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告家长书

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告家长书
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告家长书

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是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是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是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决定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上、下学。望您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xx初级中学

201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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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认真阅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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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禁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使赵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您好!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一是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二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三是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四是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五是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六是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七是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坚决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但是,近期发现一些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为了逃避学校老师检查,学生将车停放在学校附近居民家,一些学生骑车载2-3人,在道路上急速行驶,还嬉笑打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小孩购买电动车、助力车,也严禁孩子骑电动车、助力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若学生及家长不听劝告,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所有责任,学校概不负责。 榆次区使赵中学 2018年11月 请班主任老师沿此线裁下后,将本班全体学生的回执交给学校安保处。 《使赵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回执)学校已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学生带回的方式将《使赵中学禁止学生骑电动车告家长书》交给我。通过认真阅读信的内容,我了解了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并重点结合学校相关要求对孩子进行了教育,确保孩子安全、健康的成长。(请在□处划√)。

2017年学生暑假安全告家长书

2017年学生暑假安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安排,今年的暑假时段为小(中)学6月30日(正式放假)---8月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您的孩子是否过得健康、安全、充实是我们共同关注的问题。所以请各位家长做好学生暑假的安全教育和监管。我们诚挚地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在家对孩子做好以下方面的教育工作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 1、增强孩子的游泳安全意识。各位家长应严格教育并督促子女,不准擅自下河堰洗澡、不准到无安全设施、偏僻、不明水情的水域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钓鱼、捉鱼,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2、如学生发生溺水时应学会自救。⑴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⑵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⑶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⑷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3、如学生发生溺水时应学会互救。若发现溺水者,严禁未成年人私自下河堰营救溺水者,以免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应该紧急向附近的成年人求救。同时在岸边可将找到的木板、救生圈等向他抛去以助其浮出水面;或将竹竿、树枝伸过去,绳子抛过去将其拉上岸。 二、其它安全教育 1、教育孩子无论是走亲访友,还是外出旅游,都要提前告知家长学生的去向,更不要在同学家留宿;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2、假期正值炎热季节,应注意子女饮食卫生,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吃霉、烂食物,不喝生水,防止疾病的发生。

校园安全告家长书

校园安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我校取得诸多喜人成绩的背后,也有你们的一份功劳。鉴于近期新闻报道中,学生安全事件屡有发生,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学校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全体师生安全,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为此学校决定,进一步强调各项安全措施,请各位家长支持并配合工作。 一、学校将执行更为严格的进出校门管理制度。 禁止与校内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学校。如因特殊原因家长需要到校内接送孩子或找老师有事,必须提前电话联系相关老师,到校门口报出相关老师的联系方式,由保安人员核实,联系到相关老师并确认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校门。 二、增强防范意识。 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上学和放学时段,尽量不要在校门外逗留。学校上学的时间:小学(7:30);中学(7:00)。放学时间:小学低年级(15:30);高年级(16:00);中学(16:25)。家长请在学校规定的接送区域按时接送确保孩子的安全,并服从保安和值班老师的指挥。 三、注意食品安全。 学校已明确规定学生不吃路边小摊上的三无食品。教育孩子注意科学饮食,防止食物中毒。 四、注意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时都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乘黑车。按照交通规定:12周岁方可骑自行车,16周岁方可骑电瓶车,而且不准带人。 五、加强学习督查。 学习是孩子守法、守纪的基础。有了丰富的知识,低级趣味、不良行为就难以入侵,难以危害我们少年学生。教育学生不沉迷于网络,进校不带手机、不带MP3、不佩戴首饰、不看言情书籍、不抽烟和喝酒等等。 六、不带危险品进校园。 请督促您的孩子不带锋利尖锐、有毒有害的危险品或对他人存在伤害危险的健身器材等物品进入学校。教育孩子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要学会谦让,切忌用武力代替说理,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 七、要注重消防安全。 不带电器取暖器来校。教育子女不要玩打火机、火柴和接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严禁野外用火。 八、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教育您的孩子随时随地注意,不吃陌生人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教育孩子不贪小便宜,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不给陌生人带路,不到偏僻和高危人群聚集的地方(网吧、溜冰场等),教会孩子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遇到人身伤害或欺辱,想办法逃跑或向警察、老师等大人求救并保留证据,牢记110、119、120等紧急求助电话的使用方法。 各位家长,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是我们的希望,维护学生的安全与生命健康是学校、家长、社会的共同责任。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安全无小事,我们迫切地希望您能重视以上问题,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做好相关的教育。以上规定,重点保证校园安全,也是保证你的孩子在校平安地学习、生活。不便之处,请家长谅解,也恳请您的配合。谢谢! 太仓市荣文学校 2010年12月16日

