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职业接触限值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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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

分享到一键分享QQ空间新浪微博百度云收藏人人网腾讯微博百度相册开心网腾讯朋友百度贴吧豆瓣网搜狐微博百度新首页QQ好友和讯微博更多...第2部分:物理因素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Part 2: Physical agentsGBZ 2.2-2007代替GBZ 2-20022007-0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2007-11-01 实施前言本部分第13章、第14章和第15章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此次修订将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

本部分与GBZ 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减少了高温作业分级和高温作业场所气象条件的卫生学评价标准。

——增加了非电离辐射的工频电场、超高频辐射、高频电磁场、微波辐射接触限值和噪声的接触限值。

——调整了高温、手传振动的接触限值。

——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测量方法修订成为独立的标准GBZ/T 189-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13章、第14章及第15章改为推荐性条款本部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营红声器材厂嘉兴分厂、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奎思特技术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梁友信、杨磊、吴维皑、李涛、张敏、何丽华、徐伯洪、舒国华、张绍栋、杜燮祎。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Z 2-2002。

最新职业卫生检测考试试题(带答案)

最新职业卫生检测考试试题(带答案)

2017年职业卫生实验室检测人员考试试题姓名分数一、填空题(30空,15分)1. GBZ/T 210.4推荐固体吸附剂解吸效率是指能够被解吸下来的待测物量占固体吸附剂管中待测物总量的百分比,一般情况下要求平均解吸效率应不得低于75 %。

2. 超限倍数(EL)是指对于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小时PC-TWA 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PC-TWA 的倍数值。

3. 在工作场所空气毒物检测进行样品稳定性试验中,试验样品中待测试物的含量在当天、第3天、第5天、第7天的下降率分别为1.5%、5.7%、9.9%、13.4%,该样品的稳定时间为 3 天。

4、检验检测设备都应有明显标识,取得由省级计量机构检定合格证书的挂绿色“合格”标识、取得准用证书的挂黄色“准用”标识、对于停用的挂红色“停用”标识。

5. 气溶胶态化学物质常用的采样方法有滤料采样法、冲击式吸收管法和多孔玻板吸收管法。

6. 采集金属性烟尘首选的滤料是微孔滤膜,采集有机化合物气溶胶选用玻璃纤维滤纸,采集粉尘选用过氯乙烯滤膜。

7. 标准采样体积是指在气温为20℃,大气压为101.3 kPa下,采集空气样品的体积。

8. 粉尘分散度是指物质被粉碎的程度,以粉尘粒径大小(µm)的数量或质量组成百分比表示;粉尘分散度测定有滤膜溶解涂片法和自然沉降法两种方法选用。

9. 噪声突然爆发又很快消失,持续时间不大于0.5秒,间隔时间大于1秒,声压有效值变化不小于40 dB(A)的噪声称为脉冲噪声。

10. 色谱柱的温度控制方式分为恒温和程序升温两种。

二、判断题(15题,15分)1. 高毒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必须立即停止高毒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对)2. 职业接触限值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任意一次接触均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错)3. 原子吸收光谱法是根据化学物质溶液中被测元素的基态原子对其原子共振辐射的吸收强度来测定试样中被测元素的含量。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 B 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forHazardousAgentsintheWorkplace
说?明
PC-TWA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8小时)。

PC-MAC 最高容许浓度,指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都不应超过的浓度。

PC-STEL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15分钟)。

* 表1:数值系根据“超限系数”推算;表2:粉尘TWA的接触上限值。

** 表1:“其他粉尘”指不含有石棉且游离SiO2含量低于10%,不含有毒物质,尚未制订专项卫生标准的粉尘。

总粉尘指直径为40mm的滤膜,按标准粉尘测定方法采样所得的粉尘。

呼尘呼吸性粉尘,指按呼吸性粉尘采样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μm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μm粉尘粒子的采样效率为50%。

选编内容
表1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容许浓度
表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
3。

