设立和实施重大文化惠民项目,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先进水平,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逐步做到凡适合面向市场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都可以从市场招标购买,把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从文化系统的“内循环”转变为市场的“大循环”。
4.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组织指导专业发展与行业自律、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系。
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
5.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
建立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实施,制定并实施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标准和评估标准(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公众评价机制及“公共文化服务居民满意指数”),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6.建立制度设计成果资源共享机制。
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加以宣传和推广。
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形成课题研究成果,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为同类地区的发展提供借鉴。
六、创建标准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用地指标、评估定级标准等为遵循,制定具体创建标准。
在《创建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形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标准》,对各个创建单位进行审查验收。
七、创建周期创建周期为2年。
从2011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示范区(项目)申报、创建、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命名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