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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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

职业病防护
工作中接触的各种有害烟尘、化学物、生物和物理有害因素,其重要的途径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 吸收,因此劳动者应做好个人防护
1.降低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要正确使用配备好的通风、 排毒系统; 2.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保持其洁净;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更衣,在车间内不进食、不 吸烟等; 4.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使用的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使其处于正常 的运转状态,掌握正确的操作程序、安全技术,了解作业中的危险性 及潜在的危害; 5.定期接受职业健康体检; 6.学会自救、互救知识,掌握基本的常用救护知识,包括意外事故的 应急处理。
一规范: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如何发现职业病?
积极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包括: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体检和离岗后 体检。 如在“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 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症”,即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 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 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 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用人单位应考虑不上岗或换岗。 “疑似职业病”是在“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 检查”中发现的,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用人单 位应当予以配合。
尘肺病靠洗肺延缓病情
根据粉尘接触情况和胸片检查结果,尘肺病分为三期。Ⅰ、Ⅱ 期尘肺主要靠洗肺来延缓病情进展,避免并发症。严重的Ⅲ期 尘肺病人有的只有靠肺移植才能挽救生命。 洗肺时,从引流管排出来“洗肺水”的颜色,就能看出来工人 从事的工种,矿工流黑水,陶瓷工流白水。但洗肺只是洗掉肺 泡中的粉尘,并不能使“受伤”严重的肺泡恢复正常。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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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以下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旨在提高人们对职业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因工作环境或工作内容等导致工人患病的一种疾病,常见的职业病包括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骨关节病等。

职业病的危害极大,不仅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更会对家庭、社会、经济产生不良影响。

2.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主要涉及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诊断、监测和报告、职业病劳动者福利和补偿、被聘用单位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责等方面。

该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建立健康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发生。

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了职业病诊断、监测和报告制度,保障职业病患者依法享有福利和补偿。

同时,聘用单位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和评估。

3.如何展开职业病防治工作?为了有效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以下几方面的努力:(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

(2)加强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科学选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提高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技术含量。

(3)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开展职业病诊断、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职业病患者的管理和治疗,及时发现和防范职业病危害,并对职业病患者实行保障性措施。

(4)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监管,提高职业卫生服务的质量。

(5)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强化职业病知识和防护技能。

职业病是危害大、防控难、后果严重的一类疾病,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努力。

各级政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劳动者等要合力,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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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职业病是指在特定工种和特定的工作条件下,由于长期接触某些特定的有害因素(如化学污染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而引起的慢性疾病。

职业病是一种特殊的疾病,其发病原因在于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根本措施在于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为了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人们需要加强对职业病的宣传教育,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意识,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一、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在人类工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职业病患者常常会引起不同程度的行动障碍和生理疾病,严重时会导致残疾或死亡。

2、影响劳动生产力。

职业病是劳动者的财富损失,也是生产力的损失。

3、增加社会保障支出。

职业病治疗费用较高,严重时需要卫生机构的长期治疗和养护,需要社会承担大量的医疗费用。

4、影响社会心理健康。

职业病不仅是一种生理疾病,还会给工人与家庭成员带来心理上的负担和沉重的社会压力。

5、影响安全生产。

职业病患者由于身体机能受到限制,会增加工作中出现事故的机会,也会给工作安全带来隐患。

二、职业病预防与控制1、提供安全卫生保障。

企业应加强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经常对生产环境、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和评审,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2、实行科学的工程防护。

企业应引入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罩、吸尘装置等、改进生产工艺、减少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污染物和有害物质的产生。

3、加强工人健康监测。

企业应定期对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治疗,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4、加强职业危害知识培训。

企业应定期对工人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讲解和培训,提高工人的职业危害防治意识。

三、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1、制定宣传资料。

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是宣传工作的基础。

应制定易懂、生动、实用的宣传资料,既可以通过传统的宣传手段,如发放宣传彩页、制作宣传展版等,也可以通过网络宣传和多种媒体宣传。

职业病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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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宣传资料一、什么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以第60号主席令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单行法律。

二、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职责: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健康保障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职业卫生管理义务;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结果;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及时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义务;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落实职业病患者待遇义务;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四、《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8项权利(一)知情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三篇

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三篇

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三篇篇一: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

劳动者应如何保护健康权益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2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

应当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存在事实的雇佣关系,不论用人单位属于何种性质、属于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受到该法的保护。

职业病防治标语1、劳动者应当自觉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岗前岗中体检好,健康损害早知道。

3、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病的有效手段。

4、劳动者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和体检。

5、关爱劳动者,预防职业病。

6、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7、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8、只有员工的身体健康,才有企业的兴旺发展。

9、依法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0、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篇二: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1.什么是尘肺病?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1、职业病防治法是2001年10月27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于多少时间正式实施。

答: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2、职业病防治的宗旨是什么?答: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保进经济发展。