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接触限值
3、超限倍数的应用: 适用于具有PC-TWA,但无PC-STEL的化学物质和粉
尘。 目的是控制其短时间接触水平的过高波动。 即使其8小时TWA没有超过PC-TWA,也应控制其漂移
上限。 按短时间采样规范和标准检测方法进行。
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MAC的应用 用于具有明显刺激、窒息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可导致严重
8 式中:TWA - 空气中有害物质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mg/m3; C1、C2、Cn -测得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mg/m3; T1、T2、Tn - 劳动者在相应的有害物质浓度下的工作时间,h; 8 -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规定的8h。
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采用定点采样方法的采样 劳动者在一个工作地点工作时采样 用长时间采样方法的采样:选定有代表性的、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 的工作地点作为重点采样点;将空气收集器的进气口尽量安装在劳动者工作 时的呼吸带;采样仪器能够满足全工作日连续一次性采样时,空气中有害物 质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按式(1)计算;采样仪器不能满足全工作日连续 一次性采样时,可根据采样仪器的操作时间,在全工作日内进行2次或2次以 上的采样,空气中有害物质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按式(2)计算。 用短时间采样方法的采样:选定有代表性的、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 的工作地点作为重点采样点;将空气收集器的进气口尽量安装在劳动者工作 时的呼吸带;在空气中有害物质不同浓度的时段分别进行采样;并记录每个 时段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次采样时间一般为15min;空气中有害物质8小时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按式(2)计算。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一、我国OELs的发展: 我国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MAC最早有卫生部与国家
建设委员会于1956年首次颁布;以附件形式发布在《工业 企业设计暂行标准(标准101-56)》,车间空气中有害物 质最高容许浓度表包括85种化学因素和矿物粉尘物质,编 号53项。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监测、职业接触限值及其应用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监测、职业接触限值及其应用
工作地点(Work Site)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 行生产管理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岗位作业 地点。
有害物质浓度表示方法:
我国采用重量浓度,即每立方米容积空 气中含有害物质的质量,以毫克/立方米 表示(mg/m3)。
国外采用体积浓度,即ppm表示。
换算: mg/m3 =ppm×M/24.45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
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院 2013年
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一条规定,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并公布。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代 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标准 的代号为“GBZ”,推荐性标准的代号为 “GBZ/T”。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卫生部负 责解释 。
职业接触限值表示
1、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时间加权 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为20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为 30mg/m3。
2、工作场所空气中硫化氢的最高容许浓 度(MAC)为10mg/m3。
化学有害因素 本标准所指化学有害 因素包括化学物质、粉尘及生物因素;
适用范围
2007版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 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或产生有害因素 的各类用人单位的职业接触者。
术语和定义
职业接触限值定义 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
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 数接触者的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 的容许接触水平。我国新颁布的2007版《工作场 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其化学因素的职业 接触限值有 最高容许浓度(MAC) 、时间加权 平均容许浓度 (PC-TWA)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 度(PC-STEL)。另:超限倍数:推算的短时间接触容许

【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前言本标准除第2章外均为强制性条款。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修订后分为两个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是根据职业性有害物质的理化特性、国内外毒理学及现场劳动卫生学或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并参考美国、德国、前苏联、日本等国家的职业接触限值及其制定依据而修订和制定的,是作为工业企业设计及预防性和经常性监督、监测使用的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TJ36—79相比变化如下:——分为两个标准——修订了原111项有毒物质和9项粉尘的标准值——纳入后颁布的119项国家标准——增订119项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维皑、吕伯钦、梁友信、孟德山、谷京宇、刚葆琪、傅慰祖、杨磊、于永中、于冬梅、庞应发、程秀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GBZ2-200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或产生有害因素的各类用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19—87 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934—89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试规范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3 定义本标准采用如下定义:3.1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ICSC52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代替GBZ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the workplacePart 1:Chemical hazardous agents2007-04-12发布2007-1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前言此次修订将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分为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Z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

本部分与GBZ 2-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a)进一步明确了职业卫生标准所采用的概念及其定义,并增加了以下内容:——超限倍数及其应用;——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和空气动力学直径的定义;——化学物质的致癌性参考分类、标识及其应用;——致敏性物质的标识及其应用;——经皮标识的应用。

b)对某些标准值进行了调整:——修订了乙腈、乙酸甲酯的接触限值;——增订了百草枯、毒死蜱、氯乙酸、钡及其可溶性化合物、萤石混合性粉尘呼尘的接触限值。

c)删除了GBZ2-2002中47种粉尘的PC-STEL值和164种化学物质的带*号的PC-STEL值。

d)增加参考致癌性标识59项,致敏性标识9项,经皮标识10项。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志、李涛、梁友信、杨磊、王生、张敏、吕伯钦、吴维皑、徐伯洪、刘占元、郑玉新、闫慧芳、陈卫红、谷京宇、杜燮祎、周志俊、夏昭林、何丽华、赵一鸣、黄汉林、缪剑影、刘晓延、张幸、雷玲、朱菊一。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的职业接触限值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员工所接触到的各种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的最高限度,超过这个限值就会对员工的健康产生危害。

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心理因素等。

在工作中,员工可能会接触到各种有害因素,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这些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就会对员工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甚至引发职业病。

因此,了解和掌握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化学因素是工作场所最常见的有害因素之一。

化学因素包括有毒气体、腐蚀性物质、有害粉尘等。

这些化学因素如果超出了职业接触限值,就会对员工的呼吸系统、皮肤等造成损害。

因此,工作场所必须对这些化学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其职业接触限值在安全范围内。

其次,物理因素也是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之一。

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辐射等。

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声下会导致员工听力下降,甚至聋哑。

振动会对员工的神经系统和骨骼系统产生影响。

辐射对员工的身体健康也会造成危害。

因此,工作场所必须对这些物理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其职业接触限值在安全范围内。

此外,生物因素也是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之一。

生物因素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微生物,以及各种有害生物。

这些生物因素如果超出了职业接触限值,就会对员工的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工作场所必须对这些生物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其职业接触限值在安全范围内。

最后,心理因素也是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之一。

工作中的高压力、长时间的工作、人际关系等都会对员工的心理健康产生影响。

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这些心理因素,就会对员工的心理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工作场所必须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轻员工的心理压力,确保员工的心理健康。

总之,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对员工的健康至关重要。

工作场所必须对各种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其职业接触限值在安全范围内。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员工的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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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接触限值的定义
(1)OEL职业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

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

(2)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 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
在遵守PC-TW A前提下,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4)最高容许浓度(MAC)
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5)超限倍数
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 A 的倍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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