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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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放射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放射卫生管理,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1. 医院放射卫生管理委员会是医院放射卫生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放射卫生管理政策和计划,审核重大放射卫生管理事宜;2. 医院放射科是医院放射卫生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放射卫生工作,保障医院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3. 医院各职能部门要配合医院放射科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工作;4. 医护人员要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放射卫生管理培训,提高放射卫生意识,确保工作安全。

三、设备管理1. 医院放射科要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检测,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 医院要建立设备台账,对重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3. 设备维修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维修设备时要做好安全防护。

四、放射诊疗管理1. 医院放射科要对患者进行放射环境风险评估,确保患者接受放射诊疗时的安全性;2. 医院放射科要建立患者信息管理制度,对每位接受放射诊疗的患者进行登记和信息记录;3. 医院要明确放射医师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医师具有丰富的放射诊疗经验和专业知识。

五、放射防护管理1. 医院放射科要负责制定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并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2. 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合格的防护用品,避免接触放射源;3. 放射防护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六、事故管理1. 医院要建立医疗事故管理机制,对发生的放射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报告;2.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避免导致放射事故;3. 对发生放射事故的医务人员要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医院放射卫生管理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七、监督检查1. 医院放射卫生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对医院的放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放射卫生管理委员会要对医院放射科的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医院放射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3. 健康主管部门有权对医院的放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放射卫生管理制度管理规范

放射卫生管理制度管理规范

放射卫生管理制度管理规范一、总则为了规范放射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做好放射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二、管理组织1. 设立放射卫生管理委员会,由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统筹领导。

委员会成员包括医疗卫生、环保、公安、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2. 设立放射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委员会的工作,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组成。

3. 成立放射卫生监测站,定期监测环境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为健康风险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三、人员管理1. 放射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 放射卫生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损害公共利益。

3. 放射卫生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继续学习和提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四、设施管理1. 放射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立放射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2. 放射实验室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对放射性物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安全。

3. 放射性废物处理单位应建立废物处理流程,确保废物安全处理和处置,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影响。

五、医疗管理1. 放射影像科室应遵循医学影像常规操作流程,保障患者安全和隐私。

2. 放射治疗科室应严格按照治疗计划执行,确保治疗效果和安全。

3. 放射介入科室应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手术风险,确保手术成功。

六、应急管理1. 设立放射卫生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应急流程,提高事故处理效率。

2. 定期组织放射应急演练,提升人员应急反应能力,降低事故风险。

3. 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协调各方资源,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七、监督检查1. 放射卫生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放射卫生监测站应公开监测数据,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3. 放射卫生管理机构应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放射卫生管理规定规定

放射卫生管理规定规定

放射卫生管理规定规定简介放射卫生管理规定是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根据《放射卫生法》的规定,针对放射卫生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具体内容,所制定发布的行政性法规和技术规范。

放射卫生管理规定是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强制性法规,具有法律效力。

放射卫生管理规定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全社会都应该认真遵守放射卫生管理规定,积极推动放射卫生管理工作获得更好的成效。

规定内容1.放射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在进行放射性操作和使用放射性物品过程中,必须遵守放射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

这些基本要求主要包括:放射性操作和使用放射性物品标准、辐射源管理、防辐射防护、事故应急和监测等方面。

同时,还要加强宣传教育、规范制度、提升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工作。

2.放射卫生安全许可制度放射卫生安全许可制度是指在特定领域、范围中进行放射性操作和使用放射性物品的许可,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并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放射卫生安全许可制度是确保放射源管理和防护措施正常执行的重要手段。

同时,还要建立安全许可回收和吊销制度,对存在违规和不安全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3.放射卫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放射卫生事故是一种严重的安全事件,如果出现事故,将会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环境保护和国家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因此,应制定严密的放射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同时,应建立放射卫生事故报告、处置、调查和评估制度,及时掌握事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扩散、对事故影响范围进行及时清理等。

在事故发生后,还必须实行放射卫生事故调查制度,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4.放射卫生监测和监督管理放射卫生监测和监督管理是保障辐射环境质量和人民健康安全的重要环节。

在放射卫生管理过程中,应加强辐射环境质量和人体照射剂量等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放射性操作和使用放射性物品存在的问题,对行业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

放射卫生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一)2024

放射卫生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一)2024

放射卫生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一)引言概述:
本文介绍了放射卫生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一)。