家长骑摩托车接送学生及学生返校安全协议

家长骑摩托车、开私家车接送学生安全协议 甲方:丰乐学区武城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我校地处祁连山北麓,农户居住分散,素有“九沟十八弯,弯弯有人家”之称,学校虽小,但辐射肃南县大坡头村,民乐县新天镇胡家沟村,辐射半径达五公里,学生上学极为不便。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长用摩托车,小汽车接送学生,为了贯彻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精神,为提高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患于未然,促使社会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交通安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教育学生重视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甲方应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学生学习,使学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应利用板报广播等宣传工具,通过集会、星期一晨会、班会、安全课和安全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介绍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甲方明令禁止在校学生骑电动车或摩托车上下学,乙方也要加强教育和监督,学生由骑电动车或摩托车上下学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病并经甲方批准方可离校,甲方应将学生离校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学生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5、由于学生在校外乘车引发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用摩托车或其它车辆接送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6、学生的返校安全由乙方负责。学生在上学途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要教育学生不得乘坐超员、超速行驶的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及其它无证无牌的车辆上下学。乙方要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山坡和河边追逐玩耍,放学要及时回家。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武城小学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2014年9月5日

电动车禁行令骑电动车年龄法律规定

电动车禁行令骑电动车年 龄法律规定 LELE was finally revis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 法律规定骑电动车最小年龄 如果是自行车的话12岁以上就可以骑,如果是电动车的话14岁以上才可以骑。但是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建议你还是不要让孩子单独操作。 请问,国家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多少岁的人不可以骑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电动自行车归类为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使用上,法律法规对使用者最低年龄进行了限制,必须年满16周岁,但对于最高年龄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 骑电动车的合法年龄是多少 20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厂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有没有关于限制电动车驾驶者年龄的法律? 有的话大概就这些啦!! 电动车也是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十元罚款;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时不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处二十元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理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二十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载人(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处二十元罚款第二款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五十元罚款; 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罚款。 电瓶车驾驶有年龄限制吗 有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法律上超过多大年龄不能骑电动车 目前交通法还没有明确规定电动车驾驶者的年限,只要手脚灵活,思维清晰,耳聪目明,都能骑电动车。前断时间柳州还有个92岁的老大爷因骑电动三轮车误闯高速路上了新闻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青少年法定骑车的年龄自行车12岁,电动自行车多少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俯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的第二条规定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小学学生安全告家长书