3、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坚持的方针?答: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答:职业病指的是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②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什么人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答: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6、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应当在其醍目位置,设置什么?答: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谁?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8、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什么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9、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谁承担?答: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10、什么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答: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11、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怎么安排?答: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2、职业病患者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答:劳动者诊断为职业病,根据不同情况可享受:①医疗费;②住院伙食补助费;③康复费;④残疾用具费;⑤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⑥生活护理补助费;⑦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⑧伤残津贴;⑨死亡补助金;⑩伤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资料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资料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资料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资料尊敬的各位市民:大家好!我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组织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今天,我非常荣幸地给大家介绍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内容。

希望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职业病防治法,共同保障我们的职业健康。

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下,由于长期暴露于工作中的有害物质或工作条件中,导致的一系列疾病。

例如,矿工患尘肺病,化工工人患有害物中毒等都属于职业病范畴。

二、为什么需要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所以我们需要法律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职业病防治法为了解决职业病问题,从预防、治疗、赔偿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维护工人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有哪些重要内容?1. 职业病预防:雇主应当采取措施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劳动者工作环境安全。

同时,雇主还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并向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提高工人的防护意识。

2. 健康监测与体检:雇主应当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并提供免费的职业健康体检。

劳动者也有权利要求雇主提供职业健康体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保密。

3. 职业病诊断与赔偿:雇主在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职业病诊断和赔偿。

劳动者有权知情并保有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的权益。

4. 职业病防治宣传与培训:雇主应当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与培训,提高劳动者的防护意识,学习正确的防护措施。

5. 赔偿与救助机制:建立健全的职业病赔偿和救助机制,确保劳动者在因职业病引发的损害中获得合理的赔偿和救助。

四、如何保护自己的职业健康?1.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和掌握职业病防护知识,积极参与培训活动。

工作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与有害物质直接接触。

2. 提醒雇主履行职业病防护义务: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并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1、要依法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是企业的责任,防治职业病责任更在于企业。

虽然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职业危险,但是职业病并不可怕,只要企业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护机制,它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预防职业病企业一方面要依靠科技进步,先进的生产设备可以减少很多的职业危害对劳动者的影响。

另一方面,要有专人来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对劳动者要有岗前岗后的定期体检,制定详细的计划和合理的实施方案,对工作场所应有定期的检测,保证劳动者有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党和国家政府一向十分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曾发布过一系列重要决定和文件,加强尘毒治理,改善劳动条件。

卫生部等部门通力协作,为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进行了不懈的努力,针对存在的职业危害采取了有效的控制对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后,职业病防治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只要坚决贯彻和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预防职业病的宣传教育,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让工人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工人在劳动过程中才能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才能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

只有人们都能逐步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关注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来管理,职业病危害才会远离我们的身边。

2、职业病防治原则是什么?(1)消除或控制职业有害因素,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如改进生产过程,寻找容许接触量或接触水平,使生产过程达到安全标准,对人群中的易感者定出就业禁忌症等。

(2)早期发现病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其进一步发展。

(3)对已得病者,做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包括及时脱离接触进行治疗,防治恶化和并发症,促进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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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材料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主题是:“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1.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2.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3.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4.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

5.全面促进职业健康,关爱劳动者。

6.职业健康从我做起。

7.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8.职业病防治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9.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10.关怀职工,重视健康,持续发展。

11.保障职业健康,实现体面劳动。

12.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13.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支持,全社会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

14.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

15.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树立企业社会形象。

什么是职业病?200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

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

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劳动者依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保护。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①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②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③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④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⑤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⑥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⑦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⑧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⑨享受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⑩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

劳动者发现自己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受到侵害,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不得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等。

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

这些因素主要包括:(1)化学因素:如“天那水”、“清洗剂”等有机溶剂类毒物;铅、汞、锰等金属毒物;矽尘、石棉尘、煤尘等生产性粉尘。

(2)物理因素:如高温、噪声、振动、紫外线、X射线、微波等。

(3)生物因素:如动物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等。

劳动者怀疑有职业病应怎么办?如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一是要尽快到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机构就诊,初步断定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如果不能排除职业病,需要带齐职业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经用人单位确认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以及当地健康检查资料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已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作进一步诊断;二是不要背上思想包袱,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真的患上职业病,则要积极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如何诊断职业病?病者要具备三方面的资料:(1)职业史:患者发病前从事何种工种,接触何种有害因素,从事有害作业的工龄,每天接触的时间和接触量。

(2)职业病调查人员到现场进行卫生学调查评估。

(3)门诊病例和住院病例,要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发给患者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如何预防职业病?职业病的预防最重要的关键一是源头的预防:源头预防的有效办法就是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防护设施设计需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方可施工。