放射卫生管理是保障人们在放射活动中不受辐射损害的关键工作。

本报告将从五个方面阐述我们在放射卫生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并展望未来的发展。

正文:
1. 强化放射卫生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 完善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 加强对放射源、放射工作场所和人员的监管
- 提高对放射活动的许可和审批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2. 加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能力
- 建立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 加强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
- 提升辐射监测与预警能力
3. 推进放射卫生监测和评估工作
- 建立健全的放射卫生监测网络
- 提高放射剂量监测和辐射水平评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 加强放射环境和人群暴露评估工作
4. 开展职业辐射防护工作
- 加强对职业放射工作者的辐射防护培训和监督
- 定期评估职业放射工作者的辐射剂量和暴露情况
- 提升职业放射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效果
5. 开展放射卫生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
- 开展放射卫生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辐射卫生的认知
- 加强放射卫生教育,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 建立放射卫生培训机制,加强放射卫生专业人才培养
总结:
通过以上工作,我们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强化了放射卫生管理
的法规和政策,提升了辐射事故应急管理能力,加强了监测和评估
工作,落实了职业辐射防护措施,并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

在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升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在放射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放射线卫生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线卫生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预防和减少放射线对人体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防护法》和有关放射防护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包括放射工作人员、辅助工作人员和受放射线照射的公众。

三、组织管理1.成立放射线卫生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放射线卫生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设立放射线卫生防护管理机构,负责放射线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3.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放射防护资格证书。

四、放射线防护措施1.放射源管理(1)放射源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移动或丢弃。

(2)放射源应存放在专用放射源库内,库内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如报警系统、通风系统等。

(3)放射源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放射源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2.辐射防护(1)放射工作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注意辐射防护。

(2)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应符合国家标准,超过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降低辐射水平。

(3)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

3.个人防护(1)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包括外照射剂量监测、内照射监测等。

(2)放射工作人员应遵守个人防护规定,如定期更换防护用品、保持个人卫生等。

(3)放射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防护培训,提高放射防护意识。

五、应急预案1.放射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放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对受辐射影响的个人进行及时救治,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

2.辐射事故应急演练(1)定期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2)演练内容包括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现场处置、人员疏散等。

六、监督检查1.放射线卫生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放射线卫生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放射线卫生防护管理机构负责对放射工作场所、放射源、个人防护等进行监督检查。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是为了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公众的安全而实施的一项规定。

该管理办法主要涉及放射工作中的卫生、环境保护、辐射防护、事故应急等方面。

一、卫生管理:放射工作场所必须保持干净卫生,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每个人所使用的工作衣、鞋、手套等必须经过消毒处理,以免对人们造成污染。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卫生培训,以了解如何防范辐射危害,保障自己的健康。

二、环境保护:放射源在使用的过程中一些放射性物质可能会产生或释放到环境中,这对环境和周围的群众都可能造成健康风险。

因此,放射工作必须遵循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对环境进行严格的监控和保护。

同时,工作场所应该逐步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相关行动计划,确保放射物质的安全储存和安全处理,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辐射防护:对于可能产生辐射的人员,必须进行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可分为合理的外防护和内部防护两种。

外部防护措施主要是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工作场所本身的防护,如穿防护服,使用防护设备等。

内部防护是通过一些方法,如减少应急管控,利用微处理器或加强防护设备等进行防范。

四、事故应急:在进行放射工作过程中,意外事故是不可避免的,要尽量减少意外事故发生的机率。

但是一旦发生事故,需要进行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理。

因此,放射工作单位应该制定应急预案,设立应急响应机构和配备应急装备,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出动,降低事故对环境和人民的危害。

总体而言,放射工作的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以确保人民的安全和健康。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护能力,共同致力于降低环境污染率,保护环境和群众安全。

组织放射卫生管理制度

组织放射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预防放射性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设备操作人员、放射源使用人员以及所有与放射工作有关的人员。

三、组织管理1. 成立放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放射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设立放射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放射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3. 放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放射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放射卫生防护要求1. 放射工作场所应设置防护设施,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

2.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3. 放射工作场所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要求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4. 放射工作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和公众注意放射防护。

五、放射卫生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放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放射防护意识和技能。

2. 对新进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

3. 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确保其放射防护能力持续提高。

六、放射卫生监测与检查1. 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进行监测,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2. 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掌握其受照剂量情况。

3. 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放射卫生要求。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放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散。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放射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放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放射卫生日常管理制度

放射卫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卫生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卫生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设备和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保护职工健康;3.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4. 科学监测,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放射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放射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放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放射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放射卫生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放射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2. 制定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 负责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培训;4. 负责放射设备和场所的放射卫生监测;5. 负责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6. 负责放射卫生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放射工作人员管理第七条凡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放射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资格证书。

第八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身体健康,无放射性疾病;3. 掌握放射卫生防护知识和技能;4. 遵守放射卫生操作规程。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放射性疾病或者可能影响放射卫生的疾病,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放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放射卫生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放射设备和场所管理第十一条放射设备和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放射卫生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放射设备和场所的购置、安装、使用、维护和报废,应当符合放射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放射设备和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放射卫生监测,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放射设备和场所的监测结果应当及时上报放射卫生管理部门。

第五章放射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发生放射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影响。