学生安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为使学校能稳定发展,使你的孩子能健康成长,我们要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预防事故,保护青少年的目的,恳请家长协同学校,做好对贵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以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一、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擅自到河边戏水玩耍,更不准下河游泳。 二、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确保不出事故。 1、凡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能骑自行车上路,否则后果自负; 2、不乘无牌无照的车辆,更不乘报废的车辆;有牌有照的车辆,也应该做到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车辆的核载人数,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3、教育小孩在路上遵守交通秩序,如不超载、不逆行,以言传身教增强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4、教育您的孩子,请注意教育他在路上一定要走人行道,不能在道路上与同学追跑,横过马路时一定要看清来往的车辆,教育骑自行车的小孩要避让行人和车辆,让他们从小养成遵守交通秩序的良好习惯。三、教育孩子在校期间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不要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同学人身安全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开校园,有事确需外出必须征得老师的同意后方可离校。 四、关心孩子身心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1、督促孩子在家吃早饭,教育子女不买、不吃小店和马路摊贩的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不带零食到学校;控制孩子的零花钱,不攀比、不浪费、不摆阔气,养成勤俭节约的美德。 2、孩子有特殊体质或疾病的,请及时安排到医院作健康检查和诊治,必要时告知学校或老师,需请假的应当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3、观察孩子的身体状况和心理变化,及时调理和增加营养,增强体质。同时经常指导子女进行自我心理调节,让他们保持积极向上,乐观豁达的心态。 五、要指导孩子家居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的基本常识;教育孩子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的意识。 六、关心子女的学习,多鼓励、少批评,多找原因、少给压力,尽量帮助子女解决学习上的困难,给他们增添学习的信心。 七、教育孩子文明游戏,严禁进入游戏厅、网吧(尤其是地下网吧)等娱乐场所,可适当指导孩子浏览学校网站,上网学习、查找资料等。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车上下学的告家长书回执单 我已仔细阅读xx镇xx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车上下学的告家长书》,并会认真做好接送工作! 学生班级: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xx小学 2020年4月21日

电动车禁行令,骑电动车年龄法律规定精编版

2018年电动车禁行令,骑电动车年龄法律规定 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规定骑电动车最小年龄 如果是自行车的话12岁以上就可以骑,如果是电动车的话14岁以上才可以骑。但是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建议你还是不要让孩子单独操作。 请问,国家法律法规有没有规定,多少岁的人不可以骑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电动自行车归类为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使用上,法律法规对使用者最低年龄进行了限制,必须年满16周岁,但对于最高年龄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 骑电动车的合法年龄是多少20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厂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有没有关于限制电动车驾驶者年龄的法律? 有的话大概就这些啦!! 电动车也是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十元罚款;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时不让直行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的,处二十元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理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二十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载人(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处二十元罚款第二款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五十元罚款; 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罚款。 电瓶车驾驶有年龄限制吗? 有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法律上超过多大年龄不能骑电动车 目前交通法还没有明确规定电动车驾驶者的年限,只要手脚灵活,思维清晰,耳聪目明,都能骑电动车。前断时间柳州还有个92岁的老大爷因骑电动三轮车误闯高速路上了新闻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青少年法定骑车的年龄自行车12岁,电动自行车多少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俯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的第二条规定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于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共计8章115条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骑电瓶车的年龄有规定吗

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

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中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是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是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是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决定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望您为了贵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辆的现象。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 回执 我已认真阅读了《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的告家长书》。 学生姓名:班级: 家长签名:手机号码: 1、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

2017暑假学生安全告家长书

团山小学暑假学生安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暑期已至,提醒各位家长在假期内做好孩子的教育和监护工作,确保孩子假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一、时间安排: 7月7日回学校拿通知书,2017年7月8日正式放假,下学期9月2日学生报到,9月4日正式上课。 二、安全第一: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假期安全教育,从孩子的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注意“以预防为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出行安全:教育和监护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走路,文明乘车,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不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私自外出及在外过夜,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 2、饮食安全:教育和监护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过期、变质或不卫生的食品,不喝生水,不吃来历不明的水果、野果、食品等,严防食物中毒。 3、防溺水:教育和监护孩子不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独自或同学结伴到江、河、湖、海、池塘、游泳池游泳,防止意外发生。 4、防意外伤害:教育和监护孩子不携带、玩耍管制刀具,不做危险的游戏。 5、防火防电防雷:教育和监护孩子身上不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玩电、不玩火,使用炭炉、液化气、电器时注意安全。夏季雷雨天气较多,教育和监护孩子雷雨天气不到大树底下等危险地方躲雨。 6、娱乐安全:教育和监护孩子不痴迷上网、游戏,不去营业性网吧、游戏机房、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7、交往安全:教育孩子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随便与陌生人接触,同时要教育孩子谨慎交友。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孩子度过一个平安、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 三、合理安排学习活动、适量运动等作息时间: 1、提醒孩子生活要有规律。督促孩子认真有序地完成假期作业,认真进行复习,全面关心子女假期的学习、生活情况。 2、要尽量多地安排甚至陪同孩子一起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活动,避免孩子长时间沉迷于电视或电脑。 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假期,家长们要帮助孩子选好书,多引导和陪同孩子们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科普等作品,让孩子在读书中增长知识,开拓眼界。 尊敬的家长,在暑假期间,希望我们能不断沟通,真诚合作,和孩子们共同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尽自己最大的力量!