二是生产过程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加强职业危害控制管理。

三是进行劳动现场的有毒有害因素的监测和控制;实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制度。

四是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转岗和离岗的健康体检,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正确的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未成年工和女工可依法享有特殊的保护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龄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身体正处于发育阶段,对外界的抵抗力和适应能力较差,所以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女性劳动者更加要注意预防职业病:电子、化工、玩具、特别是鞋业和皮革类职业病高发企业中以女工占多数,她们大部分不知道职业病会直接影响妇女生育和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多数人不懂得自我保护。

职业有害因素对女工健康的影响:1) 铅、汞、铝、苯系列有机溶剂、二硫化碳、三氯乙烯以及100分贝的噪声可引起月经失调、月经量过多、痛经等。

2) 机器振动可导致月经不调及自然流产。

3) 影响怀孕及胎儿成长:接触工业毒物的女工,易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化学物质可以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从而引起胚胎或胎儿死亡。

4) 铜、镉、镍、砷、二硫化碳、三氯乙烯等工业毒物,以及高频、微波、射线等作业均可对胎儿产生畸形。

5) 铅、汞、砷和镉等还可随乳汁排出,直接影响婴儿健康。

6) 电离辐射可导致女性丧失生育能力。

因此,企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健康有危害的作业。

经期的女工,亦不得安排从事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注意些什么?其费用由谁负责?对劳动者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企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的结果,应如实告知劳动者本人;(2)劳动者没有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由于不了解该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因而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有职业危害的作业;(3)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尽量能提早安排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

如果从事职业病有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没有安排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可以在一般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吗?《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依法设立并已取得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医疗单位没有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认证而进行的健康检查没有法律效力。

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注意些什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这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劳动者亦应充分地享有这一权利。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存在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的义务,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

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而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2)劳动者在离岗前没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3)劳动者疑似职业病时,在诊断或医疗观察期间;(4)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5)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6)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以上情形或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常见职业病的预防:尘肺病尘肺是长期吸入高浓度的生产性有害粉尘而引起的肺组织广泛纤维化。

包括矽肺、煤工尘肺、水泥尘肺、石棉肺、电焊工尘肺等。

主要发生在石料开采、煤炭、水泥、陶瓷、珠宝钻磨、切石、抛光及五金行业打磨等工作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的工种。

尘肺病的症状有:咳嗽、咯痰、气促、胸痛、胸闷等,最终可因肺的广泛纤维化出现呼吸衰竭合并感染、气胸而死亡。

尘肺发病影响呼吸功能,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力。

尘肺病的预防:1) 做好就业前健康检查,如有肺结核病、上呼吸道及支气管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者不得从事接触粉尘工作。

2) 坚持佩戴合格的防尘口罩上岗。

3) 工人就业后应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有机溶剂中毒在工业生产中,有机溶剂被用作稀释剂、清洗剂和去脂剂。

有机溶剂具有较大的挥发性,可经呼吸道吸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或误服等途径进入人体。

可对神经、血液、皮肤、肝、肾、产生一定的影响,严重者会导致中毒。

导致劳动者中毒的有机溶剂主要有:苯及苯化合物、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正己烷(白电油)、三氯甲烷(氯仿)、二氯乙烷等。

1) 苯中毒:“天那水”、“开油水”主要成分就是甲苯,常见工种有喷油、丝印、印刷、清洗、粘胶等。

2) 三氯乙烯中毒:三氯乙烯又叫“洗板水”,广泛用于电子、五金等行业的清洗工艺。

预防:1) 有良好通风、抽风排毒设备;2) 工人带防护手套和防毒口罩;3) 不在有机溶剂工作场所休息、进食、吸烟;4) 严格遵守安全卫生操作规程;5) 做好就业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噪声病在生产过程中由噪声引起的疾病称为噪声病。

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耳鸣、心悸、失眠等神经衰弱症状。

长期接触噪声可引起内耳损伤,造成噪声性耳聋。

可引起噪声病的工种:操作织布机、磨床、机床、电锯、抛磨机、破碎机等能发出强噪声(85分贝以上)的工种。

预防:1) 用人单位改善设备,降低噪声强度;2) 工作场所采取隔声措施;3) 工人佩戴耳塞或耳罩;4) 工人定期体检和进行听力检查,上岗前如有听觉器官、心血管及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禁止从事强噪声工作。

金属毒物中毒1) 铅中毒:多见于蓄电池生产、熔铅、拆旧船熔割、印刷业烧板铸字、食品罐头及电工仪表元件焊接、电缆制造等工种。

主要表现为头痛、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还会造成贫血、严重可致瘫痪。

预防:降低车间的铅浓度,加强通风、排气。

工人穿工作服,带防尘、防烟口罩。

有贫血、肝肾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的人和妊娠、哺乳期妇女应调离岗位。

2) 汞中毒:接触金属汞的工种有很多,例如汞矿的开采与汞的冶炼,校验和维修汞温度计、血压计、流量仪、控制仪、气压表、汞整流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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