第十六条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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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管理档案目录放射卫生管理档案目录一、证照(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二)《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二、基本情况(一)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二)医用放射诊疗设备一般情况(三)放射诊疗机房平面及周围环境示意图(四)放射防护情况(五)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情况三、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一)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二)放射防护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三)关于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放射防护管理组织)的决(四)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五)放射工作场所放射卫生监测及评价制度(六)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放射防护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八)放射工作岗位责任制(九)放射工作操作规程四、放射卫生监督档案(一)卫生监督部门下达的监督文书(监督意见书、行政处罚书等文书)(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卫生行政部门出据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认可书等文书)(三)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资料(四)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资料(五)个人剂量检测资料、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主管负责人:放射工作负责人:安全防护负责人:单位地址:电话:上级主管部门:放射诊疗许可证号:单位自主管理机构:负责人:小组成员:、医用放射诊疗设备一般情况放射诊疗机房平面及周围环境示意图:四、放射诊疗防护情况五、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情况: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xx 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放射防护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1)、认真贯彻"预防为生、防治结合" 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故。

(2)、积极主动地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4)、按照规定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人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及红色工作指示灯,同时要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以免引起医疗纠纷。

(5)、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要求进行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建立并规范健康监护档案。

(6)、加强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宣传力度,使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了解工作场所产生的电离辐射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使之正确地使用防护用品,自觉地采取自我防护,达到减轻和消除电离辐射危害的目的。

2、责任:xx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是主要责任人,专(兼)职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齐抓共管,最大限度的降低职业病危害,最终消除职业病。

3、任务(1)、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对可能产生电离辐射危害的建设项目,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2)、高度重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宣传、组织、制度、经费等方面得到有效的落实,提高全员安全防护意识。

(3)、充分发挥本医院职业病防治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认真开展职业卫生检查,监督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无安全操作规程不放过、事故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的各类放射事故。

(4)、处理好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本单xx 医院或疾控中心年月日位职业病防治管理目标的实现xx 医院或疾控中心年月日关于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放射防护管理组织)的决定(文件)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成立xx 医院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由以下几人组成:组长:xxx (法人代表)副组长:分管放射科的副院长xxx 成员:xx x 、xxx、xx、xxx、xxx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1)、办公室主任由放射科负责人xxx 担任,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拟定放射卫生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电离辐射危害场所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和电离辐射危害防护用品的发放及电离辐射危害场所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等,并纳入每年的经费预算)等相关制度。

(2)、成员由xxx 、xxx 等组成,负责配合协助主任工作。

(3)、xxx 为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负责有关职业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个人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

拟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规章制度,并协助主任搞好其它职业病防治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提醒领导小组提前安排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工作(如:每年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等)。

(4)、根据放射卫生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xx 医院或疾控中心年月日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抓好我院接触电离辐射危害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管理工作,规范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和完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禁忌管理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电离辐射危害的工作;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电离辐射危害的工作;不安排孕期、哺乳期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接触电离辐射危害的工作;不安排有电离辐射职业禁忌症的职工从事所接触电离辐射危害的工作。

2、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根据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体检结果,如无电离辐射职业禁忌症的,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同时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3、在岗期间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的周期和体检项目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两次检查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 年,通过职业性健康体检发现疑似和确诊为职业性放射病的,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并妥善处置疑似或确诊的职业性放射病病人。

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

4、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体检职工退休或者是其他原因和本院解除合同时,必须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职工本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交给本人,其健康监护档案原件按档案管理规定的保存年限进行保存。

5、档案制度的建立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完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及个人剂量档案。

xx 医院或疾控中心年月日放射工作场所放射卫生监测及评价制度为了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相关权益,使放射工作人员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对放射诊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电离辐射的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监测与评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放射诊疗设备的监测评价: 每年根据放射诊疗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电离辐射危害因素的监测(每年至少检测一次),依据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据的检测报告,对产生电离辐射危害因素超标的设备,进行分析评价,制定整改措施,使之逐步达到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对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后,通过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电离辐射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后,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危害因素的监则评价由于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危害因素直接影响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我单位将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电离辐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每年至少一次),依据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据的检测报告,对产生电离辐射危害因素超标的场所,进行分析评价,制定防治计划和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3、工作人员受照剂量的监则评价按照有关要求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受照剂量的监则,并按要求配戴个人剂量计,同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xx 医院或疾控中心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放射事故,减轻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害, 确保职工、 受检者及公众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制定本预案。

1、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1)、法人任组长,负责事故处理的总调度。

(2)成员:分管放射科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放射科科长、 后勤科科长、 工会负责人、 公安科负责人, 负责组织协调放射事故的 应急救援工作。

2、保障措施:(1)法人为放射故处理的总负责人, 法人不在时由分管放射科的 副职负责。

(2)办公室、 工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并负责向有关职能部门报 放射科负责组织进行放射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科负责维持现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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