玉田中学关于禁止学生骑乘共享电动车的倡议书

玉田中学关于禁止学生骑乘共享电动车的 倡议书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出行工具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共享电动车成为人们出行的必备的工具。然而随着共享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共享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而未成年学生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我们倡议:玉田中学的学生不骑共享电动车。 交警部门也一再提醒,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严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要小心。不逆行、不闯红灯。不攀爬车辆,不乘坐无牌照的营运车,不准在公路上嬉戏。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车上路,不违规骑共享电动车、摩托车等。未成年学生骑电动车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学生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成年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危险行为。 未成年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很多未成年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好奇、攀比的心理,贪玩及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二、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未成年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未成年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远远超过

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某些未成年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或朋友,或者不好意思拒绝其他同学或朋友要求搭乘的请求,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就有相关的规定。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有些未成年学生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安全。 六、未成年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学校提出禁止同学们骑行共享电动车类交通工具,出门改为步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家长接送等。希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遵重他人的生命!希望家长朋友们监督好自己的孩子,严禁孩子骑共享电动车,确保孩子平安健康成长! 玉田中学综治办 2020年5月22日

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告家长书

XX小学 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对您的孩子的安全行为教育始终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为了确保同学们安全、健康、愉快,要求全社会都来关心学校安全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以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家庭与学校都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合作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意识,现建议如下,供家长们教育子女时作参考并提请各位家长密切配合:(一)要加强对子女的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教育子女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讲文明,讲礼貌。 (二)要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增强其安全意识,培养其防范不法侵害和抵御灾害的能力。 (三)要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不带人,横穿道路时注意过往车辆,不乘坐非载客车辆和超载客车。 (四)要注意消防安全,教育子女不要玩火,不要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野外用火,点蚊香、用电器要注意防止火灾。 (五)要鼓励子女积极参加体育健身,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抽烟、不暴饮暴食,不吃“三无”食品和霉变的食品。提倡不吃零食。不到街头游贩处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六)要教育子女遵守学校规定,坚决不进入游戏厅、网吧及其它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七)严禁子女与社会上不良人员来往,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家长、老师,不得求助于社会闲杂人员和外校学生,未经家长允许不得在外留餐留宿,子女外出必须向家长请假。 (八)要重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教育子女不要到危险和复杂的地方游玩;要防止子女私自结伴外出,严禁子女私自下河游泳玩水。 (九)要尊重、关心、理解子女,教育子女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切忌对子女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要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 最后,祝您家庭幸福、孩子成才,让我们共同努力,使你的孩子、我们的学生茁壮成长。 此致 敬礼 XXXXXX XXXX年X月X日

关于禁止在校学生驾驶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行驶总结

麦玉中学关于禁止我校学生在校期间骑乘两轮摩托车电动车上路总结 近段时间来,我校部分学生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上路,有的超载行驶,有的在高速行驶,特别是在放学时间段在校外严重超载并高速飚车,具有速度高、噪音大、非法安装警报声等特点,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也严重的干扰了社会公共秩序。 由于我校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差和法制观念淡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品平的提高,有的家长处于宠爱二女的心态,让孩子骑车兜兜风,炫耀炫耀。尤其我校是农村学校,学生往返很不方便,路程较远,家长接送学生又嫌麻烦,而二轮摩托车操作简便,在家长眼里就像自行车一样普通,干脆就把摩托车放给学生,让他们自己驾驶去上学,从而助长了未成年人驾车的坏习惯。 我国交通法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过培训和考核领取驾驶热照之后方准驾车,在校中学生大多在18周岁以下,所以他们驾车是违法的行为。而学生家长把车交给无驾驶证的子女驾驶,也是一种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家长和学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为加强学生管理和校园管理,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庭负责、对学校和社会负责的态度,经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学校将对学生非法骑乘摩托车进行专项整顿。严禁学生在校期间骑乘摩托车(含助力车、电动车),现将我校对上述情况处理问题总结如下:

一、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在校学生禁止在校学习期间驾驶机动车辆(含非机动车辆的电动自行车),深刻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摩托车事故的多发性、危害性,自觉配合上级领导部门做好校园内禁止骑乘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严禁学生借用他人(包括校内教职工)的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同时,学校严禁校内教职工将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借给学生骑行。 三、学校将加大对学生在校园内骑乘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的查处力度。自通知之日起,要求骑乘摩托车的学生自行妥善处置车辆;学校政教处将对学生在校内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不管是自有的还是租借的一律没收,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理。对不听劝止的学生要严肃处理,教育不改者要给予记过以上的纪律处分;对在校外高速飚车,骑乘非法改装的摩托车等违法行为将直接报当地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四、学生因事需离开学校,提倡乘坐有安全保障的公共汽车。学校反对学生在校外骑乘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上下学,对不顾学校劝告,坚持骑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导致不良后果者,学校概不负责,不再出面处理。

学生安全告家长书

学生安全告家长书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子女有关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安全。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在校外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触电、打架斗殴等恶性事故由家长负责。为了学生的安全,做到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教育子女按时到校上课,有事或有病必须向学校老师请假,放学及时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顾后,做到“一看二听三通过”,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低年级的就学子女需要家长亲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家长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家长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如有外出活动须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教育子女严禁擅自外出、野炊、烧烤,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四、家长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独自使用有关电器设备,要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五、家长要禁止子女带刀具、弹弓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禁止子女玩各种危险游戏。 六、家长教育子女上下课、放学时进出教室和校门不得拥挤,不得在教室、走廊、过道追逐打闹,特别要注意低年级孩子上下楼梯的管理。 七、家长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使用学校带电物品。 八、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九、注意乘车安全,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骑电瓶车上路,严禁摩托车后载有未满12周岁的子女,严禁驾驶“三无”摩托车或已报废的摩托车运载子女。 十、学生在校生病,由班主任联系家长送去就医。家长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赶到。 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班级: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 学校: 2020年6月12日

关于禁止学生骑摩托车

关于禁止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 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 您好! 在景阳新集镇附近的公路上,经常能遇上三三两两的“学生摩托车族”,他们并排开着,边聊天边骑车,还不时相互打闹嬉戏,丝毫不顾及路上的车水马龙。有的则不停地赶超前面的自行车和摩托车,车速不低于每小时40公里,险象环生,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走在大街上,我们也亲眼目睹了一些让人触目惊心的摩托车撞车事件,有些甚至也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这些活生生的例子不得不引起学校和家长的高度重视。 未成年人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中学生一般都没有十八周岁,没有驾照,他们绝大多数不戴安全头盔,骑车速度也比较快。因此特别提醒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上学放学返家途中,要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不要让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周六、周日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盲区,家长要切实履行学生监管责任,任何学生均不得骑乘摩托在外“兜风”。 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需要你我的共同维护。我校坚决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也曾在学校集会上、班会上三令五申:禁止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离校。同时在家长会上、《致家长的一封信》中,也多次呼吁家长们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让子女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可是,时至今日,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这一违法且极不安全的行为非但没有禁止,反而愈演愈烈。尤以周六、周日学生三五成群“飙车”最为突出。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和市民的安全,景阳交通管理部门和我校一致决定,将对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飙车现象进行综合治理。请家长提高监护意识,尽监护人责任,千万不要让您的孩子骑摩托车和电动车上学、飙车,学生因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家长完全负责。特予告知。同时,请家长们密切家校联系,时刻关注子女身心、学习、人格等全面发展。 祝愿家长和同学们:遵纪守法,健康幸福! 家长承诺并签字: 学生承诺并签字: 景阳清江中学 2015年5月20日

小学生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小学学交通安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你好!? 孩子是你家庭的希望,他们的出行安全牵挂着学校老师及家人的心。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的安全作为学校的头等大事来抓。为了能使安全与你的孩子同行,我们再次诚挚地希望得到各位家长的支持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共同保护好我们的下一代。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有关要求告诉你,请你配合:? 1、熟悉交通安全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要求学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更希望得到来自家长的教育,在实际生活中时刻牢记交通法则,严格按法则行事。? 2、年满12周岁并得到家长同意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家长要定时检查自行车,保证车辆本身的安全,特别是车铃和刹车。要提醒你的孩子骑车时靠右行,注意来往车辆和自己的行车速度,不带人、不骑飞车,不逆向行驶,更不准骑车时勾肩搭背、互相追逐打闹比速度。若是几位伙伴同行,要前后错开,不可并排……你的安全措施,是孩子平安的重要保障。? 3、你也要管好自己的孩子:拒绝乘坐报废车、无证车辆、超载车辆以及货运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我们提倡能乘公交车的地方尽量乘公交车上下学。上下车按先后顺序,不可争先恐后推来挤去,下车过马路要左右多看看。? 4、徒步上学,行走中同样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到了路口更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有人行横道线的地方,过马路一定要从人行横道线过。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不要在路上追逐嬉戏……你的千叮万嘱,将会让孩子多一份安全意识。? 5、你更要做好孩子的榜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车时,要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接送孩子时,你不能为了赶时间在路上超速等违章行驶,自觉将车停在适当位置,保证上学放学学校大门口的道路畅通;乘车时,排队上车,主动给老弱病残让座……你的良好举止,将能让孩子终身受益。? 亲爱的家长,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你最大的牵挂,孩子的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你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祝平安、幸福! 桂山乡中心小学 2018年3月16日 家长回执 我是年级学生家长,我已对孩子出行安全做了教育!?我承诺将按照学校的要求和建议,认真做好孩子安全的全面教育和管理工作,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家长签名: 日期:

中心小学关于学生交通安全的告家长书

中心小学关于学生交通安全的告家长书; 孩子是您的希望,更是我们的明天!关心、爱护他们使其健康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20**年11月16日,甘肃省正宁县小博士幼儿园学生接送面包车发生交通事故,截止目前已死亡20人,其中18人为幼儿,另有危重2人,重伤10人,轻伤32人,现在正在医院接受救治。 在此,我们真诚地敬告广大学生和家长朋友 根据我校实际,现就安全工作特别是学生交通安全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1.配合学校对您的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您的孩子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八不准”(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乘黑车、不骑“英雄”车、不抢道、不跳车、不爬车)。 2.凡需乘坐汽车上学的同学,家长一定要审核您的孩子所乘坐的车辆车况是否良好,各种牌证是否齐全,千万不要为贪图方便,让您的孩子乘坐无证无牌无客运资格和超载等违规车辆,更不要自发包车让孩子乘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机动三轮车等无任何安全保障的车辆。同时教育孩子上下车按先后顺序,不可争先恐后推来挤去,下车过马路要左右多看看。 3.根据《青少年预防伤害办法》中的有关规定,12周岁以下的少年不许骑车上学。如12周岁以上确需骑车的同学应定时检查自行车,保证车辆本身的安全,特别是车铃和刹车。骑行时靠右边,注意来往

车辆和自己的行车速度,不要相互追逐打闹比速度。若是几位伙伴同行,要前后错开,不可并排,不准行车带人。严禁学生驾乘摩托车上路,家长用摩托车带孩子上路,也必须严格按交警的要求,带好安全帽。 4.教育子女走路要做到坚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也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禁止学生边走路边看书或在路上、桥上和有危险处追逐打闹。 5.请家长做到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做好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交待孩子见到交通肇事逃逸车要设法记住车牌号码和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电话110、122)。特别提醒不用无牌无证、电瓶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及车况较差的车辆接送孩子,特别是别人家的孩子。 6.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也要遵守我校校园交通安全制度,接送车辆不能在学校门口、道路中间停留,保证道路畅通。如发现学生放学无按时回家,请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全力合作,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道安全防线。 衷心祝愿您的孩子健康成长,您的家庭安康幸福!

××学校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告家长书

××学校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如何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社会关注的大事。为了您的孩子上下学出行安全,我们再次恳请您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联手筑起学生安全的长城,共同保护好我们的下一代 一、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作为家长,请您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能闯红灯;过交叉路口需注意过往车辆,牢记靠右边行走;骑车不听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更不能骑车时勾肩搭背、相互追逐等,您的千叮万嘱,将会让孩子多一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法》,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瓶车上下学。 二、不乘坐“超载车”、“病车”、及无牌无证的“黑车”上下学 因您的家庭居住地距学校较远,上下学需乘车前往的,请您教育您的孩子不要贪图便利,乘坐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等“黑车”、“病车”、“三轮车”和超载的车辆。如果您的孩子乘坐的是公交车,请教育您的孩子一个座位只能乘坐一个孩子,如果一个座位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请您和您的孩子及时与交警联系,坚决纠正,确保安全。 三、克服困难接送您的孩子 为了孩子的安全,希望您能克服困难,按时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特别是遇有暴雨、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您的孩子上下学途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要及时接送,避免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教育局明令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 学校和教师把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的教育已列入日常教育工作之中。学校以交通安全出行常识、自我保护知识作为主要内容,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举办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召开主题班会等。学校将进一步敦请各位家长,为了您的孩子的安全,不要再让您的孩子乘坐那种安全没有保障的非法营运车辆(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面包车、两轮等)。 学生家长是学生上下学途中人身安全的法定监护人,请各位家长一定要尽到监护责任。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再无视教育局的规定和要求,一旦发生车祸,后果自负。 各位家长,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未雨绸缪,营造一个安全和有序的上下学环境。为了我们所有孩子的安全考虑,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和交警部门,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上下学制度,对孩子的安全负责:放弃“小方便”,绷紧“安全弦”! 家长朋友们,您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您生命的延续,也是您家庭的希望,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您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创造良好的安全交通环境。 ××学校 2016年11月24日 ××学校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运营车车辆安全责任书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今再次将《何家庄子小学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下达给家长同志们,请放弃“小方便”,绷紧“安全弦”! 学校职责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教师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责任 1、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上、下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无运营许可证的社会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3、平时学生上下学要有人按时接送,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4、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5、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离学校较远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凡在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自行负责。 家长教育责任 1、行人须靠右边行走。 2、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接送注意事项 “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为了保证您的子女在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请你们认真履行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我校接送学生制度,按时接送子女。 2、学校坚决禁止学生家长合租无牌、无证、报废、无运营许可证的社会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 3、不要乘坐两轮、三轮车、手扶拖拉机等非载人交通工具车。 4、乘车时不要超员。 5、家长用摩托车接送时,要采取戴安全头盔等防护措施。 如果因家长未能履行以上协议,导致您的子女上、下学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学校 2016年11月24日

2020春防溺水安全告家长书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20年春防溺水安全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我镇水域面积广阔,随着气温的逐渐回升,学生外出活动日益频繁,我市本月已经发生学生溺亡事件。溺水仍是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 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养,势在必行。面对惨痛的事故,学校恳请广大家长务必与学校一起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并承担起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要教育学生做到“六不”(详见附录),谨防溺水事故发生。 二、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市委市政府、教体局)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到河湖、长江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三、请家长阅读完所有内容后,在《回执单》上签名,并让孩子交给班主任。 四、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五、各班级要做好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的发放、回执回收工作,回收齐后,全部上交到学校政教处办公室。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沙口镇中心学校 2020年3月28日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2020年3月28日 回执 学校已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邮寄)的方式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方框内√)。 学校名称:班级: 学生姓名:家长签字: 20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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